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合同转让人(原债权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方式: 受让人(新债权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方式: 债务人:身份证号:住 所:联系方式: 鉴于:_年 月 日原债权人(即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人”) 与债务人 签订了编号为 的借款及车辆质押担保合同 (下称“原合同”) ,借款本金 元,期限 。 现转让人将原合同中的到期应收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同意受让,债务人知悉债权转让情况、同意按照原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转让人、受让人与债务人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第一条 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1.1 主债权(1)原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为RMB¥ ,大写
2、人民币 元整 。(2)原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自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3)原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化利率为 %,还本付息方式为 。1.2 从债权主债权转让的,原合同项下的质押权随之一同转让,质押物情况如下: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评估价值为: 第二条 债权转让对价2.1 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的对价为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2.2 受让人同意将上述对价支付至转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 债务履行3.1 债务人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受让人偿还债务,该债务包括原合同项下到期应付本金和利息之和。债务人及配偶逾期履行
3、的,还应当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利息、罚息和违约金。3.2 受让人因实现原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过户费、担保物处置费等费用由债务人。第四条 各方的陈述和保证4.1 转让人和债务人保证原合同项下债务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依法可以进行转让;4.2 受让人承诺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转让对价;4.3 债务人保证按照原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不能依约履行的,应当按照原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因原合同项下
4、债权不真实或依法不能转让导致受让人遭受损失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2 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5.3 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以原合同及其从合同的有关约定为准。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合同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以原合同及其从合同的约定为主。本合同及原合同均未约定的事项,各方可以另行达成补充协议。6.2 转让人、受让人、债务人一致同意:因履行原合同及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原合同及其从合同项下的借款、抵押及债权转让等相关条款是合同各方意愿的真实表现。7.2 本合同一式三份,转让人、受让人各一份,债务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合同由转让人、受让人、债务人及债务人于 共同签署。(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签字页)转让人: 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债务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