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范围和工作内容
第四章业务承接和合同评审
第五章实施质量控制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保障公司与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委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固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部委、省、市等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工程招标代理部是公司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工程招标代理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部设经理1名,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3名。招标代理部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负责。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对部门经理负责,并承担专业招标代理过程中的相应责任。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信誉。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准则及其操作指南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章主要范围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包括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从事工程招标代理。
第八条工程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拟定招标方案
(二)拟定招标公告和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四)编制招标文件
(五)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六)编制标底
(七)组织开标、评标
(八)草拟工程合同
(九)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工程招标代理的服务依据:
(一)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二)项目批文
(三)项目建议书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初步设计或扩充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六)施工图设计
(七)国家、地方颁发的法律、法规、准则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流程图(见附件)
第四章业务承接和合同评审
第十一条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联系人应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新建项目的信息,配合公司承接并洽谈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十二条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联系人、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从业人员、工程招标代理部门经理以及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应对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进行评审,包括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责任范围和质量目标,项目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进行评审,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经评审通过后,应及时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招标人、项目名称、代理事项、时间、酬金、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并有招标人和公司法人的签名、盖章。
第五章实施质量控制
第十四条根据项目的特点,安排相应专业的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负责实施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五条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应当熟悉相关资料,并按招标代理程序,组织实施招标代理活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招标代理部门经理负责监督、管理、复核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施的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六条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标代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招标代理活动完成后,应当编制回访计划并及时填写《服务质量意见征询表》。
第十八条公司依据管理办法,对职能部门及其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填写《人员考评表》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完成后,按照公司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将各种资料整理立卷并归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授权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白2012年1月1日起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流程图
招标代理服务流程图
确定服务范围
人员配备
准备阶段
收集资料
招标策划,确定招标方式,进行标段划分
招标前期
资格预审,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送审
招标中期
实施阶段
招标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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