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石料厂合作经营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下共同合作经营石料厂,特定以下条款供双方执行遵守:1、合作地点和期限,地点: 。合作期限:以 年为准,从 年 月 日签字之日起生效。2、出资方式:甲方原有的砂石场、生产设备、铲车、库存等场合的所有东西、经营权作出资,其余的由乙方出资,乙方以钞票出资,共同开采经营 砂场。3,股份占比:4、甲方对其原保证砂场正常生产的各关系负责,并保证砂场经营不受外部干扰,如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砂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5、利润分派:甲、乙双方按股份占比分红,如有欠账的收回欠款后立即结清,账目分红每月结一次。6、
2、职责分派:甲方负责砂场的关系维护、正常生产和销售,国家的正常税收由甲乙双方按分红比列分派。7、假如以后需扩大生产,甲、乙双方按利润分派的比例出资。8、财务管理,甲方负责收票,乙方负责出纳、开票、收款,账目当天结清,石料出售价格按市场价格定价。9、工作分管:甲方负责生产、销售,乙方也可以帮甲方搞销售,以钞票销售为主,若有欠账,必须通过甲、乙双方批准后方可销售,欠账不得超过一个月,彼此双方有权在分红款中扣回,谁欠账谁负责,未追回的欠款假如是甲方欠销由甲方负责,假如是乙方欠销由乙方负责,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分红款中扣回属于乙方的款项。10、假如销售发生滞销,产生长期堆货或为远期销量目的需要存货时,甲乙双方应垫付电费、柴油、修理、生产工资等费用。11、违约补偿:在乙方资金到位后,因甲方未解决好相关政策和人员导致砂场不能正常运营的,甲方补偿给乙方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由于自然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13、由于乙方违约导致停工、停产超过3天,天天同样给甲方补偿损失人民币壹千元,停产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有设备(机器故障或库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1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协商未果,上诉法院。1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签字人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