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
2、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 人承担。第八条、出租人变更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第九条、租赁期满
3、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违约责任: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行为: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
4、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