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056631 上传时间:2024-06-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5.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模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农商行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营业场所在应对抢劫、盗窃、诈骗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程序。根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农商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营业场所包括农商行营业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区域,以及与营业厅(室)联接的业务库房、通道、办公室、自助银行设备区域等。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农商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应对营业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级农商行应依据各自的治安环境、防范设施和人员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应急预案。第四条 各

2、市、县农商行要经常组织所辖营业网点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二章 应急组织与处置原则第五条 营业机构应成立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安全保卫部门、主管综合办公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主管安全保卫部门或者相应安全机构;各级农商行安全保卫部门应按规定履行对辖内营业场所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主要负责人是指营业机构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的人员,包括县级联社(行)理(董)事长;农商行、分社、储蓄所主任(支行行长),或者履行其职责的人员。 分管负责人是指营业机构直接分管安全保卫工

3、作或者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人员,包括县级联社(行)副主任(副行长);县级联社监事长;农商行、分社副主任(支行副行长),或者履行其职责的人员。第六条 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一) 制定、修改、完善营业场所应急预案;(二) 统一领导、指挥营业场所应急处置工作;(三) 决定启动、终止本单位应急预案;(四) 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五) 决定重大处置措施;(六) 按规定上报营业场所重大突发事件;(七) 负责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第七条 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一) 按照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二) 接收、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

4、三) 收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四) 每年组织开展营业场所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五) 按规定对营业场所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六) 完成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值勤和营业人员应明确应急职责分工:(一) 指挥岗:负责现场指挥;(二) 报警岗:负责拉响报警器、联防铃和用电话报警;(三) 现金保护岗:负责保护现金安全,迅速锁闭保险柜,在可能的情况下将现金转移到安全地带。第九条 当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可疑人员时,应提高警惕:(一) 在营业厅内长时间逗留不办理任何业务的;(二) 东张西望观察视频监控或其他安防设施的;(三) 明显窥视他人的衣兜、手包或注意他人填写凭条、存取款的;(四

5、) 故意拥挤、挑衅破坏营业秩序,制造事端的;(五) 头脸遮挡或衣着明显异常,手始终放在衣服里或兜内,举止表情紧张,形迹可疑的;(六) 在营业厅门口或在汽车内长时间不走,徘徊、观察的。发现以上可疑情况,值勤或营业人员应当使用暗语相互通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值勤或工作人员可视情况上前询问,如发现有嫌疑时,应尽可能将其引至监控范围内自然录像,或记下可疑人员的相貌特征、着装、可疑车辆的车牌号码、类型、颜色等;全体人员应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做出判断;若在接送款期间,应立即通知运钞车采取改变运钞线路等相应应急措施。第十条 营业期间发生突发事件,营业人员应保持镇静,按照“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的原则和“判断

6、、报警、保护、周旋”的处置程序及时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资金损失。第三章 抢劫案件处置程序第十一条 遇到犯罪分子暴力(持枪、炸药等)实施抢劫时:(一) 发现或离报警装置较近的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迅速通报其他人员;(二) 歹徒持械在柜台外作案时,指挥岗应指挥营业人员以柜台或其他坚固障碍物为掩体快速蹲下或卧倒,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寻机按下反击设施,守住联动门,在柜台内等待救援;如遇歹徒以引爆爆炸物或威胁伤害人质等手段要求交出款包时,应采取对话等方式与之周旋,尽量拖延时间(但不得打开联动门),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全力制服歹徒;(三) 报警岗在做好隐蔽或到达安全地点后,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并

7、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四) 现金保护岗应尽可能迅速将钱款锁入保险柜内,打乱保险柜密码,隐藏好保险柜钥匙,向安全地点撤离;情况允许时,应携带钞箱迅速撤离,其他人员应积极进行协助和掩护;(五) 歹徒持械尾随闯入联动门或破坏防弹玻璃翻入柜台作案时,未能撤离的人员要充分利用柜台、桌子等掩体先进行隐蔽,保护自己,不得擅自出击;指挥岗应指挥营业人员机智地与歹徒周旋,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记住歹徒的体态、相貌、口音、人数、作案工具、逃跑路线等。第十二条 营业大厅内客户遭遇抢劫时:(一) 营业大厅发生客户被抢劫时,柜台内员工应当立即按响报警器,并迅速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二) 值勤保安或工作人员应当立

8、即采取措施,保护客户,在有效实施自卫防护的前提下,制止犯罪;(三) 歹徒逃脱时,应记下歹徒体貌特征、逃跑方向及乘坐车辆的类型、颜色、车牌号码等。 第十三条 遇节假日和中午客户较少的情况时,应警惕歹徒佯装咨询业务、假办业务与营业人员闲聊,暗中使用毒气实施作案;如遇歹徒施毒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迅速报警。第十四条 营业场所内发现可疑包裹或装置时,应当立即报告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禁止擅自拆卸或挪动;营业人员应在岗等待调查,不得擅自离开;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对可疑物进行初步调查,判断为爆炸物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如爆炸起火,依照火灾应急预案处置。第四章 盗窃案件处置程序第十五条 当接到营业场所入侵

9、报警信号时:(一) 监控值班人员应当立即运用监听、视频监控等手段进行核实或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二) 确认发生盗警时,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向“110”报警,同时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三) 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抓捕。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时:(一) 值班人员发觉有异常声响、光线等情况时,应提高警惕,做进一步核查;(二) 当发现门、窗、护栏等设施被破坏或确认发生异常时,应当立即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发生盗警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三) 当发现犯罪

10、分子还在现场作案时,值班人员应拿好防卫器械做好防卫,并立即向110报警,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在有效实施自卫防护的前提下,伺机抓捕或等待救援人员到达后,配合实施抓捕;(四) 犯罪分子逃跑时,应记下歹徒特征、逃跑方向及乘坐车辆的类型、颜色、车牌号码等。第五章 诈骗案件处置程序第十七条 营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发现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及卡、单、折、票、证、印鉴和单据等为伪造、变造、虚假或冒用票证时,应不露声色,利用暗语或预先定好的联络方式通知值勤或其他营业人员,尽是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第十八条 报警岗应立即向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值勤人员守住出入口做好准备,以防犯罪嫌疑人逃掉;保卫人员或公安人

11、员赶到后应立即组织实施抓捕。第十九条 保卫或公安人员赶到之前,犯罪嫌疑人已逃匿的,值班、营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着装、逃跑方向、所乘车辆类型、牌号等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第六章 善后处理第二十条 发生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农商行联合社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暂行)的规定,如实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第二十一条 发生营业场所突发事件后,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应负责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协助业务部门清点资金、财产受损情况;行政后勤部门应做好伤亡员工的救治、抚恤及其他善后工作。第二十二条 相关部门完成善后工作后,向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由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处置程序,恢复正常工作。第二十三条 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对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二十四条 对发生的案件、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对违反应急预案处置规定,造成资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预案由农商行联合社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金融保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