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益阳海吉星展示中心内部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益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益阳赫山区叁零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展示中心室内广告包装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展示中心北侧展示大画面墙体广告
2、 展示中心西侧玻璃贴楼面广告
3、 展示中心楼顶发光字招牌
详细工程造价及明细如下: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计
备注
一、营销中心侧面展示大画面
1
喷绘
24.3米*8.31米
㎡
202
15
3030
520喷绘布
2
木方
67米木方
67米
6
402
3cm*4cm木方
3
安装
204
5
1020
小计
4452
二、玻璃贴画面
1
钢架
17.6*2.54米高
㎡
44.7
110
4917
40*40镀锌角铁+彩钢板
2
吊车
2天
3000
1500元/天
3
喷绘
17.6*2.54米高
㎡
44.7
15
670.5
520喷绘布
小计
8587.5
三、楼顶发光字
1
楼顶发光字
3X3米X5个
㎡
45
580
26100
铁皮外露单面发光字,灯珠间距约2cm,灯珠约为0.15w/粒
2
铁架
3X3米X5个
㎡
45
65
2925
40*40镀锌角铁
3
小计
29025
合计:
42065
以上报价包含制作安装费、税费,不包含工商城管相关费用
折后价
40000元
最终执行价格
38000元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益阳天燃气公司对面) 联系人:袁鑫 18973723303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板面要平整,字体基本均匀。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38000.00 元,大写叁万捌千元。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四十工程款计15200.00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7日内即付百分之五十五工程款计 20900.00 元。另工程款的百分之五计1900.00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质期为壹年。
四:工程期限
1、 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10/天,即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
12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广告牌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完工日期为 2016年 3 月 12 日。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杆,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牌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三天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益阳赫山区叁零叁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7372330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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