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全日制劳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址 邮编□□□□□□
实际经营地址 邮编□□□□□□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限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是否中共党员)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码 □□□□□□□□□□□□□□□□□□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
户籍所在地 邮编□□□□□□
实际居住地址 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
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方式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O 年 月
依据《劳动法》、《劳动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拟定“劳动协议期限”:
A、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毕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注: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协议履行地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批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规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规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双方协商拟定,乙方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期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期工作制的,要经本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工资执行下列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派办法拟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 元。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拟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毕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毕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准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准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准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也许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协议履行和变更
(一)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协议的履行。
(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协议内容的,双方应当签字确认。
九、劳动协议解除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协议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导致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甲方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协议,而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淘汰人员,可以依照《劳动协议法》规定程序解除乙方劳动协议:
1、甲方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协议后,仍需淘汰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半年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告知被淘汰的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本条(三)、(四)项约定解除劳动协议: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测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协议的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
(七)乙方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协议的,应当提前三日告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协议,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协议的,应当事先将理由告知工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终止:
1、劳动协议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劳动协议期满,有本条第(五)项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有本条第(五)项第2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劳动协议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三)劳动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协议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批准,可以续订劳动协议。按照《劳动协议法》有关规定应当续订或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甲方按规定执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在本条中约定或者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约定条款。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协议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协议。
(二)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乙方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协议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协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法》或者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由于甲方因素订立无效的劳动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害的,应按损失限度向乙方承担补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限度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规定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协议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附件涉及: 。
甲方(盖章): 乙方(署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署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劳动协议变更情况记录:
变更协议因素
变更内容
甲方(盖章)
乙 方(署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一)本协议不合用劳务派遣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劳动者。(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是指甲方注册登记证上登记的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填入法定代表人栏,是负责人的,填入负责人栏。(三)三种不同的劳动协议期限,双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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