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防”(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抢劫、防自然灾害、防破坏)教育,广泛动员全体员工积极维护公司内部秩序,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第二条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人人负有安全责任”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在安排本部门工作时,应将安全保卫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个人。第二
2、章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并实施监督、检查和督促。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综合办公室和发生安全保卫事件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保卫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引发安全保卫事件的有关人员负有岗位责任。第五条 公司分管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包括:(一) 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管理条例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精神,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司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统一评比,使安全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 督促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责成综合办公室监督执行;(三) 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六防”教育,对模范执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单位
3、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制度和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适时在公司内部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和隐患及时处理,并限期整改。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包括:(一)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文件和指示精神,负责在本部门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 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六防”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三) 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整改和解决
4、。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第七条 综合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包括:(一) 每季度末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 经常了解公司安全保卫情况,掌握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做到情况明了、安全措施落实;(三)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督促检查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并适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四) 积极协助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五) 遇有事故发生时,应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第八条 岗位职责人的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包括:(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
5、规,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二)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抢救,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隐瞒事实真相或阻碍调查。第三章治安保卫第九条 公司实行门卫制度,外来人员须登记后方可入内,推销、传销人员不得进入。门卫、接待人员须礼貌待人,维护公司形象。公司所有办公场所,非本单位人员不得单独入内。第十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维护公司的治安安全,对在办公楼内发生的影响公司安全的行为,均有责任加以制止、指正。第十一条 公司须妥善保管工作中形成的或使用的各类文件、资料,外出工作或下班
6、后,不得将文件搁置在办公桌、文件柜上。重要文件、资料废弃时,须按规定及时上交统一销毁,带密级的文件按保密法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员工应保管好其他公司物品或个人物品,防止遗失。第十三条 确保信息安全,带密级的信息不得上网。第十四条 确保交通安全,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专职司机以外的其他人员未经 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务活动中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严格遵守治安防火规定。公司配置的消防器材,固定位置,统一管理,不得擅自挪用,不得损坏消防器材。第十六条公司的电气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私拉电源线和超负荷用电等违章现象发生。第十七条严禁在办公区域内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
7、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第十八条在重大节日前,公司统一对安全、消防等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在节假日前下班后检查电源关闭及门窗上锁情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第十九条办公场所内严禁乱烧文件和杂物,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室,烟头熄于烟缸内,不得乱丢。第五章考核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工作每年年终进行考核,也可以不定期进行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与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综合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遇有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应予以表彰;对不认真执行和违反安全保卫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