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甲 方:乙 方: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
2、户身份及经营情况。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三条 合作模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
3、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第四条 合作价格 1. 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序号月交易额(人民币元)乙方推广收益比例22000万以上80%31000万-2000万70%4100万-1000万60%5不足100万不参与分润 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
4、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4. 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六条 约定事项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第八条 其他约定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即到 2014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