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卡图文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地: 甲方:xx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xx卡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1.1内容:xx xx卡(“xx卡”)卡面、卡折及卡年册的图文设计。1.2数量:xx卡共 枚,正反面共 面,卡折共 张,卡年册共 册。1.3委托期限: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委托事项,交付设计成果。除非本合同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该委托期限不得变更。第二条设计要求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3.1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2、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事宜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1)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2)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
3、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3.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3.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4、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4.1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xx卡设计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4.2对于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标准: 。4.3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到甲方认为交付的设计成果达到设计要求止。因此造成的
5、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4.4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5.1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并交付设计成果。5.2乙方应妥善保管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甲方资料,并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原件返还甲方、销毁所有复制件。如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甲方资料的毁损、灭失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负责审核该第三人的资质,保证该第三人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5.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设计成果及其他资料。5.5乙方不得再就
6、提交的设计成果以相同或类似的设计运用到同行业或其他行业中。5.6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版权登记或者商标注册等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第六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6.1本合同设计成果(包括xx卡及其卡折(册)各面图像、文字等)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6.2乙方不得将上述xx卡及其卡折(册)各面图像、文字等内容及/或版式等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6.3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
7、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6.4就设计成果对他人作品/肖像的使用,乙方应获得本合同第6.3条所述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授予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同时,该等权利人所出具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中应当明确约定;原作者和/或著作权人/肖像权人不得将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作品/肖像提供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他方设计制作任何卡及其卡折(册)。6.5乙方保证其设计制作的xx卡及其卡折(册)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
8、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第七条保密7.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xx卡(含样卡)、卡折(册)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3)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7.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
9、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7.3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7.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
10、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第八条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设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逾期 日仍未能交付设计成果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8.3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自负费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由此造成迟延交付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11、第8.2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经 次修改仍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
12、.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0.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13、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1.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1.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1.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
14、伙、代理关系。11.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1.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
15、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甲方:xx 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箱: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箱: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1.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xx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