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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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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编制人 张波波 审核人 沈尚宏 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RHP-C271500030055-1-22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 0 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47 第五章 任务大纲 88 第六章 附件 118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塔北路。沿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路由,西起建设南大街的孙村站,东至东二环南路的三教堂,沿塔北路铺设 工程概况 详见《任务大纲》 勘察设计深度 勘察设计成果和服务须符合中国建设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以及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的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的各项勘察设计要求,详见《任务大纲》 2 资金来源 项目采用PPP模式,政府投资占总投资的20%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报建、招标图及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各阶段所必须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具体详见《任务大纲》。 5 计划工期 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6 *最高限价 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1530.43 万元;其中: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1274.52 万元(设计费综合费率最高限价为 2.30 %);勘察费最高限价为255.91 万元。分项勘察费最高限价详见“第二部分 取费报价清单”的报价说明; 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应不高于上述给定的对应项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上述给定的对应项的最高限价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将否决其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12月8日 8 *合格投标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合格投标人”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投标有效期 180 日历天 11 *投标报价 设计费为固定费率,勘察费为固定单价。 1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电子版(U盘)二份 14 评标标准和办法 详见第六章附件“附件1”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时间:2017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杨、康凯 联系电话:0311-67101281 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1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 19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本招标文件凡是加“*”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将否决其投标。 20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缴纳招标文件编制费300元。 21 *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如查询内容和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投标单位或其人员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的中标候选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包装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二、符合性审查中有关否决性投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虽参加会议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其身份的; 3、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5、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对招标范围、合同条款、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等方面有重大偏离的; 8、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 9、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1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本章节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 1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1.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塔北路。沿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路由,西起建设南大街的孙村站,东至东二环南路的三教堂,沿塔北路铺设。 1.3 工程概况:详见《任务大纲》。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任务大纲》。 3 承包方式 3.1 招标人将根据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特点及实际需要、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与要求,将对本合同内勘察设计的管理权力分阶段、分项目(或全部)转移给招标人指定(或授权)的管理机构执行,勘察设计单位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安排。上述管理权力的转移对本项目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图纸审查、审批程序的调整和变化;(2)设计成果文件份数增加、编制分类调整;(3)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工作量及文件成果数量增加;(4)招标图纸编制和份数变化。由此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 4 质量标准 4.1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详见《任务大纲》。 5 工期要求 5.1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详见《任务大纲》。 6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6.1 资质要求 6.1.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6.2 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项目及至少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页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若公示页或合同协议书不能明确体现业绩要求,则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6.3 其它要求: 6.3.1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将否决其投标。 6.3.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6.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现场考察 7.1 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的现有原始资料,以帮助投标人更多地了解投标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就参考资料做出的推论,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任务大纲 第六章 附件 9.2 除9.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网上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作出答复,规定时间之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解答。 10.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受15日的限制。 10.3 招标人根据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补充及答疑的文件等,均在网上发出,一旦在网上发出就认为所有投标人均收到该文件,该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公开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 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组成。 12.2 投标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承诺函; (4)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 (5) 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 (6) 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2.3 商务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对本单位的简短说明、投标人相关项目业绩介绍和获奖情况; (2) 勘察设计取费报价清单; (3) 实施本项目的人员组成和任务分工; (4) 推荐专业人员的简历; (5)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12.4 技术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 (2) 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筹划。 12.5 为了便于业主组织评标工作,同时,节省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投标文件编制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建议每份投标文件双面印刷、正文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字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 12.6 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书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有类似项目丰富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专业人员投入本项目工作。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人员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和研究工作,除非得到业主的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减少或替换管理和技术专业人员。 (2)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工程各技术方案提交一个推荐方案。 13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取费报价清单中规定的项目和计费基数进行报价。 14.2 投标人应按列出的项目填报。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4.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任何其它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4 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取费报价清单中的项目和计费基数进行报价。 14.5 勘察设计费的计取 14.5.1勘察设计费包括勘察、设计等完成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的总费用。其中设计费为固定费率,勘察费为固定单价。 (1)勘察费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单价进行计算, 以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利用已有勘察资料提出勘察报告的只收取技术工作费,技术工作费的计费基数为所利用勘察资料的实物工作收费额,取费比例为120%; (2)设计费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及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管线改迁、道路恢复、交通疏解等前期工程费和综合费率进行计算,以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但不能超过政府概算批复的设计费。 14.5.2本工程勘察费用是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包含:按照规范要求与本工程相关的钻探及各种实验项目、专家评审、审查、验收、岩芯存放、钻探场地占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工程测量费用包含1:500地形数字化测绘、断面测量等所发生的费用。注:本工程与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塔北路段同路由敷设,招标人将提供3号线一期工程的控制测量成果作为本工程设计、施工的基础数据。 (3)物探费用应包含:所有管线(含不明管线)的探查及测量、调查资料、空洞探测、周边建(构筑)物基础资料收集等。 (4)上述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工作费用应考虑其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所有所需资料的全部费用。 14.5.3设计费应包含为完成《任务大纲》规定的所有任务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对于未列入报价清单的项目,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评审、专题研究费用,穿越铁路、公路、河流、湖泊、建(构)筑物所需的安全评估与防洪评价等开展的研究、设计、咨询所需全部费用。 14.6技术交流费 需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的设计经验,业主在设计费中安排专项费用即技术交流费。技术交流费包含在设计费内,为设计费的5%。用于为设计人员安排国、内外技术考察。考察由乙方统一组织,人员应为参与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及其相关人员,技术交流费的使用应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统筹使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15 投标货币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截标之日起18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拾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7.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开具下列规定数额、有效期的银行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2017年4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17.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将按否决其投标。 17.4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 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3) 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的。 17.5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按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人的银行保函。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该提交二份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和四份纸制投标文件,其中纸制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按上文要求之数量,将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独立包装成一包;将投标文件第二册(正本1份、副本3份)独立包装成一包;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在U盘外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独立包装成一包;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上述三包密封包表面应注明以下标识: 项目名称: 标书名称:(投标文件第一册、投标文件第二册、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注:封套的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密封章。 19.2 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应该在2017年 5 月 8 日9:00之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以下地址: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20.2 投标人应根据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上述地址。 20.3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0.5款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 23 开标 23.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3.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要有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3.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退还投标人。 23.4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 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投标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3.2款规定; (2)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投标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中需要宣读的其他主要内容。 23.5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 23.6 招标代理机构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4 资格审查 24.1 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4.2 评标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24.3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结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5 符合性审查 25.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25.2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 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本招标文件 “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每一份都有一个得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判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2 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若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1.2 如果取费报价清单中费率(或单价)乘以计费基数所得金额和所对应费用栏中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费率(或单价)乘以计费基数所得金额为准; 29.1.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 投标文件的否决 30.1 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下列情形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否决性处理: 详见: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内容。 31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评标标准和办法》。 (七)中标通知书 32 确定中标人 32.1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2.2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 34.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八)合同的授予 35 合同授予标准 35.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 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将被邀请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 36.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6.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 36.4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按本须知第17.4款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 履约保证金 3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个日历日内,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见索即付的支票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应为中国注册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格式详见附件2。 37.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8 相关说明 38.1 中标人须根据河北省及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38.2 招标人只对中标人实施管理,中标人在勘察设计工作方面向招标人负总责。 38.3 中标人必须按独立承担勘察设计工作并配齐各专业人员。 39 分包 39.1 勘察设计的中标人应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若所承担的分项勘察设计任务需对外分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9.2 勘察设计的中标人应将市政管线改迁设计工作分包给管线产权单位委托的或项目所在地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完成。 39.3 勘察设计的分包单位不得将分包设计再次分包。 40 本招标文件由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需分别装订成两册,即投标函、商务标书为第一册,技术标书为第二册。 第一册 (统一按A4 规格印制、装订、可分册) 第一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等法律文件 第二部分 取费报价清单 第三部分 投标承诺函 第四部分 投标人对本单位的简短说明、投标人相关项目业绩介绍和获奖情况 第五部分 实施本项目的人员组成和任务分工 第六部分 推荐专业人员的简历 第七部分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第二册 (统一按A4 规格印制、装订、可分册) 第一部分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 第二部分 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策划 41 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RHP-C271500030055-1-22 第一册 工程名称:石家庄市塔北路综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第一册目录 第一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等法律文件 第二部分 取费报价清单 第三部分 投标承诺函 第四部分 投标人对本单位的简短说明、投标人相关项目业绩介绍和获奖情况 第五部分 实施本项目的人员组成和任务分工 第六部分 推荐专业人员的简历 第七部分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注: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商务标评标索引 序号 评标办法评审项目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页码 1 2 3 4 5 …… …… 注:1、该评标索引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一册目录后,正文第一页。 2、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能够反映此表所列内容的详细信息所在页码填写完整。如因投标人所填页码有误或填写的页码不完全,从而影响了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判定,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本页如不够可续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投标人(盖章): 日期: 第一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以及处理参与投标和签订合同的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中标合同签订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反面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正面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反面面粘贴处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2013年度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其他资料 4.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 银行保函格式: 致: (招标人) 鉴于 (下称“投标人”) 拟参与 (下称“招标人”) 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的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 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保函,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本保函的条件是: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要求,说明其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即凭招标人出具的索赔款凭证,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 本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经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交到我行。招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担保银行: (盖章) 银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或盖章)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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