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
1.3、生产工艺 1
1.4、项目投资 2
1.5、建设项目选址 2
1.6、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 3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3
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3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3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6
3.1、建设项目排污特点 6
3.2、环境保护目标 6
3.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9
3.4、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10
3.5、环境风险评价 11
3.6、卫生防护距离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1
3.7、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1
4、公众参与 13
4.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及方式 13
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13
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13
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13
4.5、公众参与总结 13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
6、联系方式 16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经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经信投资便函(2012)47号同意,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东观镇马家堡村建设年产1400辆专用半挂车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6.07亩。
项目总投资为4929万元。建设用地为30720m2。建设1#专用车生产联合车间4300㎡,2#专用车生产联合车间9180㎡,喷漆烘干车间240㎡,停车场2632㎡,办公楼3000㎡(三层),职工食堂30㎡,建设公用配套设施等,形成年产1400辆用车生产能力。项目定员60人,年工作天数250日,生产部门双班制。
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2-1。
表1.2-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表
工程名称
建 设 内 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联合车间
对现有车间进行改造,改造后车间内不进行机加工作业,拟在车间内建面积240m2喷漆间,烘干、补漆工艺均在喷漆间内完成。拟在1#联合车间北侧布置危废暂存间。
改建1#联合车间
拆除现有喷漆房
2#联合车间
建筑面积102×90=9180m2,单层高6m,钢结构屋顶,分为车间库房、机加工区、装配区、焊接区等。机加工区布置有剪板机、折弯机、气割机、锯床、液压机、压力机等;装配区布置有角磨机、倒角机、铆焊机、轮胎拆装机、打标机、压装机、行车等;焊接区布置有二氧化碳气保护焊机、自动埋弧焊机、车梁焊接机等;车间库房区用栅栏隔开,分别存放焊条、乙炔瓶、油漆、外购件等材料。
新建
辅助工程
配电室
建筑面积54m2,10KV主配电室设有相应的高压柜、低压柜等
在厂区中部新建
泵房
建筑面积30 m2,设有给水泵、消防泵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公司自备井供给,年用新鲜水量3000m3
办公楼、职工食堂利用现有,其余新建
供电
由马家堡村10KV高压线引入厂区变电室,厂内拟在现有一台150kVA变压器基础上增设一台630kVA变压器,项目用电负荷2035kW。
供热
本项目车间不进行采暖,目前办公室采用电暖气采暖
办公楼
3层建筑,建筑面积3000m2
职工食堂
1层建筑,30m2
成品车停放场
56×47=2632m2
消防水池
192 m3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喷漆间废气采用滤棉+活性炭吸附法处理,由内径0.8m、高15m气筒排出。
新建
焊接车间在焊接固定工位上方配备1套SWFF~1000型焊件烟尘净化机组,轴流风机6台,车间整体通风
食堂采用最低处理效率为60%,风量为1000m3/h的油烟净化装置
污水处理站
生活废水拟采用10m3沉淀池
新建
危废暂存间
设置独立封闭专用危废暂存间,危废分类暂存,双衬层防渗,四周建30cm高围堰
新建
绿化
绿化率18%,绿化面积为5530m2
未建
1.3、生产工艺
本工程建设项目生产线工艺流程如图1.3-1
图1.3-1 专用车生产工艺流程图
1.4、项目投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1.5、建设项目选址
本工程厂址位于祁县东观镇马家堡村。项目选址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厂址附近交通条件便利,建设厂条件较好;厂区附近环境质量一般,在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预测表明对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轻微;工程投产运行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当地公众对项目没有反对意见,从环境角度分析厂址选择可行。。
1.6、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为半挂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是由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组建的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本次拟生产的产品为半挂车,为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品牌,具有较强的国内竞争力。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1.7与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祁县县城总体规划》,本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祁县县城规划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祁县县城总体发展规划。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3年5月28日~6月3日对厂址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评价区共布设3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从大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知,评价区TSP、PM10日均浓度有85.7%和90.5%样品超标,造成超标的原因主要受气象条件的影响,也和项目区周围植被覆盖率低有一定的关系。
评价区SO2、NO2、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环境质量良好,未超过相应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区距离昌源河1.3公里,近年来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和干旱,昌源河仅在大雨季节洪水汇集后才会出现地表径流,故本工程不设地表水监测点。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现状监测于2013年5月进行,监测结果三个水质监测井的监测项目均能满足GB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当地的地下水水质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时间为2013年5月,厂址声环境和环境关心点昼间和夜间的监测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说明本区域声环境环境质量较好。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范围确定依据: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大气估算结果,喷漆车间喷漆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地面浓度最大,其Pmax=0.91%<10%,确定本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评价范围:以生产车间为中心,以5km为边长的矩形,25km2的范围。
(2)、地下水评价范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少量生活废水回用,不外排,仅作影响分析。
(3) 噪声评价范围:厂界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
(4) 生态评价范围:生态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内。
(5) 风险评价范围:距离风险源半径3km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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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1大气评价范围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排污特点
表3.1.1-1给出本项目主要产、排污环节及主要污染物类型。
表3.1.1-1 项目主要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类型
源项
污染
因子
环境
要素
主要环保措施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角磨机
粉尘
环境
空气
在室内固定地点操作,车间整体通风
涉及厂区及评价区下风向;程度较轻
气焰
切割
烟尘
焊接
焊接烟尘
部分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车间整体通风
喷漆
漆渣、非甲烷总烃
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高空排放
生活
食堂
油烟
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
生活
污水
COD、BOD
NH3-N、SS
地表水
地下水
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
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各生
产线
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空气
地下水
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回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妥善处理处置;影响较小
危险固废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各生
产线
噪声
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加装隔声、基础减震等
厂区内,厂界达标
3.2、环境保护目标
表3.2-1给出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因素,图3.2-1为环境敏感目标图。
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区的相对位置
距厂界(km)
户数
保 护 目 标
环境
空气
马家堡村
SE
0.15
419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大贾村
NE
0.96
494
东高堡村
E
1.60
292
东高堡庄
SE
1.60
133
东六支村
SE
1.23
1205
西六支村
SW
2.25
1300
塔寺村
NW
1.45
520
声环境
马家堡村
NE
0.15
419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所规定的2类标准
地表水
昌源河
W
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
马家堡村
SE
0.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的Ⅲ类水质标准
大贾村
NE
0.96
本厂区水井
生态
厂区占地及边界外300m范围内村庄、植被和农田
N
1.3km
1.3km
昌源河
2.23km
1.23km
1.6km
1.45km
东六支
东高堡庄
马家堡
塔寺
大贾
东高堡
厂区
0.96km
0.96km
1.60km
图3.2-1环境敏感目标图
西六支
0.15km
1km
2km
3.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a.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
b. 厨房油烟
本项目食堂的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a.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作业噪声限值见下表。
b.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属于危险废物的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2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运营期间,制件工段气焰切割机烟气车间内排放,对相对固定的焊接工位配备1套SWFF~1000型焊件烟尘净化机组,对焊接烟气进行净化后排入室内,同时在焊接工段采用车间内采取整体通风的措施,喷漆车间采用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2级净化。经采取上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由水平衡可知,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包括食堂废水、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1m3/d,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生产区各车间地面、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水池均采取了防渗漏措施。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所有一般工业固废都外售或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到专设的堆存场,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设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山西晋投厦工水泥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分公司)回收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噪声源均在室内安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产噪设备设置减振垫基座;在各类鼓风机进气口、引风机出口安装消音设施;生产厂间设置必要的隔声设施。在厂房四周及厂区空地植树种草,进一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
3.4、环境影响评价结果
(1)项目的大气影响
本工程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中,PM10最大地面浓度为4.30×10-4 mg/m3,相应的小时浓度占标率为0.05%;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为1.852×10-2mg/m3,相应的小时浓度占标率为0.91%。
上述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较小。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61mg/Nm3,厂界无超标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经过以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在采用各项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大气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对本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明显加重评价区的环境负荷。
(2)项目的水环境影响
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无生产废水,少量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本项目不向外界排放废水,不会加重对地表水的污染。
公司生产车间、危废厂内暂存库等均采取有效防渗处理。项目生产不会对当地地下水产生影响。
(3)项目的噪声影响
通过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补充的防噪、降噪、隔声等措施,项目投产后,可满足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的要求,工程不会对厂址周围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项目的生态影响
项目建成后,随着运营期的不断延长,周边的生态环境会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其原有的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调整,随着大气污染物的在周围土壤中积累,植物生长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但在积极实施生态防护与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的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该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的纳污能力,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声环境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3.5、环境风险评价
本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小,影响范围有限,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3.6、卫生防护距离
祁县2008-2012年平均风速为2.1m/s,根据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GB 18075.1-2012,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本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为喷漆间排气筒,距离最近居民点马家堡村的排气筒与马家堡的距离为230m,可以满足《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与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对于存在无组织排放源的建设项目需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本工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为0.61mg/m3,小于环境质量标准2.0mg/m3的要求,厂界无超标点。因此,本工程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7、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 环境监控计划:
公司环保科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对本项目排污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方法:分别按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制定以下监测计划:
(1)有组织大气污染物
a. 废气污染源监测:专用车喷涂车间漆房排气筒,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测频率:每半年一次
b.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测:监测点位:厂界,监测项目:TSP,监测频率:每半年一次
(2)噪声监测:
监测位置:公司厂界四周各设1个点;监测项目:等效声级;监测频率:每年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2 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在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在董事长的统一领导下,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领导、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设施岗位三级各司其职。要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项目实施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拟制定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和制度有:《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环境管理经济责任制》、《环境管理岗位责任制》、《环境技术管理规程》、《环境保护考核制度》、《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环保设施运行与管理制度》、《检查与事故处理制度》、《环保设施停运申报制度》和《运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4、公众参与
4.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及方式
建设单位分别于2013年4月27日和2013年8月16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的方式和山西省环境保护网上进行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环境信息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项目厂址附近村庄居民。参加调查对象有的马家堡、大贾村、东六支、东高堡、东高堡庄、东观镇政府工作人员等。
公众参与主要采用了通过媒体公示、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共4次征求了公众的意见。
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共同组织。
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参与调查公众的广泛支持,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和选址表示支持,同时也非常希望建设单位能做好相关的环保工作,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着重做好废气和固废污染控制工作,并要求对企业的运营加强监督管理。
4.5、公众参与总结
合法性: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是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开展调查的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调查对象选择、公告公示时间和调查时间均满足《暂行办法》的要求。
有效性:本项目在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了《暂行办法》要求的六项内容;在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前,向公众公告了《暂行办法》要求的八项内容;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了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代表性:本项目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70份,全部来自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的村民和相关单位,因此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具有代表性。
真实性: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本着受调查者自愿发表意见的原则进行,因此调查的结果是真实的。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产业及环保政策:本项目产品为半挂车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是由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在山西晋中祁县组建的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本次拟生产的产品为半挂车,产品可满足国际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条件的大部分市场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 总体规划:根据《祁县县城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祁县县城规划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祁县县城总体规划。
(3) 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生产技术、设备,突出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以环保、经济效益为中心,采用成熟的设计思路,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运行管理成本,达到国内同类型企业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水平。
通过对生产工艺与装备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分析,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4) 达标排放:喷漆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喷涂车间喷漆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工程对各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19.8~35.0dB(A))之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的要求。
(5)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少量烟尘来自焊接烟气,排放量很小;无水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申请总量。
(6) 环境风险:本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
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小,影响范围有限,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 厂址选择:本工程厂址位于祁县东观镇马家堡村西北150m,厂址占地3.072hm2。项目选址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厂址附近交通条件便利,建设厂条件较好;厂区周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在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预测表明对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轻微;工程投产运行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当地公众对项目没有反对意见,从环境角度分析厂址选择可行。
(8) 环境影响:经过以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在采用各项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大气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对本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明显加重评价区的环境负荷。
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向外界排放废水,不会加重对地表水的污染。
本项目运行对厂界噪声贡献在昼间和夜间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产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9)、公众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形式包括: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表70份,回收70份。从调查结果看该项目的公众调查结果是良好的,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参与调查公众的支持。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和选址表示没有反对意见,同时也非常希望建设单位能做好相关的环保工作,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着重做好废水污染控制和固废治理工作,使当地的居住环境依旧保持良好状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西安得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克亮
电话:0354-5376178 E-mail:376637104@
通讯地址:山西省祁县东观镇马家堡村青年街1号 邮编:030900
(2)、环评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联系人:王书献
电话:(0351)2203600 E-mail:wsx7196@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02号 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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