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般贸易VS进料加工税收差异
甲公司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
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
一般贸易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9.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9.50=169.50(万元)。
一般贸易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6.5%=6.50(万元);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6.50)×17%=18.11(万元);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3.40万元;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6.5+18.11+20+3.40+6=154.01(万元)。
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
单位:万元
现金收入
现金支出
收入项目
出口收汇: 150.00
免抵退税额: 19.50
支出项目
进口付汇: 100.00
进口关税: 6.50
进口增值税: 18.11
辅料货款: 20.00
辅料增值税: 3.40
征退差: 6.00
收入合计
169.50
支出合计
154.01
收支净额
15.49
现金收支净额:169.50-154.01=15.49(万元)。
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
进料加工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6.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6.50=156.50(万元)。
进料加工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3.40万元;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3.40+2=125.40(万元)。
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
单位:万元
现金收入
现金支出
收入项目
出口收汇: 150.00
免抵退税额: 6.50
支出项目
进口付汇: 100.00
辅料货款: 20.00
辅料增值税: 3.40
征退差: 2.00
收入合计
156.50
支出合计
125.40
收支净额
31.10
现金收支净额:156.50-125.40=31.10(万元)。
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
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5.49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5.61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5.61%。
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
单位:万元
现金收入
现金支出
一般贸易
收入项目
出口收汇: 150.00
免抵退税额:19.50
100×13%=13.00
50×13%=6.50
一般贸易
支出项目
进口付汇: 100.00
进口关税: 6.50
100×6.5%=6.50
进口增值税:18.11
100×13%=13.00
100×4%=4.00
6.50×17%=1.11
辅料货款: 20.00
辅料增值税: 3.40
征退差: 6.00
100×4%=4.00
50×4%=2.00
收入合计
169.50
支出合计
154.01
收支净额
15.49
进料加工
收入项目
出口收汇: 150.00
免抵退税额: 6.50
50×13%=6.50
进料加工
支出项目
进口付汇: 100.00
辅料货款: 20.00
辅料增值税: 3.40
征退差: 2.00
50×4%=2.00
收入合计
156.50
支出合计
125.40
收支净额
31.10
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
15.61
差额跟出口额比
10.41%
差额跟进口额比
15.61%
注:红细线划掉部分为抵销部分,双下划线部分为净差额部分。
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进口关税:100×6.5%=6.50(万元)。
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8.00(万元)。
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6.5%×17%=1.11(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
结论
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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