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施工图审核及招标
第一条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项目规模及专业性质情况,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工程师、安全质量及环水保工程师、预算工程师及安全工程师等。
第二条 由施工技术工程师牵头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并认真读图,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结合设计图现场核对标准图集,复合工程量,现场地质等是否与设计相符,重点对地下管线(光电缆)、电力迁改、征地拆迁,地类标准、苗木补偿等进行现场调查落实,确定是否设计漏项。
第三条 由施工技术工程师牵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第四条 设计图成立后,由施工技术工程师向招标工程师提供招投标的范围、工程数量、技术标准、功能参数等资料,由招标工程师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 项目建设
第五条 由施工技术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监理)人员参加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确定排除干扰事项,指导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放线及施工中需要交代的注意事项。
第六条 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供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主要施工人员如项目经理、副经理、主要技术、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架子队队长等要与投标书中所承诺的人员相符,并要达到以下要求:
⑴ 营业线施工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⑵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⑶ 其它人员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须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须要进行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
⑷ 从事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的,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证书。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职务,则不允许开工。
第八条 施工单位要按投标书承诺全面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组建架子队,设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齐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施工单位项目部、架子队组成人员,一般在同一条线、同类工程,项目部管辖不超过200km,架子队管辖不超过100km(且不超过三个工点)。
第九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要按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在每个施工点设置必要的办公、生活区等,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质量控制、临时用电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消防保卫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岗位责任制,各个工地应根据实际,混凝土制作、钢筋加工、架子工程、电气机械设备、料具管理、砂石料钢筋分类堆放、生活服务等建立责任分区,设置相应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明示等标志。
第十条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纳入架子队集中管理,班组作业人员必须在领工员或工班长的带领下按铁道部颁发的“工程施工作业要点示范卡片”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必须有领工员或工班长带班作业,并受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要建立现场质量安全危险源管理制度,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对施工现场辨识出的危险源,按照根源、状态、部位、可能造成的事故,分级、分类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制定和实施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应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新下发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建建〔2009〕389文件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监理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卡控点,编制切实可行的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及时按监理指南要求,做好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检查签认,对原材料进场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并作好监理日志,同时每周向公司上报监理周报,切实履行好现场安全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开(复工)条件,所有施工项目均须达到前述第六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并由公司有关人员现场确认后,方能审批开(复工)报告单。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所有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均要纳入月度施工计划,重点掌握旅客列车运行情况,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方案、施工防护标准和开通放行列车条件,严禁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施工后放行列车必须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标准。
第十五条 对于需要封闭天窗或限制运营速度的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务必在前一个月的5日前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安排,按照固定模板编制主体施工方案、分项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配合要求、月度施工计划等送交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查;15日前将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综合施工方案、月度施工计划及与设备管理单位、运输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一并送交公司审查,由公司将审查后的综合施工方案交由相关业务处审查后并交运输处审核后批准;施工单位的月度施工计划,须在20日前通过路局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公司进项目管理部行审查后交相关业务处进行审查,并由运输处审核批准后下发月度施工计划。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实施日施工计划的前3日,要将实施的施工日计划与批复的月度计划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并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后,通过局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调度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相关专业调度审核,由业务处批准后,报调度所施工室待批。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每个项目部或工点要建立健全领导包保责任制,所有施工要有相应级别的包保领导到场监控把关。
第十八条 公司对每个施工项目,均安排有领导或干部进行包保,根据需要公司对所有ⅢB级以上施工,均派有包保干部到场进行现场盯控,及时协调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变更设计管理程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要及时组织投资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人员从安全、技术、经济角度共同研究会签上报变更申请,严禁实施未经投资部门批准的变更设计。
第二十条 执行铁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公司所管项目实际情况,每季度对参与公司施工企业进行一次信用评价。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对施工企业的定期检查制度,结合路局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路局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信用评价等,每月对各施工单位的项目部(施工点)进行检查考核(详见附件),根据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发月度检查通报,每月定期召开安全质量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反思,落实关键控制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 加强信息管理,注重信息交流共享,按照《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系统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以公司项目管理部调度为信息中心,畅通工程项目日报信息渠道,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对工程项目节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公司各部门要及时相互交流管理过程信息,注重信息反馈与处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并配备专用调度电话,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对于重要信息必须在一小时内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直接向工程项目管理部调度和公司领导汇报,信息内容包括:报告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损失、单位、可能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急需施救的方案、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对要素不完备、不清楚的情况,必须及时核实补报;对于一般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直接向项目管理部部长、施工技术工程师、调度汇报。重要信息是指:各类安全事故(事件)或突发事件、路局安监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及所内各职能部门检查出的施工安全事故苗子及以上、严重违章和其他安全隐患和可能影响既有线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施工过程出现延点、出现预想不到的安全事件等;一般信息是指除重要信息以外且能够对行车安全或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事件。
三、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期内完工的建设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并自验合格,监理工程师组织预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申请初验。
第二十四条 初验由项目施工技术工程师,组织投资单位、局各业务处、质量监督站、施工、设计、监理、设备管理单位(使用部门)等,对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及存在问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文件。
附件:施工现场检查表
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
里程:
项目类型:
施工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要求及标准
存在问题
1
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运转正常
有,施工中运转是否正常
2
施工及安全组织设计的编制及报批
已报批,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组织
3
开(复)工报告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报批
已报批,是否按批准的方案编制施工计划并进行实施
4
施工计划的提报及审批
已报批,作业项目是否明确及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
5
与运输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的执行情况
是否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内容执行
6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有,施工中遇突发情况按预案执行,有记录
7
质量安全风险源管理制度健全,是否对风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有,制度健全,有分级分类管理记录
8
施工调度制度是否建立
有,网络通畅,及时上报并有记录
9
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有,按制度进行安全检查,有记录
10
工程通报(包括各级职能部门检查通报)
工程检查通报(甲方、监督站、监理及其它检查组记录)
11
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有,按标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记录
12
施工班前安全讲话,班后总结,施工现场日控制重点及落实。
按制度进行施工班前讲话,班后总结,日控制重点及落实,有记录。
13
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主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经过逐级培训,持证上岗,有记录
14
各项工序质量控制落实记录、签认
有,各项工序质量控制落实有记录,有签认
15
施工准备及施工人员到位情况
满足施工要求,有现场记录
16
施工设备机具配置情况及用电管理
满足施工要求,有现场记录
17
封闭施工防护设置、放行列车条件检查监控,配合人员到位情况
有防护示意图及责任人,配合人员到位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查监控
18
限速期对线路、设备检查情况
有检查,测量及问题处理记录
19
现场管理及文明工地布置情况
现场核对平面布置图是否相符及达到要求。
20
工程进度情况
工程进度查施工日志记录(与计划的比较)
21
劳动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情况
按规范标准落实到位
22
钢便梁架设后检查、盯控,特别是绝缘情况
便梁绝缘齐全良好,监控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记录
23
建筑材料、构配件、检验批及商品混凝土的进场检验情况
材料、配件、检验批及商品混凝土的进场检验及检测记录是否齐全
24
混凝土耐久性及碱活性检验报告情况
混凝土耐久性及碱活性检验记录及含量计算书或检测报告
25
其他情况(如试件、砼养护、观感、材料堆放等)。冬季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按施工规范和设计标准是否执行。
26
内业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情况
施工单位的各种施工记录、报告及有关资料,是否与施工进度同步
27
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
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临时用电投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
28
监理到位及资料情况
查签认记录,是否有漏、补签现象
29
现场监理是否履行职责(包括材料进场检验,对安全、进度、质量按规范进行记录)
监理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按合同及监理实施细则落实相关要求
30
监理的施工信息反馈
监理每半月的监理月报是否及时(包括安全、质量及进度情况)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检查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