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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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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江西中烟技改指挥部办公楼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技改指挥部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维护指挥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 、 出入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 技改指挥部员工上下班出入院区,凭指挥部统一制发的“出入证”(蓝色)出入。指挥部内各单位公务车辆进入院区,实行单位负责制和专职司机负责制,由司机核实搭乘人员。职工私家车进入院区,实行车主负责制,由车主核实搭乘人员。指挥部各单位公务车、职工私家车未经指挥部综合办同意,不允许搭乘任何非本单位人员进入。 2. 外来人员(业务洽淡、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院区,门卫应询问事由,并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入登记手续,并经门岗保安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临时出入证”(红色)后方可进入,业务结束离开时由门岗保安收回“临时出入证”,并签注离开时间。如接洽人员不在或部门不愿接洽的,门岗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离开。如来访者无有效证件,须经所在单位通知门岗保安后方可进入。 3. 上级领导视察、上级部门以及外单位人员参观,由指挥部综合办通知门岗保安,按指挥部有关接待规定执行。 4.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指挥部院区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者;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等无关人员; 4.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且无受访单位、部门证明其身份者。 (二) 车辆管理 所有车辆出入指挥部院区门岗,应减速行驶。遇门卫人员检查时,应主动停车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自觉接受检查。 1. 车辆进入管理 (1) 指挥部车辆 指挥部单位公务车、职工私家车,凭指挥部制发的“车辆通行证”(绿色)进入。 (2) 外单位车辆 ①  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指挥部院区的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工地施工单位的车辆),凭指挥部制发的“车辆临时通行证”(黄色)进入。 ②  送货车辆,经门岗保安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入。 ③  因抢修等紧急情况车辆进入,由所在单位通知门岗保安,门岗保安接到通知并确认后放行。 ④  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⑤  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由指挥部综合办通知物业公司,按指挥部有关接待规定执行。 2. 车辆出指挥部院区管理 (1) 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指挥部公务车,职工私家车(配绿色通行证),予以免检放行。 (2) 对运载物资的车辆,门岗保安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3 .车辆停放管理 指挥部院区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禁止乱停乱放。夜间需停放在大院区域的其他非公务车,应在指定位置停放。除特别情况外,夜间不得停放任何外单位或非指挥部人员车辆。 二、其他管理 (一)出入证管理 指挥部人员出入证由指挥部综合办负责统一制作,物业公司进行发放。该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遗失者必须到综合办登记视为补办。 (二)车辆通行证管理 1、证件办理 (1)“车辆通行证”由指挥部各单位审核、申报,指挥部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办理。 (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车、职工私家车以及外单位(含外协单位)经常 出入院区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审核上报,并负责“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的发放、回收、补办及监督使用等管理工作。 (3)“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严禁转借、伪造、买卖。 2、办证费用 (1)办理“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须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每证收取20元,属单位车辆的,由单位承担;属私家车辆的,由个人承担,外单位车辆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缴纳保证金500元;个人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由车辆所属人缴纳保证金100元。并可根据持证人使用情况随时退还。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个人,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工本费每证20元,物业公司负责按综合办通知办理通行证工本费的收取、保证金的收退及管理。办证工本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保证金不计利息。 3、“车辆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持证人未使用该证时,应及时上交,申办单位应及时回收,如未及时上交而被他人利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承担。 4.通行证应摆放在车辆正前方醒目位置。 三、出门证管理 1、“出门证”由指挥部部综合办统一印制,由各部门归口办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开具,当日当次车有效。 2、各类物资驶出大院,门岗保安必须查验“物出门证”,登记确认无误后放行。车辆所载运的物资进场时在门岗处已进行登记的,驶出时可不用办理“出门证”,由门岗保安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放行。 四、损坏公物处理 非故意造成大门设施损坏的,由行为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强行闯岗,造成大门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他规定 1、门岗保安负责对出入厂区、公司办公人员、车辆进行检查,无有效证件者,有权制止其出入。未按物业公司规定履职尽责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指挥部入住人员出入门岗,拒不服从检查,刁难、辱骂、殴打执勤人员的,由指挥部综合办通知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做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论部门、个人,严禁将“车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 江西中烟赣州技改指挥部综合办 江西中烟赣州技改指挥部物业管理处 附件: 赣州卷烟厂技改指挥部车辆通行证办理审批表 车辆所有人 联系电话 车牌号 车身颜色 车辆类别 驾驶员姓名 指定出入范围 车辆主要用途 车辆所属单位 通行证申办类别 申办期限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综合办复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审批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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