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童童粗菜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童童粗菜馆(盖章)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编制日期:二○一四年七月
目 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3
3、环境影响分析 7
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0
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
6、总结论 15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项目卫星定位图
三、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1、项目前期联合踏勘服务反馈单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项目所租房屋房产证
5、项目污水入网证明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童童粗菜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童童粗菜馆
法人代表
童华栋
联系人
童华栋
通讯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
联系电话
13758532089
传真
邮政编码
312000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正餐服务(H6210)
租赁建筑面积
(平方米)
74.02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6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2%
评价经费
(万元)
0.2
预期投产日期
/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⑴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童童粗菜馆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⑵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的一层1间74.02平方米。项目所在地东面为老胡子轮胎店;南面为环城西路;西面为金时代广场空置商铺;北面为金时代广场商铺。
⑶项目建设内容
①总投资及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5万元,租用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的一层1间74.02平方米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经营,项目投产后主要经营正餐业务,提供中餐和晚餐。
②平面布置
项目主出入口位于南面,北面设为厨房,其中东侧为主厨区,西侧为粗加工和洗碗区及卫生间,南面为就餐区,设有8张4人桌;项目实施后总共可容纳32人就餐。
③工作人员:本项目共需员工4人,营业时间10:00-22:00,年营业时间365天。
④空调设备:项目制冷热采用分体式空调,设有1台3匹空调,空调外机安装在2楼屋顶。
⑤灶头:项目设有一个双眼炒灶,为小型规模,厨房设备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
⑥给排水:项目用水由绍兴市市政给水管网提供。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金时代广场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为新建,租赁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的一层1间74.02平方米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经营,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5
2、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2.1项目生产工艺
水 废气、噪声 噪声
就餐
烹饪
洗涤
噪声
生料 碗盘、筷碟洗涤
废水
废水、废渣 管道天然气 残渣 外运
图5-1 项目中式餐饮流程图
2.2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2.2.1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
⑴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统计;
⑵餐饮废水:每座位每餐的餐饮用水量按50L/d计,餐厅最大客流量为32×2=64人次/天,每年按365日计。则产生餐饮废水量2.72t/d(992.8t/a);
⑶员工生活废水:项目需员工4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d(以二餐计),每年按365日计。则员工产生生活污水0.34t/a(124.1t/a)。
综上所述,整个项目的废水产生情况见表2-1。
表2-1 项目的废水产生情况
序号
用水对象
定额
(L/人·d)
座位(人数)
排污系数
废水量
t/d
t/a
1
餐饮部分
50
32×2
0.85
2.72
992.8
2
员工
100
4
0.34
124.1
3
合计
/
/
3.06
1116.9
项目最大日废水量取整为4.0t/d,即1117t/a。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金时代广场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CODcr500mg/L、NH3-N35mg/L,则CODcr、NH3-N量分别为0.56t/a、0.039t/a。
2.3.2废气
⑴油烟废气
项目经营中式餐饮,提供中餐和晚餐,因此会产生一定的油烟废气,项目厨房油烟排放一般在上午11:00~13:30、下午16:30-20:00,排放历时为6小时/天。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绍兴市区食用油消耗系数为7kg/100人·d·二餐。项目最大客流量估计为32×2=64人次/天,同时有员工4人在项目内就餐,经统计,餐饮的就餐人数为64+4×2=72人次/天,则项目建成后食用油消耗量为2.52kg/d(919.8kg/a),烹饪过程中的挥发损失约为2.84%,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去除率为60%,即项目油烟产生量为0.026t/a,排放量为0.010t/a。
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离心风机抽至北面排气筒通往屋顶排放,排放口位于项目地东北角(详见附图三)。项目所选用的油烟净化装置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60%的标准;厨房每天运行时间为6小时,环评要求厨房安装风量大于4000m3/h的风机一台,则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14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浓度≤2.0 mg/m3的标准。
⑵燃料燃烧废气
项目厨房所用燃料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据“绍兴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用气规划”对绍兴市区目前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和管道人工天然气用户进行了调查,根据用户调查,管道液化石油用户人均耗热量约在2299MJ/年·人左右,液化石油气的热值为95.6MJ/Nm3左右,因此绍兴市人均消耗液化石油气量为24.05N m3,气态液化石油气(0℃,760mHg)的密度为2.495kg/ Nm3,由此可得人均消耗液化石油气60kg/a(以平均每天两餐计)。本项目日就餐72人次,则项目年用液化石油气量为2.16t/a。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情况见表5-2。
表2-2 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量
项目
SO2
烟尘
NOX(以NO2)
CO
液化石油气燃烧排污系数(g/kg)
0.275
0.1007
0.5495
0.1099
产生量(kg/a)
0.59
0.22
1.19
0.24
2.3.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厨房烹饪、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碗盘洗涤等的噪声,对于以上噪声源的噪声级采用类比调查实测的平均声级确定其源强,各种设备的噪声水平见表2-3。
表2-3 设备噪声水平 单位:dB
序号
噪声源
平均噪声级
1
烹饪
70.0~75.0
2
油烟净化装置
60.0
3
低噪声风机
65.0
4
碗盘洗涤
65.0~70.0
5
空调外机
60.0
2.3.4固废
项目的固废主要是废泔脚,空酒瓶及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废泔脚,其成分为生料粗加工丢弃物和残菜剩饭,项目最大就餐32*2人次,废泔脚产生量按每人次0.1kg计,产生量为6.4kg/d(2.34t/a);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以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0.73t/a);项目的空酒瓶和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量以每天5kg计,则产生量1.83t/a。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4。
表2-4 各类固废发生量及去向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
工序
形态
属性
废物
代码
产生量(t/a)
利用处置方式
1
废泔脚
就餐
固体
一般固废
-
2.34
分类专用带盖塑料桶盛放每日清运综合利用。
2
废包装材料
就餐
固体
一般固废
-
1.83
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3
生活垃圾
生活
固体
一般固废
-
0.73
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5。
表2-5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
污染物
厨房
燃料废气
SO2
0.59kg/a
0.59kg/a
烟尘
0.22kg/a
0.22kg/a
NOx
1.19kg/a
1.19kg/a
CO
0.24kg/a
0.24kg/a
油烟废气
2.97mg/m3
0.026t/a
1.14mg/m3,0.010t/a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4.0t/d、1117t/a
4.0t/d、1117t/a
CODcr
500mg/L、0.56t/a
100mg/L、0.11t/a
氨氮
35mg/L、0.039t/a
5mg/L、0.006t/a
固体
废物
员工
生活垃圾
0.73t/a
0t/a
顾客、员工
废泔脚
2.34t/a
0t/a
废包装材料
1.83t/a
0t/a
噪声
烹饪
噪声
70.0~75.0dB
油烟净化装置
60.0dB
风机
65 .0dB
碗盘洗涤
65.0~70.0dB
空调外机
60.0dB
3、环境影响分析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赁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的一层1间74.02平方米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经营,因此不涉及土建部分,主要污染因子为装修期油漆废气、噪声、装修人员的生活废水及装修垃圾等。
项目装修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金时代大厦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由于装修期油漆废气产生量较少,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及时清运到环卫、城管等部门规定的地方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装修期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装修时关闭门窗,并严禁夜间施工,可有效降低装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装修期间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是暂时性的,装修结束后,上述影响即可消除。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2.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金时代广场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废水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能维持现状等级。
3.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烟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
⑴油烟废气
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离心风机抽至北面排气筒通往屋顶排放,排放口位于项目地东北角(详见附图三)。项目所选用的油烟净化装置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60%的标准;厨房选用一台风量为4000m3/h的风机,则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14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浓度≤2.0 mg/m3的标准。项目边界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南面的时代凤凰岛小区(相距107m),厨房油烟排放口位于项目地东北角,经排气筒通往屋顶排放,距离南面时代凤凰岛小区115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的规定,由于油烟排放很少(0.010t/a),排放口可与空气充分混合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⑵燃料燃烧废气
项目厨房燃料采用液化石油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通过风机抽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2.3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厨房烹饪、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碗盘洗涤、顾客及人员活动以及空调外机等的噪声。其中厨房内烹饪噪声为70.0-75.0dB,碗盘洗涤噪声为65.0-70.0dB,顾客及人员活动噪声为60.0-70.0dB,厨房整体噪声源强约70.0dB,项目厨房设置于项目地北面东侧,采用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外排噪声,厨房外排噪声在50.0dB以下;油烟净化装置和风机噪声分别为60.0dB和65.0dB,通过对油烟净化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可降噪10.0dB以上,距最近的保护目标南面的时代凤凰岛小区107m,距离衰减为48.6dB;同时本项目的空调采用的是分体式空调,外机噪声值为60.0dB,外机位于二层屋顶,对空调外机外侧设置隔声挡板,底部安装减震垫,噪声可降低5.0dB,空调外机距离南面的时代凤凰岛小区107m,距离衰减为48.6dB,通过对同类型项目类比调查监测,预计项目昼间外排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营业,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无影响。
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
3.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废泔脚,空酒瓶及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经采取表3-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3-1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
工序
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利用处置
方式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1
废泔脚
就餐
一般
/
2.34
综合利用
养殖场
符合
2
废包装材料
就餐
一般
/
1.83
回收利用
物资公司
符合
3
生活垃圾
生活
一般
/
0.73
环卫清运
环卫部门
符合
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4.1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表4-1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类型
内容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厨房
油烟废气
燃料废气
⑴厨房应安装一套去除率为60%以上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风机抽至北面排气筒通往屋顶排放。
⑵燃料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通过风机抽至北面排气筒通往屋顶排放。
⑶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CODcr
氨氮
实行污废分流;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金时代广场的排污系统再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固体废物
顾客
废泔脚
盛放在带盖塑料桶内,每日清运综合利用
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员工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及风机等
噪声
⑴选用低噪声风机及油烟净化装置等;
⑵厨房采用隔声门窗。
⑶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安装在厨房内,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对空调外机底座安装减震垫,外侧安装隔声挡板。
⑷日常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
⑸严格限制营业时间,晚上22:00点以后不再进行营业
外排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2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2。
表4-2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名称
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废水
污水收集管道、隔油池
0.3
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0.1
废气
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风机、排气筒等
1.5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0.1
噪声
厨房隔声门窗、风机进出口消声器、空调外机安装减振垫、隔声挡板等
0.5
固废
分类垃圾收集桶、运输费、处置费
0.1
合计
/
2.6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2.6万元,占总投资的52%。
5、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1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
⑴环评建议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4.0t/d;
⑵环评建议以废水量4.0t/d(1117t/a)、CODcr量0.56t/a、氨氮量0.039t/a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⑶环评建议以废水量4.0t/d(1117t/a)、CODcr量0.11t/a、氨氮量0.006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5.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⑴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地属绍兴古城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B02) ,属限制准入区,该功能区的产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要求如下:
产业准入要求:鼓励类:主要发展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第三产业,服务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等项目。禁止类:工业生产性项目,矿山开采,畜禽养殖。
环保准入要求:基本无污染非工业项目,污水必须进网,燃料采用清洁能源。
项目为餐饮服务业,属于该区的鼓励类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该区的环保准入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⑵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各项水质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全部接入城市截污管网;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排放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⑶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cr和NH3-N。
①环评建议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4.0t/d;
②环评建议以废水量4.0t/d(1117t/a)、CODcr量0.56t/a、氨氮量0.039t/a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③环评建议以废水量4.0t/d(1117t/a)、CODcr量0.11t/a、氨氮量0.006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⑷维持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项目污水经适当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截污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等级;项目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极小,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场界噪声能达标;项目固体废弃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
5.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取的低噪声设备,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5.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⑴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租赁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的一层1间74.02平方米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经营,租赁合同见附件3,项目租赁的房屋已取得房产证(房产证见附件4),用途为商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为餐饮服务业,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⑵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为餐饮服务业,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发展的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的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
6、总结论
绍兴市越城区童童粗菜馆建设项目租用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金时代广场西商铺1142营业房的一层1间74.02平方米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经营。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和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原则,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