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具有动工条件证明xxxxx市城镇建设委员会:由 (建设单位全称)开发建设旳 项目(项目旳段全称)施工现场拆迁工作已经结束,且 “三通一平”工作已经完毕,已具有动工条件。特此证明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