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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项目地点及变更背景 1
1.2 工程概况 2
1.3 项目选址方案 5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6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6
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7
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8
3.1 变更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8
3.2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10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2
3.4环保措施及效果分析 14
3.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 15
3.6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16
第4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0
第5章 联系方式 21
5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地点及变更背景
1.1.1 项目地点
变更项目建设位置不变,位于河北保定市易县高村乡西水冶山和南石楼团山之间,项目中心座标为:东经115°20'40.63"、北纬39°17'14.67"。
1.1.2 变更背景
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系湖北京兰水泥集团子公司, 2009年12月1日成立,2010年7月12日更名为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河北省易县高村乡西水冶村,2009年完成了《易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9月10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为冀环评[2009]365号)。
由于粉煤灰市场缺口较大,熟料烧成所用的粉煤灰由成分相同的页岩替代,42.5标号水泥所用的粉煤灰由矿渣替代。另外采用页岩和矿渣替代粉煤灰后,原设计熟料生产用的粉煤灰库作用页岩库使用,原设计的水泥粉磨配套的1#粉煤灰库作用矿渣库使用,相应的2座水泥调配站设计的2个矿渣库备用。
水泥产品质量和强度与产品颗粒大小有关,而产品颗粒的控制由水泥粉磨系统决定,闭路粉磨系统在粉磨水泥时,达到规定细度的水泥即被选出,而开路粉磨系统在粉磨水泥时即使达到规定的细度也不会选出,因此开路粉磨系统磨出的水泥细粉多,水泥颗粒级配合理,早期强度高,对提高水泥性能有一定的作用,为适应市场对水泥产品性能的不同需求,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将原来核准的2套Φ4.2×13m闭路水泥磨配辊压机变更为2套Φ3.2×13m开路水泥磨配辊压机和2套Φ3.2×13m闭路水泥磨配辊压机,同时为满足变更后的水泥磨对前段工序的需求,水泥粉磨系统前段增加熟料库1座、水泥调配站1座(包括石灰石库1个、矿渣库1个、石膏库1个)。
由于散装水泥销售量增长,项目新增1座水泥散装库1座,取消袋装水泥成品库建设,同时为解决由于取消水泥成品库带来的袋装水泥堆存问题,项目通过新增2台袋装水泥包装机及4条输送带已实现袋装水泥包装量和销售量现场平衡。
变更前设计熟料回转窑所需生料由1台420t/h立磨制备,制备好的生料贮存于生料库,该库设计贮存能力仅能满足回转窑2-3天的生料需求量,一旦立磨检修周期超过3天,可能导致熟料回转窑不能正常运行,运转率降低,为此,项目设置2台TRM40.4立磨(单台能力250t/h)。
项目为控制物料输送等中间环节的排放的粉尘和新增产尘设备粉尘排放,共新增23台布袋除尘器。另外根据同行业废水处理实际情况,废水治理设施由MBR膜处理设施变更为地下式一体化生化设施+深度处理设施(细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池)。
项目在可研阶段拟征地面积为32.0014万m2,由于取消了预留水泥生产线,故厂区占地面积减少,实际征地面积为20.13333万m2,为此对平面布置进行局部微调。
1.2 工程概况
1.2.1 变更内容
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1-1。
表1-1 项目变更内容一览表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建设单位
易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
河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
2
占地面积
320014m2
201333.3m2
3
项目组成
主体工程
设置Φ10×20熟料库1个
设置Φ10×20熟料库2个
设置水泥调配站1座,包括Φ10×20矿渣库、Φ6×20石膏库、Φ6×20石灰石库各1个,另外还有2个Φ12×25的粉煤灰库
设置水泥调配库2座,包括Φ10×20矿渣库(备用)、Φ6×20石膏库、Φ6×20石灰石库各2个,另外还有2个Φ12×25的粉煤灰库,其中1#粉煤灰库用于储存矿渣,2#粉煤灰库仍贮存粉煤灰
设有2座Φ7.5×20m水泥汽车散装库,并配备2台散装机,总储量为1560t
设有3座Φ7.5×20m水泥汽车散装库,并配备3台散装机,总储量为2340t
设置设一座63×30m袋装水泥成品库,储存量2060t
取消袋装水泥成品库
环保工程
设有除尘设备58台,其中1台四电场静电除尘器,57台布袋除尘器
项目变更后除尘设备81台,其中1台四电场静电除尘器,80台布袋除尘器,新增23套布袋除尘器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后用于道路、绿化用水,处理能力为80m3/d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变更为二级接触氧化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细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池),处理后用于道路、绿化用水,接触氧化单元处理能力为80m3/d
生产循环冷却水经砂滤处理后返回生产以及道路、绿化用水,处理能力500m3/d
生产循环冷却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单元(细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池)处理后返回生产以及道路、绿化用水,该单元设计处理能力为500m3/d
4
总投资
53825万元
64102.99万元
5
环保投资
4481万元
5850万元
6
平面布置
厂区按照主生产区、成品发送区、原燃料贮存及均化区、办公生活区四个功能区布置,变更前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2
变更前后厂区总体功能布局对照图见附图2-1,由该图可知,厂区总体功能布局基本不变,仅是石灰石均化库、综合材料库、空压机房、煤粉制备等设施、办公生活区位置略有调整,变更后平面图见附图2-3
7
生产设备
2套Φ4.2×13m闭路水泥磨配辊压机
2套Φ3.2×13m开路水泥磨配辊压机和2套Φ3.2×13m闭路水泥磨配辊压机
1台420t/h TRM辊式生料磨
2台250t/h TRM辊式生料磨
2台200t/h水泥包装机
4台200t/h水泥包装机
8
原辅材料及能源
生料制备工序粉煤灰用量为117267t/a
生料制备工序不再使用粉煤灰,采用页岩替代,页岩用量为117267 t/a
42.5标号水泥粉磨工序粉煤灰用量为92231t/a
42.5标号水泥粉磨工序不再使用粉煤灰,采用矿渣替代,矿渣用量为92231t/a
生产新水用量为2298 m3/d
生产新水用量为2166 m3/d
电用量17634万kwh/a
电用量17379万kwh/a
1.2.2 生产工艺
项目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生产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1-1。
石英砂岩、页岩
原煤
¤
铁矿石
石灰石
破碎
¤
¤
¤
联合储库
联合储库
联合储库
生生料
制备
¤
¤
预均化
原料调配
¤
¤
袋收尘
生料磨
余热
粉煤灰
¤
生料均化
¤
粉煤灰库
¤
煤
电收尘
增湿塔
预均化库
预热器
分解炉
回转窑
石膏、石灰石
熟料煅烧
¤
煤磨
¤
破碎
¤
¤
袋收尘
煤粉仓
储仓
¤
篦冷机
余热
¤
水泥粉磨
¤
¤
汽车
熟料散装
调配
熟料出厂
熟料库
¤
¤
¤
矿渣仓
散装出厂
水泥库
水泥磨
¤ — 粉尘源
— 噪声源
— SO2、NO2源
¤
水泥包装
出厂
图1-1 变更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点示意图
1.2.3 建设规模
变更项目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熟料124万t,年产水泥169.0909万t,其中P.O42.5标号水泥101.4545万吨, P.C32.5标号水泥67.6364万吨,另外余热电站发电量为6652.6×104 kW·h。
1.2.4 建设周期和投资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经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批准,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项目原设计总投资538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81万元,本次变更新增投资10277.99万元,包括主体设备新增投资8908.99万元,环保设施新增投资1369万元,项目变更后总投资为64102.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50万元。
1.3 项目选址方案
变更项目建设地点不变,位于河北保定市易县高村乡西水冶山和南石楼团山之间,现已取得易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符合地方土地利用和城镇发展规划;厂区北侧约6.2km为112国道,中间有乡村公路相通,厂区东南偏南10km为京昆高速通过,与项目厂区之间有公路相通,可满足物料运输要求;在项目厂址西侧、北侧1-2km有多家已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石灰石开采企业,已查明资源储量共计4851万吨,易县政府已同意将其配套给该项目使用,经计算可供项目满负荷运转30年,完全满足《水泥工业产业政策》中“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的要求。另外项目所需石英砂岩采用当地矿区,汽车运输方便,运输距离较短;粉煤灰来自保定电厂,运输距离为56km;铁矿外购于城铁矿,汽车运输距离为65km,故辅助原料运距较短,厂址资源优势显著;由影响评价章节可知,变更项目废水零排放,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好,厂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另外经过大气预测,变更后对敏感点的贡献浓度减轻或不变,大气环境功能维持现状水平;变更项目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变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为600m,根据易县环保局出具的意见,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行岭村5户居民已完成搬迁,则项目变更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可行。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评价区域内大气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点SO2日平均最大浓度0.024-0.036mg/m3,占标率在16~24%之间, 1小时平均最大浓度0.028-0.048 mg/m3,占标率在6~10%之间,超标率均为0; TSP日平均最大浓度在0.264-0.287 mg/m3,占标率在88~96%之间,PM10日平均最大浓度在0.120-0.144 mg/m3,占标率在88~96%之间,超标率均为0; NO2日平均最大浓度在0.020-0.026mg/m3,占标率在25~32.5%之间, 1小时平均最大浓度在0.024-0.039mg/m3,占标率在12~19.5%之间,超标率均为0。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1.2 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评价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2个点位7个监测因子中各因子标准指数均≤1,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适用于工业及生活饮用。
2.1.3 地表水质量
评价区内中易水河布置了2个监测断面,CODcr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其余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GB3838—2002Ⅲ类标准。
2.1.4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38.4~42.3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5.0~35.6dB(A)之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变更前,由于预测的氮氧化物D10%为40km,确定大气评价范围是以厂区窑尾排气筒为中心,东西方向边长50km,南北方向边长50Km,评价区域面积合计2500Km2。变更后氮氧化物排放源的源强参数不变,则变更后大气评价范围不变,仍为以厂区窑尾排气筒为中心,东西方向边长50km,南北方向边长50Km,评价区域面积仍为2500Km2。
(2)水环境:鉴于变更前后,项目给排水不发生变化,地下水分析范围仍以项目为中心,半径为1km范围的区域。
(3)噪声:鉴于噪声评价等级不变,评价范围仍为法定厂界外延200m的评价范围。
(4)生态环境:项目占地面积虽有所减少,但评价等级不变,综合确定变更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为占地及其周边1km的范围。
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 变更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 废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排放
(1)粉尘排放分析
项目变更后所有排放点均设置高效除尘装置,共有81台收尘器,80座排气筒,其中窑尾设置1台LCMG-Ⅱ-580-4×7窑尾袋收尘器,在煤粉制备中设置2台防爆型高浓度气箱脉冲袋收尘器,窑头冷却机废气设置了1台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其余各扬尘点均设置高浓度气箱脉冲袋收尘器。经处理后的烟气中窑尾、窑头、煤粉制备粉尘浓度≤50mg/m3,吨产品排放量均≤0.15kg;其余各点粉尘排放浓度≤30mg/m3,吨产品排放量均≤0.024kg,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排放要求。项目变更后生产线有组织粉尘排放总量为348.8t/a。变更前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不变,仍为18.5 t/a。
(2)NOx排放分析
本次变更内容不会带来NOx产生量和排放量变化,仍为2132.93 t/a,吨产品排放量为1.12kg/t,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排放要求。
(3)SO2排放分析
本次变更内容不会带来SO2产生量和排放量变化,SO2排放浓度仍为29.7mg/m3,年排放量为137.72t/a,吨产品排放量为0.072kg/t;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排放要求。
将变更前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对比,结果见表3-1。
表3-1 项目变更前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变更前(t/a)
变更后(t/a)
变化量(t/a)
1
粉尘
有组织
355.67
348.8
-6.87
2
无组织
18.50
18.50
0
4
氮氧化物
2132.93
2132.93
0
5
SO2
137.72
137.72
0
由表3-1可以看出,项目通过优化粉尘治理方案,粉尘排放量减少6.87 t/a, SO2、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变。
3.1.2废水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排放
(1)生产废水
项目变更前后生产及辅助生产废水产生量不变,仍为489m3/d,水质除水温和浑浊度升高外无其他污染,污染物主要为pH、SS,采用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砂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单元处理后排入厂区回用水池,其中460m3/d回用作增湿塔和原料磨喷水,剩余29m3/d用于绿化和道路抑尘用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变更前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变,仍为3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污水处理方案由一体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工艺变更为地下式一体化生化设施+深度处理设施(细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池),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仍为80m3/d,经净化后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19.2mg/l、SS7.2mg/l、氨氮6.0mg/l,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与绿化用水标准要求,全部用作道路洒水与绿化用水补充水源,不外排。
污水处理方案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见表3-2。
表3-2 污水处理工艺变更前后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变更前(t/a)
变更后(t/a)
变化量(t/a)
1
COD
0.22
0.21
-0.01
2
SS
0.11
0.08
-0.03
3
氨氮
0.07
0.066
-0.004
变更项目通过优化污水处理方案,使得变更后污水处理站出水污染物排放量略有减少。
3.1.3固体废物
项目变更后,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3 项目变更前后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名称
变更前产生和处置情况
变更后产生和处置情况
备注
产生量t/a
处置措施
产生量t/a
处置措施
1
除尘灰
300000
直接返回生产再利用
300000
直接返回生产再利用
不变
2
污水处理污泥
2.4
农民拉走沤肥
2.4
农民拉走沤肥
不变
3
生活垃圾
110
当地垃圾集中处置点填埋
110
当地垃圾集中处置点填埋
不变
由表4-14可知,变更前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措施均不变,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3.1.4噪声
项目变更后噪声源及治理情况见表3-4。
表3-4 项目变更后主要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序号
噪声源设备
数量
时间持续
特性
LAeq(dB)
控制措施
控制效果
变更情况
1
生料磨
2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
≤75
增加1台生料磨
2
煤磨
1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
≤75
不变
3
窑尾风机
1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消音
≤75
不变
4
干法回转窑
1
连续运行
95
减震、隔声
≤75
不变
5
窑头冷却风机
1
连续运行
100
减震、消音
≤75
不变
6
破碎机
2
连续运行
95
减震、隔声
≤75
不变
7
水泥磨
4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
≤75
增加2台水泥磨
8
空压站
2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消音
≤75
不变
9
高中压风机
6
连续运行
95
减震、消音
≤70
不变
32
连续运行
90
减震、隔声、消音
≤65
增加23台除尘风机
10
蒸汽轮机
1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
≤75
不变
11
发电机
1
连续运行
100
减震、隔声
≤75
不变
12
余热锅炉
2
连续运行
95
减震、隔声
≤70
不变
13
循环水泵
2
连续运行
85
减震、隔声
≤70
不变
14
冷却塔
1
连续运行
85
设置围挡
≤75
不变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噪15~25dB(A),厂界噪声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2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变更项目水、声、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目标均不变,水环境保护对象为地表水资源处于平衡状态,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声环境保护对象为法定厂界,保护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对象为评价区域内动植物和土壤,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域生物多样性和动植物栖息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变更后由于占地边界的变化,导致环境空气环境敏感点与厂界的距离变大或不变,详见表3-5。
表3-5 变更前后环境空气重点保护对象及保护级别
名称
方位
变更前距离
(m)*
变更后距离
(m)*
人口数量
功能
备注
保护级别
小龙华
NW
6010
6010
712
村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马兰台
NW
7000
7000
661
村庄
三里铺
NW
6550
6550
680
村庄
北灌头
NW
6080
6080
1736
村庄
大圈
NNW
5790
5790
153
村庄
龙泉庄
NNW
5440
5440
2318
村庄
南大地
NNW
4590
4590
1870
村庄
丁家沟
NNW
5720
5720
250
村庄
东旮旯
N
4690
4890
640
村庄
尧舜口
WNW
5110
5110
1105
村庄
西河北
WNW
4140
4140
160
村庄
东河北
WNW
3380
3380
180
村庄
野里店
W
3500
3500
294
村庄
杨各庄
W
2630
2630
865
村庄
小南头
W
3750
3750
443
村庄
大南头
W
3570
3570
366
村庄
龙堂
WSW
1860
1860
651
村庄
西庄
NW
1170
1170
436
村庄
鹁鸽岩
WSW
1280
1280
915
村庄
南庄
SW
1320
1320
447
村庄
行岭
W
540
600
211
村庄
已完成搬迁
车辋地
SW
4580
4580
339
村庄
杨家庄
SW
4000
4000
135
村庄
太和庄
SSW
4550
4550
1151
村庄
高家庄
S
4860
4860
430
村庄
南白虹
SSE
3430
3430
2620
村庄
南福地
SE
4210
4210
523
村庄
北白虹
SE
2680
2680
3126
村庄
西白涧
SE
4170
4170
1438
村庄
东白涧
SE
4880
4880
2440
村庄
冯家庄
SE
1830
1830
611
村庄
东水冶
ESE
870
770
540
村庄
西水冶
ENE
540
540
960
村庄
孙家庄
NE
610
770
60
村庄
福家庄
NE
760
858
101
村庄
陈家庄
N
1010
1210
120
村庄
杨家庄
NNW
690
999
116
村庄
王家庄
NNW
590
813
20
村庄
三合庄
NE
1120
1220
565
村庄
神石庄
NNE
2180
2380
3910
村庄
北福地
E
2420
2420
350
村庄
北白涧
E
3480
3480
1650
村庄
柳林庄
ESE
4480
4480
1240
村庄
北东庄
E
4550
4550
682
村庄
东大北头
ENE
4940
4940
1050
村庄
西大北头
ENE
4480
4480
1020
村庄
柏木井
NE
4090
4090
1079
村庄
井尔峪
NE
5810
5810
2590
村庄
大雁桥
NNE
3360
3460
720
村庄
吴家庄
NNW
3160
3360
135
村庄
北石楼
N
2840
3040
574
村庄
南石楼
N
1520
1720
1845
村庄
东庄
N
1670
1670
140
村庄
北庄
N
2130
2380
153
村庄
*为项目厂界与敏感点之间的最近距离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变更前后各敏感点PM10日平均贡献浓度减少幅度在0.000033~0.004117 mg/m3之间。
变更前后各敏感点二氧化硫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SO2对各敏感点小时贡献浓度不变,仍为0.000628~0.003844mg/m3。变更前后SO2对敏感点日均贡献浓度不变,贡献浓度仍为0.000053~0.00044 mg/m3。
变更前后各敏感点NO2小时浓度的最大贡献值不变,贡献浓度仍为0.013033~0.058208mg/m3。
变更前后各敏感点NO2日均浓度的最大贡献值不变,贡献浓度仍为0.001121~0.006453 mg/m3。
经叠加分析,项目变更后,各敏感点SO2、NO2|、PM10预测值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执行原环评报告书批复的600m距离要求,则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为600m(以项目废气污染源为起点)。根据易县环保局出具的意见(见附件),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行岭村5户居民已完成搬迁,则项目变更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3.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项目充分考虑了水的重复利用,全厂生产及生活废污水均不外排,变更前后均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3.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项目对所在区地下水的影响途径主要是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的废水通过跑冒滴漏等方式渗入土壤进而影响地下水。
从污染源强来看,废水仍为冷却排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变更前后废水产生量和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均均不发生变化;另外为防止厂区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对水处理构筑物、雨水收集池均进行防渗处理,排水各环节均由管道输送,基本杜绝了厂区污水下渗的途径,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故本工程变更前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发生变化。
3.3.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后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为35.2~46.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
经预测,变更前后,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减少0-0.5 dB(A)左右,变化原因主要是设备变更和厂区用地边界调整所致。由变更前后总平面图可知,变更前的项目厂界东西长800m、南北宽400m,变更后项目厂界东西长1000m,南北宽200m。经量图,虽然主要噪声设备与北边界西预测点、北边界西中预测点、北边界东中预测点距离减少,但由于主要产噪设备立磨和水泥磨由大磨变成小磨,其合成噪声源强降低,则变更前后该三个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不变;另外南边界西预测点、南边界西中预测点距离不变,但由于主要产噪设备立磨和水泥磨由大磨变成小磨,其合成噪声源强降低,故变更后该两个预测点的贡献值减少;最终主要噪声设备与北边界东预测点、东边界预测点、南边界东中预测点、南边界东预测点以及西边界的距离增加,同时主要产噪设备立磨和水泥磨由大磨变成小磨,其合成噪声源强降低,则变更后该五个预测点噪声贡献值略有减少。由此可知项目调整用地边界后对厂界的影响不变或减轻,并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3.3.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变更前后,固废产生和处置方案不变,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外排。当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原评价提出的控制措施,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管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3.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变更后建设位置不变,占地面积由变更前的320014m2减少至201333.3m2,占地类型仍为山裸岩砾石地,地面平整时造成植被破坏,施工运输、施工机械、人员践踏、临时占地等也将会使施工区及周围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变更项目对植被的破坏量由变更前的350000m2减少至变更后的230000m2,生态损失减少量为120000m2,对评价区生态系统影响减小。
3.4环保措施及效果分析
3.4.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本次变更新增23台布袋除尘器,对物料中间转运、输送和新增产尘设备的粉尘进行控制,布袋除尘器采用国内先进的高效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
该除尘器是从美国富乐公司引进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效布袋收尘器,它综合分室反吹和喷吹脉冲清灰各类袋收尘器的优点,克服了分室反吹清灰强度不够,喷吹脉冲清灰和过滤同时进行的缺点,因而扩大了袋收尘器的应用范围,由于这种类型的收尘器结构上的独到之处,所以其具有收尘效率高、设备及土建投资费用省、占地面积小、维修工作量小等优点,根据水泥行业统计资料,脉冲袋收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最小捕集粒径<0.1μm,收尘效率高,滤袋的使用寿命长,可广泛用于水泥厂的破碎、包装、库项、熟料冷却机及各种磨机等收尘系统。
就我国水泥企业而言,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建设工程辅料破碎、均化、粉磨、包装、散装、熟料贮存及输送环节等粉尘有组织排放点均采用脉冲喷吹袋收尘器,效果较好,各点粉尘排放浓度≤30mg/m3,满足GB4915-2004表2排放要求。
因此变更项目增加的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是可行的。
3.4.2废水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变更后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由MBR一体膜处理工艺调整为地下式一体化生化设施+深度处理设施(细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池)。根据设计单位—保定市格林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和绿化用水要求。另外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比变更前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减少幅度在0.004-0.03t/a之间。
由此可知,变更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4.3噪声控制措施分析
变更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料磨、回转窑、余热锅炉、水泥磨、风机、空压机等,噪声控制从声源、声音传播途径和距离衰减这三方面考虑。
(1)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首先从声源上着手。尽可能的选用低噪声设备。
(2)采取降噪措施,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磨机、锅炉本体、回转窑本体等,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可消声5~15db(A),对产生气流噪声的设备如空压机、罗茨风机等安装隔声罩、消声器,一般消声25db(A)左右,其次是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如采用厂房隔声措施,隔声效果可达15~20db(A)左右。
(3)通过合理布置产噪设施在厂内的位置,通过距离衰减,减小其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变更项目在总图布置中,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区中部,尽量布置在厂房内,有利于降低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的预测结果,变更前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减少量在0~0.5 db(A)之间;另外根据变更前后总平面图可知,项目变更后北边界向南位移200m,则噪声源距离厂区北侧敏感点较变更前远200m,西边界位置不变,但变更后厂区西部布置调整为直径为100m石灰石预均化库,则噪声源距离厂区西侧的敏感点较变更前远100m,厂区东部边界虽向东延伸200m,但延伸区域布置的是生活区,经量图,噪声源与厂区东侧敏感点的距离不变。由此可知项目调整用地边界和平面布置后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变或减轻。则变更项目降噪措施是技术和经济可行。
3.4.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
变更前后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方案不变,建设单位可按照原环评批复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理,届时变更后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无堆存。
3.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
环保支出总费用(C)为折旧费、运行费和管理费之和,即:
C=C1+C2+C3=1433.25万元/a
变更项目的环保投资收益主要仅考虑粉尘回收收益。按照设计粉尘回收量约为30万吨,按40元/t计,粉尘回收收益约为1200万元。
环保设施投资净收益等于环保收益与环保支出费用之差,即:
1200万元-1433.25万元=-233.25万元/a
表明变更项目的环保投资的经济收益是负的。
3.6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3.6.1环境管理
3.6.1.1运营期环境管理
为了将变更项目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建设单位应针对变更项目的特点,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见图3-1。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安全环保处
监测机构
矿山配套
部分负责人
原料车间
车间主任
烧成车间
车间主任
水泥车间
车间主任
辅助车间
车间主任
物业中心
主任
环保管理员
环保管理员
环保管理员
环保管理员
环保管理员
环卫人员
图3-1 变更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体系图
(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制:一级为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二级为安全环保部;三级为各生产车间主任和物业中心负责人,四级为各生产车间专、兼职人员和物业中心环卫人员。
(2)各级管理机构职责
a. 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a)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
(b)负责建立完整的环保机构,保证人员的落实。
b. 安全环保部职责
(a)贯彻上级领导或环保部门有关的环保制度和规定。
(b)建立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环保工程验收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保设备运行记录以及其它环境统计资料,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c)汇总、编报环保年度计划及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d)制定环保考核制度和有关奖罚规定。
(e)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f)负责组织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追查事故原因,杜绝事故隐患,并参照企业管理规章,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
(g)对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先进技术进行推广和应用。
(h)负责环保设备的统一管理,每月考核一次收尘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负责对收尘器的大、中修的质量验收。
(i)组织职工进行环保教育,搞好环境宣传及环保技术培训。
c.环卫部门职责
(a)在公司领导下,做好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绿化、美化工作。
(b)按“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卫生、绿化工作。
(c)组织做好垃圾的定点堆放和清运工作,以及道路的清扫工作。
d. 车间环保人员职责
(a)负责本部门的具体环境保护工作。
(b)按照安全环保部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环保治理项目计划,报安全环保部及各职能部门。
(c)负责本部门环保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检查,保证环保设施处于最佳状态。车间主管环保的领导和环保员至少每半个月应对所辖范围内的环保设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d)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和污染事故调查,并上报本部门出现的污染事故报告。
3.6.1.2投产前的环境管理
a. 落实环保投资,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执行“三同时”和各项治理与环保措施达到设计要求;
b. 向环保部门上报工程竣工试运行报告,组织进行环保设施试运行;
c. 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方案报告,向环保部门申报,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d. 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正式投产运行。
3.6.2环境监测
3.6.2.1环境监测的意义
环境监测(包括污染源监测)是企业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的一项规范化制度。通过环境监测,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建立监测档案,可为污染源治理,掌握污染物排放变化规律提供依据,为上级环保部门进行区域环境规划、管理执法提供依据。同时,环境监测也是企业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做到清洁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之一。
3.6.2.2环境监测工作
变更项目在公司环保部下设监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监测工作由本企业自行监测或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结果按次、月、季、年编制报表,并由安全环保部派专人管理并存档。
3.6.2.3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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