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车位出租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 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二、 租赁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三、 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的所有管理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甲方负责。四、 乙方同意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2、五、 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应提供协助,证实乙方为车位的合法租赁方。六、 在租赁期间,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售、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 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位的相关规定,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在履约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承担。八、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放弃继续出租或租用本车位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尚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同时,违约方还应支付违约金200元。九、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十、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