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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自查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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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 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自查评估报告 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二Ο一六年十二月 目 录 1总论 4 1.1编制依据 4 1.2编制目的、重点 7 1.3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7 1.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8 1.5评估标准 9 2建设项目现状分析 12 2.1项目概况 12 2.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12 2.3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13 2.4污染物排放总量 14 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15 3.1 自然环境概况 15 3.2 社会环境概况 17 3.3 环境功能区划 19 3.4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19 4环境空气影响 19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19 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0 5地表水环境影响 20 5.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20 5.2地表水环境影响 21 6声环境影响 21 7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22 8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22 8.1工程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22 8.2废水控制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情况 22 8.3废气主要污染控制措施及达标情况分析 22 8.4噪声控制措施 23 8.5固体废物处置及其综合利用 23 8.6小结 24 9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24 9.1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24 9.2排污总量控制对象 24 9.3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24 10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5 10.1环境管理 25 10.2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5 11其他 25 11.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及改进措施 25 11.2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26 11.3生产工艺先进性分析 26 11.4区域生态质量情况 26 12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 26 12.1评估结论 26 12.2改进措施 27 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规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7号,2008.2.28通过,2008.6.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31号,2015.8.29修订通过,2016.1.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1996.10.29通过,1997.3.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2004.12.29修订通过,2005.4.1实施,2015.4.24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08.8.29通过,2009.1.1施行, 2016.7.2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54号,2002.6.29通过,2003.1.1施行,2012.2.29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2008.4.1施行,2016.7.2修订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2002.8.29通过,2002.10.1施行,2016.7.2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8.31修改通过,2014.12.1施行;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18通过,1998.11.29施行; (1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8.24通过,2011.11.1施行; (1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6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3月25日; (14)《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2.5.23; (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6)《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17)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文件; (2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1.2地方法规与政策 (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3.12.29通过,1997.7.31修订,2005.1.1施行; (2)《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2012.1.12修订通过,2012.2.1施行; (3)《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2012年2月1日施行; (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2012.1.12修订通过,2012.2.1施行; (5)《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2012.1.12修订通过,2012.2.1施行; (6)《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4号,2011.10.1施行; (7)《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8)《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令[1993]38号,1993.9.6施行; (9)《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3]29号; (10)《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正),苏政办发[2013]9号、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11)《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1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 (1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6]18号); (14)《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2007]129号; (15)《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125号; (16)《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2]24号; (17)《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日通过,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1.3技术规范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编制目的、重点 通过企业自查,对照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排查企业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督促企业环保设施的实施与完善,指导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通过污染源监测合理确定企业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初步核算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重点如下: (1)已建项目概括; (2)废水、固废、噪声污染源强调查,排污总量调查; (3)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性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与现行环境政策相符性。 1.3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估范围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1500m河段。 (2)大气环境影响评估范围 大气评估范围:以厂区为中心,半径为2500米的区域。 (3)声环境影响评估范围 噪声评估范围:厂界外200米以内范围。 (4)地下水环境评估范围 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故不作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估。 (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与范围 本项目无环境风险,故不作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要求见表1.3-1。 表1.3-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地表水 附近河流 东 300 小河 水环境功能Ⅳ类 大气 居民住宅 东 215 45户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 居民住宅 南 253 100户 居民住宅 西 100 50户 声环境 居民住宅 西 100 50户 声环境功能2类 厂界 / / / 1.4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4.1环境影响识别 表1.4-1 项目对环境要素影响程度 环境要素 建设期 运营期 服务期满 地表水 + ++ -- 环境空气 + ++ -- 声环境 ++ ++ -- 地下水/土壤 + ++ -- 社会经济 △△ △△△ -- 环境风险 + +++ -- 备注:严重影响++++ 重大积极作用△△△△ 基本无影响-- 较大影响+++ 较大积极作用△△△ 一般影响++ 一般积极作用△△ 轻微影响+ 轻微作用△ 1.4.2评价因子筛选 表1.4-2 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环境 PM10、SO2、NO2 / 地表水 环境 pH、COD、NH3-N、TP 总量控制:COD、NH3-N 总量考核:TP 声 连续等效A声级 / 固废 / / 1.5评估标准 1.5.1大气环境评估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等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1-1。 表1.5.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Nm3) 序号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Nm3) 标准来源 1 SO2 1小时平均 0.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0.15 年平均 0.06 2 PM10 24小时平均 0.15 年平均 0.07 3 NO2 1小时平均 0.20 24小时平均 0.08 年平均 0.04 1.5.2地表水评估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有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目前项目所在地正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入污水管网工程,后期生活污水都将接管处理,建议企业未接管前将生活污水用槽车运至污水厂处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纳污河流和附近河流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中悬浮物指标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2-1。 表1.5.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河流 指标 Ⅳ类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附近河流 pH(无量纲)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 COD ≤30 BOD5 ≤6 NH3-N ≤1.5 TP ≤0.3 SS ≤60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 (2)污水排放标准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表1B等级,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标准,其中未列入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5.2-2。 表1.5.2-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口名称 执行标准 取值表号及级别 污染物指标 单位 标准限值 本项目厂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 三级 pH 无量纲 6~9 COD mg/L 50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 表1 B级 NH3-N 45 TP 8 SS 400 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排口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 COD mg/L 50 NH3-N 5(8) TP 0.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1一级A标准 pH 无量纲 6~9 SS mg/L 1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1.5.3噪声评估标准 (1)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处区域为住宅与工业的混杂区域,声环境功能属2类,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3-1。 表1.5.3-1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执行标准 类别 昼间Leq[dB(A)] 夜间Leq[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 60 50 (2)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5.3-2。 表1.5.3-2 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名 执行标准 类别 单位 标准限值 昼 夜 厂界外1m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2 Leq(dB(A)) 60 50 1.5.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2建设项目现状分析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双塘村,占地面积600m2,厂内员工4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50万元,年产电梯配件20万件。项目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试产。 2.1.2建设项目规模 表2.1-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型号 项目产能 年运行时数 电梯配件 / 20万件/年 2400小时/年 表2.1-2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施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台套) 产地 1 冲床 J23-25 5 国内 2 折弯机 WC67Y-160T/6000 1 国内 3 剪板机 QC12Y-6X4000 1 国内 2.1.3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见表2.1-3、表2.1-4。 表2.1-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类别 名称 成分 年耗量(件/a) 储存方式 来源及运输 原料/辅料 钢材 钢 20万 仓库储存 国内,汽运 表2.1-4 建设项目主要能源消耗表 名称 2015年耗指标 来源及运输 电 1万kwh/a 当地电网 用水 420t/a 张家港给排水公司提供 2.2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原件钢材 噪声N1,边角料S1 剪板 噪声N2,边角料S2 冲床 噪声N3,边角料S3 折弯 成品外售 图2.2-1 工艺流程及产污示意图 产品生产工艺具体如下: 原件钢材经过剪板机裁剪成所需尺寸,再经过冲床成型,折弯机折弯后制成成品外售。此过程产生的污染有噪声和边角料。 此外,本项目还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2.3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2.3.1水污染物监测及达标分析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故无需对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及达标分析。 生活污水:职工人数4人,年用水量为120t/a,排放系数为0.8,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t/a,日排放量为0.32t/d。 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浓度见表2.3-1。 表2.3-1 水污染物产生、排放状况 废水 类型 废水 量t/a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去向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 污水 96 COD 400 0.0384 400 0.0384 附近河流 SS 250 0.024 250 0.024 NH3-N 30 0.00288 30 0.00288 TP 4 0.000384 4 0.000384 2.3.2大气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气,故无需对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及达标分析。 2.3.3主要噪声源情况 由于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只有白天工作,故只有白天产生噪声。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对厂内选多点进行现场自测后得噪声监测数据。本项目厂界周围主要噪声源情况见表2.3-2。 表2.3-2 建设项目噪声源及噪声排放状况 单位:dB(A) 主要噪声设备 套/台 等效声级 dB(A) 降噪措施及效果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dB(A) 厂界噪声监测数据dB(A) 冲床 5 85 隔声衰减 昼间60dB(A) 东:昼:53.2 南:昼:50.6 西:昼:55.1 北:昼:58.2 折弯机 1 80 隔声衰减 剪板机 1 80 隔声衰减 注:本厂界指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的大厂界。 2.3.4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表2.3-3 主要固体废物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状况 序号 名称 编号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及数量(t/a) 排放量(t/a) 1 边角料 86 0.5 0.5 外卖处理 0 2 生活垃圾 99 0.6 0.6 环卫处置 0 2.4污染物排放总量 表2.4-1 建设项目污染物“三本帐” 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水 生活污水 96 0 96 COD 0.0384 0 0.0384 NH3-N 0.00288 0 0.00288 TP 0.000384 0 0.000384 SS 0.024 0 0.024 固体废弃物 边角料 0.5 0.5 0 生活垃圾 0.6 0.6 0 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 3.1 自然环境概况 3.1.1地理位置 张家港市位于东经120°21′~120°52′,北纬31°43′~32°02′,坐落于中国江苏省东南部,“黄金水道”横套河的南岸,是位于横套河三角洲腹地的一座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全市总面积999km2,境内横套河岸线长达64km,沿江高速公路、锡张高速公路、204国道等主干线构筑了畅通、便捷的城市交通网。城市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最具活力的横套河三角洲经济腹地,距上海100km、南京180km、苏州60km、无锡50km、常州55km。 凤凰镇因境内凤凰山而得名,2003年,原凤凰、西张、港口三镇合并组建凤凰镇,镇域面积78.8平方公里,下辖15个行政村,本地人口7万人,外来人口6万人。2012年被列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江苏省20个“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苏州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镇,2013年被列入“苏州市美丽城镇”示范点。先后获评“全国千强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卫生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吴歌之乡、国家AAAA级景区”、江苏省“水美乡镇”等称号。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双塘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3.1.2地形地貌 凤凰镇原系江水携带泥砂沉积,形成大小沙洲,逐步积涨、延伸、并联而成。清末民初,经过围垦,境内有大小圩塘122个,无山多水,地势低而平坦。地程高度 以吴淞零点为标准,高程为1.7米至4米,平均高程为2.4米。该地区在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巨形隆起带与秦岭东西向负责构造带东延的复合部位,地表为新生代第四纪的松散沉积层,地表层以下为亚粘土和粉砂土。地貌单元属横套河三角洲向。区内土壤大部分是人类长期耕作熟化所形成的农田土壤,沿江芦苇野草丛生的滩地属草甸地,形成年代只有二、三十年或更短。区域地址稳定性好,地震活动总的特点是震级小,强度弱,频率低。本场区场地土类别为Ⅳ类,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3.1.3气候气象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无霜期长。季风环流是支配本地气候的重要因素。夏季受来自海洋的东南信风控制,以炎热多雨天气为主。冬季受欧亚大陆强冷空气侵袭,以干旱寒冷气候为主。春秋两季则是冷热季风交替时期,形成干、湿、冷、暖的多变天气。常年平均气温15℃,极端最高气温为38℃,极端最低气温为-11.3℃。平均降水量1034.3mm,年平均降雨天数65天。主要集中在4~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1.7%,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80h,平均相对湿度为80%。冬季盛行东北风和西北风,春夏季盛行东南风,常年平均风速为3.5m/s。遇寒潮或台风过境,则风速较大。 本地区属强雷暴区,年均雷暴日数为30.8d,一般出现在3月10日~9月22日之间。主要气象因素见下表: 表3-1 张家港地区各气象要素多年平均值 气象要素 年均值 气象要素 年均值 气温 15℃ 平均风速 3.5m/s 降水量 1034.3mm 最多风向 ESE 相对湿度 80% 日照时数 2080h 平均气压 1016.0mbar 平均雷暴日数 30.8h 3.1.4水系及水文特征 本地区水系属长江三角洲水系,沿江有多条内河和长江相通。 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的纳污河流为小河,现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域污水处理厂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尾水排入二干河,二干河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1.5生态环境概况 凤凰镇镇区是人工造就的小城镇生态环境。建成区以外大片是工业用地,部分是农田和星散分布的自然村落组成的农村生态环境。在农村以种植物为主,有水稻、小麦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以及村落附近的绿化地、河塘和道路两旁的防护林,丘陵山地主要为绿化林、经济作物林。裸露地表的岩石也多附着藓类植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田面积日渐减少,自然生态环境已被人工生态环境所取代。现代建筑的居民新村、厂房、构筑物、道路代替农田、村落,现在的人工植被亦是在公共绿化地、居民新村、企事业单位以及道路和河流两侧以绿化环境为目的种植的乔、灌、草以及各种花卉。 镇域内农村和城镇由于人类活动和生态环境的改变,树木和草丛之间已没有大型动物,仅有居民人工饲养的畜禽、鱼类以及少量鸟类、鼠类、蛇类、蛙类和各种昆虫等小型动物。整个生物品种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镇域内低山陵地区尤其风景区和绿化林植被生长茂盛,为野生动物的生存、繁殖提供了优越条件,这里的动物以鸟类为主,兽类以小型动物为主。 3.2 社会环境概况 张家港市全市总面积999km²,户籍人口89.8万,下辖8个对外开放的工业卫星镇和1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有工业企业2000多家,职工24万人,拥有冶金、机电、建材、汽车、毛纺等八大行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外贸自营出口跻身全国五百强之列。 凤凰镇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江苏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苏州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镇。本项目位于凤凰镇双塘村,双龙村现有41个村民小组,农户1508户,总人口6868人,全村总面积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94亩。 经济运行:随着经济不断加快发展步伐,现双塘村有大小企业60多家,并逐步形成以治金机械为主的工业产业。实现工业开票销售收入9.5亿元,完成入库税金2860万元,技改投入4650万元,实现村级可用资金7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997元。建设新农村,倡导新生活。双塘村将真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百姓办实事,为加快村级经济建设再奋斗,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再作贡献。 教育、卫生事业:凤凰镇现有学校8所,幼儿园3所,图书、文化站各3个,在校师生为8929人,其中教师总数486名,幼儿教师55名,图书馆藏书达3.1万册。本地区水陆交通便捷,凤码、凤恬公路横贯全境,东连204国道,西接沙锡公路,张家港河穿境而过。全镇现有镇村主干道达25km,拥有3家较现代化的医院,25个社区服务站,2个卫生室,是省级卫生镇。 人民生活:近年来,村党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村两委班子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打造“三力凤凰,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积极参与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活动。坚持以创建文明村为目标,以育人为本,管理为基础,服务为宗旨,逐步完善村公共事业体系,促进村人居、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将构筑和谐双塘作为我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头,积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村建造了老年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室,还开设了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既让村民更方便更实惠,做到小病不出村,服务上水平,又丰富了村民业余生活,引导他们走上积极向上活泼健康之路;积极做好农保人员、超龄人员纳入“城镇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切实解决村民养老的后顾之忧,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文物保护:经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内不存在文物保护单位。 3.3 环境功能区划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张家港市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 (2)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划分,项目地附近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功能区。 (3)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居住混杂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4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根据苏州市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及张家港市环境质量月报,目前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张家港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范围为19~3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范围为42~4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范围为82~10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范围为51~6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范围为0.65~1.21毫克/立方米,臭氧年均浓度范围为72~101微克/立方米。 4环境空气影响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本次大气现状评价数据引用《张家港市韩国工业园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G2点位的历史监测数据,监测项目包括PM10、SO2、NO2,监测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6月28日,具体数据见表4.1-1。 表4.1-1 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mg/m3) 监测点编号 监测因子 小时浓度 日均浓度 范围 (mg/m3) 标准 (mg/m3) 范围 (mg/m3) 标准 (mg/m3) G2 双龙村 SO2 0.032~0.08 0.5 0.040~0.045 0.15 NO2 0.028~0.078 0.2 0.031~0.046 0.08 PM10 / / 0.072~0.135 0.15 其中SO2、NO2每天监测4次(北京时间02、08、14、20,一次值);PM10每天监测1次(连续监测20小时),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评价结果见表4.1-2。 表4.1-2 评价结果汇总 监测点编号 监测因子 小时浓度 日均浓度 Iij值 超标率% 最大超标倍数 Iij值 超标率% 最大超标倍数 G2 SO2 0.112 0 0 0.293 0 0 NO2 0.270 0 0 0.525 0 0 PM10 / / / 0.687 0 0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监测点位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不超标。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对本项目所在周边进行监测分析,公司建设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小时、日平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规定的要求,表明:建设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功能现状不改变。 5地表水环境影响 5.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9月11日对二干河(蒋桥大桥)的地表水例行监测数据如下: 表5.1-1 水质监测结果表(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断面 监测项目 pH CODMn CODCr NH3-N TP 蒋桥大桥 7.38 4.2 13.4 1.3 0.2 Ⅳ类水质标准 6-9 ≤10 ≤30 ≤1.5 ≤0.3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二干河蒋桥大桥段上述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5.2地表水环境影响 公司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产生职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水环境功能现状。 6声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各自减振、消声、建筑物隔声处理后,厂界能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仅白天生产,昼间对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现场自测后得出数据,自测结果见表6.1-1。 表6.1-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dB(A) 区域 监测点号 功能 类别 监测结果 评价结果 2016/12/10 评价标准 昼间 昼间 昼间 项目厂界 N1(东) 2 53.2 60 达标 N2(南) 2 50.6 60 达标 N3(西) 2 55.1 60 达标 N4(北) 2 58.2 60 达标 由表6.1-1可知,项目所在地厂界外东、南、西、北侧1米噪声环境现状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标准。 7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处置情况为:边角料由本厂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置,零排放。 8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8.1工程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仅产生无生产废气产生,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河流,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各类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8.2废水控制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情况 8.2.1废水控制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河流,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8.2.2废水达标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水环境功能现状。 8.3废气主要污染控制措施及达标情况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故无需对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及达标分析。 8.4噪声控制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其噪声排放状况见表8.4-1。 表8.4-1 建设项目噪声源及噪声排放状况 单位:dB(A) 主要噪声设备 套/台 等效声级 dB(A) 降噪措施及效果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dB(A) 厂界噪声监测数据dB(A) 折弯机 2 80 隔声衰减 昼间60dB(A) 东:昼:53.2 南:昼:50.6 西:昼:55.1 北:昼:58.2 冲床 8 80 隔声衰减 铣床 2 80 隔声衰减 表8.4-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dB(A) 区域 监测点号 功能 类别 监测结果 评价结果 2016/12/10 评价标准 昼间 昼间 昼间 项目厂界 N1(东) 2 53.2 60 达标 N2(南) 2 50.6 60 达标 N3(西) 2 55.1 60 达标 N4(北) 2 58.2 60 达标 由表8.4-2可知,项目所在地厂界外东、南、西、北侧1米噪声环境现状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标准。 8.5固体废物处置及其综合利用 公司设置专门的固废堆放场所,所产生的固体污染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贮存管理。 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处置情况为:边角料由本厂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置,零排放。 8.6小结 张家港市腾通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污染控制措施。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废水、噪声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9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总量控制分析是本次评价的重点内容,主要通过对建设项目排污总量的核算,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9.1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9.2排污总量控制对象 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征并结合江苏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定项目总量控制因子,水:COD、NH3-N,考核因子为SS、TP。 9.3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9.3-1。 表9.3-1 建设项目污染物“三本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水 生活污水量 96 0 96 COD 0.0384 0 0.0384 NH3-N 0.00288 0 0.00288 TP 0.0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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