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甲方:中化石油吉林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保密项目:项目组成员: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涉及:1技术信息:涉及技术方案、设计规定、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营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2经营信息:涉及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
2、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资产收购协议、租赁协议、技术协议等)的约定规定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积极采用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合法手段(涉及运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自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
3、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4不得允许(涉及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5不管因何种因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运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涉及自办公司)服务;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所有归属甲方,乙方不得运用自身对项目不同限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第三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
4、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第四条违约责任1假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导致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元的违约罚款;2假如由于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补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补偿涉及:a损失补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经济损失,损失补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作为损失补偿额;b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c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承担侵权责任。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通过双方的书面批准。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地:长春市自由大路6451号中化石油吉林有限公司办公室(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化石油吉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