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一、 总则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审单、录入和操作执行的控制要求,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二、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三、 报关业务管理(一)出口业务1、 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2、 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复核员校对,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资料要求及时通知编制人员,并追踪得到更新的报关文件3、 出口操作员在报关前至少2-3个工作日将全套报关资料交给代理报关行4、 代理报关行必须在
2、指定的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材料(二)进口业务1、操作人员先取得进口货物的正本单据2、货物到港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证寄往指定报关行,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清关手续。3、货到公司后,业务操作人员通知指定仓库保管人员接货,记录,卸货。如需报检的应提前通知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四、单证存档管理(一)出口业务:1、 出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产地证、提单、水单等。2、单据的保存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保管人员将电子版单据保存到计算机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纸质版单据归档后放入统一卷柜中保管,由专人按月和按年归档。 (二)进口业务 1、进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保险单、提单、产地证等进口相关单据。 2、进口单据以纸质形式存档保管,按进口时间归类存档。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