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蚌埠新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
1、图纸会审制度;
2、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4、质量例会制度:
5、挂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
1、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规范图纸会审工作,确保图纸会审质量,促进企业技术管理的进步,规定如下:
1、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单位技术部门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在图纸会审中把发现的问题尽可能地解决,以减少施工中的差错,提高工程质量,以保证顺利施工。
2、凡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公司由技术部门负责,各基层单位必须加强对图纸会审工作的领导,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该项工作。
3、工程图纸会审前必须进行预审,一般工程在会审前5天,重大工程在会审前10—15天,由各级技术部门组织认真熟悉图纸,在会审前一天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进行预审,并做好记录,准备参加会审。
4、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工程由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重要工程和大型复杂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有关业务处室和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图纸会审决定的事项,由建设单位负责记录、整理、打印,会审纪要应详细、准确,并标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然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发各有关单位作为施工的依据。如建设单位确有困难时,由项目部责成专人负责代办。
6、图纸会审纪要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2、技术交底制度
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2、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施工员向班组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3、技术交底范围划分: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3.2、施工员对班组长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仔细进行。
3.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4、技术交底的要求:
4.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4.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4.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事故的预防措施。
4.4、施工员对班组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字迹清晰内容应全面,并且有针对性,不得照搬企业标准。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确保科学地组织工程施工,提升企业技术管理水平,规定如下:
1、施工组织设计是从施工的全局出发,合理地确定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正确选定施工方法和施工机具。根据各项资源的需要量,合量地确定各种材料、机具在空间上的布置,合理、科学地组织生产活动。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施工现场条件等进行编制。
3、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到,施工顺序合理、方法先进、措施得力,内容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1周内提出。一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在15日内完成;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在30日内完成。
5、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基层有关部门或项目部负责编制,由基层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批准后进行实施。
6、重大工程或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总工编制,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由公司总工办主任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有关人员应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细致分析研究后,进行编制。
8、所有单位工程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则不得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施工组织设计一旦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变更调整,要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4、项目质量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部采取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2、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3、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4、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5、挂牌制度
为了明确岗位人员质量管理职责,项目组织机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采取挂牌制度予以公布;为了使项目部全体员工熟悉项目管理制度,自觉遵照执行,项目部各种管理制度的公布和宣传采用挂牌制;为了防止工程材料的错用、误用,给工程质量造成损失,所有进场工程材料采用挂牌制度予以标识。
1、岗位职责挂牌制度
1.1、项目部组织机构图采用挂牌的形式,在办公室醒目的位置进行张挂公布,以明确项目部岗位设置,明确项目部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层次,明确各岗位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1.2、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职责采用挂牌制进行公布,要求本岗位人员熟悉自身质量职责,在工作中做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切实有效地运行。
1.3、项目部全体员工(从项目经理到操作工人)必须持工作卡(胸卡)上岗,工作卡必须配戴在胸部,工作卡上应标明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班组)、工作卡编号,工作卡必须贴本人照片并加盖项目部印章。
2、项目管理制度挂牌制度
2.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办公人员电话牌》、《安全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挂牌。
2.2、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适当位置进行挂牌公布,并做好宣传,对新进场员工要求学习项目管理制度,使所有岗位人员熟悉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制度。
2.3、项目《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除在相应机械设备操作台处挂牌标示外,在项目部适当位置尚应集中统一挂牌做好宣传,要求机械操作工人利用工余时间进行学习。
3、材料标识挂牌制度
3.1、项目部所有进场材料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好挂牌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情况等。标识的方法一般采用挂牌的形式,特殊情况下除采用挂牌进行标识外,尚应采用分类堆放等的方法进行标识。
3.2、项目过程产品应由质量检查员(或施工员)进行标识,一般情况下均应采用挂牌的方式进行标识,当无法进行挂牌标识时,可采用质量记录的方式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记录标识。
施 工 项 目 部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如下 :
①.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③.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④.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⑤.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⑥.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⑦.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⑧.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⑨.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需具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才能承建的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其它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岗位概述:
负责具体组织、指导、监督项目分项工程施工。
3.主要职责:
(1)参与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
(2)编制施工分项工期计划后报项目经理综合平衡;
(3)熟悉并掌握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分项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按施工专项方案、技术要求和施工程序,制订专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向班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
(4)合理调配专业劳动力,掌握工作中工程进度和质量动态,组织操作工人进行质量的自检、互检;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5)检查班组的施工质量,制止违反工序要求和规范的错误行为;
(6)参与外部单位(主管部门、建设、监理)和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并协助办理隐蔽和签证手续;
(7)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要迅速调查、分析原因、评估损失、制订纠正措施和方法,经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做到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8)负责现场专项工程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的实施;
(9)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主要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7)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
五、质量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岗位概述:负责检查评定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状况
3.主要职责:
(1)熟练掌握并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和规范,代表上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状况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2)负责专项工程质量检查,随时掌握各分项工程质量情况;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3)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分部质量情况进行评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定期向技术负责人和上级质量检验部门上报质量情况;
(4)对不合格项要及时上报技术负责人和上一级质量检验部门,监督施工员制订并实施纠正措施,协助有关人员进行损失评估和质量处罚;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质量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6)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积极协助开展工程创优评优工作;
(7)完成项目经理和上级质量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取样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见证人员岗位证书。
2.岗位概述:受项目经理委托,承担施工现场检测的取样工作。
3. 主要职责:
(1)编制定见证取样方案。按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总量,编制质量检查取样方案,取样方案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2)现场取样。按照取样方案,负责对现场取样试样的抽取、制作;负责将试样信息及时传送给见证员,并协助见证员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
(3)建立进场材料和取样台账。取样员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立台账,台账要记录生产厂家、品种、规格、数量、批次、使用部位以及检测结果、处置情况等信息;台账应具有可追溯性,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
(4)负责处理和报告不合格检测项目的处理情况。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时,取样员应立即报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配合见证员做好退场、更换、返工或加固处理工作,在取样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并将处置情况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5)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材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岗位概述: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和零星采购等工作
3. 主要职责:
(1)按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总体需用量计划,结合现场实际进度和存货情况,编制材料分阶段使用计划,并向材料供应单位报送;
(2)负责落实材料半成品外加工定货的质量要求和供应时间;
(3)规定现场材料领用办法及重要物资的贮存保管计划;
(4)对进场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进行把关验收,按要求进行关键材料见证取样;
(5)负责现场料具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做好料具堆放工作;
(6)做好领料单的审核、发料和结算工作,建立工程材料消耗台帐,制定降低材料消耗的成本措施并监督执行,严格控制工程用料;
(7)负责现场零星材料的外部采购;
(8)做好对分包单位及业主提供物资的登记、检查和验收手续;
(9)及时收集进场材料相关资料的原始记录,按时、全面、准确上报各项资料;
(10)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资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商的选定
分包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部保留复印件一套。
二、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项目部是分包工程的直接管理部门, 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分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存档工作。
三、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四、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
工员(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部位请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各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字。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部门各一份,自存一份归档。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4.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4.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4.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5、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为了搞好工程质量,把好过程检验关,必须执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1、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三检、三工序”制度,即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实现以工序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
2、自检—检验批施工中应由操作班组长组织工人自我进行检查,按照施工操作工艺要求,边操作边检查,把质量误差控制在规定限值内,确保本工序无质量问题。
3、互检—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准备移交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工长组织本工序操作人员进行质量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由生产者自身搞好质量关,把质量问题和缺陷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4、交接检—各工种、各分包之间在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成后,准备进行下道工序前,由项目经理或专业施工员组织各班组之间进行交接检工作,共同对前一道工序进行检查认可。并为下道工序创造各格的工作条件。
5、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充分体现了谁生产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现场材料及设备存放与管理
一、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 根据工程平面总布置图的规划,确立现场材料的贮存位置和堆放面积,各种材料要避免混放和掺进杂物。
2. 材料进场前,材料员要清理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3. .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及相关人员根据采购合同、技术资料等进货凭证,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填写《收料单》,并记入《材料明细帐》,需试验的由材料员及时通知试验员送检。
4. .现场材料应堆放成方成垛,分批分类摆放整齐,并垫高加盖,按材料性质分别采取防火、防潮、防晒、防雨等保护措施。
5. 材料员对现场材料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挂牌标识,并注意保护标识。
6. 材料员按“先进先出”原则定额发料,并记入《材料明细帐》。
7. 材料员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
8. 废旧材料要统一存放,统一回收。
9. 加强现场保卫工作,防止破坏和偷盗事故发生。
二、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4、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8、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1、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2、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