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中烟技改指挥部办公楼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技改指挥部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维护指挥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一 、 出入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1. 技改指挥部员工上下班出入院区,凭指挥部统一制发的“出入证”(蓝色)出入。指挥部内各单位公务车辆进入院区,实行单位负责制和专职司机负责制,由司机核实搭乘人员。职工私家车进入院区,实行车主负责制,由车主核实搭乘人员。指挥部各单位公务车、职工私家车未经指挥部综合办同意,不允许搭乘任何非本单位人员进入。2. 外来人员(业务洽淡、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院区,门卫应询问事由,并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
2、,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入登记手续,并经门岗保安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临时出入证”(红色)后方可进入,业务结束离开时由门岗保安收回“临时出入证”,并签注离开时间。如接洽人员不在或部门不愿接洽的,门岗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离开。如来访者无有效证件,须经所在单位通知门岗保安后方可进入。3. 上级领导视察、上级部门以及外单位人员参观,由指挥部综合办通知门岗保安,按指挥部有关接待规定执行。4.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指挥部院区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者;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等无关人员;4.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
3、者;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且无受访单位、部门证明其身份者。(二) 车辆管理所有车辆出入指挥部院区门岗,应减速行驶。遇门卫人员检查时,应主动停车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自觉接受检查。1. 车辆进入管理(1) 指挥部车辆指挥部单位公务车、职工私家车,凭指挥部制发的“车辆通行证”(绿色)进入。(2) 外单位车辆 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指挥部院区的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工地施工单位的车辆),凭指挥部制发的“车辆临时通行证”(黄色)进入。 送货车辆,经门岗保安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入。 因抢修等紧急情况车辆进入,由所在单位通知门岗保安,门岗保安接到通知并确认后放行。 公安、消防
4、、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由指挥部综合办通知物业公司,按指挥部有关接待规定执行。2. 车辆出指挥部院区管理(1) 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指挥部公务车,职工私家车(配绿色通行证),予以免检放行。(2) 对运载物资的车辆,门岗保安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3 .车辆停放管理指挥部院区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禁止乱停乱放。夜间需停放在大院区域的其他非公务车,应在指定位置停放。除特别情况外,夜间不得停放任何外单位或非指挥部人员车辆。二、其他管理(一)出入证管理指挥部人
5、员出入证由指挥部综合办负责统一制作,物业公司进行发放。该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遗失者必须到综合办登记视为补办。(二)车辆通行证管理1、证件办理(1)“车辆通行证”由指挥部各单位审核、申报,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办理。(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车、职工私家车以及外单位(含外协单位)经常出入院区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审核上报,并负责“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的发放、回收、补办及监督使用等管理工作。(3)“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严禁转借、伪造、买卖。2、办证费用(1)办理“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须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每证收取20元,属单位车辆的,由单
6、位承担;属私家车辆的,由个人承担,外单位车辆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缴纳保证金500元;个人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由车辆所属人缴纳保证金100元。并可根据持证人使用情况随时退还。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个人,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工本费每证20元,物业公司负责按综合办通知办理通行证工本费的收取、保证金的收退及管理。办证工本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保证金不计利息。3、“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持证人未使用该证时,应及时上交,申办单位应及时回收,如未及时上交而被他人利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承担。4.通行证应摆放在车辆正前方醒目位置。三、出门证管理 1
7、、“出门证”由指挥部部综合办统一印制,由各部门归口办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开具,当日当次车有效。 2、各类物资驶出大院,门岗保安必须查验“物出门证”,登记确认无误后放行。车辆所载运的物资进场时在门岗处已进行登记的,驶出时可不用办理“出门证”,由门岗保安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放行。四、损坏公物处理非故意造成大门设施损坏的,由行为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强行闯岗,造成大门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五、其他规定1、门岗保安负责对出入厂区、公司办公人员、车辆进行检查,无有效证件者,有权制止其出入。未按物业公司规定履职尽责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对指挥部入住人员出入门岗,拒不服从检查,刁难、辱骂、殴打执勤人员的,由指挥部综合办通知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做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不论部门、个人,严禁将“车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江西中烟赣州技改指挥部综合办江西中烟赣州技改指挥部物业管理处附件: 赣州卷烟厂技改指挥部车辆通行证办理审批表车辆所有人联系电话车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别驾驶员姓名指定出入范围车辆主要用途车辆所属单位通行证申办类别申办期限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综合办复核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主管领导审批审核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