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计划
(-)调整完善方案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九月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调整标准 1
三、关键内容 3
四、指标分解方案 5
五、永久基础农田划定和保护 8
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11
七、保障方法 12
八、附表 14
一、指导思想
全方面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方面”战略布局,牢靠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决议布署,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省用地制度。同时基于计划中期评定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相关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工作通知》(国土资厅函[]109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相关工作通知》(闽国土资文[]328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深入加紧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相关工作通知》(闽国土资文[]248号)要求,经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强化计划管理和用途管制,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空间格局,促进经济连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友好稳定,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严厉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整标准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根据国家和省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标准、计划目标和关键任务,继续实施计划确定土地分区引导标准,保持建设用地和永久基础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本区“十三五”计划布署,在“大稳定、小调整”标准指导下,合理调整耕地、永久基础农田和建设用地等关键计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耕地是中国最为宝贵资源。根据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础稳定、质量不下降要求,以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变更调查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本区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关键建设项目难以避让以外,应划入永久基础农田,实施永久保护。
(三)节省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节省集约用地制度,遏制建设用地过分外延扩张,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和存量,统筹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用地,统筹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关键。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各方面对土地利用要求,突出关键,正确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目前和长远、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关系,统筹考虑各业用地需求,经过综合平衡,合理配置有限土地资源,切实处理影响耕地保护、节省集约用地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五)加强协调、充足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议,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镇计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题计划协调,做好对下级计划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关键内容
(一)关键指标调整
1.相关耕地调整。以土地变更调查现实状况耕地为基础,考虑本辖区内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降低原因,和土地开发、复垦等条件,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确保到,全区耕地保有量为8046.42公顷(12.07万亩)。
2.相关永久基础农田调整。根据永久基础农田数量和布局基础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标准,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将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础农田耕地,根据质量由低到高次序依次扣减,最终落实全区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另外,不再多预留一定百分比永久基础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计划期内,确保全区6806.70公顷(10.21万亩)永久基础农田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升。
3.相关建设用地调整。以建设用地规模为基数,依据“十二五”期间用地情况、“十三五”计划用地需求、批而未用土地数量等情况,合理确定本辖区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到,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593.47公顷(20.39万亩)。
(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1.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和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计划、生态环境等相关计划和环境功效区划协调衔接,认真实施主体功效区环境政策,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区域集聚,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程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2.永久基础农田结构和布局优化。在落实永久基础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永久基础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对永久基础农田布局作合适调整。将现实状况永久基础农田中林地、草地等非耕地调出,标准上25度以上坡耕地不作为永久基础农田,不得将各类生态用地划入永久基础农田,同时将城市周围、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应该划入而还未划入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础农田,做到永久基础农田保护数量基础稳定、布局愈加优化,切实提升永久基础农田质量。
3.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结构。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战略要求,依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安排计划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用地百分比。同时保障行动计划项目用地,保障省及省以上关键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4.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城、镇、村、工矿等建设用地宏观布局,应该根据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要求,统筹存量和增量用地。中心城区以调整优化布局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市发展。其它城镇新增用地,尽可能依靠城镇已经有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永久基础农田、地质灾难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关键生态环境用地。另外,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建设规模、布局和时序,引导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逐步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形成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土地利用格局。
四、指标分解方案
(一)指标分解方法
因为厦门地域范围小,且无县建制,各区经济相关性很强,所以,此次计划调整完善指标分解仍然延续采取“落图分解”方法,立即上级计划下达关键调控指标,关键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永久基础农田保护面积,继承“多规合一”结果,统筹城镇总体计划,交通计划、海洋功效区划、村镇计划等相关部门计划,保障重大片区和关键项目用地,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区位。
在市级计划调整确定指标基础上,本区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局部调整,并最终确定各项指标分解方案,这么有效地统筹了全区土地开发时序和开发关键。
(1)继承“多规合一”结果
本市于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镇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等多个计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张蓝图,处理现有各类计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全市共划定了9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和640平方公里城市开发边界。“多规合一”结果取得国家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认可。
此次区级计划调整完善是在本市“多规合一”工作基础上,衔接落实“一张蓝图”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要求,优化布局各项建设用地,完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优质耕地,尤其关键交通干道两侧、流域两侧优质耕地均划入了永久基础农田;同时压缩了有条件建设用地域范围,将有条件建设用地域和城市开发边界相衔接。
(2)和国务院同意城市总体计划相衔接
《厦门市城市总体计划(-)》于今年3月份经国务院同意实施,城市总体计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原因,为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等所作一定时限内具体安排,是合理用地先决条件,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依据。此次区级计划调整完善工作在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上,优先安排城市总体计划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定合理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
(3)优先保障关键开发片区
关键开发片区是未来城市发展关键区域,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关键区域。在符合城市总体计划和“多规合一”结果前提下,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在“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本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关键片区和关键项目开发用地需求。
(二)指标分解方案
1.耕地保护目标调整
,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046.42公顷(12.07万亩)以上,至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30.51公顷(0.95万亩)以内,经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631公顷(0.95万亩),园地、林地面积分别为9951.88公顷和27235.56公顷。
2.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调整
计划期内,全区永久基础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5041公顷(7.56万亩),永久基础农田布局稳定,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升。
全区原计划确定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为10.21万亩。综合配套改革,经过易地有偿代保核减2.13万亩永久基础农田保护任务,全区现行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核减为8.69万亩。调整完善后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较现行永久基础农田降低1.13万亩,为7.56万亩。
3.建设用地利用目标调整
此次计划调整为深入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确保村庄未来发展有合理用地空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预留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这部分指标未落到具体图斑,但仅限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
到,在保护全区生态用地规模基础上,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449.96公顷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593.47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174.58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18.90公顷以内,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82.36%和17.64%。城镇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206.13公顷以内,占建设用地总规模60.37%。
此次调整完善后,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比原计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了2393.47公顷。
表1 建设用地规模分解表
单位:公顷
内容
分区
原计划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量
同安区
11200
13593.47
2393.47
五、永久基础农田划定和保护
1.已经有永久基础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全区末耕地总量为12.89万亩,其中水田8.35万亩、水浇地3.66万亩、旱地0.88万亩,其中坡度小于15°有11.53万亩,耕地平均质量等别7.34。全区耕地现实状况情况详见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表2 同安区耕地现实状况情况表
单位:万亩
行政区
按地类统计
按坡度统计
耕地平均质量等级
小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15°
15°~25°
>25°
同安区
12.89
8.35
3.66
0.88
11.53
0.78
0.58
7.34
全区已经有永久基础农田为8.69万亩,其中耕地5.81万亩、园地2.81万亩,其它地类0.07万亩。全区已经有永久基础农田中耕地坡度小于15度有4.73万亩,耕地平均质量等别7.72。具体情况详见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3。
表3 同安区已经有永久基础农田保护情况表
单位:万亩
行政区
同安区
按地类
统计
耕地
小计
5.81
水田
3.86
水浇地
1.60
旱地
0.35
其它地类
小计
2.88
园地
2.81
林地
0.00
草地
0.00
其它
0.07
累计
8.69
按坡度
统计
≤15°
4.73
15°~25°
0.65
>25°
0.43
耕地平均质量等级
7.72
2.任务分解下达情况
全区现行计划目标确定耕地保有量为7924公顷(11.89万亩),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为10.21万亩(含综合配套改革核减2.13万亩)。计划调整完善后确定耕地保有量为耕地保有量12.07万亩,基础农田保护目标7.56万亩(含综合配套改革核减2.13万亩)在原计划基础农田保护目标基础上核减2.65万亩。按上级划定方案要求,配合“多规合一”工作,将原基础农田中坡度较高、耕地质量低、分布零星耕地,和计划村镇用地范围内和不符合永久基础农田划定条件土地,调整出永久基础农田,最终形成全区永久基础农田划定方案。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见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表4 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分解表
单位:万亩
行政区
现行计划保护目标
计划调整完善后目标
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
调整量
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
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础农田保护目标
同安区
11.89
10.21
12.07
7.56
2.65
3.全域划定情况
我区已完成全域永久基础农田划定工作,将原有永久基础农田中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易耕作和质量较差,不宜作为永久基础农田耕地,根据质量由低到高次序依次划出,可调整地类只保留可调整果园,其它地类全部剔除。将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优质耕地,尤其是交通干道两侧、流域两侧、市政走廊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础农田。
划定后永久基础农田面积5.43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20万亩,水浇地面积1.77万亩,旱地面积0.22万亩,可调整果园面积1.24万亩,≤15°耕地面积4.0604万亩。划定后基础农田保护率42.13%。
上一轮计划中基础农田耕地质量等别7.72等,划定后基础农田耕地质量等别7.02等,提升了0.71等。
4.保护方法
(1)从严管控非农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础农田。果断预防永久基础农田“非农化”,并加大永久基础农田建设力度,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改,建立完善永久基础农田保护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民保护永久基础农田主动性,切实落实永久基础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础农田行为要严厉查处、重典问责。
(2)加大永久基础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础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高标准永久基础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改。全方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础农田单位应该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础农田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它耕地土壤改良。新建成高标准农田应该优先划为永久基础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永久基础农田补划基础。
(3)建立完善永久基础农田保护激励机制。整合相关涉农补助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赔偿机制相衔接,和生态赔偿机制联动,激励有条件地域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永久基础农田进行补助,调动广大农民保护永久基础农田主动性。
(4)切实落实永久基础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础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考评审计,推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考评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评价参考依据。严厉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础农田行为要严厉查处、重典问责。
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依据城市空间发展计划,我区坚持城市科学发展、城镇统筹发展、“山、海、城”协调发展标准,将城区建设重心“往南、向海”转移,形成“一圈、一轴、双核、两区”空间格局。其中,“一圈”:同安北部生态圈;“一轴”:同安山海生态发展轴;“双核”:南部新城区和同安老城区两个区域发展关键;“两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和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大产业平台。努力争取形成北部生态片区(绿色生态)、中部老城区(历史人文)、南部新城区(产城融合)用地布局。
此次调整完善立足同安区城市总体计划,确保关键发展片区用地发展,确保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用地需求,保障南部环东海域区域、现代服务业基地发展用地,合理预留农村发展用地。
七、保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开展,本区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计划调整完善工作过程、结果等进行指导监督审查,对工作中重大问题立即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主动落实计划调整完善各项工作。
(二)做好上图入库
结合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时更新计划数据库,关键更新矢量数据。做好质量核查,确保耕地保有量、永久基础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计划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计划数据库现势性。
(三)严把质量关口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推行相关职责,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工作质量。经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充足沟通协调、核查落实,从严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结果,确保落实《调整方案》确定各项目标和任务。
(四)做好宣传解读
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关键紧紧围绕目前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产生误解,确保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实施。
八、附表
附表1 同安区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表
地类
面积(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
农用地
耕地
8593.38
12.84%
园地
10407.49
15.55%
林地
27281.87
40.76%
草地
0.00
0.00%
其它农用地
3382.91
5.05%
总计
49665.64
74.20%
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城市
6354.53
9.49%
建制镇
682.72
1.02%
农村居民点
3005.29
4.49%
采矿用地
225.99
0.34%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0%
小计
10268.53
15.34%
交通水利用地
2607.72
3.90%
其它建设用地
306.77
0.46%
总计
13183.02
19.69%
未利用地
水域
1080.48
1.61%
滩涂沼泽
1904.58
2.85%
自然保留地
1104.00
1.65%
总计
4089.07
6.11%
土地总面积
66937.73
100.00%
附表2 同安区计划关键调控指标改变情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
原计划
调整后
指标属性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公顷
7924
8593
8046
约束性
万亩
11.89
12.89
12.07
基础农田面积
公顷
6805
5791
5041
约束性
万亩
10.21
8.68
7.56
园地面积
12665
10407
9952
预期性
林地面积
27950
27282
27236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1200
13183
13593
预期性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8987
10269
11175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072
7263
8206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
2213
2914
2419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
原计划-
调整后-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4294
145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608
1406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489
631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1895
631
约束性
三、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120
110
约束性
附表3 同安区计划指标分解落实表-耕地、基础农田
单位:公顷
县(市、区)名称
耕地保有量
基础农田保护面积
园地
林地
万亩
公顷
万亩
公顷
同安区
12.07
8046
7.56
5041
9952
27236
附表4 同安区计划指标分解落实表-建设用地
单位:公顷
县(市、区)名称
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
补充耕地
建设用地总量
城镇建设用地
基础设施及其它
小计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小计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
同安区
13593
11175
7992
2419
1450
1406
631
631
附表5 同安区关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计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所在区域
备注
1、能源
瓶装液化气供给站
十三五期间
同安、海沧(东孚、青礁)、翔安(马巷、新店)
燃气管网建设工程
-
全市
当地前端
非财政
-
同安区西湖、翔安区新店、集美区
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福州)工程厦门境内
厦门市
2、交通
白云大道
同安区
凤南大道
同安区
长度2581.97米,计划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城市Ⅱ级主干路
同翔大道
-2022
同安区、翔安区
长7.5km
同翔大道东西段
-2021
同安区
同翔大道南段(洪新路至同新路)
同安区
长约2.6公里,宽60米
同翔大道南段(沈海高速至洪新路)
同安区
长约3.18公里,宽60米
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
同安区
同翔大道(洪新路-同新路段)
同安区
同安大道(海翔大道-同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
同安区
长约13.86公里,宽40米
同安大道(旧324-同南公路段)一期工程
-
同安区
蔡厝口至北山道路二期工程
同安区
7833平方米
二环西路(凤岭路-同显路)
同安区
长3.28公里,宽43米
凤南七路
同安区
长度2720米,计划红线宽18米,双向两车道,城市Ⅱ级支路
凤南一路(凤前路--凤南大道)道路工程
同安区
长度1287.67米,计划红线宽24米,双向四车道,城市Ⅱ级次干路
官山路
同安区
洪新路
同安区
环城南路
同安区
前山二路
同安区
长度1043.83米,计划红线宽18米,双向两车道,城市Ⅱ级支路
前山四路
同安区
长度1217.05米,计划红线宽18米,双向两车道,城市Ⅱ级支路
双溪片区市政道路
同安区
道路总长为2906.097米,宽22-32米
同安东路
-
同安区
同安新城丙洲东路道路工程
同安区
同新路(五显-新霞路)
同安区
长9.4公里,宽43米
西环南路
同安区
道路长约2公里,计划红线宽18米
石浔西路(现实状况G324线-龙西二路段)
同安区
长5.6公里,宽30米
省道213同安区汀溪至五峰段
同安区
全长约12.6公里,改扩建一级路
省道213同安区五显黄坂至布塘段
待定
同安区
全长约3.6公里,改扩建一级路
省道213同安区云洋至水洋段
同安区
全长约12公里,改扩建一级路
省道217同集路提升改造工程(集杏海堤至同安城区段)
-
集美区、同安区
省道507同安区后埔至美宫段
待定
同安区
全长约14.1公里,改扩建为二级路
进场路(民安大道-现实状况G324线)
同安区
长3.7公里,宽43米
康浔路(滨海西大道-进场路)
同安区
长6.7公里,宽43米
晋江内坑至同安高速公路
待定
同安区
厦门至重庆高速铁路(福建段)
待定
厦门市跨县区
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新建福州至厦门客运专线)
福厦高铁厦门新机场支线
新建铁路厦漳城际铁路环线(厦门至漳州)
厦沙高速扩容
待定
同安区
北站连接线(天马山路-上湖路段)
-
同安区、集美区
厦门北站至同安食品工业园市政隧道工程
同安区、集美区
福州至厦门高铁厦门段
-
岛外四区
北动车利用所及迁建现有客车整备所
-
集美区、同安区
城市轨道交通
财政性投资
-
全市(1#、2#、3#、4#、6#线)
同安新城综合交通枢纽
-
同安区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
厦门市
厦漳扩建集美段
厦门市
厦漳扩建海沧段
厦门市
厦漳扩建集灌路互通
厦门市
厦成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高速公路
厦门市
厦门市沈海高速公路拓建(厦门段)穿越通道
厦门市
国道324(凤南-角美段)改线工程集美段
厦门市
海翔大道(集美公铁立交--孚莲路段)二期工程
厦门市
国道324改线工程(凤南-角美段)海沧段
厦门市
国道324线东孚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核减)
厦门市
新建厦门北动车利用所
厦门市
迁建现有厦门客车整备所工程
厦门市
白云大道(旧324国道-同南公路段)
同安区
同安城东中路(旧G324线-新G324线段)工程
同安区
南安(金淘)至厦门高速公路厦门段施工图设计变更增补用地
同安区
同集路(银湖中路-印斗路段)改造工程(同安段)
同安区
莲花镇花厝至云洋公路工程
同安区
国道324(凤南-角美段)改线工程同安段
同安区
国道324复线(凤南七路-白云大道段)
同安区
厦安高速云埔互通落地工程
同安区
同安东路(同新路-民安大道段)工程
同安区
G324复线和同集路交叉口立交工程
同安区
同莲路(城南大街-莲花镇段)改造工程
同安区
白云大道(同南公路-同安东路段)工程
同安区
省道206线莲花水库淹没段改建工程
同安区
3、水利
洪塘水厂
财政
-
同安区
水源连通-莲花水库至西山水厂
-
同安区
水源连通-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
-
集美区、同安区
莲花水库
-
同安区
汀溪水库至竹坝水库管道连通及竹坝水库扩容工程
3年
同安区
厦门市石兜、莲花、汀溪水库水源连通工程(莲花水库至西山水厂段)
3年
同安区
水源连通工程-莲花泵站至四林泵站
-
同安区
水源连通-汀溪水库至竹坝水库
-
同安区
同安湾平原水库
-2025
同安区
厦门海域清淤整改
-
厦门市
五缘湾水域整改
-
厦门市
四林泵站
财政
-
同安区
莲花泵站
财政
-
同安区
同安区莲花水库工程
同安区
厦门市汀溪水库群至翔安原水输水工程四林取水泵站
同安区
4、电力
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包含充电桩建设)
-
全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全市
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
-2022
同安区
各电压等级输变配电项目建设
-
全市
同安门站至集美门站—同安高中压调压高压连通管
十三五期间
集美区、同安区
西三线华电高压管线
十三五期间
集美区、同安区
西三线集美门站—同安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
十三五期间
集美区、同安区
厦门500千伏变电站三期扩建工程
同安区
岭湖(洋厝埔)220KV输变电工程
同安区
5、环境保护
道路退线绿化
岛外
溪流退线绿化
岛外
莲花再生水厂
财政
-
同安区
凤南污水再生处理站
-
同安区
西柯污水处理厂工程
-
同安区
莲花污水再生处理站
-
同安区
同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同安区
科技创新园污水源示范工程
-
同安区
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气象保障工程
-
厦门市辖区
厦门城市安全气象保障工程
-
厦门市辖区
现代宜居城市气象服务保障工程
-
厦门市辖区
厦漳泉区域气象中心工程(厦门一期)
-
厦门市辖区
流域污染治理截污纳管项目
-
厦门市
6、其它
同安西山公园
-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区东西溪中下游流域综合开发
-2025
同安区
武警水电第六支队大队营房西洋项目
同安区
附表6 同安区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用途区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面积
占土地
总面积百分比
面积
占土地
总面积百分比
永久基础农田区
4373
6.53%
3620
5.41%
通常农用地域
18010
26.91%
17583
26.27%
林业用地域
27282
40.76%
27236
40.69%
城镇用地域
7010
10.47%
7992
11.94%
村镇用地域
3005
4.49%
2968
4.43%
采矿用地域
226
0.34%
215
0.32%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域
307
0.46%
354
0.53%
交通用地域
1656
2.47%
1919
2.87%
水利用地域
117
0.17%
118
0.18%
其它基础设施用地域
28
0.04%
28
0.04%
水域用地域
3821
5.71%
3831
5.72%
其它用地域
1104
1.65%
1075
1.61%
附表7 同安区分乡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汇总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许可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严禁建设区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大同街道
985
54.95%
87
4.86%
721
40.19%
0
0.00%
洪塘镇
1454
38.72%
730
19.45%
1571
41.83%
0
0.00%
莲花镇
760
3.56%
283
1.33%
5
94.07%
221
1.04%
汀溪镇
539
3.50%
329
2.14%
12945
84.11%
1577
10.25%
五显镇
1229
14.73%
466
5.59%
6523
78.20%
124
1.48%
西柯镇
2460
41.88%
690
11.75%
2712
46.18%
12
0.20%
祥平街道
1424
52.04%
364
13.31%
850
31.08%
98
3.57%
新民镇
2300
29.73%
814
10.52%
4539
58.67%
83
1.08%
累计
11150
16.65%
3764
5.62%
49916
74.56%
2115
3.16%
附表8 同安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名称
许可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严禁建设区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调整前计划
8987
13.43%
6535
9.76%
51428
76.83%
2119
3.16%
调整后计划
11150
16.65%
3764
5.62%
49916
74.56%
2115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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