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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产业园道路工程建设监理规划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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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柴桥临港产业园横二路(纬中路--环区路)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编制人: 审批人: 监理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3月 目录 1、工程慨况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 、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方法、措施、程序 6、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方法、措施、程序 7、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方法、措施、程序 8、安全生产监理控制的内容、方法、措施、程序 9、监理的组织协调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1、工程慨况 1.1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2设计单位: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 86 页 共 86 页 1.3监理单位: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4施工单位:浙江泰沣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柴桥临港产业园横二路(纬中路--环区路)工程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柴桥临港产业园区中部位置,北侧分别为新华昌、长胜地块,拟建道路西起现状纬中路,东至规划环区路。 1.5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一条,里程长度约 1.5km,沿途与纬中路、纵二路、纵三路和环区路相交。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实际施工全长 1439.588m。道路宽度为 30m,机动车道采用 26cm 厚连续配筋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采用22cm 厚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 6cm 厚彩色通体荷兰砖铺设。全线雨污水分流制。 1.6工程投资:约2700万 1.7工期:365日历天。 1.8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1.9安全文明施工:安全合格,确保“北仑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争创“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2.1监理工作范围: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监理工作内容 2.2.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相关专项细则。 2.2.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2.2.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放线复测结果。 2.2.4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2.2.5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 2.2.6根据工程施工准备情况,及时审批工程开工报告。 2.2.7审查承包方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人员一致,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要求,三类人员证书是否有效,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2.2.8审查承包人委托的试验室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商品砼供应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并要求施工方与供应方签订购销合同、安全生产协议。 2.2.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及时做好见证取样或按合同要求做好平行检测工作,建立相关试验台账资料。 2.2.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半成品以及装饰材料相关资料,并现场见证取样进行复试,经检查合格才准使用,凡不合格者,不得用于本工程。 2.2.1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方组织专家会审。 2.2.12监督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得,严禁违法强制性条文及设计文件要求。 2.2.13协助施工单位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性能可靠,使用安全,操作方便和性能参数满足要求的施工机械。严禁不合格和不适用的机械进场。要求施工单位贯彻“人机固定”,即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2.2.14检查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签证施工资料。 2.2.15如有分包单位,要求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证分包合同,审查分包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分包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要求。 2.2.16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见证取样检测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2.2.17严格控制钢结构施工质量,对焊接质量、涂装质量及安装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2.18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进度计划实施,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2.2.19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2.19.1图纸会审:对施工图中因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问题应提出,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指导意见;协助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2.19.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2.2.19.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的一线操作人员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2.2.19.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2.2.19.5审阅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紧急抢险方案。 2.2.19.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2.19.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2.19.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工作:大型机械设备、施工车辆交通安全、承重支模架、大型结构吊装、临时用电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2.19.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2.2.19.10复查施工承包单位大型机械设备备案、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能投入使用。 2.2.19.11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2.2.19.12安全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大安全事故,做到零事故发生。 2.2.19.13监督扬尘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宁波市各部门签发的文件要求执行。 2.2.20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2.21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施工单位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业主及有关部门。 2.2.22发布停(复)工令。 2.2.23定期对经检验合格部位施工完成量的认定。 2.2.24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量。 2.2.25签认中期支付凭证。 2.2.26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2.2.27对变更设计进行审查核对。 2.2.28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2.29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做证。 2.2.30编制监理工作月报。 2.2.31审核承包人移交的工程建设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2.2.32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主持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2.33签认交工证书。 2.2.34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2.35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2.36配合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2.2.37工程竣工初验(含中间交接验收)后,签发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2.2.38根据当地质监部门 “备案制”规定及其要求,完成监理方在质量评定中的验评、签认和相关工作。 2.3监理工作目标 2.3.1本工程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2.3.2本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 2.3.3本工程质量等级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4本工程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2.3.5监理服务总体目标:监理服务优良率95%以上,顾客总体评价优良率95%以上;工程质量100%达到监理合同质量要求;严格做到不合格监理服务为零;顾客重大投诉为零;安全无事故发生。 3、监理工作依据 3.1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 3.2业主与监理方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3.3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3.4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及其相关的规范、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文件。 3.5有关标准与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30-201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0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1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施工特点以及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等,组建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现场监理机构(见组织机构框图)。 协调施工单位 协调建设单位 协调主管单位 现场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 业 监理员 4.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工程监理项目部由李英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配备计划见下表 ;对于以下人员配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工程情况及业主意见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满足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人员配备计划表 序号 姓 名 拟担任何种专业岗位监理人员 专业 职 称 进场时间 退场时间 备 注 1 李英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师 工程开始 工程结束 2 申树友 专业监理工程师 市政 工程师 工程开始 工程结束 3 李健 市政监理员 市政 工程师 工程开始 工程结束 4 赵剑平 概预算人员 造价 高工 工程开始 工程结束 4.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4.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4.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和领导本项目日常工作。 4.3.1.2主持编写本项目《监理规划》;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 4.3.1.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3.1.4 建立本项目监理信息系统;保持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密切联系,负责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4.3.1.5 指导、督促、检查本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整,主持监理会议。 4.3.1.6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3.1.7 检查、核对并确认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 4.3.1.8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指令、工程停工令。 4.3.1.9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结算。 4.3.1.10 审核工程延期报告,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纠纷、索赔等。 4.3.1.11向承包单位提出更换、清退其派驻现场的不称职管理人员。 4.3.1.12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4.3.1.13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和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文件。 4.3.1.14定期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日记》。 4.3.1.15认真做好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督促下属人员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监理人员的违纪行为或监理人员失职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及时处理,按月评价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4.3.1.16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3.1.17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3.1.18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完成本岗位全部职责。 4.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人员) 4.3.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或交办的监理工作,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4.3.2.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工程监理业务的有关具体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结合本工程情况提出详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 4.3.2.3熟悉本工程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其它所有设计文件,掌握建设依据、设计意图、工程特点、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时提出有关工作预案。 4.3.2.4协助总监编制《监理规划》,指导各专业监理人员编写《监理细则》。 4.3.2.5参与有关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等报告。 4.3.2.6主持有关会议,检查、督促各专业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 4.3.2.7负责施工阶段监理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4.3.2.8检查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总监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3.2.9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的检查、督促。 4.3.2.10指导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 4.3.2.11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各类监理指令并做好有关指导和协调工作。 4.3.2.12审核、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对有关索赔事宜提出 的处理意见。 4.3.2.13检查督促各专业监理人员按正规化要求开展工作,对于监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和违纪现象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4.3.2.14协助总监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3.1.15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完成本岗位全部职责。 4.3.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3.3.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工程有关监理业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3.2 熟悉本工程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其它所有设计文件,掌握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贯彻执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和协议; 4.3.3.3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4.3.3.4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3.3.5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3.3.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3.3.7 根据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3.3.8 检查承包单位人力配备情况及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3.3.9检查本专业的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负责本专业分项(工序)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3.3.10 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涉及本专业的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对策,解决问题; 4.3.3.11 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4.3.3.12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4.3.3.13 负责本专业监理日记和监理资料管理工作; 4.3.3.14 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完成本岗位全部职责。 4.3.4监理员职责 4.3.4.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4.3.4.2 进行见证取样。 4.3.4.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3.4.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4.3.4.5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3.4.6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3.4.7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3.4.8 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完成本岗位全部职责。 5、 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方法、措施、程序 5.1施工准备期的质量控制的内容、方法、措施 5.1.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尤其是专业分包人的资质,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1.2熟悉图纸。在设计交底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部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由施工单位汇总。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提出项目监理意见。 5.1.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工作。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后,应及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本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监理人员完成审查、核对并在“报审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如项目总监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不可行或需作重要修改时,则退回施工单位修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报送建设单位备案。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审定同意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中,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时,应在实施前将变更的内容、理由经自审确认可行后,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重新审定后执行。 5.1.4审查承包单位管理体系。工程开工前,项目总监将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机构建立及有关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进行全面检查、认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其资格证、上岗证。 4)资源保障措施及预备方案。 5)质量安全把关层次的建立及其职责分工情况。 6)其它有关管理措施和工前培训情况。 5.1.5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施工单位如将部份工程内容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时,必须保证分包工程的施工内容与分包单位资质相一致。并在开工前如实向监理人员提供有关工程分包情况及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书面材料,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均予以签认;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监理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单位。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承包单位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2)审查拟分包单位业绩和信誉。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审查拟分包工程施工内容是否与拟分包单位资质相符。 5.1.6参加规划交桩,并对施工单位建立的导线点和临时水准点进行复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样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予以确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上岗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3)复核(测)资料列入归档内容。 5.1.7择优选择原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供应商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履行对原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在原材料进场之前都会报送相关厂家资质证明文件送审,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厂家营业执组织机构代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还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审查某些特殊证书。对于数量比较大,或者对工程质量的影响较大的原材料的生产厂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关资质认定后组织或协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相关人员对该厂家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其技术水平如何,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和到位。 5.1.7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本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表》和《试验检测计划》并审批。并依据本工程实际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表》设置工程质量控制点。 5.1.8审批开工报告。施工单位在自检符合开工条件后,应上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送建设单位。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承包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1.9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方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条件具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2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与措施 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的形成阶段,也是施工质量与各项施工验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质量要求的实施阶段。因此,监理项目部将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跟踪控制上。 5.2.1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 5.2.1.1强化事前控制,加强事前预控。 重视工程开工前、工序开始前的质量预控工作。事前控制主要包括如下工作方法和内容: 1)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制的重要环节。一项新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如果技术方案不完善、质保措施不完备、设备不良、人力不足、道路不畅通、原材料未检验、仓促开工,就很难保证不出质量事故。因此,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承包人暂缓开工,直至补充完善施工条件为止。 2)加强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审批,对专业性较强的或存在施工技术难度和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施工或工程量点总工程量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施工顺序安排的合理性;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可靠性;技术组织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材料设备物资管理、施工主要机械配备及计量、测量器具配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准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并认真跟踪专项技术方案的交底和落实情况。 3)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准备情况及性能。主要是检查数量方面是否足够,质量是否满足工艺要求。 4)把好原材料进场的验收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工作 原材料进场后,监理首先检查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并应鉴别该合格证是否来自经审核后的厂家,是否针对该批原材料;其次,监理人员应认真核对进场数量是否与所报数量一致;此外,监理应严格查验进场原材料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等。 对于需要进场复试的原材料,如本工程使用较多的水泥和钢筋,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复试,监理人员对复试取、送样过程进行见证,监理见证人员在见证的时候真正应该做到客观和公正,选择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该批原材料整体质量的个体或部分取样送检。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检查系统并有效动作 项目监理部将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网络,落实隐蔽工程自检、互检、抽检的验收三级检查制度,使质量管理深入基层,最大限度的发挥承包人在质量工作中的保证作用,以使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尽可能的在自检、互检、抽检过程中得到发现,并及时予以纠正。 5.2.1.2做好事中控制,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主要根据《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平行检查、旁站监理、工程验收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序移交工作。 1)原材料、半成品的验收与复试 对运抵施工现场、将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材料,项目监理部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相关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尺寸等,如验收合格,才能同意该原材料进场。进场后对于需要复试的原材料承包人必须按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复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将根据试验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相应原材料、半成品用于工程。 未经项目监理部批准的任何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已进行施工现场,但经项目监理部认定为不合格的,将责令按期清退出场。 2)混凝土的检查和验收 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全部为商品混凝土,项目监理部首先要求施工单位报审拟采购商品混凝土厂家的相关资质,如该厂家相关资质符合要求,技术能力和生产供应能力也不存在问题,则同意该厂家供货。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商品砼厂家的生产配合比进行验证。在商品混凝土供应期间,要求随车提供质量保证书,并在商品砼到现场后在混凝土施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对该混凝土按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和检查砼坍落度,如砼坍落度不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或者与其质量保证书不符,则可要求退回该批商品砼,并对其后的商品砼加强该项检测;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检测是该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最后检测和认定,项目监理部应高度重视,在试块制作的送检过程加强旁让见证,确保该试块真实有效,能正确反应相关检验批混凝土质量。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 项目监理部要求承包人在施工机械进场前填写《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并提供进场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运行质量情况),经监理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未经项目监理部批准的任何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4)施工测量、放样复核 测量、放样复核也是监理项目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监理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将自备测量仪器,对施工现场各部位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等的所有测量、放样工作进行复核,复核率100%。 承包单位在测量放样完毕经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样的依据材料及放样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报送的资料实地查验,经审核、查检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 5)特殊施工技术方案和特殊工艺的审批 如果工程需要,施工单位提出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项目监理部要求承包人填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并附具体的施工技术方案一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项目监理部将坚持“成功的经验、成熟的工艺、有专家评审意见、有利于保证质量”作为审核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的标准。 6)严格进行检验批质量控制,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而私自进行后续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工程通知单》勒令整改,必要时做出适当的处罚。 7)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 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也是监理项目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监理项目部将通过加强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工作,来进一步体现监理工作的力度。经认真阅读施工图设计,依据相关规范合本工程实际。 对上述重要的施工环节,监理人员都将安排进行现场全程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8)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 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是指监理工作人员为了解工程施工质量的情况,进行的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也是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本工程,项目监理部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每星期巡视现场不少于三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工作日巡视现场不少于一次。 5.2.1.3完善事后控制 1)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程序。 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将对所有已完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频率为100%;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对重要的分部工程,监理项目部将进行100%的检查验收;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监理项目部将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监理评价意见;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2)加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监理人员应根据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序)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部位)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和修复结果。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或子单位工程,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造成验收合格后因保护不当造成破损或工程质量降低,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2.2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措施 本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措施主要有:现场督促整改,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整改,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相关部位施工,拒绝支付签认等。 1)现场督促整改,对情况不是很严重,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没有大的影响且能立即整改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现场立即整改完成,并在监理日记上记录相关内容,如检查发现有对已完混凝土结构工程养护不足,或水泥搅拌桩施工时因工人疏忽投放水泥数量不足等情况应立即督促整改。 2)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比较严重,如任其发展可能导致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情况,或项目监理部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不能对施工现场施行有效管理或局部管理混乱,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整改。 3)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当严重,如不立即停止施工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相关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施工作业,对于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拒不整改,不服从监理指令的情况,也将签发指令暂停施工。如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或者不用有效管理, 4)对于拒不服从监理指令,在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暂停施工后仍继续施工,或者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或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问题频发的,项目监理部将拒签工程款支付申请。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通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原设计单位(或相同资质)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人员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5.3.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 5.3.2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 4)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5.3.3项目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方协商,由承包单位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5.4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5.4.1 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方应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一般为一年)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5.4.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5.5.1监理工作总程序 5.5.2施工图监理复核程序 5.5.3《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和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组织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组织自审后填报“报审表” 报送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组织修改或重编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分解审查、核对和论证 不可行 可行 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中途变更 理由、依据及必要性 5.5.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程序 5.5.5施工准备阶段“软件”复核、审查和批准程序 5.5.6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5.5.7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5.5.8工序衔接和隐蔽工程质量控制 5.5.9分包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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