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单信用证操作步骤简述以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协议中要求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推行信用证要求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根据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将按信用证要求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形式,对已根据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偿付。 10.开证
2、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开立1.开证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所以,开证申请表是开证最关键文件。 2.开证要求 信用证申请要求在统一通例中有明确要求,进口商必需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指示必需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需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个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所以申请人不能期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足了解每一笔交易中技术术语。即使她将销售协议中全部条款全部写入信用证中,假如受益人真想欺骗,她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和申请人共同努力,利用常识
3、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信用证(套证)。 3.开证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指示后,必需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其次,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资金或以其财产其它形式作为银行实施其指示确保。按现行要求,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外汇通常必需存入中国银行。假如一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资金作为开证确保金。假如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资金。这种担保能够经过抵押或典押实现(比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经过用于交易货
4、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适销性进行调查,假如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用户提供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和开证行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负担三项关键义务: (1)申请人必需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贷款。在她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单据仍属于银行。 (2)假如单据和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留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资金将归银行全部。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全部费用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负担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详尽指示,有责任立即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收开证申请,就必需严格根据申请人指示行事。 信用证通知1.通
5、知行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经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域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通知行通知受益人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传输方法 信用证能够经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输。设在布鲁塞尔SWIFT利用出租线路在很多个国家银行间传输信息。大多数银行,包含中国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电讯传输方法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而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受益人审证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以下检验: 1. 买卖双方企业
6、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企业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2. 信用证提到付款确保是否符合受益人要求? 3. 信用证款项对吗?信用证金额总数应和协议相吻合并包含该协议全部应付费用。 4. 付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一些特定国家或一些特定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期限应和协议中所要求一致。有一个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作用和即期信用证是一样。 5. 信用证提到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要求? 6. 是否赶得上在使用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7. 能提供所需货运单据吗? 8. 相关保险
7、要求是否和销售协议条款一致? 需保险风险。受益人对此应和中国人民保险企业联络,以决定是否接收申请人要求。超出销售协议中要求投保范围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 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CIF 发票金额110投保。 9. 货物说明(包含无偿附送物品)、数量和其它各项写对了吗? 假如按上述各条目检验时候发觉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作出决定,采取必需方法: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对应配合?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联络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相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 信用证推行1. 单
8、据提交 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单据提交起着很关键作用,因为这是对信用证最终止算关键。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是否能得到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已开立信用证和单据是否备齐。 2. 交单时间限制 提交单据期限由以下三种原因决定: (1)信用证失效日期; (2)装运日期后所特定交单日期; (3)银行在其营业时间外,无接收提交单据义务。 信用中相关装运任何日期或期限中止、至、直至、自从和类似词语,全部可了解为包含所述日期。以后一词了解为不包含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该月最终一日,首尾两天均包含在内。月初、月中或月末了解为该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该月最终
9、一日,首尾两天均包含在内。 3. 交单地点限制 全部信用证必需要求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点,或在议付信用证情况下须要求一个交单议付地点,但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像提交单据期限一样,信用证到期地点也会影响受益人处境。有时会发生这么情况,开证行将信用证到期地点定在其本国或她自己营业柜台,而不是受益人国家这对受益人处境极为不利,因为她必需确保于信用证使用期内在开证银行营业柜台前提交单据。 银行审核单据 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后,银行有义务认真审核单据,以确保单据表面上显示出符合信用证要求和各单据之间一致性。 1. 审单准则 银行必需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全部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和信用证条款相符要求单据在
10、表面上和信用证条款相符性应由在这些条文中反应国际标准银行通例来确定。单据表面上互不相符,应视为表面上和作用证条款不相符。上述其表面一词含意是,银行不需亲自问询单据是否是假,已装运货物是否是假,已装运货物是否真正装运,和单据签发后是否失效。除非银行知道所进行是欺诈行为,不然这些实际发生情况和银行无关。所以,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和信用证要求相符假单据,也能得到货款。不过如受益人已经以合适方法装运了所要求货物,在制作单据时未能一到信用证所要求部分条件,银行将拒绝接收单据,而受人决不能得到货款。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要求单据,假如银行收到这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给予转交并对此不负责任。 2. 单据有效性免
11、责 银行对任何单据形式、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中载明、附加通常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描述、数量、重量、品质、情况、包装、交货、金额或存在是否,和对货物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或货物保险人及其它任何人诚信、行为及/或疏忽、清偿能力、行为能力或资信情况概不负责。 3. 审核单据期限 银行需要多长时间审核卖方提交单据,并通知卖方单据是否完备?统一通例第13条b款对此明确要求:开证行、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她们被指定银行各自应有一个合理时间,即不超出收到单据后七个银行营业日,审核单据,决定是否接收或拒收单据,并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当事人。 4. 不符
12、单据和通知 如开证行授权另一家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付款、负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则开证行和保兑行(如已保兑)有义务:(1)接收单据;(2)对已付款、负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被指定银行进行偿付。 收到单据后,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她们被指定银行必需以单据为唯一依据,审核其表面上是否和信用证条款相符。假如单据表面上和信用证不符,上述银行可拒收单据。假如开证行确定单据表面上和信用证条款不符,它能够完全依据自己决定和申请人联络,请其撤消不符点。 假如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她们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需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第七个银行营业日
13、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或其它快捷方法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 通知必需说明拒收单据全部不符点,还必需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有权向寄单行索还已经给任何偿付款项和利息。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这些要求办理,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候处理,未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或保兑行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如寄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提出应注意单据中任何不符点,它已以保留方法或依据赔偿书付款,负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 信用证结算 当银行审单完成后,信用证即进
14、入结算阶段。统一通例第10条指出:全部信用证全部必需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1. 即期付款 (1)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 银行审核单据和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话,以事先议定方法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 延期付款 (1)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负担延期付款银行。 (2) 银行审核单据和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到期日付款。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话,以事先议定方法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 承兑汇票 (1)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银行(承兑行)。 (2) 银行审核单据和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 议付 (1) 受益人按信用证要求,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要求付款人开出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和信用证要求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3)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