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各种瓶装气体存储要求.docx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3059191 上传时间:2024-06-1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各种瓶装气体存储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各种瓶装气体存储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乙炔、氧气、氮气、二氧化碳四种气瓶的存储等安全要求 乙炔、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等四种气体为压缩气体,其中乙炔、氧气、氮气为钢瓶装气体。二氧化碳为集气大罐和钢瓶装气体两种贮存方式。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公布的属于危险化学品有乙炔、二氧化碳两种气体,氧气和氮气未进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 我公司生产需求四种气体的贮存应符合以下标准、法规的要求: 1、《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 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 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2013) 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正本)。 7、《工业乙炔》GB 6819-2004 8、《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T 6052-2011 9、《工业氧》GBT 3863-2008 10、《工业氮》GBT3864-2008 一、各种钢瓶气体贮存场所的要求: (一)、B2.4 品名:乙炔(溶于介质的) CAS号 74-86-2 1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  贮存条件: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内,远离火种、絷原,避免日光直晒、雨淋、水湿,与氧气、压缩空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隔离存放,库温保持在30℃以下。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规定: 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实瓶和瓶内气体内接触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实瓶,应当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存储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瓶装气体时,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规定储存期限。 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2013规定: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4、与乙炔气体贮存相关其他标准、法规包含上述第4、5、6、7 项,经核查,均再无新的贮存规定。 (二)、品名: 二氧化碳 CAS号124-38-9  1、《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 贮存条件:气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凉爽的地方,远离腐蚀性物质,禁止明火及其它热。禁止将气瓶存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明显标志。应与易燃或可燃物隔离存放。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规定: 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实瓶和瓶内气体内接触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实瓶,应当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存储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瓶装气体时,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规定储存期限。 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2013规定: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4、与二氧化碳气体贮存相关其他标准、法规包含上述第4、5、6、8 项,经核查,均再无新的贮存规定。 (三)、 B2.8 品名:工业氧  1、《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  贮存条件: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宜专库贮存,远离火种、热源,避免日光直晒、雨淋水湿。禁止与各种易燃品、油指、金属粉末、氢、乙炔及各种易燃气体钢瓶混存混运。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规定: 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实瓶和瓶内气体内接触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实瓶,应当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存储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瓶装气体时,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规定储存期限。 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2013规定: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4、与工业氧气体贮存相关其他标准、法规包含上述第4、5、6、9 项,经核查,均再无新的贮存规定。 (四)、B2.10 品名:氮(压缩的)  1、《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   贮存条件:贮存在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的库房内。防止日光直晒及雨淋水湿。与其他类化学危险品隔离贮存,库温不超过30℃。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规定: 储存瓶装气体实瓶时,存放空间温度不得超过40℃,否则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与实瓶应当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实瓶和瓶内气体内接触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实瓶,应当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存储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瓶装气体时,应当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规定储存期限。 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2013规定: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4、与工业氮气体贮存相关其他标准、法规包含上述第4、5、6、10 项,经核查,均再无新的贮存规定。 二、 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一) 、依《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   1.1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1.2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1.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1.5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6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7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1.8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1.9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二)上述所列出其他标准、法规(第2-10项)均未涉及气体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规定。  三、消护措施  (一)依《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 1.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1.2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二)上述所列出其他标准、法规(第2-10项)均未涉及气体贮存场所的消护措施规定。 工艺管理部 2015.11.26 3 / 3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