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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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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 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一三年十一月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2地块,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21551m2,建筑面积8509m2。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产品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生产能力为12000t/a。项目员工人数40人,年工作为300天,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 项目用地北面为基地D8道路、东面和南面均为已建化工企业,西面为永马公路。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环保工程等组成,具体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表 分类 名称 工程组成名称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1栋 辅助工程 仓库 甲类仓库1栋、丙类仓库1栋 储罐 2*400m3 埋地柴油储罐 1个,10m3 生产辅助用房 1栋,包括变配电系统、空压机等 公用工程 给排水 供水管干管管径为DN100;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 消防水池 1个,有效容积为550m3 循环水池 1个,有效容积为550m3 环保工程 事故应急池 1个,容积500m3 废气处理装置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2个 污水收集池 1个,容积120m3 固体废物收集或存放装置、场所 / 依托工程 基地给排水管线 / 基地工业废水处理厂 一期处理能力600m3/d 基地固体废物转运站 / 永湖污水处理厂 一期处理能力5000m3/d,建成后达1万m3/d (2)生产工艺 图1 工艺流程图 (3)生产规模 项目主要生产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年生产能力为12000t。 (4)建设周期和投资 项目建设工程计划施工期为6个月。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3、选址合理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2013年修正),项目产品为水性涂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根据《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产品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厂区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选址符合该片区用地功能布局。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计划发展成为以精细化工为主导特色,重点发展中高档涂料、日用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的现代化化工基地。计划引进的精细化工企业包括中高档涂料、合成树脂、日用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四类企业。项目产品为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属于精细化工产品,与基地计划引进的企业相符合。项目选址位于基地内C-2地块,该地块属于油性涂料及合成树脂区。故本项目符合基地内地块规划。 表2与化工基地环保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项 目 环保准入条件 符合性 政策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符合 清洁生产 要求 对于出台(或试行)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入驻企业要达到清洁生产企业水平,对于没有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入驻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国内清洁生产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新建加热炉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加热炉烟气排放 使用清洁能源,SO2排放量≤2.4kg/万元工业增加值 0.013t /万元工业增加值,符合 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废水排放量≤6t /万元工业增加值 或者COD排放量≤0.20kg/万元工业增加值 0.038t /万元工业增加值,符合 0.115kg/万元工业增加值,符合 产出强度 精细化工≥400万元/亩 562万元/亩,符合 企业管理水平要求 企业应该是ISO14000认证企业或者是积极准备进行认证的企业,要求在入驻基地后三年内通过ISO14000认证。建立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有明确的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不断改善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准备认证 由于项目项目须进入定点化工园区建设,本项目位于鸿海化工基地C-2地块,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工业废水不外排,项目6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基本符合《关于印发<惠州市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09]162号)和淡水河流域行业禁批的有关规定。鸿海化工基地最近的《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产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下简称《产能调整报告书》)于2011年5月18日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污染物的排放各类和总量已经限定,本项目属于《产能调整报告书》中规划拟进驻的企业,不属于粤府[2011]339号文中“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一类项目。另,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执行有关问题的请示》:“在符合重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基地规划环评要求的前提下,基地引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仍按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执行。”因此,本报告认为本项目建设与粤府[2011]339号不相冲突。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经核对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中淘汰设备。 项目场地近似梯形,总占地面积为21551m2。项目总平面布置是根据现有的场地条件,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和当地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在满足生产安全,操作方便等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设计。由此可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厂房、仓库与建筑物设置合理,防火间距能满足规定的防火要求,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基地附近地表水环境仍然遭受一定的污染,表现为生活污染。分析原因,惠阳区的生活污染以及深圳龙岗的污染是关键因素。淡水河在深圳境内基本为劣V类水质,导致进入惠阳后其水质仍不能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监测结果均表明NH3-N的污染是淡水河和西枝江的主要污染因子。从NH3-N的污染来看,在珠江三角洲的大部分河流都有类似的污染现象。 (2)地下水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测得地下水pH值偏酸性,NH4+-N和大肠菌群数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标。地下水监测结果偏酸性与该区域土壤呈弱酸性等性质有关。氨氮和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与该区域的生活污染有关。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和TSP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基本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苯乙烯、二甲苯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浓度较低。总体上看,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尚好,基本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选址边界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选址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现状评价范围 (1)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大沥河:废水排水口上游500m至河口共约6km河段;淡水河:大沥河汇入口上游200m至淡水河口共约1.5km河段;西枝江:淡水河汇入处上游200m至下游5km河段;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项目评价范围以污染源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 (3)声环境现状评价范围:项目及其厂界外200m以内范围; (4)环境风险:距离源点半径3km范围。 (5)生态环境现状评价范围:与基地调整项目范围一致。水生生态:与水环境评价范围相同;陆生生态:规划区域内及占地红线外100 m包络线范围内的区域。 (6)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小于20km2。 预测评价范围 (1)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基地环评报告书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一致。大沥河:废水排水口上游500m至河口共约6km河段;淡水河:大沥河汇入口上游200m至淡水河口共约1.5km河段;西枝江:淡水河汇入处上游200m至下游5km河段;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以废气污染源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图见图2; (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及其厂界外200m以内范围; (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距离源点3km范围内,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以化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为主。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图见图2。 (5)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基地产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作评价,本报告简要评价。 (6)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基地产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作评价,本报告简要评价。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污染物产排污情况 见表3。 表3 项目“三废”排放一览表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水 生活污水 1740m3/a CODCr 0.487 0.417 0.070 NH3-N 0.044 0.035 0.009 工业废水 50m3/a CODCr 50 50 0 工艺废气 有组织 TVOC 2 1.95 0.05 烟尘 0.046 — 0.046 氮氧化物 0.642 — 0.642 二氧化硫 0.135 — 0.135 无组织 工艺操作TVOC 0.2 — 0.2 储罐呼吸TVOC 0.4347 — 0.4347 固废 工业固废 滤渣 (HW06) 12.61 12.61 0 废活性炭 (HW49) 3.25 3.25 0 废离子交换树脂 (HW13) 0.5 0.5 0 废包装材料(HW49) 10 10 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12 12 0 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见表4和图2。 表4 主要保护目标概况 敏感点 最近点经度E、纬度N 方位 人数 距项目边界(m) 稻园 114°30.413′ 22°59.305′ N 1106 630 福地 114°30.070′ 22°58.725′ SSW 980 740 乌坭埔 114°31.398′ 22°58.721′ SE 600 1630 淡塘 114°30.417′ 22°58.077′ S 3200 1640 鹿颈 114°30.284′ 22°59.512′ NW 2298 1150 基地居住区 114°30.180′ 22°59.000′ SW 暂无 400 淡水河 -- -- NW -- 410 大沥河 -- -- NE -- 1940 西枝江 -- -- N -- 4440 21 鸿海化工基地 横河 新楼 白泥塘 湖庆 赖屋 良井镇 白石岗 稻园 鹿颈 福地 乌坭埔 淡塘 吊沥 葵湖 数码工业园 三栋镇 管桥 莲塘 淡 水 河 大 沥 河 图例 项目位置 大气评价范围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比例尺: 0 1 2km 基地居住区 图2项目环境敏感点分布及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示意图 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TVOC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02639mg/m3,占标率为0.44%,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162m;烟尘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01424mg/m3,占标率为0.32%,落地最大浓度距离均为225m;氮氧化物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1999mg/m3,占标率为8.33%,落地最大浓度距离均为225m;二氧化硫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04299mg/m3,占标率为0.86%,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均为225m。 项目无组织排放TVOC下风向最大浓度为0.0354mg/m3,占标率为5.9%;落地最大浓度距离均为93m。 评价范围内,项目周边敏感点距离项目630m外,项目对各敏感点最大贡献值占标率较小,且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计算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不造成地面出现浓度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区域。 项目选址位于基地内C-2地块,该地块属于油性涂料及合成树脂区。根据《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以及产能调整规划的要求,需设置600m卫生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需要综合设计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在防护范围内不应存在居民集中居住区、文教区、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由于本项目处于鸿海化工基地内,周围600m内不存在以上敏感区域,因而符合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员工由基地统一规划在基地员工生活区内食宿,基地环评报告已对员工生活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因此项目废水有可靠的解决途径,能保证达标排放,其环境影响在已经论证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硬化地表面积为21551m2,项目建设对于可能渗入地下水的污染物质的影响较小,对地下水的不利影响作用很小。本项目的小范围的地表渗透性变化亦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量和地下水平衡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应做好应急池、消防池等存放废水场地的防渗工作,以及杜绝原料、产品及固体废物的露天堆放,这样,本项目的建设营运不至于给地下水环境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噪声在没有任何遮挡的情况下,在距声源50m区域,项目噪声已经衰减至65dB(A),达到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昼间要求;项目无夜间作业。 以上是噪声在没有任何遮挡的情况下传播的,事实上,在实际中噪声还受厂房等建筑物、周围故障物的吸收,因此衰减速度更快,并且本项目噪声源都置于厂房内,因此昼间项目厂界处即能达标;夜间考虑厂房墙壁、周围故障物对噪声的吸收后,厂界均能达标。由于项目附近630m内无永久性居民点,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但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业主必须采重视噪声的防治,尤其是夜间,更应注意。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项目生产原料均进入产品中,由于搅拌时间或搅拌力度等原因,会有少量的原材料未能完全溶解,形成滤渣,按滤渣产生量占总原料用量的0.2%计,则本项目滤渣产生量约为12.61t/a,该固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物质,危废编号:HW06(261-005-06);另外还有项目原材料的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0-49),产生量约为10t/a,交由厂商回收利用。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06:261-005-06),本项目活性炭一般3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按0.81t计,则项目活性炭使用量为3.25t/a,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HW13:900-015-13),根据类比相同工艺制备纯水企业,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为0.5t/a,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项目对固体废物采取最大可能的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定员40人,预计每天产生40kg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12t,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以上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影响不大。 4、三同时验收内容表 项目的环保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入使用。本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见下表5。 表5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内容 序号 验收 类别 包含设施 内容 监控指标与 标准要求 验收标准 采样口 1 废水 废水收集池 签订委托处理服务协议、>120m3废水收集池 2 废气 废气处理设施 废气排气筒: TVOC≤20mg/m3,排气筒高度15m; NOx≤300mg/m3,排气筒高度15m; SO2≤300mg/m3,排气筒高度15m; 《污染预防和削减手册1998走向清洁生产•下》;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 废气排气筒以及厂界无组织监控点 3 噪声 隔音、消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厂界外 1m 4 固废 生产固废储存设施 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或交由供应商回收 签订处理服务协议,有厂内符合要求的存放设施或场所 —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厂内设置有足够的垃圾桶,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5 环境 风险 不小于950m3事故应急池、各种应急、消防设备,应急预案 — 不小于950m3事故应急池、具有可操作应急预案 — 5、环境风险分析结果 (1)本项目生产、物料运输、物料储存过程中均涉及到部分危险化学品,因而存在环境风险。根据物质的危险性及工艺过程危险性分析,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确定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风险评价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2)通过对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化学物质泄漏及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其中最大可信事故为:丙烯酸丁酯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事故,在假设的泄漏事故发生时,若能在10分钟内切断丙烯酸丁酯的泄漏源,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丙烯酸丁酯泄漏事故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其风险结果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建有污水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事故废水可暂存于950m3(项目拟建一个500m3的事故应急池,本报告建议增加到不小于950m3)的事故应急池及污水预处理收集池,溢出厂区的可能性较小,而且基地设有事故应急池,可进一步保障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3)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建设项目应从总图布置、危化品储存管理、污染治理系统事故运行机制、工艺设备及装置、电气电讯安全措施及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编制了详细的风险方法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拟引进企业主要为化工项目,生产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较多,因此,环境风险较大。因此,基地管理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及人员,并督促各企业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及人员,但尽量整合各种资源,以免重复建设,但基地和企业应急要相辅相成、互补互惠,形成联防联治的机制。 综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表6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序号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结论 1 生产废水 清洗废水 部分进行回收利用,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可行 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永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可行 3 废气 车间有机废气 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可行 4 噪声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施,采取隔声、消声以及绿化等措施 可行 5 固体废物 滤渣 回收利用 可行 废包装材料 供应商回收或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可行 废活性炭 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可行 废离子交换树脂 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可行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可行 6 地下水环境 / 厂区地表硬底化,设置导流沟;车间、涉及废水设施做防渗处理;杜绝原料、产品及固体废物的露天堆放。 可行 7 环境风险 / 配置检测报警系统以及消防器材,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可行 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时期以及投产后将不可避免的对附近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相比较其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则经济效益明显大于环境损失。此外,在充分考虑对污染物排放源的治理的基础上,项目拟设置污水预处理措施、废气治理措施等环保措施,项目环境保护投资总额为110万元,占总投资(3000万元)的3.7%,处于可接受水平。 8、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监测计划 ①废气环境监测计划 a监测项目:TVOC、NOx、SO2等特征污染物;厂界四周监测无组织排放污染物:TVOC等特征污染物; b监测时间及频率:投产第一年每2个月监测一次,如监测结果很小或变化不大,可改为每年春、夏、秋、冬四期。 c监测布点:厂区设置在有组织排放口,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监测点位在下风向2~50m设置一个监测点,在上风向2~50m设置一个参照点。敏感点:设置在稻园村。 d采样和测试分析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②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永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号)的要求,在排污口处设置一段长度不小于1m长的明渠、且须满足采样监测要求;对于项目生产废水监测计划由建设单位与基地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协商决定。 ③声环境监测计划 a监测项目:厂界噪声。 b监测频率:一个季度一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 c监测布点:厂界四周围墙外1m处,1.2m高度,每隔100m布设一个监测点,若厂界围墙高于1.2m,测试点高度应高于围墙。 d监测规范: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进行监测。 ④事故性监测计划 当发生危险性化学品泄漏时,根据事故发生时的风向及风速情况,在事故发生点及下风向一定距离内按需设置临时性监测点,监测泄漏化学品指标。 当发生废水事故性排放时,应严格控制、及时监测。在事故排放源和监控点,应加强观测,及时做出决策。 (2)环境管理措施 ①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 a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列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文明施工,从而保证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得到实施。 b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需要进行地面开挖,若遇暴风雨,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应做好截流、导流以及防止水土流失工作,避免水土流失导致地表河流污染。 c在项目施工阶段应尽量避免由开挖、推土、填埋等造成的扬尘以及运土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区域地面湿润,对易造成扬尘的堆土区域以及装运灰土的车辆覆盖遮布。 d对于重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必须尽可能采取措施,把噪声影响减到最小,尤其是在夜间施工时,更应加强对噪声的控制。虽然本项目施工区域距离集中的居民居住区较远,但夜间施工运输物料的车辆易对沿途的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夜间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途经村庄或城市集中居民居住区,如果一定要经过,需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 e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部门,设专职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f企业有责任配合当地环保主管机构,对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环境监测和监理,以保证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得以完善和持续执行。环境监理应包括:施工区所在地区受径流影响的地表水质量;施工区周围的噪声、大气质量。并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②运营期环境管理措施 如前所述,为了更好地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全面管理项目的有关环境问题,达到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的目的。前面我们已经对建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以及其相应职责、要求进行了说明。在此我们要强度的是,为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各种类型的环保制度,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工作规章制度;环保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环境监测年度计划;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绿化工作年度计划等。 四、公众参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要求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和信息公开工作。评价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一)公众调查内容 (1)调查范围:稻园、福地、乌坭埔、淡塘、鹿颈。 (2)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发放一份,收回一份。 (3)调查内容:具体见公众意见调查表(表7)。 (二)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1、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 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共发放30份,收回30份,回收率达100%。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见表8,具体信息见表9。 表7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意见调查表 被调查人基本情况 性别:男 □ 女□ 年龄:18岁以下□ 18~35岁□ 36~50岁□ 50岁以上□ 职业: 农民□ 工人□ 干部□ 企业管理人员□ 学生□ 其它□ 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 高中或中专□ 初中□ 小学及以下□ 住址: 稻园 □ 福地□ 乌坭埔 □ 淡塘□ 鹿颈□ 其它□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 建设 单位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2地块 项目选址于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2地块,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产品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生产能力为12000t/a。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1551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599.71m2,总建筑面积8509m2。项目定员40人。项目主要生产装置采用间歇操作,年工作日为300天,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 环境 影响 情况 简要 说明 施工期: 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施工期扬尘(粉尘)、噪声、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施工扬尘和噪声若不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治措施,对项目周边的居民将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若建设单位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车辆限制车速,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经常洒水,则对项目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部分回收用于生产,部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永湖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沥河。项目工艺废气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噪声对附近居民点影响不大。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环境风险与同行业相比可接受。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评认为:项目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化工基地相关要求及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妥善收集进行回收利用和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采取有效的废气、噪声治理措施,保证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认真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实行清洁生产,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且采取严格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落实基地安全防护距离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防洪减灾预防和控制工程措施,使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在严格落实以上环保要求和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调 查 内 容 1、您认为鸿海化工基地建设以来有什么环境影响?(可多选) 地表水污染□ 大气污染□ 噪声污染□ 固废污染□ 环境风险□ 生态影响□ 地下水污染□ 其它□ 2、据您了解,鸿海化工基地入园企业投产以来是否有偷排现象? 没有□ 不知道□ 有□ 3、您认为鸿海化工基地入园企业施工期中水、气、声、固废的环保措施做得如何? 良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4、您对鸿海化工基地入园企业运营期中水、气、声、固废的环保措施做得如何? 良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5、您对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意见或建议? 被调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表8 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指 标 人数 占百分比/% 性别 男 28 93 女 2 7 年龄 18岁以下 0 0 18~35岁 6 20 36~50岁 10 33 50岁以上 14 47 调查区域 稻园 11 37 福地 1 3 乌坭埔 8 27 淡塘 9 30 鹿颈 1 3 其它 0 0 职业 干部 3 10 工人 1 3 农民 21 70 企业管理人员 1 3 学生 0 0 其它 4 13 文化程度 大学及以上 1 3 高中或中专 6 20 初中 20 67 小学及以下 3 10 表9 被访者具体信息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联系电话 1 郭子灵 16 黄惠群 13433464883 2 刘惠芳 13719657802 17 陈志胜 1354272601 3 黎国文 0752-3713343 18 叶伟强 4 邹?明 13719603128 19 黎华胜 13556275139 5 黎建镇 15018078798 20 林瑞生 6 刘文清 0752-3715881 21 黎运辉 13802478290 7 黎百康 3714389 22 陈伟良 13005710629 8 黎观辉 0752-3712439 23 郑先生 9 邹志成 24 黎向勇 13539219999 10 刘日新 3713889 25 林兆忠 1339223552 11 刘伟雄 26 郭兆明 1350082878 12 刘文凯 13729622484 27 黎建镇 15018078798 13 黎玉平 0752-3714611 28 陈晓雷 15089281222 14 黎国? 13536340923 29 王碧理 15 刘善祥 13719640121 30 黄伟平 13531745647 2、调查内容结果统计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调查,我们发放调查表30份,收回调查表30份。调查统计结果见表10。 表10 调查结果统计表 序号 问题 答案 人数 百分比% 1 您认为鸿海化工基地建设以来有什么环境影响?(可多选) 地表水污染 12 40 大气污染 17 57 噪声污染 0 0 固废污染 8 27 环境风险 8 27 生态影响 2 7 地下水污染 1 3 其它 1 3 2 据您了解,鸿海化工基地入园企业投产以来是否有偷排现象? 没有 6 20 不知道 24 80 有 0 0 3 您认为鸿海化工基地入园企业施工期中水、气、声、固废的环保措施做得如何? 良好 2 7 较好 22 73 一般 6 20 较差 0 0 4 您对鸿海化工基地入园企业运营期中水、气、声、固废的环保措施做得如何? 良好 3 10 较好 19 63 一般 8 27 较差 0 0 5 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意见或建议?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从调查结果统计来看,公众最关注的环境影响是大气污染,均占总调查数的57%,其次是40%的人关注地表水污染。20%的被调查者认为基地没有偷排现象,其余80%均表示不知道,没有人发现有偷排现象。80%被调查公众认为基地入园企业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得良好或者较好,73%认为基地入园企业运营期环保措施做得良好或较好。个别公众希望本项目营运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公众提出具体建议。 总之,本项目的公众调查,被调查对象年龄、行业以及所处区域均有较强的代表性。被调查公众基本对本项目建设不反对。同时,他们希望该项目做好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并制定应急预案,而管理部门则应严格把关,严格管理。 (三)项目环评公示 1、 第一次公示 (1)公示形式、时间、地点及现场照片 ①公示形式:采取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 ②公示时间:2012年4月17日~4月30日。 ③公示地点:环评单位网站(),网站公告截图如图3,现场公示具体见图4。 (2)公示结果 公示期内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图3 项目第一次网上公示 稻园村 淡塘村委 福地村 图4 项目现场公示图片 2、 第二次公示 (1)公示形式、时间、地点及现场照片 ①公示形式:采取现场张贴公告及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 ②公示时间:2012年6月11日~2012年6月22日。 ③公示地点:环评单位网站(),网络公示截图如图5。 (2)公示结果 第二次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图5 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 (四)小结 项目位于鸿海化工基地内,鸿海化工基地环评报告已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化工基地在编写环评报告时已对基地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和相关单位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大多数受调查公众对化工基地的建设表示支持。因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方法主要是通过网上公示征求群众的意见。在前后两次公告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接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环评的建议和意见反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惠州市强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新建项目选址于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2地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1551m2。项目产品为聚丙烯酸酯水性胶乳,生产能力为12000t/a。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项目产品为水性涂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址符合基地规划。 现状调查表明,项目周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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