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 筹 合 伙 协 议 甲方: 项目名称: 乙方:_ 身份证:_总则1.1根据民法通则和合作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公司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2条众筹经营场合2.1重要经营场合:温州乐清市派对空间休闲酒吧第3条合作目的和合作公司经营范围3.1合作目的:本合作项目设立的重要目的是投资设立 私营 并为合作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3.2合作公司经营范围餐饮 酒吧 休闲娱乐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4条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姓名住 所第5条合作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姓名: 出
2、资方式 钞票 认缴出资(万元)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第6条资金使用安排用于本店运营前期和后期经营的平常开销和店面装修等费用。第7条 公司运营本店的经营权和所有权 归 所有。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不参与直接管理。第8条财务披露及利润分派办法8.1入股个人赚钱后应当分红,各股东获得分红的前提为实缴出资额。入股每人提取净利润的10 %作为项目平常维护资金,其余可分派净利润的【 90 】%按照入股比例分派到每个股东。初次分红最迟在当月所在的季度进行,其后每叁 个月分红壹次。入股公司应当将天天的收入支出状况用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易于合作人接受的形式发送至每一位股东。
3、每月一次股东大会,针对本月的赚钱情况等,由项目的执行人对该项的所有报告。股东分红所得10%作为管理层工资。第9条亏损承担办法9.1承担办法根据合作公司法的规定,假如项目以资金因素无法经营下去,该项目全体股东以止损方式停止项目运营。 清算9.1.合作人员解散的,应当按合作公司法的规定选定清算人并进行清算。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9.2清理本本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9.3解决与清算有关的本项目未了结事务;9.4清缴所欠税款;9.5清理债权、债务;9.6解决本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9.7代表本项目参与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程序及相关事项:9.2.1 本项目解散后,由专
4、业评估机构对该项目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解决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自被拟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项目解散事项告知和公告债权人。9.2.2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作公司注销登记。第10条保密义务10.1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就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接触关于股东的个人隐私以及合作公司的职业,商业秘密(涉及但不限于专有和非专有技术、商业、财务、运营,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传达给除本协议签约方以外的第三人。第11条违约责任1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协议各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本合作人员或其他协议方导致损
5、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11.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作项目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依法由合作人员承担,如合作人员设立失败,由各方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11.3股东以下行为被定为违约行为:1.未按协议履行该股东义务2.未按协议日期交付筹资3.未按协议法对股东个人信息进行保密4.未按股东协议履行职责5.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无法联系到股东)6.从告知股东逾期后起3日内未得到股东的任何书面申请及书面回复。第12条资金的管理及监督12.1 资金的管理1众筹资金交由众筹项目的对公账户保管,由专业财务人员进行管理。2.进账出账必须做到一票一结。3.账目必须做到一天一结。4.每日营业
6、额及每日开销的金额天天以微信或短信形式告知所有股东。12.2资金的监管1. 由众筹发起人选出2名或2名以上人员对众筹项目的对公账户进行监管。2.选出的监管人员有权不定期的到项目财务那里进行查账。3.每次查账都要有书面记录(必要时可视频记录),查账后以微信或短信的形式告知每位众筹股东。4.每次股东大会(每月一次),项目财务都要做当期的财务报告,并将当期的财务报告以书面形式上交每位众筹股东。第15条受益模式季度分红,直至本项目停止营运。 第16条争议解决合作人履行合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合作项目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根据我国的合作公司法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留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合作人为自然人请填写下表:合作人基本信息登记表(自然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认缴资金额电子邮箱常用移动电话传真备用移动电话邮编固定电话联系地址收款户名收款开户行收款帐号 署名指压:备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