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7年财务情况表专项附注
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具体可分为: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清产核资调整等明细项。对于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
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本表反映企业占用国有资产总量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应逐项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企财05表)作附件。
三、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主要说明企业当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4]7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当年发生事实损失资产的财务核销情况、清理收入的账务处理、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审计情况。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企财06表) 作为附件。
四、应上交应弥补款项
本表反映企业各项税金、保险、拨款等款项的负担及上交情况。本表只反映由企业承担和上交的中国境内的部分,不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应由个人承担部分。对上交的各项税金应逐项进行复核说明。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企财07表)作附件。
五、基本情况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的职工、工资及福利、本年支付的职工培训费用、产值、本年收到的财政性资金、本年科技资金来源及支出、固定资产等情况。对各项工资、福利性支出和科技资金来源及支出应逐项进行复核说明。基本情况表(企财08表)作附件。
六、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主要应逐项复核说明企业股东结构的基本情况及出资金额和股权比例。企业股权结构情况表(沪国资企01表) 作为附件。
七、主要业务情况
主要应逐项复核说明企业的主要业务板块的明细情况、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毛利情况。主要业务情况表(沪国资企02表)作为附件。
八、成本费用情况
说明企业本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及其构成情况,对本年成本、费用的异常情况要进行重点复核说明。成本费用情况表(沪国资企03表) 作为附件。
九、人工成本情况
与人力资源部门配合,按照与效益相匹配的原则,重点分析人工成本效益与上年实际、本年预算的对比情况,如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含量、劳动分配率等指标。对出现预算执行偏离度较大、相关指标异常波动或与效益指标变化不同步等问题进行重点说明。对企业当年发生的重大人工成本支出事项,应具体说明其内容、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等。人工成本情况表(沪国资企04表)作为附件。
十、科技创新和支出情况
主要应复核说明企业当年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企业科技规划,开展科技创新,增强研究开发能力,推动产业升级等工作开展及当年发生的科技投入和情况,节能减排支出情况。科技创新情况表(沪国资企05表)作为附件。
十一、财务投资、风险业务及或有事项情况
主要应复核说明企业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与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具体需披露如下事项:
(一)委托理财业务本金年末余额、已计提减值准备、实际盈亏和浮动盈亏及受托机构经营情况:
项 目
受托机构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当年实际盈亏
预计盈亏
受托机构经营状况
本金
减值
准备
投资净额
当年
计提
合 计
其中:1、
2、
……
(二)按类别列示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的年末持仓合约金额及市值、实际盈亏和浮动盈亏及当年累计交易金额:
项 目
年末持仓合约金额
年末持仓合约市值
当年实际盈亏
浮动盈亏
当年累计交易金额
场外交易持仓合约金额
一、商品期货(权)及衍生品
……
二、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
……
(三)公募、私募基金投资年末余额、市值及跌价情况,按年末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项 目
年初余额
年末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市值
合 计
其中:1、
……
5、
(四)股票投资年末余额及市值、已计提减值准备、实际盈亏和浮动盈亏,按年末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项 目
年初余额
年末数
当年实际盈亏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市值
合 计
其中:1、
……
5、
对企业通过基金和参股投资等方式进行的表外融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风险应该重点披露。投资和风险业务情况表(沪国资企06表) 作为附件。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对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以及投资变现、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应予以重点复核说明;对三年未分红利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予以说明;对持股20%以上但未进行权益法核算的原因进行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明细表和无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主要指标表(沪国资企07表、08表) 作为附件。
十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年度固定资产的实际投资情况和5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表(沪国资企09表) 作为附件。
十四、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实际拥有和控制的各项无形资产及其变动情况。无形资产明细表(沪国资企10表) 作为附件。
十五、土地管理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所拥有的土地和变动情况,包括分布在无形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等已入账的土地和未入账的土地。土地管理情况表(沪国资企11表) 作为附件。
十六、提供担保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为集团内、外单位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不包括企业作为债务人为自己提供的担保。提供担保情况表(沪国资企12表) 作为附件。
十七、企业货币资金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不包括金融企业)各项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存款的年末余额和发生额。企业货币资金情况(沪国资企13表) 作为附件。
十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发生的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该交易或事项的性质、金额和发生频率,影响了正常反映企业经营、盈利能力的各项交易、事项产生的损益情况。补充资料主要反映企业当年取得的与主营业务无关,当期一次性实现,在以后年度不能持续重复实现的收益情况,不包括损失。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沪国资企14表) 作为附件。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入资金使用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拨入资金,包括国资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和费用性资金。以前年度拨入但期初有结余,当年度仍在使用的资金情况(沪国资企15表)作为附件。
二十、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包括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长期应付款科目)和与收益相关的(营业外收入科目)涉及具体扶持项目的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沪国资企16表)作为附件。
二十一、金融牌照持牌统计情况
应重点复核说明监管企业所持有金融牌照情况。金融牌照统计表 [沪国资企17表]作为附件。
二十二、贸易性融资业务以及“空转”、“走单”类贸易业务情况的说明
主要包括:一是企业贸易性融资业务以及“空转”、“走单”类贸易业务排查情况, 主要包括业务规模、模式、占用资金规模、初始风险敞口、风险敞口余额等业务 具体情况;二是对于违规开展贸易性融资业务以及“空转”、“走单”类贸易业务的企业,说明处置、整改、责任追究及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对发生风险的企业,还应说明风险处置进展,损失确认标准、依据等情况;三是企业对正常贸易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如授信额度、客户信用、 合同签订、仓储商选择、存货监控、资金收付、贸易业务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的风险管理等。
贸易性融资业务清查表
项 目
金额
其中:已逾期
预计代偿损失
一、提供融资的形式
(一)直接提供的融资
1.委托贷款
2.其他应收款
3.代开信用证或汇票
4.其他
(二)贸易形式提供的融资
1.预付账款
2.应收账款(赊销)
其中:应收外汇账款
3.代理进口(未收款)等外贸业务放货
4.委托采购(未收款)等内贸业务放货
5. 对外开具的汇票
6.对外开具且已承兑的信用证
其中:表外
7.发出存货
其中:表外
8.对外开具的各类保函
其中:表外
9.其他
(三)其他形式提供的融资
二、兼有融资与衍生性质的业务
1.远期采购或销售业务
2.转口贸易业务
其中:仓单转卖
提单转卖
3.锁(缩)链等合作业务
4.托盘业务
其中:已代垫资金
购进不需用的存货
5.合作套保业务
6.其他业务
二十三、对上年财务决算批复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年度财务决算批复中指出的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及对审计责令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的审核。对企业未整改的问题应该逐项说明原因。
二十四、“四个领域”的审核情况
对委管企业国资布局在四个领域的数据进行审核,以经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数为准并作为附件:四个领域横向数据过录汇总表。
二十五、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上年审计意见的调整、改进情况;对本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的说明及未进行调整的原因。
存续企业除按上述要求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外,还要加强对企业发债情况、与集团内上市公司间的资金拆借和内部往来等重点事项都要进行逐笔审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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