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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甲店工业区区域开发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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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亮甲店工业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 论 1.1 项目的背景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大连市研究出台了相应的落实方案,明确提出建设新市区组团战略。新市区组团,由工业区、保税区、金州和普兰店湾构成,新市区将成为全市科学发展新的增长。在新的体制管理中,二十里堡街道和亮甲店街道划入大连保税区统一管理,构成大连汽车物流城的主体空间,亮甲店街道摆脱了旧机制迎来巨大的发展契机,区域建设进入了全新的时期。 《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工业用地规划中提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东部)规划建设汽车物流城,发展汽车整车设计、研发、检验检测以及汽车贸易、物流、金融服务等业务,形成汽车产业集群。大连保税区于2010年完成《大连汽车物流城概念性总体规划》,要求以基地汽车产业为依托,以亮甲店工业区产业发展为基础,发展商用车、工程机械等产业,同时延伸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契合保税区功能方向,引入节能产业及高技术制造业产业。 大连亮甲店工业区(以下简称亮甲店工业区),规划面积11.79平方公里,东至亮甲店镇界、西至青云河、南至大丹铁路、北至亮甲店镇界。区内现已聚集了以伊翔(伊藤忠集团控股)、小松雄连、北斗电机、丸泰克汽车部品五十岚工业等为代表的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以及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的40多家企业,项目总投资逾2亿美元,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人民币,上缴税收2300万元。园区已经引进占地1平方公里、总投资30亿元的曙光重卡项目,一批为汽车配套的大项目正在办理园区注册手续,如:投资5亿元的宇山电池材料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5亿元的东洲科技及中基弘富科技项目。 亮甲店工业区拟投资30亿元,重点建设以商用车(含卡车、专用车、改装车)为代表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以建筑工程机械为代表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以及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区分远期建设,近期拟于2012年建设完成,远期于“十二五”期末全面建设完成。预计“十二五”期末,亮甲店工业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300亿元,吸引各类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00亿元。 亮甲店工业区的建设和运营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必须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开发过程的不利影响提出对策措施,以保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大连海事大学对亮甲店工业区的开发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 1.2 编制的依据 1.2.1 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修订,2008.6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10)国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11)《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办[2006]109号,2006.9); (1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1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 (1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122号); (16)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2000]1015号文《关于进一步开展节约用水的意见》;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 (19)《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6号; (20)《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年5月23日;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8.1.1); (22)《关于印发〈环境环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6]50号文); (2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1988年3月21日发布; (2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施行; (2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6)《综合类生态工业区标准》(HJ/T274-2009),2009年6月23日起施行; (2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环发[2001]56号),2001年4月27日发布; (28)辽宁省环保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07]24号),2007年4月29日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大政发[2000]85号),2000年8月17日发布; (29)《金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域划分及执行标准》的通知(大金政发[2007]17号); (30)《大连汽车物流城亮甲店产业园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连保税区规划土地管理局,2011年3月。 1.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 (1)HJ/T2.1-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3)HJ/T2.3-19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 (4)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5)HJ/T19-199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6)H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7)HJ/T131-2003 《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8)HJ/T192-2006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9)HJ 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1.3 评价目的 (1)从宏观角度分析论证区域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出现在与近期、远期潜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规定与之相对应的防治措施,力求使工业区建设与外部经济发展方向、与区域总体环境建设格局达到协调。 (2)通过对现有污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气象因素、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调研,以及对其所涉及到的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年际变化规律等分析,从微观的角度,确定产业区在规划期内的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强度,为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和今后规划入区项目的专项环境评价提供基础参数和技术指导。 (3)依据《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推荐的方法,预测工业区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空间分布格局;以环境功能达标为基础,通过分析工业区所在地区水、气环境因子的容量,论证工业区建成后的污染负荷与工业区所在地区环境因子容量间的相容性。 (4)以生态市建设总体目标为基准,着重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适宜度等,为优化工业区产业布局、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依据。 (5)制定主要环境要素的保护规划,为项目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环境容量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保证。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工业区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等。 1.4 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将遵循如下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战略目的,综合考虑自然、社会、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资源、生态、环境承载约束条件为评价依据,评价规划方案的可持续性。 以“节能减排”为出发点,结合鼓励先进,关停落后,以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园为目的。 (2)客观公正: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及长期潜在影响,为规划调整和减缓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整体性:在评价过程中把与规划相关的政策、其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进行总体考虑。评价涉及协调和解决开发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包括所有产生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各个部门、地区和建设单位。 (4)公众参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吸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实用性:在制定优化方案和污染防治对策方面,结合工业区已有企业防治措施的现状,提出方案可行、经济合理、效果良好,能为各有关部门所采纳的技术措施。 1.5 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 表1.5-1 近期环境空气区内重点保护目标 重点保护目标 位置 最近距离 保护对象 阶段 用地性质 评价标准 真武庙 区内 25人 近、远期 公共设施用地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 1996) 二级标准 大皇庄村(未搬迁) 区内 700 近期 居住区 东南居住区 区内 2万人 远期 居住区 104中学 区外西侧 300 师生2000人 近、远期 居住区 亮甲店镇中心小学 区外侧 100 师生1100人 近、远期 居住区 规划建中学 区外西侧 150 师生1000人 远期 居住区 滨水居住区(入住) 区外西侧 100 50万人 近、远期 居住区 亮甲店镇中心居住区 区外西侧 300 2634 近、远期 居住区 红亮村 区外西侧 300 1983人 近、远期 居住区 亮甲村(部分) 区外西侧 220 2443人 近、远期 居住区 石磊村 区外西侧 900 2768人 近、远期 居住区 梅屯村 区外西侧 6000 1500 近、远期 居住区 旭升村 区外西侧 6000 1200 近、远期 居住区 蚕厂村 区外西侧 5500 3309 近、远期 居住区 岔山村 区外西侧 5500 1000 近、远期 居住区 苏屯村 区外西北侧 2500 2000 近、远期 居住区 兴隆村 区外西北侧 5000 1200 近、远期 居住区 三家子村 区外西北侧 5000 900 近、远期 居住区 大房村 区外西北侧 6000 1800 近、远期 居住区 望海村 区外北侧 600 2500 近、远期 居住区 徐屯村 区外北侧 1500 800 近、远期 居住区 连庄村 区外北侧 2000 1700 近、远期 居住区 关家村 区外北侧 2500 2000 近、远期 居住区 小皇庄村 区外北侧 600 1500 近、远期 居住区 大石棚村 区外北侧 2000 4000 近、远期 居住区 大皇庄村(部分) 区外北侧 相邻 800 近、远期 居住区 胜利村 区外北侧 200 1300 近、远期 居住区 三官庙村 区外北侧 1000 2400 近、远期 居住区 小李屯村 区外北侧 2000 1000 近、远期 居住区 杨家店村 区外东北侧 1000 1700 近、远期 居住区 李家沟村 区外东北侧 3500 1400 近、远期 居住区 阿尔滨村 区外东侧 800 2780人 近、远期 居住区 马蹄子村 区外东南侧 2000 2000 近、远期 居住区 泉水村 区外南侧 800 1462人 近、远期 居住区 柳树村 区外南侧 1000 861人 近、远期 居住区 石城村 区外南侧 1000 2300人 近、远期 居住区 表1.5-2 声环境重点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位置 最近距离 保护对象 阶段 用地性质 评价标准 真武庙 区内 25人 近、远期 公共设施用地 《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 标准》(GB 3096-2008)的1类 东南居住区 区内 1.4万人 远期 居住区 亮甲店镇中心小学 区外西侧 100 师生1100人 近、远期 居住区 规划建中学 区外西侧 150 师生1000人 远期 居住区 滨水居住区(入住) 区外西侧 100 50万人 近、远期 居住区 胜利村 区外北侧 200 1300 近、远期 居住区 1.6 评价因子与评价重点 表1.6-1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和识别结果一览表 影响类别 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因子 环境影响类型 直接影响 累积影响 长期影响 社会环境 能源及利用方式 燃气普及 √ 燃煤锅炉供热(汽) √ 产业结构 近、二、三产业构成 √ 交通运输 路网密度 √ 土地利用 土地开发利用 √ 动拆迁及居民生活质量 动拆迁居民 √ 居民人均收入 √ 人均居住面积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区域景观 多样性 √ 协调性 √ 生动性 √ 区域经济发展 人均GDP √ 人口结构 人口密度 √ 自然环境 水环境 地表水水质 √ 地下水水质 √ 水土流失 √ 空气环境 空气污染物排放 √ 声环境 区内噪声 √ 交通噪声 √ 生态环境 绿化 √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资源化 √ 其他要素 资源环境承载力 资源 水资源 √ 土地资源 √ 能源资源 √ 环境容量 大气环境容量 √ 水环境容量 √ 土地利用适宜度 工业用地 √ 居住用地 √ 环境风险 周围环境 √ √ 根据区域环境要素的敏感性,结合环境影响因素的分析以及进区项目排放污染物的特点,本次评价工作确定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与预测因子见表1.6-2。 表1.6-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预测因子一览表 项目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 现状评价 预测评价 环境空气 项目内居住区及周边文教、居住区 SO2、NO2、TSP、PM10、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SO2、PM10、NO2、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SO2、PM10、NO2、TSP、 GB3095-1996 二级 非甲烷总烃总烃 参照以色列标准 二甲苯、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 地表水 青云河 pH、DO、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CODCr、NH3-N GB3838-2002 Ⅳ类 青云河水库 GB3838-2002 Ⅲ类 地下水 整个区域 pH值、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 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GB/T14848-93 Ⅲ类 声环境 居住区 等效连续A声级 Leq(dB(A)) 等效连续A声级 Leq(dB(A)) GB3096-93 1类 居住商业混杂区 GB3096-93 2类 工业区 GB3096-93 3类 201国道、铁路交通干线两侧 GB3096-93 4类 固体废物 分类收集、清运率、处理率 分类收集、清运率、处理率 —— 土 壤 pH、水溶性氟、隔、汞、砷、铅、铬、总氮、总磷 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GB15618-1995 三级 生态环境 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绿化率 土地资源承载力、生态适宜性、景观环境 环境景观 协调性、多样性、生动性 协调性、多样性、生动性 社会环境 居民生活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 居民生活质量、区域经济发展等 环境风险 涉及环境风险的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识别、敏感目标确定等 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及应急预案 1.7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 1.7.1 环境功能区划 工业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1)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政发[1996]11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近岸海域、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及管理》通知,区域外青云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空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工业区规划区域的职能、发展规划、特点,参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05]42号《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中的相关规定,工业区规划范围地区应划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 (3)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工业区的职能、发展规划、特点以及本次环评声环境质量影响分析结果,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如下: ①一类标准适用区:工业区东南片公园、绿地、住宅等用地; ②二类标准适用区:工业区西侧居住商业混合区; ③三类标准适用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区域; 四类标准适用区:201国道、规划主干道、铁路两侧区域。 1.7.2 评价标准 1.7.2.1. 空气环境评价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评价区临时锅炉房以煤为燃料,工业和民用燃料规划拟用天然气和轻柴油,锅炉房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Ⅱ时段规定。 2)工业企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区内炉窑大气污染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除锅炉和工业炉窑外的区内其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最高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区内向大气排放恶臭的单位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 1.7.2.2. 水环境评价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工业区涉及的地表水体主要是青云河和青云河水库。根据大连市水环境功能区规划,该区青云河和青云河水库属于Ⅳ类水体,区域外青云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详见表1.7-5。 (2)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标准,详见表1.7-5。 (3)废水排放标准 区域内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水经收集后排至区域内南侧规划污水处理厂,全区污水量近期为1.3万立方米/日,远期为3.2万立方米/日,污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中水回用,回用量近期最高预计为1.1万立方米/日,远期最高为2.0万立方米/日,其余处理后污水,近期0.2万立方米/日和远期1.2万立方米/日排入黄海。污水厂排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区域内初期雨水需送往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就近排入渠道,汇入青云河河道。 (5)中水水源 区域内中水水源由本区污水处理厂供给,日供应量预计为近期1.1万立方米,远期2.0万立方米/日,中水供水范围包括绿化、冲厕、洗车、景观及广场道路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1.7.2.3. 声环境评价标准 (1)环境噪声标准 区内居住、商业混杂区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区内工业区内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交通干线道路、铁路两侧区域执行上述标准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区内工业企业厂界处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建筑施工噪声标准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1990)。 1.7.2.4. 土壤环境评价标准 土壤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1.7.2.5. 河流和水库底质评价标准 河流和水库底质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1.7.2.6. 固体废弃物评价标准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贮存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1.8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8.1 大气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供暖设施所在位置为中心,以14km为边长的方形区域。此评价范围界限距本工业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3900m,可以满足区域内城市道路及机械加工等园区企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评价范围内涉及金州新区向应街道、登沙河街道、华家屯镇、得胜街道和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的多个村镇。 1.8.2 地下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项目区域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因而该区域地下水环境为不敏感,污水排放量小且污水水质简单,所以本环评仅对亮甲店工业区开发的规划范围内的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进行影响分析。 1.8.3 噪声 本次评价对象属于区域开发,开发前后噪声级总体增加较明显。规划区部分地块现状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 规定的1 类区,部分区域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部分原声环境功能1类区现转化为2类区和3类区。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8)》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一级,评价范围为工业区外200m。 图1.8-1 大气和声环境评价范围图 1.8.4 生态环境 亮甲店工业区规划面积为11.79km2,项目区生态系统类型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植被类型以农作物为主。项目区的开发将以人工建筑物代替农田,景观格局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开发活动引起的生物量减少,物种多样性减少和绿地减少均小于影响范围区内现有状况的50%;工业区内未发现珍稀濒危物种,开发活动不会引起珍稀濒危物种消失;开发活动也不会引起土地的荒漠化和土地理化性质恶化。综上所述,根据《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该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价范围定为项目区外200m以内的区域。 1.8.5 土壤环境 亮甲店工业区的开发和建设不会对区域内土壤质量造成明显影响,对区域外土壤基本无影响。评价范围定为区域内规划11.79km2范围。 1.8.6 环境风险 亮甲店工业区内入驻企业主要为商务车制造及零部件、工程设备制造和环保新材料企业,生产过程中无重大风险源。仅对亮甲店工业区开发的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风险进行影响分析。 2. 工业区规划和开发现状 2.1 工业区规划概况 2.1.1 工业区名称、位置、范围及性质 (1)工业区名称 大连亮甲店工业区,由大连保税区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 (2)地理位置:大连亮甲店工业区位于大连市东北部,保税区管辖范围内,规划面积11.79平方公里,东至亮甲店镇界、西至青云河、南至大丹铁路、北至亮甲店镇界。 2.1.2 工业区产业定位 依据《大连市总体规划(2010-2020)》工业用地规划,金州新区-保税城区(东部)规划建设汽车物流城,发展汽车整车设计、研发、检验检测以及汽车贸易、物流、金融服务等业务,形成汽车产业集群。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工业区重新进行产业定位——以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纺织、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 亮甲店工业区内重点发展三大产业:(一)商用车及零部件,包括大客车、载重车、特种车;(二)工程机械,包括建筑工程机械、港口及矿山机械、农业机械、其他类型先进装备;(三)电子、环保新材料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工业区内现状工业也主要为机械加工类企业。 因而工业区产业定位符合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现有产业基础和产业布局的实际情况等。 2.1.3 工业区发展目标和指标 工业区近期以区域周边汽车产业为依托,引入具有一定规模的商用车、工程机械等产业为先期启动项目,激活园区发展。同时整合现有工业,限制低端产业,鼓励延伸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以相关配套产业。适度发展综合服务功能。远期在商用车、工程机械等产业项目完善成熟的过程中,逐步淘汰现有低端产业,发展相关配套功能及交通装备制造业。契合保税区功能方向,引入发展与汽车相关的节能产业及高技术制造业等产业,继续完善配套服务业。 2.1.4 总体用地和建设用地规划 工业区规划总用地1179公顷,产业用地面积425.61公顷,将形成两大工业区,中南部产业片区是核心产业功能区,是区域功能主体部分,北部产业片区以先转为基础进行调整。产业类型以发展商用车、工程机械等产业为主,同时延伸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适时引入节能产业及高技术制造也等产业,现有不相关产业逐步转移出规划区。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37.16公顷,分为商住混合用地16.30公顷和居住用地20.86公顷。 公共设施分为生产服务设施及和生活服务设施。生产服务设施:结合规划的轻轨站点形成商业中心,以商业零售、餐饮、邮政储蓄为主。生活服务设施:每一万居民设置1~2处幼儿园、托儿所;每个小区设立独自的便民设施(零售商店、粮油店、餐饮店、修配商店等)。 绿地生活组团绿化率不低于35%,产业组团绿化率不低于25%。 2.2 工业区环境保护规划 2.2.1 环境保护目标 2.2.1.1. 总目标 近期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生态破坏状况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创建现代化、生态型工业区奠定基础。到2018年,项目区内生态趋于良性循环,总体环境质量较近期有明显改善,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型综合工业区。 2.2.1.2. 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目标 新、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氮氧化物、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排放,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待区域热电厂建成后,由热电厂提供热源,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2)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水质得到改善;地下水质保持良好状态,总体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功能分区的合理布局,各功能分区达到规划噪声标准要求,特别是声环境1类功能区的噪声昼间平均值(Leq)低于55dB(A),夜间平均值(Leq)低于45dB(A);通过各企业内部合理布局(特别是强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使各企业厂界噪声达标。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目标 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减少贮存量和排放量,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途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 (5)自然保护目标 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构筑大绿化体系;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生活组团不低于35%,产业组团不低于25%。 2.2.2 环境功能分区 2.2.2.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总体规划和亮甲店工业区的性质,开发项目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全部划为二类区。 2.2.2.2.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政发【1996】113号关于印发《大连市近岸海域、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及管理》的通知并根据现场水质监测,工业区内的青云河支流的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2.2.2.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为三类: ①1类标准适用区:为文化教育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区内规划保留市一级文物保护单位——真武庙,及周边公园,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 ②2类标准适用区:为居住、行政、商业、工业混杂区,二类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西侧的商业金融业用地和商住综合用地;一部分在项目东南侧,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和二类居住区以及林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③3类标准适用区:为工业区,包括项目一类工业区和二类工业区以及北侧水域及备用地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④4类标准适用区:201国道和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 2.3 优先发展项目清单和主要污染物特征 2.3.1 项目区优先鼓励发展的项目类型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业区定位及环境功能要求,亮甲店工业区将重点发展以下三类项目:(一)商用车及零部件生产,包括大客车、载重车、特种车;(二)工程机械,包括建筑工程机械、港口及矿山机械、农业机械、其他类型先进装备;(三)新能源、新材料。所有引入项目必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型。 2.3.2 项目区主要污染物特征 根据项目规划和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工业区废气的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燃料燃烧产生的SO2、NO2、粉尘等,区域企业工艺废气中的特征污染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粉尘等,汽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NO2等。 废水分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主要来自项目区的办公、居住和餐饮,主要污染物为CODCr(300~400mg/L)、BOD5(150~250mg/L)、SS(150~250mg/L)、NH3-N(30~40mg/L);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各生产企业的设备及车间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300~500mg/L)、SS(250~350mg/L)及石油类(10~25mg/L)。 噪声来源于交通噪声和生产设备噪声。交通噪声主要是交通主干线的车辆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是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机械碰撞、振动、摩擦等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排放量较少,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占的比重较大,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包括少量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2.4 规划文本中已研究的主要环保措施 2.4.1 空气污染治理 加快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热和供气,生活设施供热率和气化率均达到100%,减少面源污染;增加植被覆盖率,生活组团绿化率不低于35%,产业组团绿化率不低于25%,减少扬尘污染。 2.4.2 废水污染治理 排水体制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拟在项目区西南部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区内产生的工业废水经相应的物化、生化或化学处理工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污水水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下水管网的要求后,通过下水管网进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2.4.3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由企业负责处理和处置,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医疗垃圾运至大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现状生活垃圾以垃圾箱收集为主,工业区规划将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采用“降解”袋和分类收集,区域南侧建设垃圾中转站,采用封闭垃圾运输车将垃圾送至毛茔子垃圾填埋场。 2.4.4 声环境综合整治 工业区内引进项目采用国外或国内先进生产线,规定采用封闭式联合厂房,生产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 区域环境概况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所有监测点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和PM10均没有超标。其中大皇庄点位SO2小时值占标指数较高,可能是由于距离工业区较近;亮甲店中心小学点位NO2小时值占标指数较高,可能是受到汽车尾气的影响;工业区TSP和PM10占标指数较高,与工业废气的排放有关;柳树村虽然TSP监测值也较高,但分析原有可能与测量时的气象条件有关。 所有监测点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均未超标,二甲苯均未检出,二甲苯的检出限是0.01mg/m3。工业区和真武庙监测点非甲烷总烃占标指数较高,分析原因是因为工业区工业废气排放较多,而真武庙东北侧现有金顶木炭厂排放的废气量较大且污染物浓度较高,使得附近区域大气中非甲烷总烃含量较高,在工业区建成后该工厂将被拆除。 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青云河上游和下游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挥发性酚、总氰化物、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镉、砷、铅、六价铬等23项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Ⅳ标准,而且除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两项指标偏高外,其余21项指标可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分析原因是因为沿岸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和个别小企业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向青云河排放,所以造成这两项偏高,而且青云河水流速较小,为0.005~0.1m/s,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能力有限。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pH、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等19项目均能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等9个项目在各点位均为未检出。硝酸盐超过了地下水Ⅲ类标准。分析原因是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渗入地下水层造成的。目前项目内各村落基本已经实现饮用自来水,地下水取水井取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因而不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区内因为人口较为稀疏,工业区生产企业较少,201国道车流量很少,监测期间昼间为2~5车/分钟,夜间为0~3车/分钟。铁路20车次/天,集中于上午8~10时和下午4~6时,所以布设的8个监测点均未出现超标。 3.5 土壤、底泥监测与评价 亮甲店工业区所有监测因子均没有超标现象,其中Cu、Pb、Zn、Hg、Cd、As、Cr、Ni的重金属含量远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值,说明未受到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 选址及规划方案分析 从整体上看,规划区选址较为合理,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按本报告建议进行优化和调控情况下,工业区建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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