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货品运费的计算公式与标准 一、公路货品运费的计算公式 1.整批货品运费的计算公式 整批货品运费(元)=吨次费(元/t)计费重量(t)+整批货品运价(元/(tkm)计费重量(t)计费里程(km)+货品运送其它费用(元) 其中,整批货品运价按货品运价价目计算。 2.零担货品运费的计算公式 零担货品运费(元)=计费重量(kg)计费里程(km)零担货品运价(元/kgkm)+货品运送其它费用(元) 其中,零担货品运价按货品运价价目计算。 3.集装箱运费的计算公式 重(空)集装箱运费(元)=重(空)箱运价(元/(箱km)计费箱数(箱)计费里程(km)+箱次费(元/箱)计费箱数(箱)+货品运送其它费用(
2、元) 其中,集装箱运价按计价类别和货品运价费目计算。 4.计时包车运费的计算公式 包车运费(元)=包车运价(元/th)包用车辆吨位(t)计费时间(h)+货品运送其它费用(元) 其中,包车运价按照包用车辆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 由以上公路货品运费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计算公路货品运费,关键在于明确公路货品运送的运价价目、计费重量(箱数)、计费里程(时间)以及货品运送的其他费用。下面分别介绍上述运费计算因素的拟定方法。 二、公路货品运价价目 1.基本运价 (1)整批货品基本运价:指一等整批普通货品在等级公路上运送的每吨公里运价; (2)零担货品基本运价:指零担普通货品在等级公路上运送的每公斤公里运价;
3、 (3)集装箱基本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送的每箱公里运价。 2.吨(箱)次费 (1)吨次费:对整批货品运送,在计算运价费用的同时按货品重量加收吨次费。 (2)箱次费:对汽车集装箱运送,在计算运价费用的同时按不同箱型加收箱次费。 3.普通货品运价 普通货品实行分等计价,以一等货品为基础,二等货品加成15%,三等货品加成30%。 4.特种货品运价 (1)大型特型笨重货品运价 一级大型特型笨重货品在整批货品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二级大型特型笨重货品在整批货品基本运价的基本上加成60%-80%。 (2)危险货品运价 一级危险货品在整批(零担)货品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6
4、0%-80%; 二级危险货品在整批(零担)货品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3)贵重、鲜活货品运价。在整批(零担)货品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5.特种车辆运价。 按车辆的不同用途,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品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同时加成使用。 6.非等级公路货运运价。 在整批(零担)货品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7.快速货运运价。 按计价类别在相应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8.集装箱运价 (1)标准集装箱运价。 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箱型的基本运价执行,空箱运价在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2)非标准箱运价。 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的
5、箱型,在标准集装箱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空箱运价在非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3)特种箱运价。在箱型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按装载不同特种货品的加成幅度加成计算。 9.出入境汽车货品运价。 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送协定,由两国或多国政府主管机关协商拟定。 三、公路货品运费的计价标准 1.计费重量(箱数) (1)计量单位。 整批货品运送以吨为单位; 零担货品运送以公斤为单位; 集装箱运送以箱为单位。 (2)计费重量(箱数)的拟定 一般货品。 整批、零担货品的计费重量均按毛重(含货品包装、衬垫及运送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 货品计费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重量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品
6、,由承、托双方协商拟定计费重量。 轻泡货品。 整批轻泡货品的计费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零担运送轻泡货品以货品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kg计算其计费重量。 包车运送的货品。 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散装货品。 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重量换算标准计算其计费重量。 托运人自理装车的货品。 按车辆额定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统一规格的成包成件货品。 根据某一标准件的重量计算所有货品的计费重量。 接运其他运送方式的货品。 无过磅条件的,按前程运送方式运单上记载的重量计算。 拼装分卸的货品。 按最重装载量计算。
7、 2.计费里程 (1)计费里程的单位 公路货品运送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尾数局限性1km的,进整为1km。 (2)计费里程的拟定 货品运送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载货的营运里程计算;营运里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为准,未经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方商定。 同一运送区间有两条(含两条)以上营运路线可供行驶时,应按最短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或按承、托双方商定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 拼装分卸的货品,其计费里程为从第一装货地点起至最后一个卸货地点止的载重里程。 出入境汽车货品运送的境内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
8、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未核定里程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或按车辆实际运营里程计算。 因自然灾害导致道路中断,车辆需绕道而驶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城市市区里程按本地交通主管部门拟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本地交通主管部门未拟定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拟定。 3.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 (1)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起码计费时间为4h;使用时间超过4h,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 (2)整日包车,每日按8h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h,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时间尾数局限性半小时的舍去,达成半小时的进整为1h。 4.运价的单位 各种公路货品运送的运价单位分别为: (1)整批运送:元/(tkm); (2)
9、零担运送:元/kgkm; (3)集装箱运送:元/(箱km); (4)包车运送:元/吨位h; (5)出入境运送,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按统一汇率折算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货币为运价单位。 四、公路货品运送的其他费用 1.调车费。 应托运人规定,车辆调出所在地而产生的车辆往返空驶,应计收调车费。 2.延滞费。 车辆按约定期间到达约定的装货或卸货地点,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导致车辆和装卸延滞,应计收延滞费。 3.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应托运人规定,车辆开至约定地点装货(箱)落空导致的往返空驶里程,按其运价的50%计收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4.排障费。 运送大型特型笨重物件时,因对运送路线的桥涵、
10、道路及其他设施进行必要的加固或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称为排障费。排障费由托运人承担。 5.车辆处置费。 应托运人规定,运送特种货品、非标准箱等需要对车辆改装、拆卸和清理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称为车辆处置费。车辆处置费由托运人承担。 6.检查费。 在运送过程中国家有关检疫部门对车辆的检查费以及因检查导致的车辆停运损失,由托运人承担。 7.装卸费。 由托运人承担。 8.通行费。 货品运送需支付的过渡、过路、过桥、过隧道等通行费由托运人承担,承运人代收代付。 9.保管费。 货品运达后,明确由收货人自取的,从承运人向收货人发出提货告知书的次日(以邮戳或电话记录为准)起计,第4d开始核收货品保管费;应托运人的规
11、定或托运人的责任导致的需要保管的货品,计收货品保管费。货品保管费由托运人承担。 10.道路阻塞停车费。 汽车货品运送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道路阻滞,无法完毕全程运送,需要就近卸存、接运时,卸存、接运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11.运送变更手续费。 托运人规定取消或变更货品托运手续,应收变更手续费。 五、公路货品运费的结算 结算公路货品运费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货品运费在货品托运、起运时一次结清,也可按协议采用预付费用的方式,随运随结或运后结清。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送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送货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运费尾数以元为单位,局限性1元时四舍五入。 3.货品在运送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规定托运人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规定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