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 购 合 同 买 方: 卖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1第二部分 通用协议条款61. 协议标62. 协议价格63. 交货74. 包装与标识75. 到货检查86. 安装和质量保证87. 违约责任98. 不可抗力109. 适使用办法律1110. 争议处理1111. 协议生效1112. 份数1113. 保密11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采购 (货品名称)(简称“协议货品”),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协议货品,买卖双方就协议货品采购签订本协议。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用词语含义与通用协议条款和专用协议条款中对应词语含义相似。二、协议构成部分下列文
2、献为协议构成部分: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到达纪要、协议等文献;2. 协议协议书及其附件;3. 专用协议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协议条款; 上述构成协议各项文献应互相解释,互为阐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协议文献优先次序按照上述文献所列次序为准。上述各项协议文献包括协议当事人就该项协议文献所作出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文献,应以最新签订为准。卖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献,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则买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献或投标文献为准。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形成与协议有关文献均构成协议文献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次序。三、协议标买卖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协议货品名称、规格型
3、号、数量等见附件1已标价协议货品清单。四、协议价格与支付1.本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含税)。2协议价格支付本协议选择按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协议价款:(1)卖方凭到货验收单、100%协议价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延长30个工作日)支付所有协议价款。(2)分期付款,买方应按照下述进度向卖方支付协议价款: 。支付比例为: 。(3)其他方式: 。 五、交货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详细交货日期按照附件1已标价协议货品清单规定执行。2交货地点: 。详细交货地点按照附件1已标价协议货品清单规定执行。六、承诺1卖方承诺按协议约定向
4、买方提供符合规定协议货品和服务。2.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债权(协议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3买方按协议约定向卖方支付协议价款。七、争议处理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生效本协议经双措施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日期以最终一方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日期为准。九、份数本协议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下无正文)签 署 页买方: (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5、签字):签订日期:1月11日签订日期: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联络人: 联络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Email: Email: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执行单位:执行单位:执行人:执行人:电话:电话: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客服电话:需求单位:附件1:已标价协议货品清单格式已标价协议货品清单货品名称货品描述单价(含税)(人民币元)单位数量协议价款(含税)(人民币元)交货期交货地点第二部分 通用协议条款1. 协议标1.1 卖方向买方供应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见已标价协议货品清单。1.2 卖方
6、应向买方提供全新、技术水平先进、质量可靠货品,并保证该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详细规定见“技术规范书”。1.3 卖方提供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原则,生产厂家技术原则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原则,卖方应按生产厂家技术原则执行。1.4 卖方应提供与货品安装使用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1.5卖方保证其根据本协议向买方交付协议货品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协议货品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性质附属或者限制性权益,也不存在被任何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情形。卖方对货品享有合法完整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对应权利。卖方根据本协议交付协
7、议货品、提供服务及履行其他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其组织章程,不会超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到达协议、承诺、任何政府部门或者司法/仲裁机构对其规定。卖方保证买方不会由于协议货品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被提起索赔、指控或祈求,否则,卖方应当就买方因此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承担所有赔偿责任。2. 协议价格本协议价格指卖方将协议货品运到协议约定交货地点并履行完毕其他协议义务所需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货品价款及包装费、保险费、多种税费、运杂费、卸车费、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卖方支付价款中扣除卖方按协
8、议约定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3. 交货3.1 卖方应按照买方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向买方交付本协议项下货品。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品安装、使用所需图纸及合格证书)两套随货品一并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3.2 卖方负责货品运送,并承担由此发生所有费用。3.3 货品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协议规定货品包括备品配件,抵达协议约定交货地点为准。3.4 卖方承担货品交付给买方之前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3.5 卖方物资发货须以买方或买方指定单位统一发送送货告知单为准,否则不予结算。3.6 卖方在收到买方指定单位发出物资交货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物资运送计划以文本形式提交至买方指
9、定单位。卖方未按期向买方交付运送计划,每迟交1日,应向买方支付协议价格0.05%违约金。3.7 卖方在货品抵达现场完毕物资交接有关手续之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到货验收单送至买方指定单位,每迟交1日,应向买方支付协议价格0.05%违约金。4. 包装与标识4.1 卖方交付所有协议货品均应符合有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送、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规定。卖方应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并应按照协议货品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保护措施。协议货品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
10、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4.2 协议货品严禁使用松木做包装材料(包括松木包装箱、线缆盘、垫木、固定支架等)。如使用其他木质包装材料,卖方应在发货前告知买方,并到当地森林检疫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该证书必须随货同行,作为附随资料交付买方,并作为到货验收和入库凭据之一,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且每批货品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不低于5000元违约金。5. 到货检查5.1 货品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将对货品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检查,货品检查合格后,由买方出具到货验收单给卖方。如发现货品非因买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协议约定质量原则和规范状况,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告知后,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并承担
11、有关费用。5.2 上述检查为现场到货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规定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按协议约定所应承担质量责任。6. 安装和质量保证6.1 货品由卖方根据卖方提供技术资料、检查原则、图纸及阐明书进行安装,买方提供配合。6.2 假如货品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费用。6.3 协议货品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买方告知参与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卖方未按照买方告知参与验收,视为卖方承认验收成果。协议货品通过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协议货品应尽责任和义务。6.4卖方承诺对所提供货品提供 24
12、 个月(含本数)质量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质量保证期长于卖方承诺质量保证期,合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货品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设备或部件导致货品停运或货品存在缺陷影响正常运行时,货品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或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货品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设备或部件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在货品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卖方对所提供货品实行“三包”服务。6.5 卖方承诺货品寿命期限不少于30年。因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原因导致货品存在缺陷或出现故障,卖方应按买方规定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设备或部件。6.6 在从
13、货品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期间,如发现卖方提供货品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期,买方有权选择且卖方须采用如下补救措施:6.6.1对不符合协议约定货品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协议规定,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天内(含本数)完毕。6.6.2 以符合协议规定货品更换不符合规定货品,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天内(含本数)完毕。6.6.3 买方将有缺陷货品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货品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状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安装、拆卸、运送、保险及购置替代品所发生额外支出等费用。6.7卖方提供应买方货品不得侵犯第三人权利,卖方
14、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起诉及索赔。若买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买方导致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协议总额10%违约金。7. 违约责任7.1 卖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规定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7.1.1卖方违反协议约定迟延交货,每迟延一周应向买方支付相称于迟交货品金额1%迟延交货违约金,不满1周按比例计算。7.1.2 卖方未按协议第6.6.1、6.6.2公约定期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每迟延一周应向
15、买方支付相称于协议价格0.1%违约金,不满1周按比例计算。7.1.3由于卖方货品质量或迟延交货等原因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入使用,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协议价格0.1%违约金。7.1.4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制造缺陷导致货品无法正常使用,每发生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协议价格2%违约金。7.1.5 发生如下状况之一时,买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规定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所有(或部分)协议价款;在第(1)、(2)和(4)种状况下买方同步有权规定卖方支付所有(或部分)协议价款20违约金:(1)卖方提供货品完全不能使用;(2)卖方明确表达无法供货或买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3)卖方应支
16、付违约金总额到达协议价格20%;(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经买方告知后在限定期间内仍不改正。买方终止协议,有权以依其认为合适条件和方式购置与本协议项下货品类似货品,由此发生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7.1.6卖方按协议约定应支付违约金低于给买方导致损失,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7.2 买方逾期支付协议价款,应就逾期部分向卖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8. 不可抗力8.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客观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定义构成不可抗力其他事件。8.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协议义务履行时
17、,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所有协议义务。不过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告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迟而规定调整协议价格。8.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获得有关部门有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证明文献,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规定减轻或免除协议责任。8.4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估计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于协议终止所引起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9. 适使用办法律本协议签订、解释、履行及争议处理,均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 争议处理本协议争议处理方式见协议协议书。11. 协议生效本协议生效条件见协议协议书。12. 份数本协议份数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13. 保密双方及其各自雇员、代理人对对方提供无论何种形式客户信息、技术信息、价格、报价、折扣及其他资料、市场及产品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本部分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如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