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食安委办〔〕12号
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相关印发XX市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相关组员单位:
根据XX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印发XX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通知》(XX食安委办发〔〕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办组织制订了《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月日
抄送: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安办主任、副主任,市CDC,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市、区)卫生局、CDC 。
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月日印发
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相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和《XX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太原片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中央补助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和本市实际,制订本监测方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目标
(一)了解本市食品中关键污染物及有害原因污染水平和趋势,研究危害原因分布和可能起源,立即发觉食品安全隐患。
(二)系统、连续地搜集、整理、分析食源性疾病(包含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分布及其影响原因,并将信息立即上报和反馈,提升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能力。
(三)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污染控制水平和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和效力,为国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定、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控制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范围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
包含常规监测和专题监测两类。常规监测关键目标是了解本市食品中关键污染物污染情况、污染趋势并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定、标准制(修)订提供监测数据,同时也能够提醒食品安全隐患。专题监测关键目标是立即发觉食品安全隐患,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线索。
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在本市汾阳市、交城县、离石区、柳林县、石楼县、临县、岚县开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任务由卫生、商务、粮食、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完成。本方案第二部分对卫生系统负担任务进行了安排,商务、粮食、质检、食药监局应依据省对应厅(局)要求,制订年度监测实施方案,报市食办,并做好方案落实。
1.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常规监测包含12类食品中有害元素、环境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和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有害物质等指标;专题监测包含20类食品和相关产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农药残留、禁用药品、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质和包装材料迁移物等指标。
2.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常规监测包含9类食品中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等指标;专题监测包含城市流动早餐相关微生物指标监测。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食源性疾病监测包含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含食物中毒)事件汇报二类。
1.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继续坚持“关键突出、全方面开展”标准。“关键突出”是指在全市设置孝义市、汾阳市、离石区为关键监测县区,选择3家医院,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全方面开展”是指关键监测县医院外其它县及其它医疗机构发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也应根据要求上报,其处理、汇报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
2.食源性疾病(包含食物中毒)事件汇报。全市全部县(市、区)均开展。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方法:见第二至第四部分。
(二)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相关要求
1.监测点定义。指依据中国行政区划,在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工作中采集监测样品县(区)。
2.样品数量确实定和采样要求。各市样品数量应该不少于《XX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任务量。市疾控应该依据生产和消费实际合理设计整年采样计划,避免集中采样。如发觉食品安全隐患,应该扩大问题食品品种或品牌样品数量。采样时应该按要求逐项统计采样信息,不得漏项。
四、工作职责
(一)市级
1、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安办”)
(1)依据XX省《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订当地《监测方案》。
(2)健全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组织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各地监测机构和人员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和搜集相关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帮助各监测技术机构完成样品检测任务。
(3)督促辖区相关技术机构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按季度搜集当地相关部门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并形成季度分析汇报。市级应在每三个月首月10日前报省食安协办。
(4)定时开展对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导。
(5)完成上级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2.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组员单位
(1)参与制订当地《监测方案》。
(2)帮助监测机构和人员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和搜集相关信息。在市食安办组织下,充足利用本部门检验资源,帮助各监测技术机构完成样品检测任务。
(3)每三个月首月5日前,向当地食安办报送本部门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4)对接到食品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排查和监管。
(5)完成市食安办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3.市疾控中心
(1)负责起草XX市《监测方案》和相关技术性文件,负责初审各县(市、区)《监测方案》。
(2)负责开展卫生系统风险监测技术培训,并对各监测机构开展业务指导。
(3)对辖区内各技术机构进行督导。
(4)定时搜集、汇总、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信息及季度分析汇报。
(5)负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集、送样任务。
(6)参与食源性疾病(包含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工作,根据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时完成网络汇报,审核辖区疾控机构网络汇报事件。
(7)完成上级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充足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作用,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员做好城市小区和农村食源性疾病信息汇报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立即将卫生监督协管员汇报信息汇报市卫生局。
(2)帮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对食源性疾病汇报工作监督检验。
(3)完成上级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二)县级
1.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1)依据XX市《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订当地《监测方案》。县级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疾控,经市疾控初审后报市食安办。各县(市、区)方案在上级审核经过后,方可下发、实施。
(2)健全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组织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各地监测机构和人员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和搜集相关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帮助各监测技术机构完成样品检测任务。
(3)督促辖区相关技术机构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按季度搜集当地相关部门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并形成季度分析汇报。于每三个月首月9日前报市食安办。
(4)定时开展对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导。
(5)完成上级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2.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组员单位
(1)参与制订当地《监测方案》。
(2)帮助监测机构和人员进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和搜集相关信息。在市、县食安办组织下,充足利用本部门检验资源,帮助各监测技术机构完成样品检测任务。
(3)每三个月首月5日前,向当地食安办报送本部门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4)对接到食品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排查和监管。
(5)完成当地食安办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3.卫生系统各食品监测技术机构职责见方案第二章,各市、县卫生局、疾控中心、监测医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职责见方案第三至四章。其它监测技术机构职责见本系统相关要求。
五、监测结果汇报及利用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要求(试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XX省《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实施。
(二)卫生系统各监测机构应该根据要求,按时、保质向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平台、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平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汇报子系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汇报子系统汇报监测数据,具体报送要求和时限见方案第二至四章。如发觉食品安全隐患,要立即向所在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报,食安办要依据相关要求立即进行处理,包含系统性、行业性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
(三)商务、质监、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监测数据根据省对应部门方案要求上报。各部门应该按季度汇总监测数据,每三个月首月5日前,向市食安办报送本部门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四)本《监测方案》仅用于了解本市食品中关键污染物及有害原因污染水平和趋势,立即发觉食品安全隐患,监测结果可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参考。
六、质量控制
(一)严格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
(二)加强对各县(市、区)《监测方案》审核,提升方案科学性。
(三)各监测技术机构应将监测工作纳入单位质量控制体系。
(四)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食药监局应该根据统一要求对负担本部门风险监测任务技术机构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验。
(五)卫生系统质量控制方法
1.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监测和数据上报等培训;相关医疗机构对临床医生实施全员培训。
2.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定时组织现场督导。其中市级年度督导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成100%;县级整年应对全县全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督导一次。
3.市、县疾控中心不定时组织现场技术指导。
4.医疗机构进行汇报数据自我审核,市、县疾控中心根据相关要求,逐层完成汇报数据审核。
七、经费保障
XX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和省财政给合适经费补助,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根据《国务院相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要求,加强当地域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所需设备购置费、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和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第二部分 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
一、目标
(一)了解本市食品中关键污染物及有害原因污染水平和趋势,研究危害原因分布和可能起源,掌握本片区食品安全情况,立即发觉食品安全隐患。
(二)了解本市食品中关键食源性致病菌污染水平和趋势,研究危害原因分布和可能起源,立即发觉食品安全隐患。
(三)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污染控制水平和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效力,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定、风险预警、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监管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职责
(一) 市食安办(卫生局)
1、组织制订《监测实施方案》,审核辖区县(市、区)《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2、健全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协调相关部门采集样品和搜集相关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帮助各监测技术机构完成样品检测任务。
3、督促辖区相关技术机构按时完成监测任务,按季度搜集当地相关部门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并形成季度分析汇报。市级应在每三个月首月10日前报省食安协办。
4、定时开展对当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导。
5、完成上级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二)市疾控中心
1、起草《监测实施方案》、初审县(市、区)《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食品风险监测各项业务工作。
2、开展本市风险监测技术培训,为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定时搜集、汇总全市食品监测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和季度分析汇报。
4、负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集、送样任务。
5、在市卫生局领导组织下,定时对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行督导。
6、完成上级交办其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
三、监测点
本市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点为汾阳市、交城县、离石区、柳林县、石楼县、临县、岚县。
四、检验机构
(一)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XX市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样品检验工作。并负责样品监测、数据上报、分析、总结等工作。
(二)XX市疾控中心负责所辖采样点样本采集和送样工作。
五、采样标准
(一)采样场所
监测抽样涵盖全部监测点县(市、区)城镇及农村。抽样时选择本辖区居民关键购置场所和餐饮服务场所,如超市、食品店、农贸批发、饭店、网购等,同时关键关注高危人群、高危场所,避免集中采样。
(二)食品品种
依据采样场所销售份额估量值在同一类食品中选择种类。
六、样本量
样本量应该不少于《XX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任务量。如发觉食品安全隐患,应该扩大问题食品品种或品牌样品数量。
七、样品采集量
为满足样品检验项目需要,每份样品采集量要求以下:
(一)散装固体样品每份样品采集量1000克,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含水量大样品采集量为1500克(毫升)。
(二)定型包装样品:每份样品采集量应不少于1000克。
(三)桶(瓶)装水采集量应不少于1500毫升。
(四)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每份样品一式两份,如需外送检验样品一式三份,食源性致病菌监测仅采集一份样品用于分析检验。
八、采样要求
(一)每份样品和采样表全部要使用统一编号体系。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编号从LL13001开始编流水号;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编号从LL2201至LL2400。
(二)采样要求溯源产地,以当地生产为主,以外地生产为辅,每份样品必需是同一批号食品。
(三)定型包装产品应采集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产品,而且要有完整标识信息。假如标签不清楚或损坏将不能作为样本。
(四)网购食品要求选择定型包装、标示信息完整品种,制订提前采购计划,根据采样、送样进度安排和其它样品一并送检。
(五)对盛放于容器中散装固体食品、蔬菜等,要多点足量采样,以确保代表性。
(六)采集样品要按份分开放在不一样采样袋中送试验室检测。
(七)要避免在采样、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交叉污染。
(八)采样时要求认真填写“ 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信息记录表”(见附表七),不得有空、缺项,对样品信息不全,要重新查对,直至样品信息完整。统计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两份随样本交太原疾控质管科、检验科。
九、进度安排
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进度严格根据《XX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本方案附表三“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检测工作计划表(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和附表六“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检测工作计划表(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要求实施。采样时间如有改变,本片区相关地市食安办协商处理。
十、样品采集、运输
(一)由市疾控中心按计划统一安排对应监测点样本采集,并按时将样品(包含信息表)送检。
(二)严格根据《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原因风险工作手册》要求,样品运输过程中储存温度通常为2℃—8℃,而且要预防外部污染。
十一、样品交接
市疾控中心统一将辖区监测点采集样品于安排采样当日下午15:00之前送至太原市疾控中心质管科。根据收样步骤进行样品交接,收样人接样时要核查采样人统计样品信息,检验样品包装及储存温度等。
十二、样品检验
(一)检验项目
1、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包含常规监测和专题监测两类。常规监测包含12类食品中有害元素、环境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和食品加工过程中形成有害物质等指标;专题监测包含20类食品和相关产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农药残留、禁用药品、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质和包装材料迁移物等指标。
2、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含常规监测和专题监测两类。常规监测包含9类食品中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等指标;专题监测包含城市流动早餐相关微生物指标监测。
(二)检验方法
样品检验根据《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原因监测工作手册》和《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原因风险工作手册》规范开展。
十三、数据汇报
(一)太原市疾控按上报时限将本片区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原因监测数据统一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系统上报;并立即向省CDC汇报分析结果。
(二)太原市疾控在12月10日前将整年监测数据分析汇报及工作总结报送省疾控中心。
(三)如发觉食品安全隐患,各检测机构要按程序立即汇报。
十四、质量控制
(一)检测机构监测工作全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质量控制方法和考评方案,组织监测试验室参与检测能力验证、比对及考评;
(二)太原市食安办组织片区地市开展采样、监测检测和数据上报等技术培训,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三)严格根据采样标准要求进行样品采集,按采样记录表要求具体统计样品信息,不得有空、缺项,并做好资料管理。
附表:
一、XX市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常规监测内容及样本量
二、XX市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专题监测内容及样本量
三、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检测工作计划表(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
四、 食源性致病菌常规监测项目及采样量
五、城市流动早餐点专题监测内容
六: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检测工作计划表(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信息记录表
表一、XX市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常规监测内容及样本量
序号
食品类别
食品品种
采样数量(份)
检测机构
采样步骤
A
B
C1
C2
C3
C4
D
1
婴幼儿食品
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非乳基)
2
太原疾控
√
√
√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4
太原疾控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4
太原疾控
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乳基)
5
太原疾控+外送
3
水产品
虾
5
太原疾控
√
√
蟹
5
太原疾控
4
粮食及粮食制品
小麦粉5
12
太原疾控+外送
√
√
玉米粉(碴)5
13
太原疾控+外送
5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
10
太原疾控+外送
√
√
√
乳粉
10
太原疾控+外送
6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50
太原疾控
√
√
7
水果5
柑橘、苹果、葡萄
10
太原疾控
√
√
8
食用菌
鲜食用菌
10
太原疾控
√
√
干食用菌
7
太原疾控
√
√
√
9
茶及茶制品
袋泡茶
10
太原疾控
√
√
√
√
10
坚果及籽类
快乐果、杏仁、松仁等坚果
10
太原疾控+外送
√
√
√
√
葵花籽、西瓜子、南瓜子等
10
太原疾控+外送
11
焙烤、油炸食品
油炸面制品
0
外送
√
√
√
√
12
饮用水
桶(瓶)装水
3
太原疾控
√
√
√
合 计
180
表二、XX市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专题监测内容及样本量
序号
食品类别
食品品种
采样数量(份)
检测机构
采样步骤
A
B
C1
C2
C3
C4
D
1
肉及肉制品
熟肉制品
12
太原疾控+外送
√
√
√
√
√
猪肉、牛肉、羊肉及其肝
13
外送
√
√
鸡肉
13
外送
√
√
2
水产品及其制品
鲜活淡水鱼
13
外送
√
√
√
√
虾
10
外送
3
乳及乳制品
生乳4
7
外送
√
6
蛋类
鸡蛋
8
外送
√
√
7
蔬菜
生姜5
8
太原疾控
√
√
8
酒类
葡萄酒6
10
太原疾控
√
√
√
白酒
8
太原疾控
√
√
10
焙烤、油炸食品
膨化食品
12
太原疾控
√
√
√
√
12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即食拉皮、凉粉
12
太原疾控
√
√
√
√
13
调味品
辣椒、花椒及其制品
14
外送
√
√
1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为塑料桶装,侧重二级、三级油)
12
外送
√
√
17
加工中使用明胶食品
肉皮冻、灌汤包、水晶肘子、水晶肠、雪糕、奶糖、棉花糖、阿胶及阿胶相关食品、发酵乳、浓汤宝等
15
太原疾控
√
√
√
√
18
食品包装材料及餐饮具
仿瓷餐具
13
太原疾控
√
182
表三、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检测工作计划表(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原因监测)
日期
(月.日(周)
食品类别
食品品种
检测项目
采样步骤
采样要求
采集样本数量
上报
时间
(月.日)
3.5
(二)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M1
c1\c2\c3
监测数量应均分至四个季度
3
3.20
焙烤、油炸食品
膨化食品
铝,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
c1\c2\c3\c4\d
6
3.20
3.6
(三)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M1
c1\c2\c3
监测数量应均分至四个季度
2
3.20
焙烤、油炸食品
膨化食品
铝,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
c1\c2\c3\c4\d
6
3.20
3.12(二)
食用菌
干食用菌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c4
定型包装和散装样品百分比为1:1
4
3.20
酒类
葡萄酒6
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赤藓红、苋菜红、日落黄、柠檬黄、诱惑红,苯甲酸、山梨酸
c1\c2\c4
5
3.20
白酒
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7,氨基甲酸乙酯,甲醇
c1\c2
4
3.13(三)
食用菌
干食用菌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c4
定型包装和散装样品百分比为1:1
3
3.20
酒类
葡萄酒6
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赤藓红、苋菜红、日落黄、柠檬黄、诱惑红,苯甲酸、山梨酸
c1\c2\c4
5
3.20
白酒
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7,氨基甲酸乙酯,甲醇
c1\c2
4
3.26(二)
婴幼儿食品
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非乳基)
铅、镉、总汞、总砷、铝
c1\c2\c4
应全方面涵盖市场销售各类产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应包含果泥、蔬菜泥、肉泥等
2
4.20
婴幼儿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铅、镉、总汞、总砷、铝
c1\c2\c4
4
婴幼儿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铅、镉、总汞、总砷、铝
c1\c2\c4
4
婴幼儿食品
婴儿、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乳基)
铅、镉、总汞、总砷、铝、黄曲霉毒素M12
c1\c2\c4
5
乳及乳制品
乳粉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M1
c1\c2\c3
5
4.2
(二)
肉及肉制品
熟肉制品
亚硝酸盐、罗丹明B、红2G、苏丹红I、II、III、IV、碱性橙2、碱性橙21、碱性橙22、酸性橙II
c1\c2\c3\c4\d
6
4.20
食品包装材料及餐饮具
仿瓷餐具
甲醛
c2
6
4.20
4.3
(三)
肉及肉制品
熟肉制品
亚硝酸盐、罗丹明B、红2G、苏丹红I、II、III、IV、碱性橙2、碱性橙21、碱性橙22、酸性橙II
c1\c2\c3\c4\d
6
4.20
食品包装材料及餐饮具
仿瓷餐具
甲醛
c2
7
4.20
4.16(二)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即食拉皮、凉粉
铝
c1\c2\c3\d
6
4.20
调味品
辣椒、花椒及其制品
罗丹明B、苏丹红I、II、III、IV、碱性橙2、碱性橙21、碱性橙22、酸性橙II
c1\c2
7
4.20
茶及茶制品
袋泡茶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六六六、滴滴涕、硫丹3
c1\c2\c4\d
5
4.20
4.17(三)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即食拉皮、凉粉
铝
c1\c2\c3\d
6
4.20
调味品
辣椒、花椒及其制品
罗丹明B、苏丹红I、II、III、IV、碱性橙2、碱性橙21、碱性橙22、酸性橙II
c1\c2
7
4.20
茶及茶制品
袋泡茶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六六六、滴滴涕、硫丹3
c1\c2\c4\d
5
4.20
5.7
(二)
食用菌
鲜食用菌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5
5.20
加工中使用明胶食品
肉皮冻、灌汤包、水晶肘子、水晶肠、雪糕、奶糖、棉花糖、阿胶及阿胶相关食品、发酵乳、浓汤宝等
铬
c1\c2\c3\c4\d
7
5.20
5.8
(三)
食用菌
鲜食用菌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5
5.20
加工中使用明胶食品
肉皮冻、灌汤包、水晶肘子、水晶肠、雪糕、奶糖、棉花糖、阿胶及阿胶相关食品、发酵乳、浓汤宝等
铬
c1\c2\c3\c4\d
8
5.20
5.21(二)
蔬菜
生姜5
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
c1\c2
4
6.20
乳及乳制品
乳粉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M1
c1\c2\c3
3
6.20
5.22(三)
蔬菜
生姜5
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
c1\c2
4
6.20
乳及乳制品
乳粉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M1
c1\c2\c3
2
6.20
6.4
(二)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监测。叶类蔬菜占采样25%,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分别占采样量15%,其它蔬菜关键监测韭菜、芹菜、黄瓜
7
6.30
肉及肉制品
猪肉、牛肉、羊肉及其肝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β-受体激动剂,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
c1\c2
4
7.20
6.5
(三)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监测。叶类蔬菜占采样25%,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分别占采样量15%,其它蔬菜关键监测韭菜、芹菜、黄瓜
6
6.30
肉及肉制品
猪肉、牛肉、羊肉及其肝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β-受体激动剂,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
c1\c2
3
7.20
6.18(二)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监测。叶类蔬菜占采样25%,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分别占采样量15%,其它蔬菜关键监测韭菜、芹菜、黄瓜
6
6.30
肉及肉制品
猪肉、牛肉、羊肉及其肝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β-受体激动剂,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
c1\c2
3
7.20
6.19(三)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监测。叶类蔬菜占采样25%,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分别占采样量15%,其它蔬菜关键监测韭菜、芹菜、黄瓜
6
6.30
肉及肉制品
猪肉、牛肉、羊肉及其肝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β-受体激动剂,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
c1\c2
3
7.20
7.2
(二)
乳及乳制品
生乳4
抗生素残留(包含氯霉素等),雌二醇,硫氰酸钠
a
4
8.2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为塑料桶装,侧重二级、三级油)
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7,黄曲霉毒素B1、B2、G1、G2(针对花生油、玉米胚油)
c1\c2
6
9.20
蛋类
鸡蛋
抗生素(包含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等)
c1\c2
4
9.20
7.3
(三)
乳及乳制品
生乳4
抗生素残留(包含氯霉素等),雌二醇,硫氰酸钠
a
3
8.2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为塑料桶装,侧重二级、三级油)
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7,黄曲霉毒素B1、B2、G1、G2(针对花生油、玉米胚油)
c1\c2
6
9.20
蛋类
鸡蛋
抗生素(包含氯霉素、恩诺沙星、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等)
c1\c2
4
9.20
7.16(二)
粮食及粮食制品
小麦粉
铅、镉、总汞、总砷,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衍生物
c1\c2
依据监测地域生产和消费特点进行监测食品百分比分配
6
9.20
坚果及籽类
葵花籽、西瓜子、南瓜子等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B2、G1、G2
c1\c2\c3\c4
定型包装和散装样品百分比为1:1
5
9.20
饮用水
桶(瓶)装水
溴酸盐
c1\c2\c3
3
9.20
7.17(三)
粮食及粮食制品
小麦粉
铅、镉、总汞、总砷,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衍生物
c1\c2
依据监测地域生产和消费特点进行监测食品百分比分配
6
9.20
坚果及籽类
葵花籽、西瓜子、南瓜子等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B2、G1、G2
c1\c2\c3\c4
定型包装和散装样品百分比为1:1
5
9.20
8.6
(二)
粮食及粮食制品
玉米粉(碴)5
铅、镉、总汞、总砷,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B2、G1、G2
c1\c2
依据监测地域生产和消费特点进行监测食品百分比分配
7
9.20
坚果及籽类
快乐果、杏仁、松仁等坚果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B2、G1、G2
c1\c2\c3\c4
定型包装和散装样品百分比为1:1
5
9.20
水产品及其制品
虾
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氯霉素
a\c1\c2\d
沿海和内陆地域需分别确定虾蟹品种
5
9.20
8.7
(三)
粮食及粮食制品
玉米粉(碴)5
铅、镉、总汞、总砷,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B2、G1、G2
c1\c2
依据监测地域生产和消费特点进行监测食品百分比分配
6
9.20
坚果及籽类
快乐果、杏仁、松仁等坚果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B1、B2、G1、G2
c1\c2\c3\c4
定型包装和散装样品百分比为1:1
5
9.20
水产品及其制品
虾
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氯霉素
a\c1\c2\d
沿海和内陆地域需分别确定虾蟹品种
5
9.20
8.13(二)
肉及肉制品
鸡肉
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
c1\c2
7
9.20
水产品及其制品
鲜活淡水鱼
孔雀石绿、隐形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氯霉素
a\c1\c2\d
7
9.20
8.14(三)
肉及肉制品
鸡肉
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
c1\c2
6
9.20
水产品及其制品
鲜活淡水鱼
孔雀石绿、隐形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氯霉素
a\c1\c2\d
6
9.20
9.3
(二)
水产品
虾
铅、镉、总汞、总砷2
c1\c2
3
11.20
水果5
柑橘、苹果、葡萄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三种水果间数量分配
5
10.20
9.4
(三)
水产品
虾
铅、镉、总汞、总砷2
c1\c2
2
11.20
水果5
柑橘、苹果、葡萄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三种水果间数量分配
5
10.20
9.17(二)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监测。叶类蔬菜占采样25%,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分别占采样量15%,其它蔬菜关键监测韭菜、芹菜、黄瓜
13
11.20
10.15(二)
水产品
蟹
铅、镉、总汞、总砷2
c1\c2
沿海和内陆地域需分别确定虾蟹品种
5
11.20
蔬菜5
叶菜类、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
铅、镉、总汞、总砷,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三氯杀螨醇和硫丹3
c1\c2
依据当地生产特点进行监测。叶类蔬菜占采样25%,甘蓝类、茄果类、鲜豆类、块根/块茎类和其它蔬菜分别占采样量15%,其它蔬菜关键监测韭菜、芹菜、黄瓜
12
11.20
11.12(二)
乳及乳制品
液态乳
铅、镉、总汞、总砷,黄曲霉毒素M1
c1\c2\c3
监测数量应均分至四个季度
5
12.20
注:采样步骤中A为屠宰或收购步骤,B为食品生产加工步骤,C为食品流通步骤(C1为超市/食品店,C2为农贸市场,C3为学校周围小商铺,C4为网购),D为餐饮服务步骤,以下相同。
表四、 食源性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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