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 (二)乙方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二条 劳动协议期限(一)协议期限双方批准按以下第 种方式拟定本协议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毕一定的工
2、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毕时止。(二)试用期限双方批准按以下第 种方式拟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涉及在协议期内):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批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准时完毕规定的工作数量,达成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批准按以下第 种方式拟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期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
3、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期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第五条 劳动报酬(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三)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派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批准。(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
4、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5、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八条 劳动协议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九条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规定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此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甲方(公 章):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