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缆线路代维合同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第一条合同说明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1.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 方乙 方名 称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名 称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邮 编邮 编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联系人联系人1.3 1.2条中甲、乙任一方的名称、地址、汇款人、收款人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该方授权
2、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甲乙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经该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财务专用章。1.4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将其正在使用中的光缆的维护工作委托给乙方维护。 第二条 代维的范围和内容 2.1范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光缆线路的维护工作委托给乙方维护,具体维护范围由甲方根据维护区域进行划分,详见附件一代维范围。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维护区域进行维护,并服从甲方的维护安排。 2.2乙方代维的主要工作内容: 2.2.1日常巡检:根据xx移动管道维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3、)(见附件二)进行日常维护:乙方于每月的第十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书面维护报告。 2.2.2光缆线路故障抢修:乙方应严格按照xx移动光缆线路维护规程中规定的操作流程执行。 2.2.3光缆维修:乙方应根据规程要求,对光缆进行预防性检修。 2.2.4 乙方负责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尚未交付代维的光缆进行交维前的测试、验收工作。2.2.5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负责维护区域内的光缆拆、移、改工程,以及光缆的割接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其他单位施工,乙方负责工程配合及验收。2.2.6光缆备纤测试: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每年对光缆备纤测试一次,并提交测试报告。甲方对乙方的测试工作予以配合。2.2.7管道有
4、害气体测试: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每年对所代维的管道进行一次有害气体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第三条 代维的期限3.1代维的期限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有效期一年。除非一方在本合同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合同,本合同于期满时自动延期一年,延续次数不受限制。如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重新签署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重新签署。第四条 代维的费用和支付方式费用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4.1 甲方每月对乙方维护的光缆数量、长度进行统计(月初统计上一月)、核实,并告知乙方进行确认,作为季度支付维护费用的依据。4.2甲方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代维费。代维费用的收费标准按照附件四的标准执行。本合同生效
5、后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 1 个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付款书面通知单寄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书面通知单并确认无误并扣除相关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后的上一季度维护费支付给乙方。4.3甲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的XX日内,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XX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按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不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发票不合规或不及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不低于
6、付款金额的3且不得低于1000元。第五条 代维质量、指标的考核 5.1甲方将根据xx移动的光缆代维考核办法(附件三)对乙方进行考核。5.2每百公里光缆线路平均故障历时的指标要求:乙方在全年的光缆维护中故障累计时长应在规定的指标时长内,若全年故障累计时长超过指标时长,则在最后一个季度的代维费用中扣除全年维护总费用的2%。并且每超过指标时长10%,增加扣除全年维护总费用的1%,但最高扣除不超过全年维护总费用8%。 5.3光缆线路每次故障平均历时的指标要求:乙方在每月的光缆维护中平均故障处理时长需在故障处理的指标值规定的时间内。若超出该指标值则扣除当月维护费用的2%。 5.4乙方应在8小时内修复光缆
7、(不可抗力除外),即每次因光缆故障业务抢通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每超1小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的1%,超过24小时仍未修复的,扣除当月维护费用的50%。5.5 光缆修复及时率和线路维护质量检查的指标在维护第一年作为考查指标,但作为全年维护评比的参考依据。5.6发生重大通信阻断时,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恢复业务。每超过一次维护指标要求的次数,甲方将根据业务影响程度、范围及乙方的响应修复及时情况扣除当月维护费用的5%-30%。 5.7乙方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维护报告,漏交一次扣除当月代维费的4%,迟交一次扣除当月代维费的2%。迟交10个工作日将被视为漏交。5.8根
8、据乙方提交的报告,甲方同意的线路割接,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割接方案和时限要求进行割接。甲方机务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由于乙方原因超过规定时限未恢复电路的,每超过一小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的1%。5.9以上各项扣除费用互不累计计算。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甲方向乙方提供光缆线路路由图、线路传输衰减测试资料、纤芯分配图、光缆端面图等有关线路竣工资料。 6.2 甲方向乙方提供维护、抢修所需备料:与所维护设备同型号光缆至少1盘和光缆接头盒2套。 6.3为保证日常维护联络及处理故障的畅通,双方建立24小时热线联络电话,发现危及光缆线路安全时,及时通报对方有关人员处理。乙方在处理光缆障碍时,甲方应配合并提供进入机房
9、的方便。 6.4在日常维护中,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维护所需材料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将维护用材料的类型、数量、屯放地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每季度向甲方书面通报使用及结余情况。 6.5在甲方提出迁移或者光缆需要大修、改造时,由乙方编制工程计划及工程预算给甲方审定。双方将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工程费用给乙方。 6.6遇有双方无法控制的线路迁改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并依据有关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支付应承担的费用。6.7遇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为甲方利益,因抢修的需要,不能及时将抢修的方案报甲方审定
10、,可预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施工后向甲方报方案,甲方应支付工程费用。6.8如故障是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且第三方无法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只支付必要的材料费用,施工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6.9遇到迁移、抢修和日常维修工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调通相关的电路,并配合测试。6.10出现重大障碍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紧急预案实施抢修。6.11每季度甲方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互通有关方面的问题及维护线路设备运行状况,并对上季度维护线路设备维护质量进行评定,经双方认可,作为支付维护费用的依据。维护期间可不定期召开双方协调会。6.12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维护费用。第七条 乙方责
11、任 7.1乙方按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每月的第十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维护报告。7.2为保证日常维护联络及处理故障的畅通,双方建立24小时热线联络电话,发现危及光缆线路安全时,及时通报对方有关人员处理。乙方应提供至少两部24小时热线联络电话及相关的负责人名单、联系办法并提交甲方备案,发现危及光缆线路安全时,立刻通报甲方有关人员。 7.3乙方接到甲方光缆障碍的通知后,必须尽快出发查找障碍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障碍原因及进展。在无法明确设备或线路故障的情况下,乙方也应积极响应,配合查找故障。7.4乙方若在维护期过程中违背操作规程,造成管道、光缆的破坏,则由乙方按要求维修并承担线路
12、抢修费用和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7.5如故障是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提供有关依据,配合甲方向肇事单位索赔有关故障修复中所造成的损失。抢修工作如乙方实施,则索赔的抢修费由乙方收取,业务损失费由甲方收取。 7.6乙方应自行配备光缆维护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 7.7第三方提出迁移光缆,由乙方全权出面交涉和组织实施并报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甲方协作配合。 7.8由乙方提出的大修及改造建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立项。如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则由乙方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施工合同。7.9迁移改造割接或抢修时,乙方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
13、和规程要求,做好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相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7.10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涉及甲方机房的施工工作,必须经得甲方的同意,有甲方人员在场方能施工,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和甲方设备的安全。 7.11乙方在施工中造成光缆线路全阻障碍的,计为全阻障碍一次。 7.12乙方应在抢修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告提交给甲方,迁移、割接工程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7.13乙方在施工和维护工作中,发生的由乙方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损失赔偿。7.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列各项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经甲方同意的转包或分包工作应由乙方承担
14、全部费用和责任。7.15乙方每年一次提交备纤测试报告,测试范围是核心网光缆全部测试,接入网按比率抽取测试(原则上按光缆内光纤量的20%)。第八条 保密8.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双方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任何部分、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和资料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并且上述信息披露只能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所为。同时双方应要求获取保密信息的一方遵守相应的保密义务。8.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维护费用总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8.3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保持其
15、效力,双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及其责任。8.4甲方或乙方员工违反保密条款的约定,视为甲方或乙方违约。8.5如合同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本条款内容不适用,以保密协议为准。第九条 不可抗力条款9.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9.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9.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
16、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9.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问题。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维护费,如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包括费用核算有误需核实、纠纷、或代维费用扣除等),逾期不交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直到付清维护费为止,逾期违约金随拖欠维护费一同支付。如甲方欠付乙方维护费逾期2个月,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并追缴上述费用。10.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意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发出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二十日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违约方二十日内没有纠正,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此合同。任何情况下
17、,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0.3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未履行应履行的相应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按甲方要求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税收11.1除本合同有特别规定外,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国法律和法规各自交纳各项税费。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xx仲裁委员会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2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的生效:
1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3.2完整协议:按照本合同的各项原则签订的附件及附属协议等均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商,双方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订生效,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可分割性:若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确定为违法或不能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3.4通知: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收件人之日视为递达。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双方确认成功传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13.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附件一:代维范围附件二:xx移动管道维护规程附件三: 光缆代维考核办法附件四: 代维费用的标准甲方(签章):xx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