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都市总体规划(1995)|完整版1.引言 为了适应跨世纪建设当代化大都市需要,依照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献“关于加强都市规划工作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都市规划法实行办法、成都市社会经济发展“九五”筹划和远景规划(成都市政府,1995年1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决定”(成府发1995198号)、经国务院1984年批准成都市都市总体规划(1981)、国家建设部关于技术规范和原则,特修编1995成都市都市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修编指引思想、规划原则: 2.1规划指引思想:以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为准则,以实现“两个转变”(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战略方针为指引,立足当前,着眼将来,依照成都实际状况,量力而行,制定出分阶段发展规划。 2.2规划原则 保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合理使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大力保护耕地; 城乡一体化,统一规划,分步实行,重点发展。 3.总体规划修编重点、规划期限: 3.1总体规划修编重点:完善市域城乡体系布局;拟定都市区发展格局;拟定都市发展方向;优化中心城用地构造;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改进都市生态环境;建立当代化高效率都市基本设施。 3.2规划期限:修编总体规划期限为1995年2,其中:近期至,中期至,远期至,远景展望至2050年。 4.规划
3、区范畴及规划层次划分: 4.1规划区范畴:市域行政区范畴均为本次规划范畴,共12390平方公里。 4.2本次规划按三个规划层次划分:第一层次为中心城,涉及规划外环路以内所涉及区、县关于乡镇范畴,面积为598平方公里;第二层次由中心城周边2区、4县构成,涉及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县、郫县、温江县行政区范畴,以及双流县北部地区,总面积2662平方公里;第三层次涉及规划范畴内除一、二层次以外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双流县南部地区,总面积为913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重点是第一层次。 第一、二层次共同构筑成都市区,共3260平方公里,也是中心城规划区范畴。
4、 5.都市发展目的 5.1都市建设总目的是:建设一种具备良好生态环境,体现历史和地方特色、人民安居乐业当代化特大都市,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5.2为了实现总目的,应达到如下都市发展目的: 具备高质量生态环境园林都市; 具备鲜明历史文化特性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历史文化名城; 具备较高科技开发和创新水平、增进新技术产业经,市民具备较高科技文化素质和崇高文明素质当代化都市; 具备各种选取性,能满足不同年龄、职业和文化层次市民需要都市; 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渐缩小城乡差别; 交通便捷、基本设施当代化、高效率都市。 6.都市性质及都市规模 6.1都市性质: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内
5、西南地区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是重要旅游中心都市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6.2都市规模: 6.2.1人口规模 市域各规划时段总人口分别为:至,总人口1020万人;至,总人口1070万人;至,总人口1100万人;至,总人口1150万人。 中心城各规划时段都市人口规模分别为:至,非农业人口规模205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30万人;至,非农业人口规模223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50万人;至,非农业人口规模242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70万人;至,非农业人口规模278万人,实际居住人口310万人。至远景期,中心城最大非农业人口规模应控制在305万人以内,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50万人以内。 6
6、.2.2 用地规模 市域内各规划时段总都市建设用地及交通设施用地分别为: 至,总都市建设用地342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30平方公里; 至,总都市建设用地422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36平方公里; 至,总都市建设用地490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40平方公里; 至,总都市建设用地670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60平方公里。 6.2.3中心城各规划时段都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至,172平方公里;至,200平方公里;至,226平方公里;至,248平方公里。至远景期,中心城最大用地规模应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 7.市域城乡体系 7.1城乡体系发展方针为:严格控制中心城规模,恰当发展中档都市,积极发展
7、小都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乡。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形成功能布局合理、经济发达、基本设施先进当代化城乡体系。 7.2城乡体系发展战略:以大都市为核心,以中小都市为主体,以小城乡为基本。 7.3市域城乡体系级别规模构造由特大都市中档都市小都市小城乡构成。其中特大都市1个;中档都市4个;小都市11个;小城乡139个。 市域城乡体系职能构造由中心城卫星城县(市)域中心城乡中心镇普通建制镇五级构成。 7.4依照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市域城乡体系空间布局形态为:以中心城为核心,依托交通干线集聚发展点轴型放射状空间布局构造。 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重要发展轴分别为: 依托成灌路犀浦红光郫筒安德都江堰市城
8、乡发展轴; 依托成温邛高级别公路、成大路文家涌泉柳城崇州市晋原邛崃市城乡发展轴; 依托成雅高速路、川藏路(机场专用路)双流航空港开发区东升五津城乡发展轴; 依托成渝高速路、老成渝路、成龙路大面龙泉城乡发展轴; 依托成绵高速路、川陕高级别公路、宝成铁路天回桂湖大弯城乡发展轴; 依托人民南路、元华路、成仁路石羊华阳城乡发展轴。 8.都市区 8.1总体布局:都市区是市域都市化及第二、三产业重点发展区域;都市区以内为一体化都市地区,区内经济、环境、基本设施和都市功能在此前逐渐实现一体化;各卫星城既相对独立地承担所在区域中心职能,又分别承担中心城某些职能。 8.1.1都市区是由大弯、龙泉、柳城、桂湖、郫
9、筒、东升、华阳等七个卫星城与中心城共同构成高度都市化和当代化都市群,是形成成都当代化都市主体,各卫星城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优势互补,共同发挥都市区整体功能。 8.1.2卫星城需承担第二产业发展职能,一方面疏解中心城工业,另一方面截流新大型工业进入中心城。都市区内各都市(镇)之间均保存生态绿化间隔带,禁止都市(镇)连片发展。 8.1.3按照保护良田和保护中心城环境原则,都市区重点发展方向是南部都市下风、下游地区,以及东部丘陵、台地地区。向南沿人民南路南延线形成石羊华阳高新技术发展走廊,向东沿老成渝路形成洪河龙泉工业发展走廊。 9.中心城 9.1.总体布局 9.1.1中心城是全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10、,重点发展辐射西南地区金融、商贸、科技文化、信息、综合管理和服务等第三产业。 9.1.2中心城布局形态逐渐由当前密集“圈层式”发展为疏密结合“扇叶式”布局,使都市保持良好生态环境。 9.1.3中心城共划分为13个分区及22个大区,各大区平均人口规模约15万人。中心城逐渐由当前单中心构造发展为多中心构造,形成由市中心副中心大区中心居住区中心构成都市构造。 9.1.4按照放射加环状道路构造,中心城划分为三个区:一环路以内为市中心区,面积为28平方公里;一环路与规划三环路(南部和东部以铁路为界)之间区域为主城区,面积为128平方公里;主城区以外至规划外环路为环城区,面积为442平方公里。9.2 市中
11、心区 9.2.1市中心区重点建设大型金融、商贸、文化、信息及服务设施;改进道路交通状况,加快基本设施当代化;保护历史文物,体现名城风貌;提高环境质量,将市中心区建设成为具备历史和地方特性当代化高效率都市核心。 9.2.2市中心区内各类公共设施相对集中设立,有助于其功能高效率运营。 9.2.3市中心区内既有工业应在此前逐渐迁出,不得在原址改造或扩建。 9.2.4严格控制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强度,使之与基本设施能力相匹配,地块开发平均容积率应控制在4以内。 9.2.5至市中心区内实际居住人口由当前约80万人下降到70万人左右;至市中心区内实际居住人口减少到60万人左右,至少应保持50万人以上规模。 9
12、.3主城区 9.3.1主城区是中心城主体,重点发展生活居住、科研教诲、交通枢纽、物资集散等功能。除发展某些高新技术产业以外,不再新增工业区或设立大型工业项目。勉励区内工业迁往卫星城发展。 9.3.2主城区划分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东北区等5个分区,各分区具备不同发展重点。 9.4环城区 9.4.1环城区是中心城外围之域,依托既有小城乡及工业点形成天回大丰、龙潭寺、洪河十陵、石羊琉璃、族桥机投、黄田坝、犀浦土桥等7个相对独立分区。各分区之间以永久性生态绿地隔离,禁止连片发展。 9.4.2环城区都市建设用地至控制在69.7平方公里以内,至控制在91.7平方公里以内。 9.4.3环城区内可恰当发
13、展占地少、效益高、污染低、类工业,同步接受市中心区及主城区某些工业迁移。 9.4.4环城区内各分区按照生活与就业相对平衡模式发展,依照不同区位,分别拟定不同发展重点。 9.5公共设施体系 9.5.1中心城公共设施体系由1个市级中、2个市级副中心、20个大区级中心和若干居住区级中心四级构成。在高新区人民南路南延线与三环路交*口地带设立都市南部副中心;在洪河片区沿老成渝路侧设立都市东部副中心。 9.5.2公共设施用地在都市用地中比重保持1417%,至新增公共设施用地11.16平方公里,至再新增1.60平方公里。 9.6居住用地 9.6.1中心城居住用地比重保持在30%以上,提高生活居住环境质量。
14、9.6.2至中心城居住用地比重由当前35.02%下降到31.92%,新增居住用地24.51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提高到26.7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当前8.44平方米提高到1213平方米,新建1750万平方米住宅,新建20个规模为34万人居住区。 9.6.3至,中心城居住用地比重保持在30.93%,人均居住用地达到24.7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1415平方米,新建9601270万平方米住宅,再新建15个规模为34万人居住区。 9.7行政办公设施 9.7.1省、市委机关办公区均在原址改造。 9.7.2省政府在现址改造,重点改进周边道路交通条件,勉励有条件机关和部门迁出,缓和该地段交通压力
15、。 9.7.3市政府第一办公区和第二办公区宜迁往都市新区。 9.7.4锦江区、青羊区政府在原址改造;高新区政府设立于石羊一琉璃分区。 9.8商贸设施 9.8.1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发展总体目的是:用5时间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较高档次,能代表成都商贸流通形象标志性工程。使成都成为市场辐射范畴大、辐射能力强、极具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西南地区商贸中心都市。 9.8.2到,商品市场综合建筑面积达到1075万平方米;其中消费品市场综合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 9.8.3在二环路以内不再发展和扩建大型批发市场,在中心区逐渐建立当代化信息化交易中心,通过信息网络与全国以及世界市场融为一体,逐渐形成交易与
16、货品分离当代化市场体系。 9.9科研及教诲设施 9.9.1成都是西南地区科技中心,应大力加强都市科研及教诲职能,提高科技开发实力,增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增长科研教诲用地,提高设施原则,集中力量高起点建设南区科技教诲区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9.2规划三环路以内既有各大专院校及大型科研院所原则上不再扩大用地规模。教职工住宅应逐渐纳入社会配套。新建中档专业学校及职业学校应充分运用旧城区内某些中小学改建,较大规模中专可安排在环城区各分区或卫星城。 9.9.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基地,也是全市科技中心。逐渐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集科研、生产、教诲、文化、科技成果
17、及产品贸易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环境优美、设施当代化综合性科学城。 9.10文化设施 9.10.1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在二环路西二段建设省图书馆,在东城根街南延线新建市图书馆,在市体育中心西北侧建设市科技交流中心,在东城根街建设市科技会堂,在水碾河建设市音乐厅、市少儿艺术宫,在洞子口府河沙湾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浣花风景区建设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学校,在规划新世纪公园建设科技博物馆,在规划十陵风景区建设成都历史文化博物馆,逐渐建立成都博物馆体系,改造锦江剧场并建设为川剧艺术中心。 9.10.2各都市副中心及大区级中心应配套涉及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等在内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各居住区及
18、居住社区应按国家关于原则配套相应文化设施,并增长老年活动中心。 9.11体育设施 按照全运会原则完善市域内既有体育设施,在中心城西北部体育公园内集中设立大型比赛、运动和训练设施,逐渐形成能承办全运会和国际性运动会并对公众开放公园式体育中心。 9.12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对疫情监测、防止、控制、治疗与急救功能,增进人民健康水平逐渐提高。逐渐改造和完善既有省、市、区级医院,建设应急迅速急救网络,配套和完善各类专科医院,在2个副中心及20个大区别别新建16座综合性医疗中心。 9.13工业用地 9.13.1中心城工业应按照高效益、高技术、低污染、低能耗、占地少原则发展,通过高新
19、技术产业发展带动工业行业整体发展。 9.13.2逐渐减少工业用地比重,提高都市土地使用效率,改进都市环境。至工业用地比重由当前23.65%下降到16.75%,新增工业用地5.70平方公里;至工业用地比重下降到14.35%,工业用地减少2.27平方公里。 9.14仓储用地 9.14.1仓储设施由配建仓库及社会性仓库构成,以单位配建仓库为主,社会性仓库为辅。社会性仓储设施按储运结合和贸储结合原则,使仓储设施与货运枢纽和物资市场相结合,形成储、运、贸相结合当代化仓储中心。 9.14.2在火车西站、东站、天回镇、平太寺和龙潭寺设立集中社会性仓储用地,中心城内所有危险品仓库均应迁往龙泉驿洪安乡。10.历
20、史文化名城保护 成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引思想是:着眼整体,保护为主,实事求是,加强管理,合理运用。建立以蜀文化为背景成都历史文化保护和呈现两个体系,积极协调并解决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都市当代化建设关系。 10.1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成都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涉及成都古城、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保护区、有特色老式建筑和构筑物、古树名木、老式特色文化等八类内容。 10.1.2中心城保护和建设三片历史文化风景区:浣花溪历史文化风景区、十陵历史文化风景区、北郊风景区。 10.1.3按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中心城35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严格保护,对其中4处国家级重
21、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划环境协调区,按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规定对成都古城文殊院历史文化保护区、大慈寺历史文化保护区、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华西医大近代建筑群实行两级保护。 10.2名城历史文化遗产呈现体系:呈现要素含现存历史文化遗产、博物馆体系和标志物体系。呈现主题为:蜀风溯源,文化流踪,工商名郡,天府之都。 10.2.1中心城历史文化遗产呈现空间框架为“三片一带五十五个节点”。 “三片”:指浣花溪历史文化风景区、十陵历史文化风景区和北郊风景区。 “一带”:指以府南河为纽带“环古城坦历史文化风光带”,全长19公里。 “五十五个节点”:涉及都市中轴线道路串联12个重要节点,8个重要古城节点,以及35个
22、中心城文物保护单位。 11.都市风貌特色 11.1都市风貌特色规划目的是:依照都市性质和都市发展目的,因势利导,突出重点,塑具备鲜明特以都市总体形象。 11.2成都市都市总体风貌特色为:具备历史文化特性当代化大都市,其中历史文化特性是精髓,当代化风貌是主体。 12.绿地系统 12.1大幅度提高都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质量,至全面达到园林都市原则。 12.1.1绿地系统由生态绿地和都市绿地两大某些构成。中心城范畴内凡都市建设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以外用地均属于都市生态绿地。建设以沿河绿地为纽带,26个市级公园为主体,配合大量分布在各居住区及居住社区绿地为基本,构成点、线、面结合都市公共绿
23、地系统和沿河道、放射方向交通走廊楔入防护绿地共同构成都市绿地。 12.2在都市近郊区运用丘陵、山地及河滩地进行绿地建设,建设百工堰山水公园、龙泉湖公园、牧马山旅游区等大型自然山水公园,以补充中心城绿化水平。在远郊区重点加强龙门山脉及龙泉山脉森林覆盖,使之成为成都平原两翼绿色屏障。 12.3近期人均公共绿地由2.08平方米提高到4.33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1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5%,都市绿地率达到30%,人均绿地面积达到24.2平方米。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13平方米,都市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0.2平方米。 13旅游系统规划 13.1成都旅
24、游中心职能由都市旅游系统和对外辐射旅游系统承担。都市旅游系统由1个中心、2条环带、5条游线、11个旅游服务基地构成。 13.1.1中心城重要浏览点涉及:以府南河为纽带环古城垣历史文化风光带、以杜甫草堂为核心浣花风景区、以武侯祠为核心三国蜀汉城、以中华熊猫世界为主体北郊风景区及以明藩王家族陵墓群为主体十陵历史文化风景区。13.1.2依托中心城在规划第二层次范畴内形成近郊休闲度假环带,重点为都市居民服务。环带内建设和完善大型市级公园及各类浏览、休闲设施,涉及:百工堰山水公园、桂胡、郫筒旅游点、府河游览带、牧马山旅游区、金马旅游区等。在规划第三层次范畴内,依托龙门山、龙泉山和黄龙溪等风景旅游区,形成
25、远郊旅游环带。 13.1.13以中心城为节点,对外辐射形成5条重要旅游线,涉及:成都新都云顶山成都旅游环线、成都黄龙溪府河风光带旅游线,成都郫县都江堰青城山龙九沟西岭雪山大邑成都旅游环线,成都龙泉洛带十陵浏览环线,成都银厂沟龙池都江堰成都旅游环线。 13.2中心城是都市旅游系统中心,承担着游客集散功能。至游客量将达到47006000万人次/年,至游客量将达到70009000万人次/年,需加强旅游服务和接待设施建设。旅游接待能力至达到68万床,其中星级以上3万床,至提高到1012万床,其中星级以上5万床。 13.3以中心城为节点向外辐射,形成辐射峨嵋山、长江三峡、九寨沟、海螺沟冰川公园、卧龙自然
26、保护区、西藏等国内外知名旅游点对外辐射旅游体系。积极争取运用凤凰山军用训练机场发展旅游专用机制,开发直升飞机旅游专线。 14.环保及环卫设施规划 14.1以中心城为重点控制区,加强对既有污染源整治。严格把关,坚决控制新增污染源,禁止在都市上风、上游增长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保护都市饮用水水源,加强上游地区水源涵养林保护。保证规划拟定生态绿地形成,维持都市生态平衡。 14.2污水解决率在中心城达到57%,卫星城及县域中心城达到30%,普通建制镇达到20%;至中心城达到78%,卫星城及县域中心城达到65%,普通建制镇达到50%。 14.3都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率近期达到100%,至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
27、规模不不大于3010吨/日,除既有长安卫生填埋场和特种垃圾焚烧场外,在十陵新建一座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运用基地,至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规模不不大于3390吨/日。扩建长安卫生填埋场,新增用地33公顷。在三圣乡新建一座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运用基地。 14.4至新建8座规模400吨/日生活垃圾中转站,至再新建6座规模400吨/日生活垃圾中转站,每座中转站占地为0.4公顷。新建垃圾中转站应设于二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既有中转站应逐渐迁出。 14.5都市公厕按2.5座/万人原则设立,旧城改造区和新建社区按不不大于3座/平方公里原则设立。至新建4座各占地667平方米粪便无害化解决站,至再新建2座各占地667平方
28、米粪便无害化解决站。 15.道路交通 交通系统分为对外交通和都市交通,两个系统互相依托,有机衔接形成综合交通系统。 15.1对外交通发展目的是:将成都建设成为具备强大集散能力当代化、高效率、综合性交通枢纽,保证不同运送方式和不同运送线路有机衔接。成都对外交通系统由铁路、航空、公路、航运四个某些构成。 15.1.1完善成都铁路枢纽。近期完毕铁路西环线、达到线、宝成复线及成昆线北段(成都燕岗)电气化;远期建设成燕复线、成达线电气化铁路,形成两条复线、两条单线、一条环线构成成都铁路枢纽。 15.1.2民航发展对于成都发挥交通纽功能具备十分重要作用。应采用切实办法保护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及其她安全运营
29、条件,以充分发挥其潜力,大力提高航空客货吞吐能力,为四川省及成都市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15.1.3公路是对外交通主体,成都对外公路重要由13条国、省道构成,9条国道是对外公路骨干,其中成绵(至绵阳)GZ40、成渝(至重庆)GZ55、成南(至梁平)GZ55-1等3条公路为国道主干线,均为高速公路。成雅(至雅安)G108、成阿(至汶川)G213、G317共用段、成邛(至名山)G318、川峡(至德阳)G108、成二(至仁寿)G213、老成渝公路(至简阳)G313、G319、G321共用段等6条公路为普通国道,除成雅路和成阿路成都至都江堰市段为高速公路外,其他均为一级公路。 外环路是九条国道在成都
30、转换枢纽,原则为高速公路,全长85.4公里。外环路建成后,各对外公路均以外环路为起迄点,外环路至三环路段为连接段。 省道系统由唐巴路(至南江)S101、成新路(至美姑)S103、成乐路至乐山(境内与成雅路共用)S104、成彭路(至青川)S105、川西旅游环线S106及省道连接线(成都新津邛崃)五条公路构成,其中成新路、成彭路及其连接线为一级公路,其他为二级以上公路。成环路是联系七个卫星城环形公路,原则为二级公路。 15.1.4水运为辅助交通手段,分担某些客货运交通。恢复府河下游九眼桥至乐山航运,达到七级航道原则,重要承担客运功能。设1个市级港口、2个县级港口、市级港口设于三瓦窑,县级港口分别为
31、华阳港和黄龙溪港。 15.2都市交通及道路系统 都市交通发展战略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机动交通发展与道路系统建设相协调,恰当控制并合理组织非机动交通,严格限制摩托车发展。 公共客运交通发展方针是:建立以轨道交通、地面迅速客运系统为骨架,各种客运方式相结合,换乘设施完备客运系统。 15.2.1优化客运构造,提高公交比重,逐渐减少自行车比重。至公交比重达到21.35%,自行车比重为40.69%,步行比重为32.08%;至,公交比重提高到28.32%,自行车比重下降到31.68%,步行比重保持在32%。15.2.2按照成都实际状况,合理发展机动车,至中心城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0.93万辆,至达到66.
32、67万辆。 15.2.3都市广场用地至达到3263公顷,占总用地14.44%,道路总长度达到1141.36公里,道路网密度为5.85公里/平方公里。至道路广场用地为4352公顷,占总用地17.55%,道路总长度1738.82公里,道路网度为7.19公里/平方公里。应恰当控制机动车增长,特别是在交通矛盾较为突出中心区,要通过对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减少交通流量。 15.2.4都市道路系统由都市迅速路、交通性主干道、普通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构成。 都市迅速路系统由三环路和8条放射路构成,放射路起迄点为二环路至外环路(双流机场),涉及:成渝路、成南路、机场路、新机场路、成温路、羊市街西延线(成灌高速路
33、)、成绵路、成雅路。 由人民路、人民南路南延线、蜀都大道、一环路、西大街(成灌路)、东大街(老成渝路)、解放路、浆洗街、黄忠大道等构成都市普通性主干道系统。 交通性主干道系统由二环路、驷榭路、川陕路、成彭路、成洛路、成龙路、牛龙路、新川藏路,以及二环路以内新华路、东城根街和红星路构成,在市中心区形成一横两纵交通性主干道系统。 15.2.5都市道路红线控制宽度:迅速路40米,主干道4080米,次干道2535米,支路20米及如下。 15.3轨道客运系统 15.3.1轨道交通系统由4条线路构成,市区线路总里程为75.42公里,共设立69个车站,9个换乘站,4个车辆段,每个车辆段控制用地20公顷。三环
34、路以内轨道交通原则上采用地下线路,三环路以外可采用高架或地面轨道形式。 号线由动物园至南三环路,线路长度为14.69公里,设14个站。 号线仁家碾至成渝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线路长14.93公里,设15个站。 号为环线,线路沿二环路行驶,环线全长28.3公里,设24个车站。 号线为路网加强线,起、终点分别设在土桥及省农科院,线路长17.5公里,设16个车站。 为理解决航空港与市内联系,设机场专线,由红牌楼处接环线,沿老川藏路至双流国际航空港。 16.市政基本设施 16.1给水系统:提高供水质量,开源节流,按照都市生活用水优先原则,协调好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市政用水、环境用水与农业用水关系,严格保护
35、水源,保证水质。 16.1.1中心城供水能力达到219万吨/日,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至供水能力达到322万吨/日。近郊区城乡用水需求总量至为82.7万吨/日,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至为152.1万吨/日。 16.1.2区域集中供水规模至达到274.8万吨/日,至达到456.1万吨/日。 水一厂近期维持5万吨/日供水能力,不再扩大供水规模,后来裁减。 水二厂技改后达到25万吨/日供水能力,规划中期后来将供水规模削减到20万吨/日。 水五厂近期维持15万吨/日供水能力,不再扩大供水规模。规划中期后来将供水规模削减到10万吨/日。 水六厂是区域集中供水系统重要水厂,至达到100万吨/日供水
36、能力,至达到140万吨/日供水能力,至达到280万吨/日供水能力。 为保证区域性集中供水系统可*性,充分运用重力流供水,无期在都江堰市天马乡柏木河与柏条河之间修建水七厂,取水口设在柏木河聚源场上刘家桥和胥家场柏条河罗家湾,柏木河作为常年重要水源,柏条河作备用水源,至投产150万吨/日供水规模。 16.2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建设总原则是:雨污分流、分区治理、统一规划、分期实行。 雨水工程按重力流方式就近排入河道,实现雨水系统与灌溉系统分离,形成独立雨水系统。 16.2.1中心城污水解决达标后相对集中排入都市下游河段,各卫星城和县域中心城单独解决达标后排入限定河道。局部地区可依照详细状况采用小型污水
37、解决设施。 中心城共划分5个污水排水分区,设立6个污水解决厂。 经解决达标后污水排入指定河道。16.5.2至,全市电话普及率达到32.4部/百人,其中中心城为68部/百人,全市市话互换机总容量达到440万门。至全市电话普及率达到46部/百人,其中中心城达到76部/百人,市话互换机总容量达到640万门。远期全市共设260个端局,其中中心城设立39个端局。 17.都市防火体系 成都市都市防灾体系由防洪系统、抗震防震系统、消防系统和人防系统构成。 17.1.1防洪系统:市域防洪原则为:重要都市、重要工业区、重要军事基地按501一遇设防;普通城乡、普通工业区按2050年一遇设防;农田按5一遇设防。 1
38、7.1.2中心城防洪原则为:位于都市规划建设用地范畴内排洪河段,按2一遇设防;位于都市生态绿地范畴内排洪河段,按1一遇设防。 17.2抗震防灾系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年)标定成都市区为7度地震烈度区(其中金堂、青白江为六度地震烈度区),是国家重点抗震设防都市之一。 17.2.1中心城抗震区别为三类:类为抗震有利区,类为抗震可运用区,类为抗震不利区。普通新建永久性建筑和构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七度规定设防,重要公共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八度设防,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避开类区。 17.2.2建立暂时、中心和远程疏散场地相结合收疏散体系。每个居住社区必要设立23处500平方米以上暂时疏散
39、场地,每个居住区设立一处10000平方米以上中心疏散场地。疏散场地可运用绿地、公园、运动场等无建筑物或构筑崩塌影响开阔地。 17.3消防系统:按照“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提高建筑耐火级别,限制建设三级耐火级别建筑,禁止修建永久性四级耐火级别建筑。 17.3.1至中心城按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7平方公里原则共设立39个消防站。 17.3.2卫星城和县域中心城按照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7平方公里原则设立消防站。人口规模在1.5万人以上建制镇应建立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和设施。 17.4人防系统:按照市域三个层次划分安排人防设施战略布局,第一层次结合地铁线路和场站,建设一批配套人防工程,将既有卸河、金
40、河、顺城街人防工事与之连通,形成网状地下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合;第二层次建立市级指挥通信设施和某些物资库;第三层次建立各种专业防空场合(涉及通信、警报、医疗、防化、消防、治安、运送、供水、供电、车库、血库、粮库等),各设防县区修建指挥所。 17.4.1无期中心城及各区(市)、县城区人防掩蔽工程面积达到留城人口(按居住人口30%)人均1平方米原则。成都中心城修建地下轨道客运系统时应将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原则建设。 18.规划实行办法 18.1依照新确立规划区范畴,逐渐建立分层次统一管理机制。 18.2实现城乡一体化,增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18.3合并某些乡镇行政区,增进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18.4集
41、中发展重点新区,保证新区开发质量,避免低质量均衡发展。 18.5提高旧城更新南量,秩序渐进地进行旧城更新,保证古城历史文脉待续,保护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 18.6实行土地开发容积率有偿使用,编制容积率区划,依照不同容积率和土地使用性质制定不同地价。 18.7大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一方面要尽早通过行政或立法办法切实保护好都市历史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应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并采用切实有效办法筹集资金。 18.8按照规划道路性质建设和管理都市道路;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和总量,勉励发展公交;积极增进轨道交通系统实行。 18.9对都市公共绿地一方面保证绿地量增长,结合河道治理加强滨河绿地建设,迅速提高绿化指标。 18.10对处在不同层次和区域范畴内城乡实行不同限度集中规划管理。 18.11在总体规划指引下编制中心城分区别规划,深化总体规划。配合都市向东、向南发展,优先编制东区及南区别区规划。 18.12每5年对都市总体规划进行一次总结和修正,使其不断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