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
日产4000吨熟料基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
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简 本)
建设单位: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一三年八月
目 录
1 总 论 1
1.1 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由来 1
1.2 项目变更内容概述 3
1.3 项目变更后与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7
2 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范围 7
2.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7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9
3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与效果 9
3.1 “三本帐”分析 9
3.2 外环境关系及主要保护目标 9
3.3 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11
3.4 项目变更后的环保措施汇总 11
3.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情况 12
4 公众参与 14
5 结 论 14
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系方式 15
附 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及区位关系图
附图2: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大气监测布点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噪声、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图
1 总 论
1.1 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由来
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云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泥生产的民营企业,也是华蓥市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基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为该公司在华蓥市古桥社区先后建设的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熟料生产规模分别为1200t/d(一期工程)、2800t/d(二期工程),总规模4000t/d。
项目一期工程12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环评时名称为: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于2004年由省环保厅(原省环保局)批复环评(川环建函[2004]87号),于2006年通过了省环保厅(原省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川环验[2006]078号),目前正常生产。项目二期工程2800 t/d水泥熟料生产线(环评时名称为: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基地项目(二期)28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于2007年由省环保厅批复环评(川环建函[2007]1075号),目前已基本建成,即将进入试运行及环保验收。
2004年4月,四川省发改委以 川发改产业[2004]628号 文对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基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07年,在二期工程筹建阶段,四川省发改委出具“关于回复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项目有关事宜的函”,明确了项目二期工程按 川发改产业[2004]628号 文批复的规模和要求进行建设,不再另行核准;2012年7月,四川省发改委再次以 川发改产业[2012]974号 文明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完善相关手续,全面投产见效”。
根据宏云公司一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意见,一期工程验收时存在以下环保问题:①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废气污染物无法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主要为生产线上各产尘环节所设置袋式除尘器及静电除尘器运行效率及处理效果不太稳定);②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尚未全部搬迁安置;③噪声防治措施需进一步强化;④石灰石露天预均化应改为预均化库。
结合宏云公司一期工程环保部门验收意见(详见本补充报告“2.1.8”)及一期工程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见本补充报告“2.4”),在二期工程建设中,公司按目前国内水泥行业广泛采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对全厂环保工程和部分生产设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此,宏云公司行文对项目整改内容的情况进行说明。项目整改变更内容包括:①全面停用一期工程的露天石灰石预均化场及其它原辅材料露天堆场等贮运设施,改由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原辅材料预均化库及堆棚对全厂物料进行均化和堆存,减少原辅料转运、降低能耗和运行成本;硬化厂内路面;增设洒水车辆,定期洒水抑尘。以上措施将明显大幅减少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 ②优化一期工程的烟尘治理措施,将一期窑头、窑尾的三电场除尘器升级为四电场,并加强生产线上各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大幅减少烟粉尘排放; ③重新检修和启动厂内300m3/d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一期生活污水与即将投产的二期工程新增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进入厂内300m3/d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作为中水回用于各生产用水点,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 ④强化一、二期工程主要高噪声源污染治理(见本补充报告“3.3”); ⑤在建的二期工程新增烟气脱硝设施。
本次变更为宏云公司针对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对一、二期工程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优化升级,公司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等与原环评批复时相比均未发生任何变化。鉴于本环评对象是宏云公司一、二期工程的变更优化,而原一、二期工程环评已经省环保厅批复,本环评应编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院经资料收集、工程分析、补充监测、影响分析等,按环境影响后评价和变更报告编制思路,重点对项目环保措施的变更、卫生防护距离调整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最终编制完成了《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基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待审查后作为环保主管部门环保竣工验收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1.2 项目变更内容概述
由本报告“2.4企业现有环保问题识别”可知,项目一期工程现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效果不尽完善,使一期工程尚存在有组织废气排放不达新标、物料露天堆存、高噪设备噪声治理不到位导致厂界噪声超标、生活污水直排等环保问题;项目二期工程按其环评及环评批复中的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未发现环保问题。
因此,本次变更主要针对目前项目所面临的环保问题,对一、二期工程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优化升级,未改变水泥生产线的建设规模、地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项目原环评、环评批复及建设内容变更后对比情况详见表1,宏云公司本次变更环保措施强化内容如下:
1)全面停用一期工程的露天石灰石预均化场及其它原辅材料露天堆场等贮运设施,改由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原辅材料预均化库及堆棚对全厂物料进行均化和堆存,减少原辅料转运、降低能耗和运行成本;硬化厂内路面;增设洒水车辆,定期洒水抑尘。以上措施将明显大幅减少全厂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2)优化一期工程的烟尘治理措施,将一期窑头、窑尾的三电场除尘器升级为四电场电除尘器,并加强生产线上各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大幅减少烟粉尘排放。
3)重新检修和启动厂内300m3/d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一期生活污水与即将投产的二期工程新增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进入厂内300m3/d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作为中水回用于各生产用水点,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
4)强化一、二期工程主要高噪声源污染治理。
5)在建的二期工程新增窑尾烟气脱硝设施。
15
表1 项目建设内容表
分类
治理对象
原环评要求
原环评批复要求
验收时实际建设情况
现有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内容)
治理目标
实施
情况
投资
(万元)
一期工程
废气
改进部分有组织废气源的烟粉尘治理方式
窑头、窑尾粉尘废气
窑头电收尘排放浓度100mg/m3;窑尾电收尘排放浓度100mg/m3。
高效静电除尘器,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符合GB4915-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窑头电收尘排放浓度41.8mg/m3;窑尾电收尘排放浓度54.7mg/m3。
一期工程窑头、窑尾废气采用三电场除尘器除尘;窑头、窑尾、石灰石破碎、煤粉制备等工段废气排放不达新标。
采用N+1电场法,将窑头、窑尾配套的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升级为四电场静电除尘器。
减少粉尘有组织排放量
已实施
240
其他粉尘废气
其余产尘点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共需设置32台袋收尘,排放浓度40~50mg/m3。
在粉尘排放点设置技术可靠的除尘器,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符合GB4915-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一期工程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共设置了17台袋收尘,排放浓度均满足GB4915-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强化其它(石灰石破碎工段、煤粉制备工段等)布袋除尘器维护。
改进原辅料堆存方式
无组织排放粉尘
新建石灰石预均化场用于石灰石均化;新建原材料联合储库用于铁粉、砂料等物料的堆放。
加强原料储库的管理,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石灰石预均化场为露天形式;石灰石、粘土、铁粉、砂岩等物料均用堆棚堆放;其余的生料库、熟料库、水泥库为密闭式储库。
1)一期工程石灰石预均化场露天设置;2)一期工程其它原辅料场(页岩,砂岩,硫酸渣,混合材,煤)露天设置或仅搭设简易堆棚;但厂界监控点粉尘浓度达标。
拆除一期工程露天石灰石预均化场内用于物料均化的生产装置,拆除现有原辅材料厂内转运物料所使用的皮带机。一期工程物料改由二期工程全封闭式预均化库及堆棚进行均化和堆放,一期工程厂内物料转运通过改建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实现。
进一步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
待实施
450
二期工程
废气
强化烟气治理方式
烟气中氮氧化物
原环评估算的二期工程窑尾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00mg/m3。未硬性要求上脱氮设施。
/
二期工程还未进入环保竣工验收阶段
根据“川办发[2013]32号”文及“川办函[2011]247号”文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二期工程应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二期工程加建烟气脱硝设施,采用SNCR(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工艺。
脱硝效率达70%以上。
正在实施
420
续表1 项目建设内容表
分类
治理对象
原环评要求
原环评批复要求
验收时实际建设情况
现有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内容)
治理目标
实施
情况
投资
(万元)
一期工程
噪声
强化一期工程高噪声设备噪声治理
高温风机、窑尾废气风机噪声
进出口装消声器、封闭式厂房隔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一期工程高温风机、窑尾废气风机、生料磨、水泥磨、蓖冷机等5处高噪源点均仅采用了封闭车间隔声的方式进行噪声治理;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90中的3类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及敏感点噪声不达新标。
安装风机围护结构,采用“100mm 隔声板+100mm 空气层+50mm 吸隔声板”组成的复合吸隔声墙顶面;室内通风系统的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采光窗更换为采光隔声窗;检修门处安装定制隔声门。
确保噪声厂界达标,减缓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已实施
200
生料磨、
水泥磨噪声
安装减振座,封闭或半封闭式围护结构(四周设置吸声材料),设置隔音值班室,排风口设置消声器,安装双层隔声门。
厂房墙面安装50mm 厚的吸隔声板;采光窗更换为采光隔声窗;通道门更换为隔声门;采用240mm 实心砖砌体双面抹灰封闭墙面及顶面的洞口。
蓖冷机噪声
进出口装消声器、封闭式厂房隔声。
篦冷机外围安装由100mm 吸隔声板组成的复合吸隔声墙顶面框架。
二期工程
噪声
全厂噪声源强治理
破碎机
合理布置位置,设置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座,半封闭厂房隔声。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并不得扰民,杜绝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
二期工程还未进入环保竣工验收阶段
/
地埋式破碎站,封闭厂房隔声。
确保噪声厂界达标,减缓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已实施
750
风机
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罗茨风机、窑尾高温风机、窑头冷却风机封闭式厂房隔声。
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风机主机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窑尾高温风机、循环风机、除尘风机区域外围建造18~25m隔声墙。
磨机
安装减振座,封闭或半封闭式围护结构(四周设置吸声材料),设置隔音值班室,排风口设置消声器,安装双层隔声门。
生料磨与窑尾构成整体区域,区域外围建造18~25m隔声墙;煤磨全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并采用双层隔音窗;水泥立磨作为一个整体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
蓖冷机
/
蓖冷机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
转运站
/
隔声结构封闭。
空压机
设置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座,进出口装消声器,封闭式厂房隔声(四周设置吸声材料)。
建空压机房,整体密闭。
余热发电系统
汽机房进出风口装消声器,封闭式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座等。
汽轮发电机房建封闭车间,循环水泵、给水泵建封闭车间。
续表1 项目建设内容表
分类
治理对象
原环评要求
原环评批复要求
验收时实际建设情况
现有环境问题
补充报告建设内容
(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内容)
治理目标
实施
情况
投资
(万元)
全厂工程(一、二期工程)
调整卫生防护距离
/
原环评根据GB18068-2002中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地地形特征,确定一期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北面、西面600m,厂区南面、东面50m”。该卫生防护距离内需搬迁103户,共计450人。
/
截至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时,宏云公司仅对厂界外50m范围内的2户农户实施了搬迁,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内尚余未搬迁住户101户。
截至2012年底,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拟搬迁的103户农户,已搬迁9户(一期工程建设阶段搬迁了2户,二期工程环评阶段搬迁了2户,二期工程建设阶段搬迁了5户)。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内尚余94户住户未搬迁,不涉及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一期工程露天料场停用后,改由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原辅材料堆棚堆存全厂物料。项目经过粉尘无组织排放环保措施强化后,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影响范围将比原一、二期工程环评阶段大幅降低,全厂粉尘排放源将减少、合并,且宏云公司地处华蓥山区,属于复杂地形,原环评阶段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已不再适用。本次评价将重新划定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以二期工程原辅材料全封闭式堆棚、煤堆棚、石膏混合材堆棚边界外200m范围。现卫生防护距离内分布有3户住户,共计10人,已于2013年1月实施环保搬迁。
/
已落实环保搬迁
政府出资搬迁
强化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化验废水
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共计48m3/d。
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放量48m3/d,排放浓度满足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要求。
一期工程的300m3/d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停运状态,生活污水直排入漩溪河;生活污水超标排放。
检修、启用一期工程的300m3/d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厂内排污管道。全厂(一、二期)生活污水经该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作中水回用于生产线各用水点、不外排。
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
正在实施
30
备注:项目两期工程的总图布置在原环评的基础上未发生大的变动,仅由于项目一期工程原辅料堆场的停用以及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强发生了变化;原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以一期工程料场为基准,现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以二期工程料场为基准,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的方位和范围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1.3 项目变更后与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1.3.1 项目变更后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项目的两条生产线一条为已建,另一条为已批在建工程,本次变更主要对全厂水泥生产线进行环保措施强化,其生产线的建设规模、地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等与原环评和核准时相比均未发生变化;项目不新建和扩建水泥熟料产能,与国发[2009]38号文不冲突。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对西南地区提出“川渝要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着重改造提升现有企业……。”宏云公司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属于现有企业对其水泥生产线的环保技术改造;企业的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加强了现有水泥生产线的污染物治理,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由此可见,项目符合《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 项目变更后选址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本次变更为在厂内实施的环保工程,变更不涉及选址问题。宏云公司4000 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一期、二期工程选址已分别于2003年、2007年获得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华蓥市规划和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华建规选字第(03)06号、2007字第01号);同时,当地规划部门以 华住建函[2013]128号 出具了项目符合古桥街道社区规划的说明,明确了古桥街道社区的发展方向为西面,本项目位于古桥街道社区东面,社区发展方向与本项目相容。
综上,项目变更后选址不发生变化,项目选址仍符合当地规划。
2 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范围
2.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补充评价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必要的补充监测,并充分收集和利用区域近年来现有监测资料,来对比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本次补充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现状监测时间为2012年11月份22日~26日,分别对项目一期工程正常运行工况下的 ①项目区域空气质量评价因子TSP、PM10、SO2、NO2 ②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一期工程噪声治理前) ③对粉尘无组织排PM10放进行了监测。
第二次现状监测时间为2012年8月2日~3日,分别对项目一期工程正常运行工况下的 ①项目区域空气质量评价因子NH3 ②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TSP;以及一、二期工程同时正常运行工况下的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一、二期工程噪声治理后,二期工程临时开车)进行了补充监测。
1)空气环境质量
可见,宏云公司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后,虽导致了厂址及厂址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的TSP浓度轻微增加;但该影响处于环境空气可承受的范围,总体来讲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然达标。
近三年来,华蓥中学例行监测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即华蓥市整个大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不明显。
2)声环境质量
由表4-12可知,项目一、二期工程在通过本次全厂噪声治理措施强化升级后,在同时正常运行工况下,其厂界噪声及敏感点噪声均满足现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宏云公司所采取的全厂噪声治理措施强化升级效果显著,经噪声治理后的一、二工程设备噪声源强得到有效控制,可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3) 无组织排放
分析上表监测结果可知,宏云公司粉尘的厂界浓度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限值,同时厂外PM10和TSP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即,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实际影响已完全控制在厂界范围内。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见表2。
表2 营运期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 价 范 围
地表水环境
漩溪河:项目所在地上游500m至下游与清溪河汇合口处河段。
清溪河:与漩溪河汇合口处至下游至双溪河汇合口处河段。
双溪河:与清溪河汇合口处至下游1000m处河段。
环境空气
以窑尾排气筒为中心周围2.5×2.5km2范围。
声 环 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3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与效果
3.1 “三本帐”分析
结合企业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前、后,全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项目全厂污染物排放的“三本帐”情况汇总详见表3。
表3 全厂污染物排放的“三本帐”分析变化情况
类 别
原一、二期工程环评的合计排放量
项目变更后
削减量
项目变更后
全厂最终排放量
对比
废 水
水量(万m3/a)
2.5
2.5
0
-2.5
COD(t/a)
2.5
2.5
0
-2.5
NH3-N(t/a)
0.37
0.37
0
-0.37
BOD5(t/a)
0.51
0.51
0
-0.51
废 气
(有组织排放)
SO2(t/a)
249.15
0
249.15
不变
NOx(t/a)
624.4
66.2
558.2
-66.2
NH3(t/a)
0
0
9.8
+9.8
烟粉尘(t/a)
526.38
186.93
339.45
-186.93
废 气
(无组织排放)
粉尘(t/a)
29.3
17.5
11.8
-17.5
总的来说,企业在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强化、废水综合利用等措施后,企业“三废”均实现达标排放,烟粉尘及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原环评相比大大减少,废水实现了零排放,全厂污染物排放量较原一、二期工程环评均有不同程度削减。
3.2 外环境关系及主要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华蓥市古桥街道管辖范围内,距离华蓥市规划区边界约1.2km。厂界西靠广溪路,北邻古丁路,东侧紧邻襄渝铁路复线。该厂址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下风向,属古桥街道规划的工业用地。
华蓥市古桥初级中学位于项目北面1.2km处,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位于项目北面1.0km处。项目厂区周围近距离范围内主要为沿广溪路、古丁路分布的商铺及散居住户。
在项目一、二期工程原划定的600m卫生防护距离内(北、西厂界外600m范围内;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原共有103户住户(450人),其中已搬迁了9户38人(一期工程建设阶段搬迁了2户,二期工程环评阶段搬迁了2户,二期工程建设阶段搬迁了5户),尚余94户412人。除此之外,项目原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涉及新增住户及其它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内尚余的94户(412人)未搬迁住户不在调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经调查,尚余的94户未搬迁住户无搬迁意愿。
项目进行全厂环保设施优化升级后,其卫生防护距离也随之调整。项目调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原有3户住户(该3户住户位于项目东厂界外90m,不在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与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内尚未搬迁的94户住户不构成重合交叉),已于2013年1月搬迁。目前,项目新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人居。
项目变更前、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对比情况见表4。
表4 项目变更前、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对比情况表
时 期
类 别
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变更前)
项目现卫生防护距离(变更后)
一期工程
二期工程
全厂
环评时期
建成后
环评时期
建成后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
北、西厂界外600m范围内;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
同一期工程
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原辅材料堆棚、煤堆棚、石膏混合材堆棚边界外200m范围内。
卫生防护距离划定依据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
《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8068.1-2012)
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户数
103户
(其中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9户,北、西厂界外外600m范围内94户)
101户
(其中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7户,北、西厂界外外600m范围内94户)
3户
(东厂界外90m处)
已搬迁住户户数
0户
2户
(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数据来源于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户
(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数据来源于二期工程环评报告)
5户
(南、东厂界外50m范围内)
3户
(东厂界外90m处)
尚未搬迁住户户数
103户
101户
99户
94户
0户
新入住住户户数
无
无
无
无
无
备注:项目原卫生防护距离内尚余的94户(412人)未搬迁住户不在调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5
表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及3km内社会关心点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数量
保护级别
地表水
漩溪河
无特定保护目标
满足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清溪河
地下水
无特定保护目标
满足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
华蓥市城区
NNE
最近距离1200m
约6万人
满足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华蓥市古桥初级中学
N
1200m
/
四川省华蓥职业技术学校
N
1000m
/
厂界外200m范围内散户
厂界四周
10~200m
81户
环境噪声
厂界外200m范围内散户
厂界四周
10~200m
81户
满足GB3095-2008中2类区标准,其中襄渝铁路道路红线两侧30米范围内执行4b类标准,广溪路道路红线两侧30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
备注: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81户散户均不在项目调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内,项目调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原有3户住户,已于2013年3月由华蓥市人民政府实施了搬迁。目前,项目新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人居。
3.3 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总的来说,项目变更后,通过对全厂环保措施的升级优化,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原环评阶段均有所大幅减少,项目变更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近距离的环境影响较原环评阶段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4 项目变更后的环保措施汇总
项目变更前、后的环保措施对比情况见表6。企业新增环保措施投资为2090万元。
表6 项目变更前、后环保设施汇总
类型
污染源
项目变更前环保措施
项目变更后环保措施
实施情况
新增环保投资(万元)
废气
一期工程
窑头、窑尾烟气
三电场电除尘
升级为四电场静电除尘。
已实施
240
其余粉尘污染源
袋式除尘器
加强一期工程生产线上的袋式除尘器管理及维护工作,及时清灰、更换滤袋。
二期工程
窑尾烟气
/
SNCR脱硝装置
正在实施
420
全厂
无组织排放粉尘
以项目一期工程厂区北面、西面600m,厂区南面、东面50m设置全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住户。
①停用项目一期工程露天堆场,改由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堆棚堆存全厂原辅材料;②改建一期工程皮带运输路线,实现一期工程物料在二期工程堆存点与一期工程生产设备之间转运;③以项目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原辅材料堆棚、煤堆棚、石膏混合材堆棚边界外200m划定全厂卫生防护距离,并搬迁以上范围内住户。
待实施
450
噪声
一期工程
高温风机等高噪声设备
采取车间封闭等隔声、消声、减震措施。
采用车间墙体安装吸隔声板;车间加装隔声门窗;室内通风系统的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
已实施
200
二期工程
全厂噪声源
①生料磨、水泥磨、煤磨封闭厂房隔声,加装隔声门;②风机封闭式厂房隔声减振,进出风口装消声器;③余热电站汽轮机、发电机封闭式厂房隔声,冷却塔减振。
①石灰石破碎采用地埋式破碎站,封闭厂房隔声;②各类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风机主机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③窑尾高温风机、循环风机、除尘风机、生料磨所在区域外围建造18~25m隔声墙;④煤磨全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并采用双层隔音窗;⑤水泥立磨、蓖冷机作为一个整体封闭为独立的隔声间;⑥皮带转运站采用隔声结构封闭;⑦空压机建空压机房,整体密闭;⑧汽轮发电机房建封闭车间,循环水泵、给水泵建封闭车间。
已实施
750
废水
全厂
生活污水
地埋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利用现有地埋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生产线。
正在实施
30
合计
2090
3.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情况
经分析,变更后一期工程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相比原环评时段有根本性地好转;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将随之降低为11.8 t/a,即宏云公司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将比全厂原环评估算值(25.16+4.11=29.3 t/a)明显降低,甚至低于一期工程原环评估算值(25.16 t/a)。
原一期工程环评是以《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为依据,并在综合考虑一期工程厂界外东、南侧存在山体屏障的情况下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一期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厂区北面、西面600m,厂区南面、东面50m”;原二期工程环评同样参照《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其范围与一期工程卫生防护距离重合,故宏云公司一、二期工程原卫生防护距离均按“厂区北面、西面600m,厂区南面、东面50m”执行。
经上述污染物排放变化分析,以及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宏云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基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应重新划定全厂卫生防护距离:
第一,本次变更后,由于一期工程露天料场的停用以及二期工程全封闭式堆棚及均化库的启用,全厂粉尘排放源将合并和减少,原一期工程料场停用后(所在位置)将不再成为今后厂内主要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变更后,一期工程原料堆存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将较原一期工程环评阶段大幅降低,同时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影响程度也将在原环评基础上大幅降低。因此,卫生防护范围的方位和距离均较原环评阶段发生较大变化,原环评阶段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已不再适用。
第二,新颁布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水泥制造业》(GB 18068.1-2012)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共同指出:“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应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共同确定”。宏云公司地处华蓥山区,属于2008年起执行的大气新导则所界定的复杂地形地区(当地国土部门对此已行文明确说明,见附件7)。经过本次变更后,应在本次补充环评中采取计算方式划定全厂卫生防护距离(新的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应以二期工程料场为基准),并报当地卫生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
综合以上因素,补充环评重新计算确定了全厂统一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见补充报告“5.2.2”),并报当地环保、卫生部门确认;重新划定的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二期工程原辅材料全封闭式堆棚、煤堆棚、石膏混合材堆棚边界外200m。
在项目调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分布有兴隆村住户3户10人,华蓥市人民政府已于2013年1月20日前对新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实施了搬迁(见附件9)。目前,宏云公司新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人居。
环评提出,本补充环评批复后送达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确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200m范围内限制发展,卫生防护要求得以保证。
4 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通过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以及开座谈会等形式展开了公众意见补充调查;并征求了当地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项目周围受影响群众(包括原环评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的所有住户)的意见。项目公众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调查结果可信。项目进行全厂环保设施的优化升级,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且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公众调查表明,当地民众普遍对项目的实施持认同态度,支持项目环保措施优化升级,同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无人反对项目,项目建设得到公众支持。
5 结 论
本次环保技改变更为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基地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的环保措施强化升级,变更内容主要包括全厂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窑尾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治理的环保措施强化升级,以及水泥原辅料储运工程的变更。本次变更后宏云公司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变更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近距离的粉尘、噪声及窑尾烟气氮氧化物排放较原一、二期工程环评明显降低,满足规定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公众调查表明,项目的变更及卫生防护距离的调整被当地公众接受,无人反对。
综合分析,项目变更后宏云公司的水泥产能不发生任何变化,项目的变更是全厂在水泥原辅料储运工程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优化,环境正效应明显,本次变更从环保角度可行。
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系方式
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9 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分类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称
四川宏云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
华蓥市古桥街道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政编码
638600
610041
联系电话
0826-4826650
028-85554742
电子邮箱
251090414@
Hp2s474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