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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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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矿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 6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7 27号)的文件精神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矿安委决定,特编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甫

2、煤矿安全“体检” 自查自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本方案印发给大家,望遵照执行。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甫煤矿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七年三月六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甫煤矿安全“体检” 自查自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 6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3、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7 27号)的文件精神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矿安委决定,特编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甫煤矿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矿井基本情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甫煤矿为批准的合法建设矿井,建设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至2012年8月井巷工程余20米左右,架空乘人装置未安装完、二采区配电室未通电、紧急避险系统未完善等。因受攀枝花市西区肖家湾“8.29”瓦斯事故和泸州市桃子沟“5.11”瓦斯事故的影响,灰甫煤矿从2012年8月29日开始停建,后因建设资金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请示缓建。2017年2月,

4、公司已筹集资金,现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复工手续。灰甫煤矿为双回路供电,属低瓦斯矿井,首采煤层(13#、14#)鉴定为三级不易自燃煤层(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设计时按自燃煤层设计),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矿井水患中等级为级(较危险)。二、总体要求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组织煤矿各部门、各岗位查找和防治煤矿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摸清底数与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紧密结合,对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体检”。对照煤安总监201711 号文件及附表摸清煤矿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治理安全隐患,推进隐患整

5、治,提高隐患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遏制煤矿重大事故,为矿矿今后的安全生产创造稳定的环境。三、成立组织机构1、煤矿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人员组成根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7 2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由我矿自行组织开展安全自检自改工作。安全“体检” 自查自改人员组成:我矿地质、采矿、机电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各1名,外骋通风、安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专家)各1名,矿上“五长”“五科”、“五队”、“五职技术人员”等。2、为切实做好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专项工作,特成立煤矿安全“体检”自查自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6、,负责对我矿安全“体检” 自查自改专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组 长:张殿明(矿长)副组长:熊永洪(技术负责人)、陈应和(安全副矿长)、尹桂林(生产副矿长)、黄贵云(机电副矿长)、唐敏(外骋安全专家)、彭刚(外骋通风专家)成 员:万在富(调度主任)、杨霖(技术科长)、吴权付(安全科长)、吴大海(通风科长)、祝明洪(机运科长)、周健(地测科长)、 李贵平(掘进技术员)、何燕平(机电技术员)、陈祝宝(通风技术员)、李兴明(通风队长)、周安祥(机电队长)、谢官能(运输队长)、杨发荣(采煤队长)、卢明(掘进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技术科,由熊永洪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杨霖兼任办公司副主任

7、,负责协调组织、 总结安全 “体检” 自查自改专项工作资料搜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安全“体检” 自查自改对外联系人员熊永洪。四、安全“体检”自查自改工作步骤1、贯彻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 “体检” 自查自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3月6日前)。2、组织人员对煤矿安全“体检”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自改报告,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3月20日之前)。3、根据审批的自检自改报告,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同时全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煤矿进行全面安全“体检”,并根据“体检”出的问题或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按五落实进行整改(4月至10月)。4、对煤矿安全“体检”自检自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8、行业主管部门(11月)。5、将本次煤矿安全“体检”自查自改工作的相关文档存档备查。五、井工煤矿安全自检内容及责任分工(一)、安全管理单元1.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性。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2-3.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有冲击地压的矿井设置专门防治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

9、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4. 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落实情况。自检责任人:张殿明、 万在富5.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 追究制度,粉尘检测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等。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维修检查记录。各项制度的修订更新和落实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6 .托管煤矿管理:托管煤矿要

10、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7. 灾害防治: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8. 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9. 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10. 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11. 生产组织:矿井年

11、度、月度生产计划及实际产量、能力核定、劳动定员编制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自检责任人:张殿明、尹桂林12.事故防范整改: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自检责任人:张殿明、陈应和(二)、开拓开采单元13-15. 矿井地质: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

12、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16. 图档检查:矿井必须绘制与实际相符的矿井地质图、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图纸。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杨霖17. 开采范围:采掘作业布置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之内,严禁超层越界开采。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18. 开拓布置:矿井开拓系统巷道布置满足矿井生产、安全和抗灾的要求。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19. 矿井接续: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下山采区工作面开始回采前采区通风、排水、运输等系统必须完整

13、。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20. 安全出口: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小于30m。新建、扩建矿井的回风井不兼作提升和行人通道,紧急情况下可作为安全出口。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21-22. 安全出口: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水平和各个采(盘)区都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采煤工作面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14、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23-24. 采区布置: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需要。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25. 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正规开采,严禁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

15、止的采煤方法。高瓦斯、突出、有容易自燃或者自燃煤层的矿井,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自检责任人:杨霖、李贵平26-28. 专项设计: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编制工作面设计;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进行放顶煤开采专项设计。自检责任人:杨霖、李贵平29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前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自检责任人:杨霖、李贵平30-35制度措施: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制

16、定探查老空区安全措施。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有可靠的防滑装置。倾角在25以上的小眼、煤仓、溜煤(矸)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报废的巷道进行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留设泄水孔。报废的井巷进行隐蔽工程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归档备查。自检责任人:杨霖、李贵平、杨荣发、卢明(三)、通风单元36-43. 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必须绘制与实际相符的

17、通风系统图。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设置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无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情况。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定,严禁

18、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者冒顶区。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当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遵守:采煤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m/s。在进、回风巷中必须设置消防供水管路。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

19、风。井下爆炸物品库、井下充电室、采区变电所和具有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等硐室的独立通风。井巷中的风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彭刚、吴大海、陈祝宝44. 通风设施: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开采突出煤矿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数量、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符合规定,所有设施编号建档。自检责任人:彭刚、吴大海、陈祝宝、李兴明45. 阻力测定: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阻力符合要求。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彭刚、吴大

20、海、陈祝宝46. 矿井测风: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自检责任人:彭刚、吴大海、陈祝宝、李兴明47. 气体浓度: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标。自检责任人:彭刚、吴大海、陈祝宝、李兴明48. 通风仪表:通风报表、记录齐全完善,通风检测仪表齐全、检验、调校,符合要求。风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传感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检验检测情况。自检责任人:彭刚、吴大海、陈祝宝、李兴明

21、49. 通风设备: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在10min内开动。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月至少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每3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主要通风机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彭刚、吴大海、陈祝宝50. 矿井反风: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在10min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反风演习。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彭刚、吴大海、陈祝

22、宝51. 安全距离: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作业的建筑和设施;低瓦斯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30m;高瓦斯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50m;通风机房与提升机房、变电所、矿办公楼的距离不小于30m。自检责任人:彭刚、吴大海、陈祝宝、李兴明(四)、瓦斯防治单元52-53. 瓦斯地质: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瓦斯地质。突出矿井编制并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超过1年。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透气性

23、系数、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开采保护层的应对保护范围及保护效果进行考察,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的要求。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彭刚、吴大海、陈祝宝54-55. 瓦斯鉴定: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低瓦斯矿井必须每2年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高瓦斯、突出矿井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彭刚、吴大海、陈祝宝56-57. 瓦斯防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它

24、有害气体检查制度,配备足够专职瓦斯检查工和瓦斯检测仪器等,矿(井)长、矿(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瓦斯日报审阅情况。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矿井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者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自检责任人:彭刚、吴大海

25、、陈祝宝、李兴明58-59. 瓦斯抽采:矿井不涉及60-70. 防突措施:矿井不涉及71. 防爆措施: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设施。自检责任人:吴大海、陈祝宝、李兴明72-72. 安全间距、设备检验:地面瓦斯抽采站泵房距回风井口安全距离等及瓦斯抽采泵的检测检验,矿井不涉及。(五)、防灭火单元 74. 煤层鉴定:矿井应当将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自检责任人:张殿明、陈应和、唐敏75-76. 图档管理:绘制与实际相符的防火注浆管路系统图。绘

26、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处火区按形成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片。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周健、杨霖、吴权付77-78. 消防设施:矿井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敷设到采掘工作面。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情况。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周健、唐敏79. 外因火灾防治: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的矿井和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者防爆式电热器取暖。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井筒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连接

27、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规定要求。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时,严禁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周健、唐敏83. 检测预报: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制定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周健、唐敏8488. 井下火灾防治: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

28、层自然发火措施。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者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时,必须锚喷或者砌碹,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者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根据防火措施确定采(盘)区开采期限。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采(盘)区开采设计中,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形成后,按设计构筑防火门墙,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材料。矿井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闭及管理专项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1次

29、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与封闭采空区连通的各类废弃钻孔必须永久封闭。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周健、唐敏、吴权付(六)、粉尘防治单元89. 煤尘鉴定: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当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必须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90. 图档管理:绘制与实际相符的防尘管路系统图。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唐敏91. 防尘措施:矿井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情况。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唐敏92-98. 消防系

30、统:矿井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建永久性消防防尘储水池,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一半。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采煤工作面应当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特殊情况除外。采煤机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

31、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机作业,采用内、外喷雾及通风除尘等综合措施。井下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吴权付、周安祥 99-100. 隔爆措施: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掘进煤巷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者岩粉棚隔开。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应当安

32、设隔爆设施。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吴权付、周安祥(七)、顶板管理101-104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尹桂林、吴权付、唐敏105.巷道支护: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应符合要求,必须有专项设计。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煤巷、半煤岩巷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遇顶

33、板破碎、淋水,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等情况时,应加强支护。自检责任人:陈应和、尹桂林、吴权付、唐敏106-107矿压监测: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矿压监测。矿山压力观测仪器设备应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规定。自检责任人:尹桂林、唐敏、李贵平108118冲击地压防治:不涉及(八)、防治水单元119. 制度人员: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自检责任人:张殿明、熊永洪、黄贵云120. 防治规划: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每

34、3年修订一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其他矿井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检责任人:张殿明、熊永洪、周健121.图档管理:矿井必须绘制与实际相符的排水系统图。矿井应当编制与实际相符的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等防治水图件,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自检责任人:张殿明、熊永洪、周健122-124. 地面防治水: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煤矿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

35、作进行全面检查。受雨季降水威胁的矿井,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或者积水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自检责任人:张殿明、万在富125-126. 防隔水煤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严禁在设计确定的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者极强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和封闭不良钻孔等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

36、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自检责任人:熊永洪、周健、李贵平127-130. 井下防治水:煤层顶、底板分布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轨道巷和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应当大于实际水头值;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

37、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急倾斜煤层。煤层顶板存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威胁时,应当实测垮落带、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者老空积水等水体影响采掘安全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疏放或者注浆改造含水层,待疏放水完毕或者注浆改造等工程结束、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存在严重水患矿井必须采取有效防治水措施。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必须配备专门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探水设备。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在井底车场周围设防水闸门或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

38、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设防水闸门;不具备设防水闸门条件的,制定防突(透)水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自检责任人:张殿明、熊永洪、陈应和131-132. 探放水:井巷揭穿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带等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坚持有掘必探。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采用钻探方法,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自检责任人:张殿明、熊永

39、洪、周健133. 排水设施: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控制闸门。下山采区必须在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排水泵房供电双回路)后方可掘进回采巷道。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134. 排水设备:矿井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主副水仓等。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之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提交联合排水试验报告。水泵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

40、具检验合格报告。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九)、电气单元135.双电源: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经批准采用单回路供电的必须有备用电源,其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并可靠运行。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周安详136. 供电线路: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不得穿越沉陷区、跨越易燃

41、易爆仓储区情况。采取安全距离、安全警示、避雷设施等必要的安全措施。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周安详137.图档管理:绘制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周安详138-141. 供配电: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

42、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不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高压不超过10kV。低压不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井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者2种以上电压时,配电设

43、备上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周安详142-147. 电气信号: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不分接其他负荷。井下照明和信号的配电装置,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功能。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电气产品。矿井应当按要求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检查和调整。井下电缆的选用符合要求。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周安详148. 井下供电保护: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具备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自检责任人:黄贵云

44、、祝明洪、周安详149. 防雷: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且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周安详150. 设备检验:矿井主要变压器经有资质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自检责任人:熊永洪、黄贵云、祝明洪(十)、运输提升压风单元151. 图档管理:绘制与实际相符的井下运输系统、压风管路系统图。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谢官能152. 带式输送机: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

45、定。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机头、机尾及搭接处,有照明。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倾斜井巷中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谢官能153. 电机车:电机车,列车和单独机车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

46、)、连接器和撤砂装置符合要求。架线的悬挂高度、轨道质量符合规定。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谢官能154.平巷运人:不涉及155-158. 提升:不涉及159-162. 提升:提升装置必须按要求装设安全保护。提升机装设可靠的提升容器位置指示器、减速声光示警装置,设置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装置。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进行1次性能检测,其他提升系统每3年进行1次性能检测。矿车提升的斜井上部平车场入口、接近变坡点处设置阻车装置,斜井内设置跑车防护装置。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谢官能163.无轨胶轮车:不涉及164.单轨吊车:不涉及165.架空乘人装置: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有专项设

47、计。各类间距符合要求。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自检责任人:黄贵云、祝明洪、谢官能166-168. 斜巷运输

48、: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车辆必须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断绳时,制动装置既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当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应当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制动装置把手的位置。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装置,并先空载运行一次(应有检查、空载运行记录)。运行坡度、速度和载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应有设计)。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当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应有试验记录)。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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