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借款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7月28日
合同签订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 x
住址: x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
住址:x
兹有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下列条款,共同信守履行。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壹亿 元整(¥ 100,000,000 元)。
(二)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为45天 ,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9月 15 日,自借款起始日起算。
2、借款起始日为甲方借款实际到账之日。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向甲方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3、如果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乙方未能偿还全部借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并给予乙方宽限期。
(三)借款用途:乙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向xx支付“x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称)”股权转让订金。
(四)合同履行地:上海市虹口区。
二、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借款利率为0。
(二)若乙方逾期还款的(不论全部还是部分逾期),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按照乙方逾期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的标准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三)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或者宽限期内还款的,都不构成逾期还款。
三、借款方式
(一)甲方应在取得借款资金用途说明和相关凭证后,将上述借款出借给乙方,乙方应同时出具借款收条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以下账号为甲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且作为向乙方支付出借款项及乙方还款的账户。
开户行: x
户 名: xx
账 号:x
(三)乙方保证以下的账号为乙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且作为甲方借款支付及向甲方支付利息、归还本金等款项的账户。乙方变更账户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更,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引发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开户行:x
户 名: xx
账 号: x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任何第三方如对甲方出借资金的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出借资金给乙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用途、资金流向等进行监管,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将资金挪作他用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归还借款。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3、乙方应保证其所借资金用于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并接受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向乙方催讨利息、本金、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等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催款费用及与此相关的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5、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乙方应当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还款方案或担保措施前不得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五、违约行为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借款项给乙方的,构成甲方违约。
(二)下列任何一事实均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未能按时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本金、利息、催款费用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2、乙方未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六、违约责任
在乙方发生第六条第(二)款所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第二条第(二)款的约定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2、 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款费用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公证费、查档费、邮寄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一)乙方同意,如果甲方出现死亡继承或债权转让等情形时,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债权受让人向乙方出示经国家权威机关认证或认可的继承权利归属证明文件或相关债权转让协议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主张权利的继承人或债权受让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和承担责任。
(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书面文件等均应以邮寄、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至本条款记载的通讯地址,任何一方更改通讯地址的,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否则,只要按照该地址寄送,无论对方有无签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出借人: xx
联系地址: x
电话: x
邮箱: x
借款人: xx
联系地址:北x
联系电话:1x
邮箱:x
十、本合同一式 贰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借款协议签署页)
出借方(签字):
日期:
借款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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