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资产保全部.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015311 上传时间:2024-06-13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资产保全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资产保全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资产保全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资产保全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资产保全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表外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区联社)已置换不良贷款和已核销贷款(以下称为表外资产)的管理,强化责任约束,提高管理水平,有效保全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根据财政部、银监会相关政策以及省联社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已置换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向市区联社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以及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级政府出资(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置换的不良贷款。 本办法所称已核销贷款是指达到核销条件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核销的呆账贷款。 第三条表外资产的管理应坚持“账销案存、保全债权、明确责

2、任、分类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四条 表外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区联社资产保全、信贷、财务、内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一) 本联社资产保全部负责表外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提出表外资产采取风险代理、打包出售等处置请示,负责对表外资产的保管、清收催收、账务处理工作。资产保全部设立综合岗、核算岗和管理岗,具体岗责为: 1、综合岗。负责撰写处置请示;负责建立表外资产台帐;负责保管表外资产的原始档案; 2、核算岗。负责表外资产的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并对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3、管理岗。负责表外资产催收清收工作,并逐笔落实清收责任人,制定清收计划

3、。 (二)信贷部职责。负责对拟置换、核销的不良贷款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三)财务会计部职责。负责表外资产的账务核算工作;(四)内审部职责。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表外资产管理、处置、清收、核算等环节进行检查或受条线部门委托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性并提出整改意见;(五)纪检监察室职责。负责对涉及表外资产的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表外资产应视同表内资产管理,依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和是否有偿还的可能性对表外资产同时实行“五级分类”和“偿还可能性”分类。 第六条 表外资产五级分类应坚持真实、审慎、灵活的分类原则,充分考

4、虑分类的核心定义,有担保品、有担保人、有继续还款行为、仍保留债权的表外资产可划分为次级类或可疑类,并属于有偿还可能类,能确定90%以上损失的表外资产可划分至损失类,只有确定100%损失的才能划分为无偿还可能类。 第七条 表外资产要根据是否有偿还的可能性分为两类,即:有偿还可能类贷款和无偿还可能类贷款。表外资产的分类及认定工作,由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划分为有偿还可能类贷款: (一)借贷关系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人有偿还意愿的; (二)借款人或担保人有偿还能力,且有偿还能力一方未超诉讼时效的;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无偿还能力,但其主管部门认债的; (四

5、)借款人因灾害、因病暂时无还款能力,但房屋及土地等所有权属明确的;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目前虽无偿还能力,但有迹象表明双方或一方在诉讼时效内有可能获得第三方资金来源的; (六)借款人有偿还意愿且具有偿还能力,但因服刑等原因暂时不能偿还的。 第九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划分为无偿还可能类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超诉讼时效,且本人无偿还意愿的; (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破产,破产清偿后的剩余部分; (三)借贷关系不明确或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楚的;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走逃、死亡或灭失且无其他还款来源的; (五)以物抵债处置后不足以清偿,且无追索权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无偿还能力,且双

6、方均无还款意愿的; (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债权债务关系完全终结的。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条市区联社参考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表外资产保密制度,各机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市区联社严格控制表外资产的知悉范围。贷款置换及核销的申报、审查审批、档案管理、催收管理、核算管理等各环节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借款人因知悉贷款置换和核销信息而恶意逃废债务。 (二)市区联社除向银监部门和有权部门报送贷款置换和核销情况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置换和核销贷款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表外资产管理要明确责任,要落实清收、保管、催收责任人,保管责任人应定期核对账务,催收责任人、清收责任人要及时上门催收,积

7、极落实债权保全措施,确保债权诉讼时效。 清收责任人是指因发放违规贷款或贷款手续有瑕疵而造成贷款下甩,对贷款负有清收责任的人员。无法确定清收责任人的,基层信用社主任为表外资产的清收责任人。 催收责任人是指所辖范围内对表外资产负有催收责任和义务的信贷人员。 第十二条 联社对表外资产应做到动态分类,根据分类结果,把有偿还可能类贷款作为监测、催收的重点,对无偿还可能类贷款要跟踪信息,及时掌握情况。 (一)有偿还可能类表外资产管理 (1)无关人员不得无故调阅表外资产原始资料,对因外部检查等原因必须调阅的,保管人员应做好调阅登记工作,记录调阅时间、人员及事由等; (2)联社积极拓宽表外资产清收渠道,履行报

8、批手续,积极采取委托、转让、代理、招标、法律等多种形式对此类贷款进行清收,做到清收处置多元化。 (二)无偿还可能类表外资产管理 (1)对于因贷款催收通知书未及时送达而致使债权丧失的,要利用行政、亲友、说服、动员等方式,进行补签,最大限度地维护信用社债权; (2)对于工作失职,未及时送达贷款催收通知书致使债权主体丧失的相关责任人,应严格界定责任,由内审部门认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市区联社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表外资产要及时建档,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合规,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人员报上级联社备案。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表外资产的原始档案; (二)依

9、据表外资产的变化情况序时登记管理台账,并定期与表外已置换贷款和已核销贷款科目进行核对; (三)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和材料。 第十五条 已置换不良贷款档案包括: (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三)借款凭证或契约。 (四)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书,以及清偿证明材料; (五)工商部门依法终止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经依法起诉的调解、判决、裁定、债权凭证等法院相关证明材料、已破产企业的破产清偿分配资料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材料。 (六)收回或分期收回借款的收款凭证。 (七)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已核销贷款档案包括: (一)核销申报材料,包括贷款核销审查承诺书、贷款核销申报书、贷

10、款核销申请报告、贷款认定文件、责任人处理文件、审计报告等,以及*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核销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核销申报材料; (二)其他与已核销贷款有关的、未归入信贷业务档案或会计业务档案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核销批复文件,即有权部门批准核销贷款的正式文件; (四)核销账务处理证明,即对经批准核销的贷款进行账务处理的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市区联社在全部收回表外资产之前要妥善保管档案,不得自行销毁;表外资产未能全部收回的,要永久保管。 第十八条表外资产档案的借阅、销毁,按照*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清 收 第十九条市区联社建立健全表外资产催收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债

11、权与债务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包括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置换的贷款、法院判决终结执行且债务人已被注销的债权、法院裁定免除责任的债权和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置换的债权)外,对表外资产、应收利息以及计入表外科目后的应计利息要继续清收。 第二十条对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完全终结的表外资产,我们密切关注借款人、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使贷款始终保持在诉讼时效之内,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第二十一条表外资产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及时组织进行催收: (一)发现借款人、担保人又有财产可供清偿的; (二)发现诉讼和执行程序存在司法不公正的; (三)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投资主体有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等行为,可依法进

12、行责任追究的; (四)发现借款人、担保人有欺骗债权人行为,可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的; (五)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注(吊)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借款人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又查明未失踪、未死亡的; (七)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后恢复清偿能力或查明获得保险赔偿的; (八)借款人触犯刑律,刑满释放后恢复清偿能力的; (九)其他情形应当催收的。 第二十二条 对表外资产的清收,应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应收尽收、公开透明、以货币清收为主、其它清收方式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以非现金形式清收的,实物资产的接受和处置依据*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表外

13、资产的清收,要积极采取平台清收、行政清收、责任清收、专职清收、转让清收、委托清收、依法清收、折价清收、内部招标、风险代理、打包出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清收措施。表外资产的清收方式应按具体分类由市区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财审会审议通过,超出权限范围的上报办事处审批;在内部招标、风险代理和打包出售过程中,损失额在50%(含)以内的由市区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财审会审批,损失额超过50%的上报办事处审批。次级类、可疑类表外资产优先采取合作请收、内部清收、强制清收等方式,损失类表外资产优先采取风险代理、打包出售等方式。 (一)合作清收 1、平台清收。是指按照省联社相关要求,通过与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

14、签订协议,将表外资产相关资料及信息上挂到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方式依托交易平台对表外资产进行处置。在委托处置过程中,要注意权力分配的尺度与界线,要施行内部专人全程跟随,严禁将处置行为全部交由专业机构,本联社要保留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2、转让清收。是指市区联社合理确定不良贷款债权处置价格,通过拍卖、招标、竞价、协议等方式,将其债权及相应权益转让给买受人的行为。包括单笔(户)不良贷款债权进行转让和多笔(户)债权打包后整体转让。买受人应是具有相应经济实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市区联社内部人员,债务方及债务方的高管、财务人员,以及经办转让资产的法官、律师、评估师等参与人员,不得作为信用社债

15、权买受人。 3、委托清收。是指对于直接追偿难度大、不良贷款形成时间长、情况复杂的情形,不掌握债务关联人资产线索的法人客户及自然人客户不良贷款,通过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清收协议,由受托人代理清收不良贷款,并根据实际收回数额支付相应的费用的清收方式。 4、风险代理。是指将不良贷款委托给第三人清收,受托人依据风险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对受托债权进行清收和管理,并按约定比例获取酬金的清收方式。风险代理人,必须是有清收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 (二)内部清收 1、责任清收。是指信用社根据对已置换和已核销贷款清收责任人的责任划分,由清收责任人承担贷款清收职责,并

16、视清收效果对清收责任人进行惩处的一种清收措施。 2、专职清收。是指设立专业的清收机构和人员,负责已置换和已核销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并视清收结果给予相应奖励的一种清收方式。 3、内部招标。是指市区联社合理确定不良贷款招标价格,通过向内部职工公开竞价确定中标清收人,中标人履约收回不良贷款,并受让招标底价以外部分债权的清收方式。贷款责任人以及与贷款责任人是近亲属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竞标清收。 (三)强制清收 1、行政清收。是指对涉政不良贷款,协调各级政府落实债务,偿还利息,可借助地方政府行政力量清收,做出可行的贷款偿还计划,也可采取分解、转移债务的办法,利用政府有权处置的房产、荒山、荒沟、

17、荒滩、荒地、林地的使用权等有效资产评估后作价给予抵贷。 2、依法清收。是指利用法律手段,对已置换和已核销贷款借款人进行依法起诉,进而实现债权,保证信用社资产安全的一种清收方式。 第二十五条 对有偿还可能的表外资产,要继续保全债权,并向投资主体和企业主管部门追索。对注(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可将企业的主管部门和投资主体作为清收对象;对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的企业,可要求投资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额度内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无偿还可能的表外资产,凡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或已超诉讼时效的,要最大限度地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或依据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采取重新签订还款协议等补救措施,恢复

18、诉讼时效。对破产企业的表外资产,可通协调政府或有关部门落实债务。第六章 会计核算 第二十七条基层社要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对表外资产本金、应收未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对表外资产收回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进行规范核算。 第二十八条 基层社对表外资产的核算,做到会计、信贷双线控制,双线反映,按月核对。保持表外资产相关科目的总账、分户账、借据、台账相符。 第二十九条 基层社清收表外资产时,对还款能力有限,不能支付利息或只能部分支付利息的,经市办贷款审批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可以“先收本金,后收利息”,并将会议决议复印件做收回凭证附件。 第三十条 对已置换贷款以现金形式收回的会计核算如下: 收回

19、已置换贷款在表内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分别设立“应付委托收款(本金户)”和“应付委托收款(利息户)”两个专用账户,分别核算收回的本金和利息。 对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前入账的已置换贷款,可在综合业务系统总账内部账中做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 1011现金等相关科目 贷:262107应付央行委托收款(本金) 贷:262108应付央行委托收款(利息) 同时,贷记表外“已置换不良贷款科目” 已置换不良贷款户,销记已置换不良贷款借据;并记载相关登记簿。 对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后入账的已置换不良贷款,可在综合业务系统“不良贷款处理”交易下通过“已票据置换贷款处理”交易做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已置换贷

20、款以非现金形式收回资产的可在综合业务系统总账内部账交易下做账务处理: (一)抵债资产接收时,按照*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计算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1.以资抵债方式收回的已置换贷款,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129001房屋及建筑物或129002土地使用权 129003交通工具及设备 129004其他抵债资产 贷:262107应付央行委托收款(本金) 贷:262108应付央行委托收款(利息) 同时,借记表外“抵债资产实物”科目已置换贷款以资抵债 户,贷记表外“已置换不良贷款”科目已置换不良贷款户,销记已置换不良贷款借据;并记载相关登记簿。 2.已置换贷款以资抵债财产取得的租金收

21、入,会计分录为: 借:1011现金等相关科目 贷:515102-8801抵债资产租赁收入 3.已置换贷款以资抵债财产变现收入,账务按处置抵债资产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1011现金等其他有关科目 贷:129001房屋及建筑物 或129002土地使用权 129003交通工具及设备 129004其他抵债资产 同时,贷记表外“抵债资产实物”科目。 (二)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其溢价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其折价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挂账的收回已置换不良贷款本金及利息,按照省联社年终决算意见等文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已核销贷款以现金形式收回的会计核算如下: 对综合业务系统数据上

22、线前入账的已核销贷款,可在综合业务系统总账内部账中做账务处理。 (一)收回现金未超过原贷款本金的账务处理: 信用社会计分录: 借:1011现金等其他相关科目 贷:1291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记表外“已核销贷款”科目已核销贷款户,销记核销贷款借据,并记载相关登记簿。 (二)收回现金超过原贷款本金部分可计入当期利息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1011现金等其他有关科目 贷:50110602-1其他利息收入 对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后入账的已核销贷款,可在综合业务系统“不良贷款处理”交易下通过“核销贷款收回”交易做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已核销贷款以非现金形式收回资产的会计核算如下: 对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前

23、入账的已核销贷款,可在综合业务系统总账内部账中做账务处理。 (一)抵债资产接收时,按照*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计算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等额增加贷款损失准备金; 1、以资抵债方式收回的已核销贷款的账务处理: 信用社会计分录: 借:129001房屋及建筑物 或129002土地使用权 129003交通工具及设备129004其他抵债资产抵债资产 贷:1291贷款损失准备 贷:50110602-1其他利息收入 同时,借记表外“抵债资产实物”科目已核销贷款以资抵债户,贷记表外已核销贷款户,销记已核销贷款借据;并记载相关登记簿。 2、已核销贷款以资抵债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

24、:1011现金等相关科目 贷:515102-8801抵债资产租赁收入 3、已核销贷款以资抵债财产变现收入,账务按处置抵债资产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1011现金等相关科目 贷:129001房屋及建筑物 或129002土地使用权 129003交通工具及设备 129004其他抵债资产抵债资产 同时,贷记表外“抵债资产实物”科目。 对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后入账的已核销贷款,可在综合业务系统“不良贷款处理”交易下通过 “已核销贷款转回”交易作账务处理,将已核销贷款转回到正常贷款科目,再以收回抵债资产等方式将贷款转到“抵债资产”或其他相应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二)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其溢价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25、,其折价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七章 考核奖励 第三十四条 市区联社每年年初根据全辖表外资产管理要求确定表外资产考核计划,以基层社为单位下达考核指标,并按月监测,按季分析,按年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第三十五条建立表外资产考核体系。 (一)表外资产当年清收指标完成情况; (二)表外资产当年清收处置平均损失率(当年表外资产处置损失总额当年表外资产处置总额)100 (三)表外资产年清收处置率当年表外资产清收处置总额(上年末表外资产余额当年表外资产累计收取额)100 第三十六条建立表外资产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按月上报表外资产统计报表,对表外资产风险分类情况、价值变化情况、收取处置情况、科目增减变化情况、各项

26、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简要分析,按季上报分析报告。 第三十七条 以现金方式收回的有偿还可能类表外资产,计酬和奖励标准最高上限原则上为实收额的40%;收回的无偿还可能类贷款,计酬和奖励标准最高上限原则上为实收额的50%。 第三十八条 以非现金方式收回表外资产,对提供有效抵(质)押物、重新落实有效保证担保的,待抵(质)押物处置变现和保证人代偿金额到账后,收回属于有偿还可能类的贷款,计酬和奖励标准最高上限原则上为实收额的40%,收回属于无偿还可能类的贷款,计酬和奖励标准最高上限原则上为实收额的50%。 第三十九条 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经催收使贷款重新恢复诉讼时效的,在他人收回贷款后,可按不超过贷款

27、实收额的5%对恢复诉讼时效人予以奖励。 第四十条 个人获得的计酬和奖励金额达到个人所得税缴税标准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市区联社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表外资产的分类、管理、清收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表外资产档案管理检查内容包括: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实行专人管理;是否真实合规。 第四十三条表外资产催收、清收情况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落实催收、清收责任人;是否及时催收,确保债权诉讼时效;收回资金是否及时入账。 第四十四条表外资产会计核算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五条内审部应加强对信用社表外资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四十六条 在表外资产分类、管理、清收等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室依据*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