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车间质量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提高各车间产品质量,减少不良的发生、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性、稳定性,特制定本此规定。二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各道工序所有成品、半成品的量产和试产。三 职责3.1 操作者负责各工序产品的质量检查,及标识、区分、定位摆放;3.2 生产部各班组责任人负责对各工序产品件的质量抽验、入库管理;3.3 技术质检部检验员负责对生产中的产品件进行抽样检验确认;四. 规定4.1 车间操作者:负责自检,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通过自我检验,对本工位产品的质量负责;自检:产品形成过程中,操作者本人对本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自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4
2、.2 车间操作者之间负责互检,对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二次检验(下序检验上序),有利于保证工序质量,防止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批量不合格品出现;互检: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上、下相邻作业过程的操作人员或组长相互对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进行二次检查确认。4.3 车间检验员负责产品件专检;专检: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对产品形成所需要的物料及工序完成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专项检验。4.4 所有操作者造成的质量事故与本部门所有领导关联;五内容5.1.摸压车间:5.1.1 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本工序产品与上工序产品的质量检验,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的管理规定,杜绝不良的发生,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当班班组长与检验员
3、,协助班组长与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5.1.2 车间主任,生产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所有生产工序的人员进行安排、指导,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抽验,在接到不良反馈信息时及时与检验员联系,对不良产品进行判定,组织相关人员对不良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安排操作者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与生产结束后上报与本部门领导,及对不良产品的追踪;5.1.3质量检验员负责对生产的各工序产品进行首件判定与过程质量抽验,及对操作者进行质量指导,在检验到不良时,及时通知当班班组长与不良工序操作者,协助并监督生产
4、员工对不良产品进行区分、标识、隔离放置,并与生产结束后将不良现象体现与当日报表上,编制再发防止报告上报与部门领导处,同时对不良产品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跟踪;5.1.4 当班检验员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严重不良,而操作者自检、互检未发现时,直接对相关责任人员及管理人员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5.1.5 当产品发生不良时,当班检验员对生产操作者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5.1.7 摸压车间产品报废率为1%,每超出一个点,对直接生产班组,在当月绩效
5、评定中减一分,同时按照5.1.9.2进行相应的处罚;5.1.8 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5.1.8.1 2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5.1.8.2 2件以上5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5.1.8.3 5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5.1.9 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的;5.1.9.1 在1%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5.1.9.2 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原材料价格X1.4倍” 的罚款;5.1.10 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5.2组装车间
6、:5.2.1 组装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负责对本工序生产产品的自检及螺母、螺栓、箱体配件的检验,对生产的首件进行确认,并交予同工位人员进行互检,如产品合格交予当班检验员进行检查,确认产品状态,并在生产过程中对所有产品进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如发现不良产品,及时通知当班班组长与检验员,协助班组长与检验员对不良产品共同进行判定,确认是否合格;如果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对已经生产的产品进行排查确认,在不良产品上做标识,并隔离放置;5.2.2 当产品发生不良时,当班检验员对生产操作者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5.
7、2.3 组装车间产品报废率为1%,每超出一个点,对直接生产班组,在当月绩效评定中减一分,同时按照5.2.5.2进行相应的处罚;5.2.4 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可以返修;5.2.4.1 2件以下者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5.2.4.2 2件以上3件以下者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并全厂通告;5.2.4.3 3件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全厂通告;5.2.5 在生产过程中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不良的,如不良产品不能返修的;5.2.5.1 在1%报废率范围的,给予警告处理,并车间通告;5.2.5.2 超出报废率的,处以:“报废品数量X产品价格X1.4
8、倍” 的罚款;5.2.6 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5.3 返修工序5.3.1 返修员负责对冲压生产的产品进行品质不良返修,并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质量自检(产品表面过油石),针对返修不到位的产品进行再次返修,直至符合公司质量标准要求,将返修后的产品合理的放置在规定工位器具内,填写合格标识(名称、图号、数量、日期、返修员名称),并通知当班检验员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抽验;5.3.2 返修车间班组长在返修过程中负责对所有返修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技能培训,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抽验,配合当班检验员控制返修产品的质量,杜绝不良产品流出,同时做好班组的交接工作;5.3.3 返修车间检验员负责对返修人员返修
9、后的产品进行质量判定,对返修人员进行指导,在返修过程中对返修后的产品进行抽验,对抽验合格后的产品在合格标识上盖章确认,并在生产结束后将当天返修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汇总,上报于部门领导处,同时与下班检验人员做好交接工作;5.3.4 对返修后的产品在当班检验员进行抽检过程中,发现一工位器具内有一件产品质量不良,由返修人员对该工位器具内的所有产品进行排查复检,将不良产品进行再次返修;如同一种产品在3个工位器具内的均发现存在不良产品,则本批返修产品,全部进行返工返修;5.3.5 当班检验员在对返修产品进行抽验时,发现返修后的产品中有掺杂未返修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与班组长各处以50元以上200以下的处罚,
10、并全厂通报;5.3.6 在返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报废,直接对先关责任人以“报废产品数量X原材料价格X1.4倍”进行处罚。如性质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5.3.7 当班检验员对返修操作人员进行包庇,不上报者,直接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恶劣者,直接给予开除处理,并取消当月工资;5.3.8 所有处罚条例直接关联部门领导;5.4 奖励5.4.1 如员工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控制质量问题为公司避免或减少损失者予以奖励,对发现并控制质量者,按避免或减少损失情况予以奖励50-100元;5.4.2 如车间当月达成公司质量指标,直接对车间所有员工进行绩效在月绩效中加25分;5.4.3 如车间连续3月达成公司质量指标,在季度末对车间进行1000元质量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