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一补实施专项方案.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016891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4.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补实施专项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一补实施专项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一补实施专项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一补实施专项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一补实施专项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弥陀寺乡初级中学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落实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措施通知,切实做好我校农村义务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处理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难题,客观公正地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合剪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1、弥陀寺乡初级中学农村义务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侯继伟成员:王俊洲 李剑锋 杨书文 常英堂 郭爱华2、弥陀

2、寺乡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具体分工杨书文负责学籍审核、电子信息汇总;王俊洲负责资助材料发放、搜集及审查;李剑锋报送学生违纪信息及汇总;常英堂、郭爱华负责资助政策宣传、资料保管、资金管理及发放。3、弥陀寺乡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弥陀寺乡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资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爱华同志兼任,负责资助管理日常工作。4、评审小组组员名单组长:郭爱华成员: 张灯 高志强 高铁强 徐学超 周红 王晓军5、各班评审小组组员组长:郭爱华成员:班主任、一名科任老师、两名学生代表二、广泛宣传资助政

3、策、营造良好气氛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等多种路径大力宣传农村义务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凡在我校就读含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关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遵摄影关文件实施。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资助范围、对象和标准(一)、资助范围:“一补”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有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二)、资助对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资助: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困难学

4、生(民政部门证实或孤儿证);2、农村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情况贫困证实)。3、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生活困难学生; (民政部门判定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医学诊疗证实)。4、军、烈属家庭儿女而且贫困学生(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证实及军、烈属证)。5、家庭组员长久患重病且家庭贫困学生(村委会情况证实及乡镇以上医院诊疗证实)。6、家庭遭遇自然灾难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学生; (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受灾困难证实)。7、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判定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医学诊疗证实)。8、农村人均收入在625元以下绝对贫困家庭学生和人均年收入在6251000元之间相对贫困家庭

5、学生;即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儿女(民政部门签发城镇、农村低确保)。9、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尤其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学生不得纳入资助范围。受资助学生每十二个月评定一次,每学期依据学校住宿人数改变和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改变实际情况对受助贫困学生做出合适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三)、资助标准:初中1250元/生年。六、遵照公平、公正、公开标准,认真做好受助学生评选和公告工作。(一)公开信息。学校要经过有效、公开路径公布资助信息,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告受助寄宿生申请条件。(二)申请。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相关证实材料。初

6、步审核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新蔡县“一补”资金学生申请表。(三)审查。学校依据个人申请,由班级评审小组确定受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补助资金”评审小组,依据政策和资助对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进行评审。学校要组织班主任、老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签字盖章,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四)公告。学校将拟资助名单在学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天。公告期内有异议受助对象,学校应立即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者,应予取消。(五)核定。公告无异议后,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实材料,填写春季学期“一补”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手续齐全后学校发放

7、资助金。(六)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学校对贫困生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随时掌握贫困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对弄虚作假、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贫困生,终止资助。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发放助学金1、违纪违规受处分者。2、为获取助学金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或平时生活消费和申报中家庭实际情况出入较大者。3、因病(事)休学或请长假时间在30天以上(含30天)学生。4、开学半个月后转入或中途转出学生。八、加强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专题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校要加强监督力度,对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格认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各班主任监督本班“一补”学生把资金用到学习、生活上去。尤其是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少有约束,可能会有铺张浪费行为,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要加强勤俭节省教育,主动沟通家长,努力争取“一补”资金有效使用。学校要加强对享受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料保管(包含学校发放生活补助费照片及受助学生留影),将这些资料作为最基础原始依据存档。“补助资金”资助工作实施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其它根据各自分工完成自己工作职责。对未按资助工作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工作马虎,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相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弥陀寺乡初级中学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