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为预防、控制和降低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健康卫生管理。3. 职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每年常规体检和新员工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妥善处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配合人力资源部搞好员工每年的常规体检,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健康异常员工及时上报。3.3 各部门人员积极参与人力资源部举办的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3.4新入职员工需进行入职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才录用。4. 工作内容健康标准:负责生产及质量的相关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体检合格的员工可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员工视岗位要求决定是否调离
2、原岗位;员工患病痊愈后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岗;员工患传染病后,有接触的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岗;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直接上级及时汇报自己及他人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突患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时;以确保产品不受污染。4.1 为规范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结果与员工登记表等员工档案一并保存。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每年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妥善处理。4.2.1 为保证员工健康,人力资源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在职员工健康体检 ,并填写健康管理登记表。4.2.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4.2.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4.2.4 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员工档案借给员工本人或其他任何人员,以保障员工个人私隐。4.3 对在职员工健康体检不达标者,公司将根据员工本人健康状况,给予及时治疗、调整工作岗位,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同意其离职。 4.4 年度体检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或下一年1月,其体检结果做为员工下一年录用的依据之一。 4.5 未能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体检者,可在当年适当时机补检一次。 5. 相关文件5.1 HR-REC-010健康管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