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相关深入强化导师带徒活动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新工人管理,强化新工人岗位培训,提升实践作业技能,加紧职员人才队伍培养步伐,促进我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实际情况,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我矿深入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以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导师带徒培训工作领导,矿成立领导组,负责导师选拔确定和徒弟培训工作考评。
组 长:赵建领
副组长:崔振亚 陈成宇 张增书 陈新永 李中凯
成 员:李文杰 杨金社 朱德泰 张宗建 彭帮良
赵 霖 何志刚 刘永林 杨为振 闫善斌 孙继峰
孙 振 王丰伟 张红星 陈兴凯 张金锋
领导组在团委设置办公室,张金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具体要求
(一)各区队领导依据职员平时工作表现,参考职职员作技能,确定导师人选,领导组把关。
(二)各单位对新入矿人员要签定师徒协议,区队管理,安检科立案考评。
附件 1.《幽州神火双耀矿业导师带徒活动管理措施》
2.《禹州神火双耀矿业师徒协议》
二〇一十二个月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禹州神火双耀矿业导师带徒活动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紧我矿新工人成长步伐,强化岗位培训力度,激发广大职员传授技能和学艺成才主动性,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员敬业爱岗,学技求知,培养和造就一支含有高尚职业理想、良好职业道德和娴熟职业技能职员队伍,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稳步发展,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导师带徒是指组织含有优良职业道德,熟练职业技能,突出工作业绩技术骨干,经过签署师徒协议,一对一地帮助新工人在岗位上培养提升职业理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活动。
第三条 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必需坚持安全生产为中心,为实施科技兴矿,创新增效服务,为我矿生产建设和发展服务,为新工人成长成才服务方针,突出培养这一中心步骤。
第二章 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导师带徒活动在矿属各单位中开展。
第五条 导师基础条件:
坚持党基础路线,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并含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本岗位工作,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工人;
2、含有中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职称技术工人;
3、掌握本岗位技术操作绝技绝活职员;
4、矿、企业级命名技术能手。
第六条 导师由区队依据本措施第五条考评认定,由团委颁发《导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徒弟为新入矿大学生和新工人。
第八条 导师分别由各单位确定,领导组把关。导师和徒弟关系在自愿互惠、双向选择基础上以《导师带徒协议》形式确定。
第三章 导师和徒弟责任
第九条 导师和徒弟双方责任由《师徒协议》加以确定,师徒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生效。负责徒弟在工作期间安全工作。
第十条 导师责任是:
1、负责徒弟在工作期间安全工作,和徒弟同时入井,同时离开工作地点,同时升井;
2、传授徒弟煤矿安全知识,本岗操作技能,煤矿逃生自救方法,危险源辨识等技能;
3、教育徒弟敬业爱岗、遵纪遵法,提升文明素养;
4、培养徒弟良好职业道德,立足岗位做贡献;
5、增强徒弟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徒弟要尊重导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应做到:
1、和导师同时入井,同时离开工作地点,同时升井;
2、主动学习煤矿安全知识,本岗操作技能,煤矿逃生自救方法,危险源辨识等技能;
3、协议期满,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水平满足本岗位工作需要,能够独立作业;
4、不违章作业,遵守安全规程,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 考评
第十二条 导师带徒期内,师徒所在单位要依据师徒职责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三条 考评内容关键包含:岗位技能(包含理论和实践操作)、安全绩效、岗位绩效三个方面。
第十四条 导师带徒活动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由领导组负责,各单位也要建立对应组织机构,矿团委依据各单位考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章奖罚
第十五条 每个月各单位自行组织对师徒考评,对认真推行各自责任和义务,经考评合格者,由本单位对导师奖励100元,不然对等处罚,奖惩在本单位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十六条 经考评,完成师徒协议要求并经判定合格徒弟取得对应资格证书后能够独立上岗,给奖励;在矿技术比武中取得很好成绩徒弟,对导师一并嘉奖,并对本单位正职、技术员给奖励。
第十七条 矿“导师带徒”领导组每十二个月评定一次“模范导师奖”,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凡经考评徒弟达不到《导师带徒协议》要求,要延长导师带徒协议期,并对师徒相同处罚。
第十九条 师徒双方未按要求同上同下,一次罚师徒各50元;在工作中师傅出现“三违”,取消其师傅资格,罚款200元,并向徒弟道歉,徒弟发生“三违”除按相关要求处罚外,对师傅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在工作中徒弟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责任事故,除按相关要求处罚外,对师傅罚款500元—1000元,师傅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责任事故,对徒弟罚款300元;
第二十条 共青团组织职责。
1、依据本单位实际提出导师带徒活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2、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采取多个形式激发青工学技求知、钻研业务热情;
3、建立师徒档案;
4、组织导师带徒协议签字仪式,并负责协议书管理;
5、立即了解、掌握师徒协议实施情况,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协议期限为三个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由导师带徒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2:
新庄煤矿师徒协议
为了做好新工人传、帮、带工作,使其立即适应煤矿井下工作,熟悉各生产工艺,不停提升业务技术水平,增强自主保安意识,安全生产无事故,走向独立上岗操作目标,特制订本协议,师徒双方必需根据要求认真推行本协议之要求。
一、徒弟:
1、在区队领导组织下认师拜师;
2、确定师徒关系后,徒弟要尊敬师长,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严禁,和师傅同入井,同升井,不准私自行动,我行我素;
3、四处要以师傅为楷模,言听计从,不得顶撞;
4、徒弟要勤奋好学,努力钻研业务,虚心讨教;
5、徒弟要工作主动,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出满勤、干满点,严格请销假制度;
6、徒弟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师傅有权解除协议。
二、师傅:
1、师傅要了解徒弟思想动态,从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珍惜徒弟;
2、对徒弟要严格要求,认真帮教,不得放任自流;
3、师傅要严以律己,身先士卒,言传身教,使徒弟立即掌握生产工序和操作技术,适应工作需要;
4、师傅要按章作业,不发生“三违”现象,更不能误导徒弟发生“三违”现象;
5、要时刻对徒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并指导利用到工作上去,严格按生产程序、操作规程工作。师傅是徒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徒弟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6、师傅在协议期内不能推行上述条款责任,徒弟可向单位领导提出终止协议,由单位领导重新指定师傅签署协议,协议期限累计计算。
协议期限三个月,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师 傅(手印):
徒 弟(手印):
公证人(签章):
新 庄 煤 矿
年 月 日
专题词:强化 导师带徒 通知
河南神火煤电企业新庄煤矿办公室 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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