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最优工资筹划方案样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025184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08.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优工资筹划方案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最优工资筹划方案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最优工资筹划方案样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最优工资筹划方案样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最优工资筹划方案样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一章 最优工资、年底奖分配方案一、最优整年一次性奖金分配方案整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分析。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调整个人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9号 )要求:整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机关等扣缴义务人依据其整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整年工作业绩综合考评情况,向雇员发放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含年底加薪、实施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措施单位依据考评情况兑现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30天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措施,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

2、发放年底一次性奖金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要求费用扣除额,应将整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和费用扣除额差额”后余额,按上述措施确定整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以下: 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要求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要求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和费用扣除额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

3、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措施只许可采取一次。实施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单位,个人取得年底兑现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实施。雇员取得除整年一次性奖金以外其它多种名目奖金,如六个月奖、季度奖、加班奖、优异奖、考勤奖等,一律和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调整个人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9号 )要求计算公式能够看出,虽整年一次性奖金先除以12确定适用税率,不过只扣除了1个月速算扣除数,所以在对整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其实只适用了1个月超额累进税率,另11个月适用是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税率特点是临界点附

4、进税负跳跃式上升。比如,当年一次性奖金为6000元时,适用税率为5%,应缴个人所得税300元,税后收入5700元。如当年一次性奖金为6001元时,适用税率为10%,应缴个人所得税575.10元,税后收入5425.90元。可见,整年一次性奖金增加了1元,税后收入降低274.10元。最优整年一次性奖金分配方案级次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整年一次性奖级距适用税率收入增加慢于税负增加范围1不超出500元不超出6000元5%2500-6000-2400010%6000-6305.563-500024000-6000015%24000-25294.1245000-060000-24000020%60000-634

5、37.5050-40000240000-48000025%240000-254666.67640000-60000480000-7030%480000-511428.57760000-8000070-96000035%70-770769.23880000-100000960000-10040%960000-1033333.339超出100000元部分超出100元部分45%100-1300000计算过程举例:1、 假设6000+X整年一次性奖金税后收入小于6000整年一次性奖金税后收入成立时,则X范围:6000+X(6000+X)*10%2560006000*5%解得:X305.562、 假设2

6、4000+X整年一次性奖金税后收入小于24000整年一次性奖金税后收入成立时,则X范围:24000+X(24000+X)*15%12524000(24000*10%25)解得:X1294.12 ;24000+X=25294.12假如个人整年一次性奖金金额属于上表中“收入增加慢于税负增加范围”内,可将税前发放数减至临界点而适用上一档税率,这么个人税后收入只会增加,不会降低。二、月工资和整年一次性奖金分配方案 按月发放工资薪金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整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因为整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比较特殊,所以尽可能多地安排整年一次性奖金和尽可能少地安排整年一次性奖金税收计划思绪全部是错误。正确计划

7、方法是:在假设整年收入按月平均发放工资基础上,将月工资适用最高税率部分依次转移为整年一次性奖金,转移程度为整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低于或等于月工资适用最高税率,这么就能使工资薪金所得最大程度地享受低税率。单位对于劳动关系和收入较为稳定职员,能够按以下步骤分配月工资总额和整年一次性奖金总额(以下分配方法测算最低税负以假设月工资等额平均发放为基础):(一) 、估计个人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扣除年法定费用19200元(1600X12)和通讯费补助3600元(300X12)或6000元(500X12)后余额,下同。(二)、假设年收入全部按月平均发放,测算适用最高税率和适用最高税率金额。(三)、在整

8、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不能高于月工资适用税率前提下,将月工资适用最高税率部分依次转为整年一次性奖金,测算税负最低点。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6000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6000元时,即使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最高税率也只有5%,所以不需要考虑月工资总额和整年一次性奖金总额百分比问题,只要确保每个月工资高于法定扣除费用1600元,而且小于2100元(避免适用10%以上税率)即可。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24000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24000元时,假如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5%税率金额6000元,适用10%税率金额为018000元。因为只有两档税率,所以只要将适用10%税率部分

9、转为整年一次性奖金即可。需要注意是,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限额为6000元,假如超出6000元那么整年一次性奖金就适用10%以上税率征税,反而会增加税收负担。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60000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60000元时,假如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5%税率金额6000元,适用10%税率金额为18000元,适用15%税率金额为0-36000元。伴随适用高税率金额增加,月工资适用高税率金额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金额也应该对应增加,不过假如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金额超出6000元时,那么整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将由5%跳跃性增加到10%。当适用15%税率金额达成多少时,将其转入整年一次性

10、奖金不会因适用税率增加而增加税收负担?我们假设这个金额为X,于是有:X*10%-25=6000*5%+(X-6000)*15%;X24000。解得:X=11500元由此可见,当月工资适用15%税率金额为011500时,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金额应为6000元;当适用15%税率金额等于11500元时,将其中6000元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和将11500元全部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税负相等;当适用15%税率金额为1150024000元时,应该将这部分金额全部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当适用15%税率金额为2400036000元时,转入整年一次性奖金金额仍为24000元,(注:假如整年一次性奖金突破24000元,适用

11、税率将由10%跳跃到15%,反而会增加税收负担。) 依据上述计算方法,能够得到月工资和整年一次性奖金最低税负分配方案表:依据上述计算方法,能够得到月工资和整年一次性奖金最低税负分配方案表:月工资和整年一次性奖金最低税负分配方案估计收入年应纳税所得额整年一次性奖金每个月发放工资19200+A-25200+A0-60000-60001600+A/12-2100+A/1225200+A-31200+A6000-10-60002100+A/1231200+A-54700+A1-3550060002100+A/12-4058+A/1254700+A-67200+A35500-4800011500-240

12、003600+A/1267200+A-125200+A48000-106000240003600+A/12-8433+A/12125200+A-139200+A106000-1046000-600006600+A/12139200+A-374200+A10-355000600006600+A/12-26183+A/12374200+A-499200+A355000-480000115000-24000021600+A/12499200+A-959200+A480000-94000024000021600+A/12-59933+A/12959200+A-979200+A940000-960000

13、460000-48000041600+A/12979200+A-1659200+A960000-164000048000041600+A/12-98267+A/12超出1659200+A部分超出1640000部分7078267+A/12以上注:1、估计收入=年应纳税所得+法定扣除额(1600)+A(附加减除费+税法要求可扣除项目) 2、每个月发放工资=(估计年收入-整年一次性奖金)12例.1.小王年薪100000元,平时每个月发放5000元,年底一次性领取整年一次性奖40000元,每个月个人自负基础社会保险费累计300元,住房公积金500元。税务分析: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600

14、-300-300-500)*15%-125*12+40000*15%-125=2640+5875=8515元假如依据最低税负方案分配工资、奖金。小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600+300+300+500)*12=67600元,依据最低税负分配方案确定年底整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月发放工资6333.33元。则应纳所得税;(6333.33-1600-300-300-500)*15%-125*12+24000*10%-25=5039.99+2375=7414元可见:节省1101元(8515-7414)。例.2.小李年薪80000元,平时每个月发放3500元,年底一次性领取整年一次性奖3

15、8000元,每个月个人自负基础社会保险费累计300元,住房公积金500元。税务分析: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500-1600-300-300-500)*10%-25*12+38000*15%-125=660+5575=6235元假如依据最低税负方案分配工资、奖金。小王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0-(1600+300+300+500)*12=47600元,依据最低税负分配方案确定年底整年一次性奖金23600元,月发放工资4700元。则应纳所得税:(4700-1600-300-300-500)*10%-25*12+23600*10%-25=2100+2335=4435元。可见:节省1800元(62

16、35-4435)。第二章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要求一、 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协议、离退休再任职人员所得征税要求1、 内部退养人员(1)、实施内部退养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纪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纪之间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和领取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

17、法定离退休年纪之间重新就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和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同一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58号)2、 解除劳动协议人员(1)、个人因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赔偿收入(包含用人单位发放经济赔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它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员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个人因解除劳动协议取得经济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相关要求,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领取一次性赔偿收入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百分比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

18、基础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能够在计征其一次性赔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时给予扣除。(财税157号)(3)、劳动协议推行完成,个人因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取得生活补助费等收入,属于和其任职、受雇活动相关工资、薪金性质所得,应在其取适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金华市统计局公告:职员平均工资26647元。3、 离退休再任职人员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要求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382号 )4、 从破产企业取得一资性安置费收入免税要求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宣告破产,企业职员从该破产企业取得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9、。(财税157号)二、 兼职人员所得征税要求1、 对个人在兼职单位任职、受雇取得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和兼职单位不存在上述关系,其兼职取得收入,应按“劳务酬劳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382号 )三、 通讯费、公务用车补助收入征税要求1、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公务用车、通讯补助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出项目计征个所得税。(国税发199958号2、“相关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助收入征税问题”,因本省对公务用车等改革还未到位,对公务费用扣除标准还需作深入调查测算,所以,这条要求暂缓实施。(浙地税二1999188号

20、3、 个人取得多种形式(包含现金补助和凭票报销等)通讯补助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取得,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取得,分解到所属月份并和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浙地发118号4、取得通讯费补助企机关工作人员,其单位关键责任人(正、副职)在每个月500元额度内实际取得数给予扣除,其它人员在每个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给予扣除。(金市地税政167号)5、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员个人支付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助收入,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

21、345号四、相关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征税要求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所得,应和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它人员在本单位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版社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46号2、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2、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52号五、相关商品营销活动中对个人实施无偿旅游征税要求1、根据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经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施营销业绩奖励(包含实物、有价证卷等),应依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这类奖励,应和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它人员享受这类奖励,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根据“劳务酬劳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11号2、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

23、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标收入,不管该收入采取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法,均应计入该雇员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它相关要求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可适用中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要求,不征收营业税。(财税1997103号)3、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标收入,不管该收入采取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法,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营业额,根据中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要求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劳务酬劳所得,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24、实施条例和其它相关要求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1997103号)六、相关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所得征税要求(一)、企业职员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企业根据要求程序授予本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员一项权利,该权利许可被授权职员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置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 1、相关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确实定及其具体征税要求 (1)职员接收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要求外,通常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2)职员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实际购置价(施权价)低于购置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收盘价,下同)差额,是因职员在企业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和任职、受雇相关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25、”适用要求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职员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以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员行权日所在期间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每股市场价-职员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3)职员将行权后股票再转让时取得高于购置日公平市场价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取得所得,应根据“财产转让所得”适用征免要求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职员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应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要求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相关工

26、资薪金所得境内外起源划分 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相关问题通知(国税函190号)相关要求,需对职员因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境内或境外起源,应根据该职员据以取得上述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百分比计算划分。 3、相关应纳税款计算 (1)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税款计算。职员因参与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按本通知要求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对该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分于所在月份其它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要求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

27、除数)要求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要求月份数,是指职员取得起源于中国境内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要求月份数后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印发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2)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税款计算。对于职员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要求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境内上市企业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企业股票而取得所得,应按税法要求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3)参与税后利润分配

28、取得所得税款计算。职员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股息、红利所得,除依据相关要求能够免税或减税外,应全额按要求税率计算纳税。 ( 财税35号 )(二)1、职员接收雇主(含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授予股票期权,凡该股票期权指定股票为上市企业(含境内、外上市企业)股票,均应根据财税35号文件进行税务处理。2、财税35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所述“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通常是指股票期权转让收入。假如职员以折价购入方法取得股票期权,能够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价款后余额,作为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3、财税35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公式中所述“职员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每股施权价”,通常

29、是指职员行使股票期权购置股票实际支付每股价格。假如职员以折价购入方法取得股票期权,上述施权价可包含职员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价格。4、凡取得股票期权职员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市场价和施权价之间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该项价差收益应作为职员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根据财税35号文件相关要求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在确定职员取得股票期权所得起源地时,根据财税35号文件第三条要求需划分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该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总数是指职员按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要求,在可行权以前须推行工作义务月份总数。6、部分股票期权在授权时即约定能够转让,且在境内或

30、境外存在公开市场及挂牌价格(以下称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职员接收该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时,应作为财税35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所述另有要求情形,按以下要求进行税务处理:(1)职员取得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属于职员已实际取得有确定价值财产,应按授权日股票期权市场价格,作为职员授权日所在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要求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假如职员以折价购入方法取得股票期权,能够授权日股票期权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价款后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工资薪金所得。(2)职员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财税35号文件第四条第

31、(二)项要求进行税务处理。(3)职员取得本条第(一)项所述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后,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置股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7、职员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职员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数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其在该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按财税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要求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要求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要求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上款公式中本纳

32、税年度内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包含此次及此次以前各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上款公式中要求月份数,是指职员取得起源于中国境内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本纳税年度内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要求月份数后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要求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上款公式中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不含此次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8、职员数次取得或一次取得多项起源于中国境内股票期

33、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以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加权平均数为财税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要求公式和本通知第七条要求公式中要求月份数,但最长不超出12个月,计算公式以下:要求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和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函902号)七、基础养老保险、基础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助、医疗补助、补充养老保险、境外保险费征税要求(一)、基础养老保险、基础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医疗补助1、企机关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缴费

34、百分比或措施实际缴付基础养老保险费、基础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缴费百分比或措施实际缴付基础养老保险费、基础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许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机关和个人超出要求百分比和标准缴付基础养老保险费、基础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出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10号)2、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基础养老保险金、基础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10号3、为了确保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现明确根据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要求百分比缴付下列专题基金或资金

35、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1)、住房公积金;(2)、医疗保险金;(3)、基础养老保险金;(4)、失业保险基金。(财税1999267号)4、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住房补助、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助,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要求,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1997144号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助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出职员本人上十二个月度月平均工资12%幅度内,其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许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员个人缴存住房

36、公积金月平均工资不得超出职职员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十二个月度职员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标准根据各地相关要求实施。单位和个人超出上述要求百分比和标准缴付住房公积金,应将超出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依据金华市统计局公告:职员平均工资26647元。金华市本级按800元计算。2、依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相关要求,国家机关、企机关及其它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根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员出售公有住房,职员因支付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本通知第一条要求情形外,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单

37、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员,职员所以而少支出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员实际支付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差额。对职员取得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调整个人取得整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9号)要求整年一次性奖金征税措施,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要求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依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税法要求计算征税。(财税 l3号)2、 对按月发放住房津贴,应并计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

38、纳个人所得税。(浙地税二265号)3、住房制度改革后,个人取得单位按要求标准支付,存入住房公积金货币分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它补助收入(如按月发放住房补助,个人领取现金一次性住房补助),应按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除外)。(金市地税政130号)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租房或购置房屋无偿供外籍职员居住,能够不计入其职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购置房屋能够提取折旧计入费用,租房租金可列为费用支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将住房费定额发给外籍职员,能够列为费用支出,但应计入其职员工资、薪金所得。该职员能够提供正确住房费用凭证单据,可准其按实际支出额,从应纳税

39、所得额中扣除。(财税外198821号 )(三)、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1、单位为职员个人购置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94号2、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商业性补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许可税前扣除:(1)、参与社会基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缴足保险费用;(2)、支付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在浙国税所45号文件要求额度内;(3)、在法定退休年纪后领取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赔偿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金地税政164号)(四)、单位为职员支付相关保险依据

40、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要求,对企业为职员支付各项免税之外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企业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保险账户)并入职员当期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国税函318号)八、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酬劳所得区分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机关及其它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酬劳;劳务酬劳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多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酬劳。二者关键区分在于,前者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国税发1994089号)九、从事建筑工程作业其它人员所得征税要求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市区建筑安装企业,如

41、不能推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正确计算扣缴单位职员个人所得税款,主管税务机关能够按营业收入0.2%百分比征收个人所得税。外来建筑安装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能够采取按营业收入一定百分比预征措施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5%。(金地税政44号)十、不属工资、薪金或不属本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1、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补助、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标收入,不征税:()、独生儿女补助;()、实施公务职员资制度未纳入基础工资总额补助、津贴差额和家眷组员副食品补助;()、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089号)2、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要求不征税误餐补助,是指按财

42、政部门要求,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依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要求标准领取误餐费。部分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员补助、津贴,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企业职员因公出差,杂费、伙食补助费税前扣除标准自7月1日起参考金华市财政局金市财预93号文要求标准实施;如需提升标准,必需事前报经市地方税务局同意。(金地税政102号)(1)、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天天补助标准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无住宿费票据不发给伙食补助费。(2)、到兰溪、永康、武义、东阳、磐安、义乌和浦江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天天10

43、元。(3)、到金东区、婺城区出差,伙食补助每人天天6元。但出差到多湖镇、东孝乡、秋滨镇、乾西乡、新狮乡、罗店镇、苏孟乡不发伙食补助费。4、相关机关和机关按国务院国发199479号通知精神工改后,纳入基础工资总额补助、津贴和原补助、津贴差额免税问题。按浙改工19941号文件精神,本省未纳入基础工资总额补助、津贴差额暂定为每人每个月50元给免征个人所得税。(浙税地发1994105号)十一、免税福利费和不免税福利费范围1、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福利费,是指依据国家相关要求,从企业、机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生活补助费;所说救助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生活困难补助费。

44、(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因为一些特定事件或原所以给纳税人或其家庭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要求从提留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国税发1998155号)3、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应该并入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要求百分比或基数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多种补助、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员人人有份补助、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置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支出。(国税发1998155号)十二、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收入免税要求1、下列所得,暂免征

45、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要求取得扣缴手续费。财税1994020号)2、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办税人员取得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31号)3、三代”单位所取得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实,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能够合适奖励相关工作人员。(财行365号)十三、支付和生产经营无关消费性支出及购置汽车、住房等征税要求1、 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要求,企业购置车辆并将车辆全部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实物分配,应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实际情况,许可合理

46、减除部分所得,减除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国税函364号 )2、相关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和其它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置家庭财产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和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消费性支出及购置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依据“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外其它企业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组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和企业经营无关消费性支出及购置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红利分配,依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上述支出不许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相关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除外)借款长久不还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其未归还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红利分配,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