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关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xx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关账工作,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为关账主体(以下简称各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账是指月末或年末结清当月或当年账目,关闭启用新账之前月份或年度的包括制单、审核、记账、结转等所有功能在内的软件操作功能。第四条 本办法关账指财务系统(即金蝶系统)关账。第二章 关账管理第五条 各企业应在关账前3日内,要求相关人员做好关账准备工作。第六条 各企业财务负责人负责关账工作,关账期间应安排人员在岗,不得脱岗。第七条 关账前,各关账主体应认真对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各企业财务负责人对关账中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承担责任。第八条 对于在关账过程中出现脱岗、关账未完成即擅自离开等现象;第一次将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并进行通告,如再犯则每次在前次罚款基础上增罚30%并进行通告。第三章 附则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告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