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文档反 映 材 料 : 我叫x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宁夏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二组x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我一家四口人住在望远镇政台村,我家有652.68平方米的的住宅面积,其中有3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还有300多平米的院落。我一家四口靠种地为生,家里有12亩地,日子过的也不是很富裕。因为银川市要建高铁,高铁道路选址经过我们的村子,2016年12月13日村民小组组长通知我们说要建高铁我们住的地方不能住了,这个地方要拆,和你们签合同,让你们住楼房,当时组长告诉我们楼房的均价是每平米1100元,组长动员村民配合政府工作。从组长给我们通知到签合同之间仅间隔了五
2、天时间,在2016年12月18日永宁县望远镇政府工作人员来我家拿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求我们签字,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政府的工作人员没有让我们看合同,也没有告诉我们合同的细节,只是草草了事般的让我签了名字按了手印,签完后他们口头告知我们在五天内搬出房屋。当时他们答应我们租房费按照每人每月一百元计算,但是最后我们才知道政府是将这些钱数都算到了安置费里,签合同时也没有向我们说明,我们的宅基地总共652.68平方米,但是政府在计算面积时并没有将土地附着物算入,总共计算安置费29.8万元。2016年12月23日望远镇政府组织人员将我们的宅基地拆除,2017年2月24日望远镇政府组织我们抓阄确定安置房屋,直至
3、此时我们才知道政府将安置房分配到陆坊小镇小区位于望远镇西南侧,距离我们种植农田的地方大概有20公里。在抓阄时我们家抓到的是七楼114.78平米,政府按照每平米1280元计算房屋费用,最后还强制要求我们购买11平米的地下室,我们已经入不敷出政府还要求我们强制购买地上室,这让我们去哪里我找这么多钱!我认为望远政府的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不合理不公正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 一、望远镇政府拆迁程序违法。望远镇政府在通知拆迁过程中没有给村民足够时间考虑,在向村民告知拆迁事宜时应当听取村民意见或者组织村民召开听证会,望远镇政府并没有组织人员实施上述活动。且通知拆迁时间与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之间的缓冲期太短,给
4、村民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二、望远镇政府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未经告知义务。村民在拆迁过程中作为弱势的一方,政府应当尽到足够的告知义务,拆迁安置协议是政府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在与村民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不利于村民利益的条款向村民告知,而望远镇政府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并没有做到足够的提示,甚至不让村民知道合同的详细内容,这样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三、安置房离村民的耕地距离太远,不方便村民耕作,安置不合理。政府将安置房分配到陆坊小镇小区位于望远镇西南侧,距离我们种植农田的地方大概有20公里。村民每天出门种田不方便,并且路途遥远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安全得不到保障,时间都浪费在了路上,安置工程本来是便民的,现在这样设置一点也没有起到便民的效果,反而增加了村民出行工作的时间。四、拆迁安置补偿费过低。在抓阄时我们家抓到的是七楼114.78平米,政府按照每平米1280元计算房屋费用,最后还强制要求我们购买11平米的地下室,我们已经入不敷出政府还要求我们强制购买地上室,这让我们去哪里我找这么多钱!我认为望远镇政府的做法明显不合理,希望贵单位能够帮我解决此问题。 反映人: 二一七年三月七日(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