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分公司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限度,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证营运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和《深圳市交通运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献。
(三)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xxxxx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及运力应急情况。
(四) 应急预案体系
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其中,分公司安委办负责编制(修订)综合应急预案,各相关部室负责编制(修订)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各基层单位结合分公司各项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编制(修订)各类现场处置方案。
(五)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居安思危,防止为主。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映,协同应对。
二、危险性分析
我司是股权多元化、专业化、区域性的公共交通客运公司,重要在深圳市区内从事城市公交。公司存在的危险源比较广泛,重要是影响道路运送的人、车、路等为重要危险源因素。由于外来人员较多,交通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行为较多,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是站场、宿舍等人员密集场合,易发生消防治安等事故。安全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任务重、难度较大。
三、组织机构
综合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急组织组成。受市、区相关政府部门及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挥。基层单位应急组织由各基层单位自行拟定。
(一)成立综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分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经理、分管营运副经理、分管后勤副经理
成 员:各部室部长和副部长、车队队长、修理厂厂长及分公司安技部相关成员。
(二)综合应急指挥中心重要职责
1.根据综合应急预案,负责贯彻贯彻。
2.迅速、对的解决营运工作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力挽回分公司财产损失和信誉损失。迅速、对的解决重大节日或者特殊活动工作中的运力紧急调配事件。
3.履行好职责规范规定外,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妥善高效解决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应急处置预案的动态修订,预案启动演练及人员培训等平常管理工作。
四、防止和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各单位要制订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防止、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也许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二)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限度和影响范围,分公司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原则上分为:较大以上事故和一般事故两个等级。
较大以上事故是指:
(1)一次导致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的运送生产事故;
(2)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
(3)发生导致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财产损失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治安事故;
(4)分公司范围内发生其它导致死亡1人及以上,或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一般事故是指:
(1)一次导致死亡1-2人,或重伤3-9人的运送生产事故;
(2)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下的食品安全事故;
(3)发生导致重伤1-2人,或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消防治安事故;
(4)分公司范围内发生其它一般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2.信息报告与处置
(1)各单位要做好相应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保证对突发事故信息的及时处置。
(2)当发生突发事故符合较大以上事故等级时,事故所属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相关成员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维稳和事故的调查解决工作。
(3)当发生突发事故符合一般事故等级时,事故所属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并开展抢险、救援、维稳和事故调查解决工作。
(4)信息上报
突发事故发生后,基层单位负责人须遵照分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报警并立即报告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领导及上级相关政府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突发事故应当涉及下列内容:
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通过;事故已经导致或者也许导致的伤亡人数(涉及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用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等因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 信息传递
分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之内填写突发事故有关报告表。如属交通事故应及时填写《道路运送重大行车事故及救援报告表》,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国资委、宝安交通运送局、市交委客运交通管理局、事发地所属街道办、宝安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及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响应级别: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
1.I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
(1)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转移安顿10万人以上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也许超过市交委应急处置能力,需要省交通厅启动应急预案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5)省、市领导同志认为需要省、市政府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II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级响应:
(1)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过市交委应急处置能力,需要省交通厅启动应急预案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省、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III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I级响应:
(1)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较大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过市交委应急处置能力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IV级响应
发生或也许发生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IV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程序
1.先行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基层单位必须快速做出反映,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限度、影响范围等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请示拟采用的行动,并立即启动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响应级别”层次的相关规定和规定,分公司应根据事故情况,由分公司先行启动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再根据报告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扩大应急
当IV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4. 响应结束
事故处置、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完毕后,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作出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六、事故通报
事故通报分别由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基层单位负责,按照突发事故的不同等级,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需要向新闻媒体发布的由分公司综合办具体负责,事故通报及信息媒体发布应坚持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分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协助事故所属单位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在突发事故善后处置阶段,对事故发生因素、处置通过、损失、援助需求、负责人员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和总结,并逐级上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三)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事故中有重大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安全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当分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等级划定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时,相应进入紧急状态的所有组织机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应急组织机构各成员,平时应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以保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时能迅速作出反映。
(二)应急队伍保障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基层单位应急组织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因素,由继任者承担当然责任,因特殊因素未到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由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分公司各单位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救治药品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公务车为应急救援交通工具。
(四)经费保障
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平时掌握一定的应急备用钞票,应急需要时分公司可随时集中使用。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分公司相关领导向财务部借出应急备用钞票。
九、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培训
分公司应定期计划、组织基层干部、员工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并将事故应急教育列入员工的学习培训内容。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向广大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等。
(二)演练
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基层单位应急机构负责制定范围内应急工作演习方案、计划,组织或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和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各专项、合成的演练和演习。演练从实战角度出发,进一步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达成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分公司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下属所有单位成员参与的较大规模以上的应急演练一次,为减少不必要的反复,可结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的各专项、合成的演练和演习进行。
十、奖惩
对在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映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对的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分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员的安全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
1.突发事故: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忽然发生的运送生产、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导致、或也许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的紧急事故(事件)。
2.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防止控制突发事故的发生,或者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可以采用有效应对解决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防止和事后及时处置的工作方案。
(二)维护和更新
分公司及属下各基层单位必须配合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方案,施行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实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充实。
(三)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分公司安技部制定并组织实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xxxxx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十二、附件
1.分公司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2.市区相关政府部门常用应急电话
3.事故报告流程
附1: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表(略)
附2:市区相关政府部门常用应急电话表(略)
附3:
事故报告流程图
发生事故 现场工作人员
所属车队长或
基层单位负责人
分公司安技部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分管副经理、经理
公司本部安全技术部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相关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国资委、SZ市交通运送委员会BA区交通运送局安技科、SZ市交通运送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科、SZ市交通运送委员会公交处、安全管理处、事故发生地街道办、BA区应急指挥中心(按上述单位排列顺序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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