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简本)
1 总论
1.1 前言
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城公司)于2010年计划投资44000万元,在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垃圾填埋场东北侧、丰碱路西侧实施“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主要建设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3台、12MW凝汽式汽轮机1台、25MW凝汽式汽轮机1台以及与之配套的15MW和30MW发电机各一台,配套建设垃圾贮池、飞灰仓、渣仓、活性炭贮仓、石灰粉贮仓、煤仓、给排水、除盐水处理设施、高低压配电室及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等环保设施。项目实施后,日焚烧垃圾1500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0年7月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冀环评[2010]239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洁城公司对中水处理、污水处理及储料仓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等环保设施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主要调整优化内容包括:①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供应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锅炉补充水水质标准要求,厂区内中水深度处理设施取消,不再建设;②厂区污水站处理能力由130m3/d增大至300m3/d,渗滤液处理量由原环评的30%调整为全部处理,生活污水亦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不再外排;③渣仓、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全部安装除尘器,排气筒高度由原环评的41m变为15m和29m。
1.2 项目变更内容
本项目变更前后建设内容变化情况汇总表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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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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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简本)
表1-1 变 更 前 后 项 目 变 化 情 况 汇 总 表
序号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化的必要性
1
厂区中水深度
处理系统
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送本项目厂区后,采用“生物滤池+石灰软化+砂滤+超滤”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供应的中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的要求,取消中水深度处理系统,
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采用“奥贝尔氧化沟+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其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的要求。为避免投资浪费,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在保证中水水质满足各工序用水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取消厂区内中水深度处理系统
2
污水处理站规模、污水类别及排放去向
厂区污水站处理能力增大至300 m3/d,处理全部渗滤液
处理能力为130m3/d,采用“动态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一级纳滤(NF)+一级低压反渗透(RO)” 处理工艺,垃圾渗滤液产生量的70%回喷入炉膛内焚烧,30%与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浓排水送至炉膛内焚烧,净水外排污水处理厂。
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不变,不再直接回喷炉膛,与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水等全部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扩大为300 m3/d,处理工艺不变。处理后浓水送炉膛焚烧,净水全部作间接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再外排。
经参数优化调整,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要求,为减少资源浪费、充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并减少焚烧炉炉膛腐蚀,延长使用寿命,在满足工序用水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增大污水处理规模,减少炉膛回喷水量,净水回用于生产工序。
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变,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与垃圾渗滤液等废水一并处理,处理后回用
减少废水外排,保护环境,充分利用水资源
3
除尘器、排气筒高度
1个渣仓、1个飞灰仓、1个石灰仓和3个活性炭仓,每种料仓设一套袋式除尘器,共设置四套,四根排气筒高度均为41米。
2个渣仓、2个飞灰仓、3个石灰仓,每仓各配置一套袋式除尘器,各设置一根排气筒;3个活性炭仓,每个活性炭仓均就近与石灰仓废气合并处理、排放;各种仓除尘器排气筒高度分别为15m、29m、29m
渣仓、飞灰仓实现一用一备、交替使用,对管线进行优化布置,放弃多处长距离、穿越主体设施的管线布置方式,改为单仓布置和就近合并布置除尘器的方式;从不影响生产和保证安全的角度考虑,将分散除尘的排气筒高度降低;为保证不增加污染物排放、不加重对周围环境影响,将普通滤袋更换为涤纶针刺毡覆膜滤料布袋,表面复合一层聚四氟乙烯(PTFE)薄膜(超细纤维),提高除尘效率
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简本)
1.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本次补充评价的变更内容见表1-2。
表1-2 补 充 报 告 内 容 一 览 表
序号
项 目
补 充 报 告 内 容
1
区域环境概况
简要说明项目位置及其周边关系情况
2
原环评批复
落实情况
针对原环评批复内容介绍项目对环评要求的落实情况
3
工程分析
分析变更后的工程概况、主要设备及技术经济指标、工艺流程、原辅材消耗、公用辅助工程、给排水、污染源及环保措施等,并对比分析变更前后的变化情况
5
环境影响评价
对比分析本项目变更前后环境空气、水环境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6
公众参与分析
通过两次信息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调查公众对项目变更的意见,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7
环保措施
可行性论证
对变更后发生变化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8
其他
需要
说明的问题
清洁生产
对比分析变更前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变化情况
总量控制
对比分析本项目变更前后涉及变化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环保验收
根据工程分析内容给出变更后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内容
9
结论与建议
给出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环保的建议。
根据本次变更内容,本次补充评价在对工程内容进行详细对比分析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变更内容和项目特点,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作为本次评价的重点,另外,对水环境影响、总量控制、环保验收等章节中涉及到变更的内容进行简要分析。
1.4 评价标准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出具了《关于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本次补充报告评价标准仍执行《关于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1.5 环境保护目标
变更前后厂址位置未变,且自原报告书批复至今,该区域环境敏感点未发生变化,因此,项目变更后环境保护目标不变。本次补充报告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方位
距厂界距离(m)
功能要求
环境空气
尖字沽
E
610
GB3095-2012中二类区
雁翎庄
NE
1300
下双坨
N
1460
大麦铺
N
1820
地下水
厂址附近地下水
GB/T14848-93Ⅲ类
声环境
四周厂界
GB3097-2008 2类
2 区域环境概况
变更前后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厂址不变,厂址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垃圾填埋场东北侧、丰碱公路西侧。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9º23′27.15″,东经118º04′28.64″。厂区西南紧靠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垃圾填埋场,南侧为唐山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厂区(在建),东侧隔空地为丰碱公路,其他方位均为空地。
由于本次变更不涉及选址的变化,因此项目与周围敏感点距离没有发生变化,仍然为:厂址东南距尖字沽村610米,东北距雁翎庄村1300米,北距下双坨村1460米,北距大麦铺村1820米,均满足原环评提出的4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厂址距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10公里。地理位置见附图1,区域地形及周边关系见附图2。
3 原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0年7月20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冀环评[2010]239号),批复中要求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须注意的问题及落实情况见表3-1。
表3-1 本项目按原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原环评批复内容或要求
变更后落实情况
1
唐山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新建3台75吨/日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12MW和25MW凝汽式机组各一台,配套建设15MW和30MW发电机。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垃圾1500吨,年最大发电量3.095×108千瓦时。项目选址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垃圾填埋场东北侧、丰碱路西侧。
落实
2
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采取遮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堆料场设简易棚、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对高噪声的机械安装隔声装置、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时间,确保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扬尘,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期废水不得外排。
正在落实
3
焚烧炉烟气采用“燃烧控制+半干式洗涤+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治理后,经不低于80米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须达到欧盟关于废物焚烧指令(2000/76/EC)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
4
焚烧炉须安装二氧化硫、烟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落实
渣仓、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4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气中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变更后布袋除尘器采用先进滤料,烟囱高度分别变更为15米和29米
5
垃圾仓采用封闭式结构,垃圾仓内臭气由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后,送入焚烧炉燃烧,垃圾渗滤液室内臭气通过焚烧炉一次风机送入焚烧炉焚烧,采用专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垃圾运输车全程密闭操作,不得外泄臭气。
落实
6
项目产生的70%垃圾渗滤液回喷入炉膛内燃烧,剩余30%与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卸料平台地面冲洗水和车辆冲洗水由由渗滤液处理设施,采用“动态厌氧+莫生物反应器+一级纳滤+一级低压反渗透”工艺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经配套污水管道排入唐山市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总排水口水质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唐山市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长进水水质要求。唐山市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
变更后生活污水、全部渗滤液与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卸料平台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污水处理能力增大至300吨/天,处理工艺不变。
续表3-1 本项目按原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原环评批复内容或要求
变更后落实情况
7
对产噪设备减振、加装消音器或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落实
8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及时进行施工场地的恢复及厂区的绿化、硬化,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正在落实
9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落实
4 工程概况
4.1 工程组成
为便于分析和说明,将原批复环评报告书中建设内容称为变更前,变更后建设内容称为变更后,在工程分析中将变更前与变更后建设内容进行对比分析介绍,以全面、系统了解项目变化情况。工程变更前后工程概况对比情况见表4-1。
表4-1 工程基本概况对比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备 注
1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不变
2
建设单位
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
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
不变
3
建设地点
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垃圾填埋场东北侧、丰碱路西侧
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垃圾填埋场东北侧、丰碱路西侧
不变
4
生产规模
日焚烧垃圾1500吨
日焚烧垃圾1500吨
不变
5
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4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工程总投资4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80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环保投资增加
6
工程内容
主体
工程
①垃圾焚烧炉: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
②汽轮机:12MW和25MW的凝汽式汽轮机各1台
③发电机:配套15MW和30MW发电机
①垃圾焚烧炉: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
②汽轮机:12MW和25MW的凝汽式汽轮机各1台
③发电机:配套15MW和30MW发电机
不变
公用
工程
垃圾运输、垃圾贮池、灰库、渣库、活性炭贮仓、石灰粉贮仓、给排水、除盐水处理设施、排烟设施、贮运系统
垃圾运输、垃圾贮池、灰库、渣库、活性炭贮仓、石灰粉贮仓、给排水、除盐水处理设施、排烟设施、贮运系统
不变
续表4-1 工程基本概况对比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备 注
6
工程内容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环保设施等
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环保设施等
中水深度处理工艺取消,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增大
7
劳动定员
82人
82人
不变
8
工作时间
年有效工作时间为8000小时,
年有效工作时间为8000小时
不变
9
工作制度
生产车间五班三运转制,辅助岗位两班制,厂部人员常日班
生产车间五班三运转制,辅助岗位两班制,厂部人员常日班
不变
10
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为100000m2,其中绿化面积20000m2,厂区绿化率为20%
占地面积为100000m2,其中绿化面积20000m2,厂区绿化率为20%
不变
4.2 主要设备及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变更前后,主要设备设施及技术经济指标均未发生变化,不再列表详细叙述。
4.3 生产工艺流程和排污节点分析
本项目变更前后,生产规模、主体生产工艺不变,各主要产污环节亦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本评价不再对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进行描述。本项目变更前后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4-1。
4.4 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变更前后,生产规模、主体生产工艺不变,项目变更后,取消对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的深度处理工艺(中水作为本项目生产补水),深度处理所消耗的石灰乳、聚合硫酸亚铁、次氯酸钠等絮凝剂、杀菌剂等原辅料将不再消耗,其它原辅材料种类及消耗量未发生变化,燃煤仍由唐山市丰南区燃料公司供应,燃煤成分不变。
4.5 公用辅助工程
本项目变更前后,供配电、垃圾贮存、消防及供排水管道工程均未发生变化,仅涉及辅助料储存的渣仓、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贮存设施发生变化,涉及变化的公用辅助设施见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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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处理系统
新鲜水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废水、噪声
凝汽器
除氧器
循环流化床锅炉
预热锅炉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
蒸汽
主变压器
电力上网
垃圾坑
渗滤液池
破碎
除渣机
渣仓
计量卸料
处理设施
煤仓
垃圾
煤
恶臭
半干式反应器+活性炭吸附
石灰仓
活性炭仓
袋式除尘器
灰仓
烟气
恶臭
图 例
固态
液态
气态
排污节点
废水、噪声
噪声
废气、固废
废水、噪声
废气
废气
固废
废气
废气
废气、噪声
废气、固废
剖 分
图4-1 变更前后工艺流程排污节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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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变更前后涉及变化的公用辅助设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总容积(m3)
环保设施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渣仓
1
2(1开1备)
1225
600
1套袋式除尘器,1根41m高排气筒
2套袋式除尘器,2根15m高排气筒
2
石灰仓
1
3
130
450
1套袋式除尘器,1根41m高排气筒
合计3套袋式除尘器,3根29m高排气筒
3
活性炭仓
3
3
5
6
1套袋式除尘器,1根41m高排气筒
4
飞灰仓
1
2(1开1备)
800
1800
1套袋式除尘器,1根41m高排气筒
2套袋式除尘器,2根29m高排气筒
4.6 给排水
4.6.1 给水
(1)变更前
变更前,本项目总用水量为226107.21m3/d,其中新水(生活用水)用量为37.13m3/d,中水用量为7654.89m3/d,循环水量为218000m3/d,串级用水量为415.19m3/d,水的重复利用率为96.6%。
生活用水取用地下水。生产用水由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供水水源,进厂后经厂区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利用。
(2)变更后
变更后,本项目总用水量为225346.52m3/d,其中新水(生活用水)用量为37.13m3/d,中水用量为6688.2m3/d(冬季6793.2m3/d),循环水量为218000m3/d,串级用水量为621.19m3/d(冬季516.19m3/d),水的重复利用率为97.0%(冬季为97.0%)。
本项目变更前后生活用水来源和用水量不变,取用地下水。
由于取消了厂区中水深度处理且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全部回用,因此,进厂中水量减少;绿化用水量为48m3/d,与变更前不变,亦直接利用中水。
4.6.2 排水
变更前:废水排放量为2685.76m3/d(冬季为2649.76m3/d),外排废水包括: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污水760.69m3/d,污水处理站排污水97m3/d(冬季为61m3/d),生活污水27m3/d,除盐水制备装置排污水100.57m3/d,冷却循环水排污水1588m3/d,锅炉排污水112.5m3/d。
变更后:废水排放量为1801.07m3/d,外排废水包括:除盐水制备装置排污水100.57m3/d,冷却循环水排污水1588m3/d,锅炉排污水112.5m3/d。与变跟前相比,外排废水减少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污水、污水处理站排污水和生活污水。
4.7 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
此次变更前后本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均未发生变化,仅渣仓、飞灰仓、石灰仓和活性炭仓数量发生变化,根据物料仓布置,将原环评各仓废气集中处理变更为单仓处理或就近合并布置除尘器处理的方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130m3/d变为300m3/d。因此,本次变更主要就涉及变化的废气及废水污染源治理措施进行分析,涉及变化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见表4-3。
表4-3 变更后涉及变化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型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排放量(m3/h)
主要
污染物
产生源强(mg/m3)
治理措施
排放源强
排
气筒高度
(m)
年
运行时间
(h)
年
排放量(t/a)
备注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kg/h)
废气
1
渣仓粉尘
变更前
2700
粉尘
1000
袋式除尘器
50
0.135
41
8000
1.08
达标
变更后
2700×2
粉尘
1000
袋式除尘器
(涤纶针刺毡覆膜滤袋)
30
0.081×2
15
4000
0.65
达标
2
飞灰仓
粉尘
变更前
3000
粉尘
2000
袋式除尘器
100
0.3
41
8000
2.4
达标
变更后
3000×2
粉尘
2000
袋式除尘器
(涤纶针刺毡覆膜滤袋)
30
0.09×2
29
4000
0.72
达标
3
石灰仓
粉尘
变更前
2000
粉尘
1000
袋式除尘器
50
0.1
41
8000
0.8
达标
变更后
1500×3
粉尘
1000
袋式除尘器
(涤纶针刺毡覆膜滤袋)
30
0.045×3
29
8000
1.08
达标
4
活性炭仓粉尘
变更前
2000
粉尘
1000
袋式除尘器
50
0.1
41
8000
0.8
达标
变更后
就近与石灰仓粉尘合并处理
达标
类别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排放量(m3/d)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治理措施
处理后浓度*
(mg/L)
废水
1
垃圾
渗滤液
变更前
200(60)
pH
COD
BOD5
SS
NH3-N
8
30000
12000
3000
2000
70%回喷入炉膛内焚烧,剩余30%与地面冲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产生的浓水送炉膛内焚烧;处理站规模为130m3/d,处理工艺为“动态厌氧+膜生物反应器+一级纳滤+一级低压反渗透”。
8(8)
280(181)
125(78)
30(30)
25(22)
续表4-3 变更后涉及变化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别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排放量(m3/d)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治理措施
处理后浓度*
(mg/L)
废水
1
垃圾
渗滤液
变更后
200(60)
全部送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浓水送炉膛内焚烧,净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处理站规模为300m3/d,处理工艺不变
6~7
60
10
5
1
2
生活
污水
变更前
27
pH
COD
BOD5
SS
NH3-N
7~8
350
200
150
40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7~8
350
200
150
40
变更后
27
送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同污水处理站
出水水质
3
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污水
变更前
760.69
--
--
经污水管网排入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
变更后
0
--
--
中水深度处理工艺取消,没有该部分废水产生
4.8 涉及变化污染物排放情况
综合以上分析,变更前后涉及变化的污染物年排放量见表4-4。
表4-4 变更前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对比一览表 单位:t/a
项目
废气污染物
废水污染物
固体废物
粉尘
COD
NH3-N
变更前
11.68
34.3
0.9
0
变更后
9.05
26.3
0
0
变化量
-2.63
-8.0
-0.9
0
由表4-4分析可知,项目变更后,粉尘排放量较变更前减少2.63t/a,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变更前一致。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变更前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变更后将袋式除尘器普通滤袋更换为高效滤袋,采用涤纶针刺毡覆膜滤袋,表面复合一层聚四氟乙烯(PTFE)薄膜(超细纤维),提高除尘效率,降低粉尘排放浓度,进而减少粉尘排放量。
项目变更后,全厂外排废水污染物中COD、氨氮排放量较变更前分别减少了8.0t/a、0.9t/a。主要原因是项目总的废水排放量较变更前有所减少,而变更后各外排废水污染源水质与变更前一致。
项目变更后,全厂外排工业固体废物量不变。
5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5.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范围
根据变更后污染源进行计算,各污染源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变更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设为以厂址中心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共19.6km2范围。
(2)评价点
以厂区中心为坐标原点,评价点包括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尖字沽、雁翎庄村、下双坨村、大麦铺村以及区域内网格点。
(3)评价内容
大气预测因子为PM10,预测内容包括计算区域及各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贡献浓度和年平均贡献浓度。
(4)变更前后预测结果分析
预测表明,变更后渣仓、飞灰仓、石灰仓和活性炭仓废气对各敏感点及最大网格点PM10日均贡献浓度较变更前有所降低,年均贡献浓度较变更前亦有所降低。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变更后,使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变更前减轻,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变。
5.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评价从废水产生、处理和外排三个环节对比分析项目变更前后对水环境的影响。经分析,本次变更实施后,厂区外排废水均为清净下水,废水水质较好,废水排放量较少,在严格执行原环评提出污染防治和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变。
6 环保措施变更的可行性论证及变更的必要性
本次变更说明仅对变更后发生变化的渣仓、飞灰仓、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粉尘治理措施以及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治理措施进行论证分析其变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6.1 渣仓、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粉尘除尘设施变更的可行性论证
袋式除尘器是目前常用的环保设备之一,工作原理是通过过滤而阻挡粉尘,当滤袋上的粉尘沉积到一定程度时,通过外力作用使滤袋抖动并变形,沉积的粉尘落入集灰斗。
袋式除尘器除尘效果的优劣与多种因素有关,但主要取决于滤料。袋式除尘器的滤料就是合成纤维、天然纤维或玻璃纤维织成的布或毡。随着科技的发展,袋式除尘器滤料已出现多种形式,从过滤效果可分为普通滤料和覆膜滤料。
覆膜滤料是在普通滤料表面复合一层聚四氟乙烯(PTFE)薄膜(超细纤维)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滤料。这层薄膜相当于起到了“一次粉尘层”的作用,物料交换是在膜表面进行的,使用之初就能进行有效的过滤。薄膜特有的立体网状结构,使粉尘无法穿过,无孔隙堵塞之虞。
本项目渣仓、飞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储存物料均为粉仓,物料粒度较小。类比调查相似物料的粒径分布可知,本项目仓储料起尘颗粒物粒径均较小,5μm以下仍占相当比例。而对普通布袋滤料而言,由于材料和工艺限制,孔径一般在5~10μm,对细颗粒物去除效果不佳。随着过滤的进行,粉尘会顺气流压力不断渗入滤料,并穿透滤料,尤其是对于粒径较小的PM2.5细颗粒物穿透率非常高,除尘效果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涤纶针刺毡覆膜滤料孔径小,一般为0.2~0.3μm,可保证细颗粒物的去除效率,出口颗粒物浓度可稳定控制在30mg/m3以内。类比调查知道,攀钢TRT透平发电系统中,由于高炉煤气粉尘会对透平机叶轮产生致命的影响,故所要求的粉尘排放非常低,采用了覆膜滤袋后,颗粒物排放在1mg/Nm3之内,最大程度减少了透平机叶轮的磨损;邯郸水泥厂、芜湖朱家桥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磨均采用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净化除尘,除尘器出口气体排放浓度≤20mg/m3,除尘效率大于99.99%。应用覆膜滤料的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外排气体中粉尘浓度一般可控制在30mg/m3以下,而针对不同颗粒物、在设计合理、运行良好的工况下,粉尘浓度可控制在10mg/m3甚至更低水平。
综合以上分析,变更后,选用涤纶针刺毡覆膜滤料作为袋式除尘器的滤料,除尘效果好于变更前使用的普通滤料袋式除尘器。
6.2 废水治理措施变更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6.2.1 取消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可行性及必要性
变更前,中水深度处理采用“生物滤池+石灰软化+砂滤+超滤”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水泵提升后进曝气生物滤池,滤池曝气对废水进行好氧生化处理,出水进入机械加速澄清池,并将石灰乳及聚合硫酸亚铁分别投加到澄清池反应室内,混合、反应并澄清的清水在经过次氯酸钠杀菌剂消毒后进入砂滤池过滤,过滤后的水送清水池,作为厂区生产用水使用。
由于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要求,变更后,本项目取消中水深度处理装置,城南污水处理厂供应中水直接用于各用水装置。
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数据、污水处理厂常规监测数据和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全面监测的数据汇总见表6-1。
表6-1 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汇总
监测因子
pH
悬浮物(mg/L)
浊度(NTU)
色度(度)
生化需氧量(mg/L)
化学需氧量(mg/L)
监测数据
6.78-6.80
5
2.02-2.36
4-5
未检出-6.1
19.1-44
监测因子
铁(mg/L)
锰(mg/L)
氯离子(mg/L)
总硬度 (mg/L)
总碱度 (mg/L)
氨氮(mg/L)
监测数据
0.015-0.018
0.006-0.010
114-143
2.21-2.25
18.5-20.3
0.05-0.41
监测因子
总磷(以P计) (mg/L)
溶解性总固体(mg/L)
石油类(mg/L)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mg/L)
余氯②(mg/L)
粪大肠菌群
(个/L)
监测数据
0.178-0.189
40-42
未检出
0.213-0.219
0.058-0.059
450-480
以上监测数据说明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水质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要求,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无实际意义,因此,取消其建设可行。
6.2.2 垃圾渗滤液处置方式变更的可行性论证
6.2.2.1 变更前后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变更前,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估算非冬季200 m3/d,冬季60m3/d。垃圾渗滤液产生量的70%回喷入炉膛内焚烧;30%与地面冲洗水(合计非冬季107.61m3/d,冬季67.61 m3/d)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动态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一级纳滤(NF)+一级低压反渗透(RO)”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30 m3/d,满足污水处理能力要求。处理后,系统中“一级纳滤(NF)”和“一级低压反渗透(RO)”的浓排水送至炉膛内焚烧,净水中COD为280mg/L、BOD5为125 mg/L、 NH3-N为25 mg/L、SS为30mg/L、pH值为8(冬季COD为181mg/L、BOD5为78mg/L、 NH3-N为22 mg/L、SS为30mg/L、pH值为8),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丰南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变更后,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不变,但全部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不变,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变为300m3/d,处理后,系统中“一级纳滤(NF)”和“一级低压反渗透(RO)”的浓排水送至炉膛内焚烧,净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串级用作厂区内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
6.2.2.2 变更的必要性
(1)处理工艺
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动态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一级纳滤(NF)+一级低压反渗透(RO)”工艺,具体工艺流程见图6-1。
格栅
废水
调节池
混凝沉淀池
UASB反应器
污泥池
泥
离心脱水机
垃圾库
泥
栅渣
滤液
垃圾库负压区
臭气
臭气
反硝化池
硝化池
UF系统
NF系统
RO系统
回用水池
用水工序
曝气
MBR反应器
图6-1 渗滤液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
(2)工艺参数
设计单位按300m3/d的处理规模对厂区污水处理站各工序工艺参数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包括调节池、混凝沉淀池、UASB反应器、MBR反应器、纳滤、RO反渗透等工艺参数。
另外,每台NF和RO高压泵都装有进口低压保护开关和出口高压保护开关,当供水压力不足使高压泵入口压力低于设定值时,能自动发出信号并联锁停止高压泵,保护高压泵不空转。当因误操作导致高压泵出口压力超过设定值时,高压泵出口高压保护开关应能自动联锁切断高压泵供电,保护系统不在高压下运行,以防膜组件受高压水的冲击。高压泵配置变频器,避免强水锤冲击,损伤高压泵和膜元件。
(3)废水水质及各单元去除率
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动态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一级纳滤(NF)+一级低压反渗透(RO)”工艺,该处理工艺在国内多个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中得到应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单位根据废水水质特点,给出了以上主要工艺参数的合理范围,通过工艺参数的控制,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装置各处理单元进出水水质及去除率见表6-2。
表6-2 渗滤液处理装置主要处理单元去除率
处理单元
项目
COD
BOD5
NH3-N
SS
调节池
进水水质(mg/L)
30000
12000
2000
3000
去除率
20%
15%
15%
30%
出水水质(mg/L)
24000
10200
1700
2100
混凝沉淀池
进水水质(mg/L)
24000
10200
1700
2100
去除率
50%
50%
35%
70%
出水水质(mg/L)
12000
5100
1105
630
UASB反应器
进水水质(mg/L)
12000
5100
1105
630
去除率
80%
80%
30%
30%
出水水质(mg/L)
2400
1020
773.5
441
续表6-2 渗滤液处理装置主要处理单元去除率
处理单元
项目
COD
BOD5
NH3-N
SS
MBR
进水水质(mg/L)
2400
1020
773.5
441
去除率
90%
90%
90%
~100%
出水水质(mg/L)
240
102
77.5
~0
NF系统
进水水质(mg/L)
240
102
77.5
~0
去除率
65%
65%
65%
~
出水水质(mg/L)
84
35.7
27.1
~0
RO系统
进水水质(mg/L)
84
35.7
27.1
~0
去除率
85%
85%
82%
~
出水水质(mg/L)
12.6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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